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死因有了初步的判断,但是尸体解剖工作还是必须进行的。
一来,是要进一步寻找其他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依据;二来,死因必须是排他性的,也就是说在确定一种死因的时候,必须要对其他有可能存在的各种死因进行排除。
如果排除不了其他可以导致死亡的某种死因,则要下联合死因的结论。
比如一个人被钝器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是可以导致死亡的,同时大血管也被刺破,大量失血也可以导致死亡。
在无法明确哪种死因占据主导的时候,就必须下联合死因的结论。
这样,如果两种致伤行为不是同一人施加,则两个凶手都应有杀死死者的责任。
在本案中,必须要通过尸体解剖排除死者溺死的可能,因为溺死也是窒息死亡,死亡征象和捂嘴死亡的一致。
大宝在进行尸表常规检查的时候,我对死者颈部系着的草绳有了兴趣。
这根草绳在死者的颈部绕了两圈,在颈前部位打了个死结,绳头还有二十多厘米长。
绳子和皮肤之间,有一件衬衫,还在滴着水。
大宝,你说这个绳子是做什么用的?我问。
绳子?绳子当然是用来绑东西的了。
这种绳子很多见,老百姓都会自己搓。
大宝说。
我当然知道绳子是用来绑东西的。
我说,我是说,这根绳子在尸体上是做什么用的?大宝想了想,说:是不是勒颈啊?我从未打结的地方剪开绳子,取下绳子和衬衫,对大宝说:你看,绳子下面的皮肤,有条明显的索沟,但这条索沟没有生活反应。
大宝点点头,说:是死后绑上去的。
那么,我猜可能是想给死者穿件衣裳?我摇摇头说:不会。
死亡后的初始征象是肌肉松弛,这个时候给死者穿衣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很多老人去世,家人都要赶在几个小时之内给老人换上寿衣,就是因为在尸僵形成前的肌肉松弛阶段,容易换衣服。
所以,凶手是没必要把衣服胡乱盖在死者胸部,用绳子一捆,这算什么穿衣服?这不会是风俗吧?最近我被风俗不风俗的事情弄得有些魔怔。
没听说过这种风俗。
大宝说。
我又把衬衫和绳子复原到原始状态,说:这个衬衫的前角被绳子扎住一小部分,而后角拖拉了这么长,这不正常,不是简单用绳子把衣服捆在死者脖子上的动作。
大宝也来比画了一下说:知道了。
这件衬衫原来是蒙住死者头部的。
因为在水里被解立文动了尸体,加之打捞的动作又那么大,所以捆扎住的一角脱离了绳子的捆绑,所以我们看见的是覆盖在胸部。
我伸出手和大宝击了一下掌,说:和我想一块儿去了。
那我们开始解剖?大宝说。
我摇摇头,说:这个绳子的作用,不只是蒙头。
我用钢卷尺量了一下绳子的周长,又量了量死者的颈周长,说:绳子的周长比死者的颈周长长了两厘米多。
这个长度即便是塞了衬衫,依旧还是有些大了。
大一点儿很正常。
大宝说,死者已经死了,凶手没必要勒那么紧了。
再说,衬衫一角脱开了绳子的捆扎,就是说明了绳子捆得不紧啊。
我看了眼大宝说:既然捆得不紧,那为什么他的颈部有这么深的索沟?对呀。
大宝翻了翻眼睛,人死了,是减不了肥的哦。
我白了大宝一眼,说:综合这些情况,我分析,凶手在死者颈部捆扎绳索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是凶手用现场的衬衫蒙住了死者的头部。
二是凶手在这个绳结的一端,坠了一个坠尸物,防止尸体浮出水面。
可是他用的这条草绳,根本架不住坠尸物的重量,所以,断了。
说完,我指了指草绳绳结一端的断裂痕迹。
断裂痕迹是毛糙的,说明是拽断的,而不是常见的用刀子割断。
我补充道。
也就是说,井里应该还有东西。
大宝说。
我点点头。
大宝笑了:你真是乌鸦嘴,看来老百姓的井还得挖了。
尸体解剖后,发现死者的内脏瘀血,心尖有出血点,颞骨岩部出血。
但是胃内没有溺液,肺脏也没有水性肺气肿的改变。
所以死者死于窒息,但不是死于溺死。
结合他口唇部的损伤,可以断定死者是被他人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者胃内基本空虚,结合尸斑、尸僵的情况,我们判断死者是死于7月16日晚饭后六小时左右。
死者的背部和双肩,都有很多纵横交错的死后拖擦损伤。
有的方向是从腰部到项部,应该是凶手拽着死者的脚拖动尸体形成的;有的是从项部到腰部,应该是尸体入井的时候形成的。
一般捂压口鼻腔导致死亡,都会有比较明显的约束伤和抵抗伤。
我逐一解剖开死者的四肢关节,说,可是这个死者没有约束伤和抵抗伤。
大宝摇摇头,说:不,有的。
他切开死者的髂前上棘处皮肤,骨盆两侧的凸起处皮下有片状出血。
大宝说:凶手应该是骑跨在死者身上,捂压口鼻腔的。
这个时候,死者四肢都没能力动弹了,说明凶手应该比死者还强壮。
我看了看又高又魁梧的尸体,摇了摇头,没说话。
做完尸体检验,我们马不停蹄赶往专案组。
到达专案组的时候,专案组首次碰头会正好刚刚开始。
黄支队长让法医先介绍情况。
我说:死者应该是在睡眠的时候,被凶手骑跨在身上,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亡时间应该是16日晚饭后六个小时左右。
凶手杀人后,应该用死者的衬衫包裹了死者的头部,并用一根草绳固定了衬衫。
这个行为,我们认为是熟人作案的特征。
很多人杀死熟悉的人后,用物品包裹死者的头部,是对死者有畏惧心理。
黄支队长点点头说:我说是乌鸦嘴吧。
开始老秦就说我们最近邻居纠纷多,早晚要出人命案,你看,今天就发了。
那个……乌鸦嘴的还在后面呢。
大宝笑着说,我们认为死者颈部的草绳另一头,捆绑了一个坠尸物,但是这个坠尸物因为绳索的断裂而沉入井底。
所以老百姓家里的井,我们还得去挖。
这个乌鸦嘴我不怕。
黄支队长得意地笑了笑,示意侦查员介绍情况。
主办侦查员打开笔记本,说:死者解立军,61岁,独居。
他终身未婚,有个收养的女儿,在外打工时候认识一个男子,现在已经结婚了,住在湖北省。
据邻居反映,已经有一年没有回家了。
另外,死者还有个哥哥,叫解立国,住在解立军家以北五百米。
两个人交往不是很多,但是解立国的儿媳妇对解立军非常好,每天都会给解立军送饭。
啊?侄媳妇?不会有什么关系吧?大宝邪恶地打断了侦查员的话。
侦查员摇摇头说:没有,据我们调查,他的这个侄子和侄媳妇都很孝顺,但是村民反映可能是为了继承他的遗产。
闲话真多,我叹口气,现在连一个孝子都不好做。
黄支队长之所以说不怕秦科长的乌鸦嘴,是有原因的。
侦查员神秘地笑了笑。
3快说,快说。
我催促道。
是这样的,侦查员说,解立军的侄子解毛毛和侄媳妇刘翠花一直对解立军体贴有加,解立军的一日三餐都是刘翠花做好送去,解立军地里的活儿,也是解毛毛干。
口粮由解立军保管,收入除了生活费以外,解毛毛都以解立军的名义存在信用社里。
然后呢?我对这些情节不是很感兴趣。
侦查员说:7月16日晚上,刘翠花还是六点左右把饭送到解立军家,六点半的时候,刘翠花去取碗碟,看见解立军正在铺棋盘,说晚上要大战几局。
这和我们现场勘查的情况是一致的,调查也反映,解立军前两年学了中国象棋,棋瘾一直很大。
他有说和谁下棋吗?我急着问。
别急,听我介绍全。
侦查员说,刘翠花知道村里有几个喜欢下棋的老人,晚上经常会来解立军这里下棋,所以也没问是和谁下棋,收完碗就回家了。
17日一早,刘翠花又到解立军家送早饭,发现解立军的被褥是掀开的,家里也没有被翻乱,但是老人不见了。
对了,我插一句,我说,解立军平时睡觉不锁门?侦查员说:他家的门锁都是坏的。
他一个孤寡老人,穷得叮当响,不会有贼来光顾。
我点点头,示意侦查员继续说。
侦查员说:几天前,解立军曾经和刘翠花说过,他女儿结婚后,还没接他去湖北看看新房子,所以这几天打算去湖北一趟。
这个老头子就属于一时兴起,想干什么就会干什么的那种人。
所以刘翠花以为他一觉睡醒了,想女儿了,就去湖北了。
还在嘀咕这个老头子真是的,走也不打声招呼,这不浪费一顿早餐么。
刘翠花一直也没往别的方面想。
你还没说下棋的人是谁呢。
我被侦查员的关子卖得有些晕。
接下来就说,侦查员被我的猴急逗乐了,刚才,DNA检验部门的人对现场诸多烟头进行了筛选,成功验出一名男子的DNA,和报案人解立文的DNA对上了。
哦!原来如此!我拍了下桌子,现在解立文是重点嫌疑人,所以挖他家的井,你没心理负担了是吧?黄支队微笑着点头。
那烟头在什么位置?大宝问。
侦查员拿出物证清单,打开电脑上的现场勘查照片,核对了一下,说:是外侧板凳下方。
也就是说,是棋盘上黑方这边。
大宝眯着眼睛看幻灯片上的照片,说,那就对了!红方把黑方将死了,也就是说,解立军这盘棋下赢了解立文,所以解立文一气之下,杀了解立军。
我开始也有点儿怀疑。
因为解立文说,捞出麦秆后,就看见有尸体,高法医说,但是在打捞前,我看了半天,也没发现有尸体啊。
这个不好说。
我说,我开始也想过这个问题,但可能因为光线不同,会有不同的折射吧,所以我们没看见,他看见了。
这不就是贼喊抓贼吗?大宝说,远抛近埋。
凶手因为熟悉自己地里的情况,所以才会扔进自家水井。
扔进水井后,又害怕有路人发现,所以往上面扔了一些水井附近的麦秆。
过了两天,他还是害怕,于是报警了,以为他自己报警的话,警察就不会怀疑他。
大宝完成了他的现场重建后,黄支队长点头赞许。
但有一点解释不通。
大宝说,我们分析凶手可能比死者还强壮,但解立文是个黑瘦个儿矮的小老头儿啊。
谁说凶手比死者壮?我不同意。
林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勘查完现场,坐在了会议室的一角。
他说:我对解立军家进行了勘查,发现了一趟拖擦尸体的痕迹。
尸体上有拖擦痕迹吗?我点点头:很多,很明显。
林涛说:尸体被拖动的时候,凶手在这几米的距离里,有多次休息的迹象。
林涛指了指幻灯片上成趟痕迹中间的断层,说:这些空白区,应该是移动物体停下后形成的。
也就是说,凶手拖动这具尸体,是很费劲儿的。
那么凶手应该是个并不强壮的人。
可是我们检验尸体的时候,发现死者的反抗很少,大宝说,四肢关节皮下都没有损伤。
我默默翻动着幻灯片,在死者家里床上的一张照片处停下,说:这个倒是可以解释。
如果死者处于睡眠状态,身上可能会盖着这一床毛巾被。
这时候,一个人突然压在身上,裹在身上的毛巾被就成了一个无形的手铐。
两个胳膊伸不出来,就没办法抵抗了。
而且这种束缚,是整个上臂的束缚,受力面积大、压强小,自然不会留下约束痕迹。
大家都点头认可。
黄支队长说:既然大家都没有异议,那就去抓人。
技术组,去挖井。
挖井也是个技术活儿。
当我们站在井旁不知所措时,不知哪个聪明的民警请来了一个挖井队,他们打着矿灯、拖着打捞机就到了现场。
挖井队三下五除二干起活儿来,很快井的周围就被挖了个大坑。
接着,井周的砖台也被拆除了。
井口顿时感觉大了不少,打捞机的利爪伸进井里,开始抓捞井底的杂物。
我们的心情在柴油机的轰鸣声中起起落落,随着打捞机爪每次伸入井底,我们都充满了希望,而每次机爪空空如也地提起,我们的希望又突然落空。
时间在这种希望、失落、希望、失落的心情中过了半个多小时,打捞队并没有放弃,继续默默地工作着。
终于,在一阵欢呼雀跃中,机爪抓起了一个黑黝黝的东西。
我连忙戴上手套,拿过那一团黑色的东西。
十余个勘查灯的光照射到了我的手上,我瞬间有种当明星被聚光灯照射的感觉。
那是一个黑色的硬质塑料袋,袋子里装满了东西,很沉,袋口紧扎。
奇怪了,按理说,沉在井底的塑料袋,应该会进水膨胀啊,怎么没水的?林涛说。
我看了看袋子,说:你看,袋子上有好多小洞。
黑色塑料袋上的确有不少小洞,有的还在往外流水。
显然,这些孔洞是人为扎出来的。
慢慢打开袋子,里面果真是一袋石子,我们的推断无误,这就是一个人造的坠尸物。
你说对了,大宝说,确实是有坠尸物,不过我觉得今晚的辛苦还是白费了,知道有坠尸物又有什么用呢?当然有用。
林涛叫道,这种水泥石子可不是哪儿都有的吧,一般在修路和建房子的地方会有,但平常在田野里,可没有。
我点点头,说:凶手寻找坠尸物,应该是找到最可靠而且取之最方便的物品。
所以我觉得凶手杀人后,有一些抛尸的准备工作,做准备工作的地方,附近一定有修路或者建房子的,至少,他要很方便地获取这些水泥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