当人类抬首仰望头顶的那片星空时,总不免会想到,在天的尽头,会是什么?宇宙如此之大,穷一生之力也无法探得沧海一黍。
或者,有许多我们无法理解,无法认知的世界,就在那星空的彼岸。
人们渴望探索宇宙,但从未有人类真正能征服它。
而它,或许就正在那无尽的苍茫中,悄悄地窥视着万物苍生。
偶尔,它也会降下命运的召唤,选出一个幸运儿来……如果,那的确是一种幸运的话。
浅水清躺在草地上叹息。
不管怎么说,来到异世界,至少比从万丈悬崖上摔下来,跌个粉身碎骨要强得多。
攀岩攀到一跤跌到异世界,对浅水清来说,实在只比死亡好上那么一点。
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年,浅水清二十岁。
手中除了一把虎牙军刀,一条攀岩专用的固定索和一盒防手汗的特制攀岩用粉,身上便别无长物。
在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世界之后,除了惊讶,感慨和迷茫之外,他最大的感触就是——徒手攀登的确对自己没任何意义。
假如可以,他更希望带着一挺重机枪来到这个世界。
在那之后不久,他便开始四处流浪。
走遍了这片大陆的山山水水。
哪怕饥寒交迫,穷苦潦倒,他也无怨无悔。
因为他天生就是一个喜欢四处流浪的人。
他喜欢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土地,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这片辽阔世界中那尚被人发现的美丽。
在他最饥饿的时候,有人告诉他,当兵有饭吃,他却只是淡然一笑,便拂袖而去。
他不想为了吃饭而去当兵。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更象是柏拉图的《理想国》——这是一个等级分明的世界,由君主,骑士和平民组成。
当兵,不仅仅可以有饭吃,更重要的是,还有尊严。
那一年的冬天,浅水清终于来到了军营,报名成了一名新兵,开始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
因为他开始厌倦了这个世界。
或者说,他需要新的刺激。
在训练到第一百天的时候,他到这个世界的年头,刚好满三年。
那一天,他为自己开了坛酒,对酒当歌。
然后,他借着酒劲提着剑,和大家一起,呼喝着发起冲锋,进行着一次又一次无聊的军事演练。
那一天,他第一次看到原来只要有一百个骑兵,就可以发挥如此巨大威猛的气势。
那一天,他第一次切身体悟到,到底什么叫虎入群羊,以寡敌众和如入无人之境。
那一天,他同时也遇到了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男人——戚天佑。
……你叫什么名字?浅水清。
挺有意思的名字,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是我父亲取的。
他常说,人心若水。
水深则浑,心大则浊。
所以给我取名浅水清。
他老人家不求我高官厚禄,锦衣玉食,只希望我好好做人,不负此心。
……你有个好父亲。
是的。
我是龙牙军虎豹营的哨官戚天佑,来此招募新兵。
有兴趣跟我走吗?还行,不过我今天刚杀了三个自己人。
今天在这里可以做逃兵,明天上了战场同样可以做逃兵。
你杀得好,杀得妙。
这样的人,你若不杀,我就连你一起杀。
于是,浅水清抬起双眼看向戚天佑。
戚天佑也正看向他,表情很认真。
我跟你走。
他说。
……十日后。
戚天佑挑走了三千名新兵——几乎全是在这次突袭中表现尚佳者。
对于一个沙场老兵来说,士兵们有多高的武艺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是否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勇气,是否有虽置之于绝境仍奋力求生的战意,是否有战斗到底,永不放弃的韧性和毅力,是否有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以一肩之力以担山的魄力与责任感。
对大部分新丁来说,这样的要求,已经是太高太高了。
而戚天佑,很有幸碰上了一个半。
一个,是浅水清。
半个,则是那个壮实如山,力大如牛,说话声音象洪钟,一顿饭可以吃下五个人的口粮的汉子——他叫雷火。
三千多名士兵在乡野间的小道上组成了一支长长的队伍,骑兵队前头开路,新兵们老实地跟在后方。
新兵没有马,只能慢腾腾地跟在骑兵队的后面跑。
他们的左右各有骑兵来回梭巡,以防有人掉队。
嘿,小子,被人打趴下的滋味不好受吧?一名骑兵拍着一个新丁的肩膀大声笑道。
那新丁愤怒的大喊:你们得意什么?我们当时没马没刀又没枪,还被你们偷袭。
你们赢了有什么好得意的。
闭嘴。
浅水清哼了一声:被自己人偷袭,总好过在战场上被敌人偷袭。
战败……不需要借口。
戚天佑回过身看了浅水清一眼,眼中露出一丝满意的神光。
方虎,那个一直跟在戚天佑身边的骁勇骑将哈哈大笑起来:说得好!战败,不需要借口!死人是不该懂得找理由的。
你们当时虽然没有武器,但你们手里的腊杆就不能当武器使吗?刀虽然没有开锋,可是砸在脑袋上,一样能砸得人头破血流。
多砸几下,也照样能把人砸死!你们有一万个人,而我们只有一百个。
一百人对付一人,就是手无寸铁,用压也得把人给压死了。
可是你看看你们当时那熊样。
有几个人组织起过象样的抵抗?竟然还敢找借口,我真他妈想把你从队伍里踢出去。
当初老子在战场上,有一次碰到敌人夜间袭营。
老子他妈的穿了一条裤衩拿了把菜刀就冲了出来。
那天晚上,老子硬是用菜刀砍死了三个敌人。
操你姥姥的,那可是三个老兵啊,不是你们这样的一帮新兵蛋子!那个不服气的新丁立刻不敢说话了。
到是戚天佑呵呵笑道:你们也不用灰心。
能把你们从那里面挑出来,就说明你们还是不错的。
当兵嘛,谁不是从新兵过来的?你们别看虎子现在威风,他当年第一次上战场时,吓得两条腿直哆嗦,差点就没尿了裤子。
一众新兵哈哈大笑起来,就连方虎也不好意思再夸口自己的勇猛,原有的紧张泄气感立时消逝无踪。
老兵和新兵的关系在这样的磨合中逐渐开始融洽起来。
大哥,能问个问题吗?一个新兵小声地问前面的骑兵。
问吧,以后就要在一起打仗了,有什么不明白的就赶快问,别到时候再想问就来不及了。
那骑兵冷冰冰的回答。
我们现在是去哪啊?那骑兵回过头来看看那新兵蛋子,不由好笑起来:傻子,你知道咱们现在是在和谁开战吗?那还用问?止水国啊。
可止水国在东边,咱们要去前线,应该向东走才对,怎么改向东南走了?新兵回答。
行,你还知道方向。
止水国是在东边,可是丰仓在东南啊。
我们这次回来,不光要带兵回去,还得协助押运军粮,要不然我们路上吃什么?大军又吃什么?沐卫校提前五天出发,估计现在已经在丰仓城等我们了。
等到了那里之后,大家会有一天休整,然后立刻赶路。
那骑兵回答得到是很详细。
那……我们到时候有没有战马啊?那新兵又问。
这个问题引来一片哈哈笑声。
那骑兵恨不得给他脑袋上来一下,笑了半天才回答:你小子以为你是谁啊?一个新兵蛋子,还没上战场就想要马?你骑过几次马啊?就你们现在这副熊样,你的命怕是还没一匹马值钱呢!这话令那新兵的脸一红,没敢再问下去。
那个时候,浅水清冷冷地接了一句:那么你的命呢?比一匹马值钱吗?那骑兵一楞,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戚天佑扬了扬了手,制止了手下骂人的冲动。
他策马回转,来到浅水清的身边,微笑道:你好象不喜欢他那样说?浅水清漠然回答:我们可以杀人,但不可以不尊重人。
戚天佑一呆,哈哈大笑起来。
他笑得如此肆意,张狂,弄得浅水清莫名其妙,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笑得。
或许,自己仍未真正融入到这个世界中去吧,有很多看来可笑的东西,在他看来,一点都不可笑,反却有些可悲。
笑声突止,戚天佑冷冷地看着浅水清,猛然间一鞭抽了下去,正抽中他的后背。
火辣辣的痛。
戚天佑森然说道:浅水清,既然你要尊重,我就教你什么叫尊重。
我告诉你,我手里的这些兵,个个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们的命,到底值不值钱,不是你来决定的,而是我来决定。
而我的命,则由我的上司决定。
你要尊重生命,就先学会尊重老兵吧。
一众骑兵冷漠地看了浅水清一眼,谁也没有说话,继续默默前行。
那个被浅水清教训了的骑兵看了浅水清一眼,然后转头对戚天佑说道:我看这小子不错,会是个好兵。
戚天佑眼中飞出一抹深沉的浓烈:只有活着的兵……才是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