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们此时也没有睡去,经历了一连串苦难后,她们仍不敢相信自己被王子收容的事实。
没有枷锁,没有看守,就这么让大家住进城堡里,还是如此宽敞舒适的房间?温蒂大概猜出了姐妹们的不安,她和夜莺一起,将众人都喊来自己的房间,围着床坐成一圈,用聊天来安抚大家的情绪。
这就是领袖的风范,叶子暗想,如果是哈卡拉,绝对不会心细到这个地步,或者说她即便注意到了,也没有闲心来抚慰姐妹们。
温蒂姐姐,王子殿下……会让我们做些什么?蜂鸟怯生生地问道,我们的能力比起你和夜莺姐来说,都差得太远了。
这话引起了其他姐妹的共鸣,她们纷纷点头。
温蒂扑哧一声笑了,让我想想,嗯……首先你们要做的事,就是练习你们的能力。
练习能力?索罗娅迟疑道,难道殿下会让我不停的画画么?很有可能,温蒂拍了拍在一旁低着头的谜月,你也是,虽然哈卡拉禁止你在营地使用能力,但殿下不会,相反,他只会鼓励大家通过练习,尽可能掌握自己的能力。
我的能力会给姐妹带来麻烦的,谜月小声道。
那也必须练习,温蒂斩钉截铁地说,这关系到我们的生死。
生死?叶子忍不住问。
没错,罗兰殿下发现了女巫能平安度过觉醒日的方法,夜莺接替温蒂说道,从此以后,我们可以告别魔力反噬的痛苦,所有姐妹都可以顺利活到成年。
所有女巫们都睁大眼睛望向夜莺。
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书卷惊讶地问,是你上次提到的安娜小姐吗?可你当时说并不清楚具体原因。
是的,当时还只是殿下的猜测,但后来娜娜瓦的觉醒日验证了这一点——她同样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那么这个方法是……书卷不禁屏住了呼吸。
只要每天都消耗魔力即可,夜莺一字一句说道,我在迷雾中能看到魔力的变化。
经常性地使用它会使得身体容纳的总量不断增大,同时噬体之苦也随之减轻。
接近觉醒日的时候,只要将魔力全部消耗一空,它就几乎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我想大家隐隐也能感觉得到,温蒂补充道,被教会追赶猎杀的日子里,我们小心翼翼的潜藏在城镇角落,根本不敢使用能力,因此每年冬天都有许多姐妹离我们而去。
但今年在绝境山脉的营地中。
除了艾宁和艾希,大家都活着撑过了邪魔之月。
原来如此,叶子深深地吸了口气,这就是自己在蛮荒地遭遇邪魔噬体,持续时间格外短暂的原因。
也就是说,圣山并不在那片无人之地……没错,圣山不是特定之所,温蒂点头道。
但凡可以接受我们,不视女巫为魔鬼。
不限制姐妹们施展能力的地方,都是圣山。
温蒂还曾向罗兰殿下提出过要求,想要在邪魔之月结束后再去一趟营地,将这个消息告诉大家。
夜莺望着温蒂,柔声说道,就算没有找到圣山。
你们也可以在深山中好好活下去。
既然大家都回来了,就不用提这个了,温蒂笑着摇了摇头,所以,无论殿下需不需要你们的能力。
为了自己的安全,你们也要每天练习它。
如果这就是化解魔力反噬的钥匙,会不会有其他女巫已经察觉到了这一点?书卷思考了片刻开口说道,我们并非第一个聚集起来的女巫组织。
在晨曦和狼心王国,还有其它女巫联合会存在,我曾向她们发送过信件,想邀请她们一同寻找圣山,但始终没有收到回信。
叶子轻轻叹了口气,她知道书卷还有些话没有说出口。
哈卡拉自从在东境森林的一座地下遗迹中发现古书后,就坚定地带领大家踏上了寻找圣山之路。
至此,共助会开始了漫长的流亡之旅,几乎穿越整个灰堡。
这一路上,大家新认识了许多姐妹,也失去了很多姐妹。
如果从一开始,她们选择藏身于那座遗迹中,会不会提前发现这把钥匙?我们可以试着联络其他城市中隐藏的女巫,夜莺说,罗兰殿下也有这个打算。
他想通过释放流言的方式,让女巫们注意到这个偏僻小镇。
如果中间由我们穿针引线的话,毫无疑问会大大降低她们的戒心。
可我还是没明白,王子殿下收容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回音一脸茫然,这名来自极南境的异族女子遭遇比大多数女巫更糟,她先是被沙民卖给了碧水港的商人,再后来一路转卖到王都。
她被强迫学习舞蹈和宫廷礼仪,甚至讨好男人的技巧。
如果不是恰巧被共助会救下,她恐怕已经被高价转手给某位公爵或大臣。
直到现在,她说话时仍带着明显的异族口音。
说不定就跟那些想要买你的人一样,莉莉撇撇嘴,男人嘛……不要胡说,莉莉,夜莺不悦道,罗兰殿下和那些人都不一样,只要大家在这里住上一阵子,自然会明白。
正是这样,我对此深有体会,温蒂依然是那副温柔的笑容,今天也不早了,大家先回房睡觉吧。
就算能力起不到作用,也不用担心。
殿下说过,他想让领地里的女巫,都能过上跟正常人一般的生活。
如果你们非想知道,殿下明天会让你们做什么,她故意顿了顿,我想,大概会先从填写一张契约开始吧。
叶子和书卷回到自己的房间,后者随手将门关上,我们也睡吧。
嗯。
之前询问能力时,殿下将她和书卷安排到一间屋子,同时表示这只是暂时的安排,以后小镇会有全新的单间提供。
但在她看来,这么宽敞的床上睡三个人都没有问题。
她脱下外衣,钻进被子里,难以形容的柔软和舒适顿时包裹全身,叶子忍不住轻哼一声,将头埋进枕头。
过了许久,她才轻声问:你怪哈卡拉吗?……书卷轻叹了口气,没人能预知未来,不管她后来做了什么,至少一开始她是真心想要找到一个能供女巫安心居住的家园。
现在提这些已经没有意义,睡吧,孩子。
她闭上眼睛,晚安。
(未完待续。
)第一百章 古书与遗迹(上)正如温蒂所说,第二天一早,女巫们被侍女叫到一楼用过早餐后,王子递给她们每人一张精美的羊皮纸。
考虑到部分女巫看不懂文字,书卷给大家复述了一遍内容。
接着是签名,按手印。
罗兰知道她们很难真正理解契约上每行文字的意义,但没有关系,时间长了总会明白。
他也清楚,哪怕是卖身契,她们此刻也会签下名字。
罗兰并不觉得提供一份相对宽厚的条约是让自己吃亏的行为,既然选择走上这条路,就必须看得更远一点。
他现在所做的这些,都是为了将来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一个可长久执行下去的双赢构架。
收好契约后,罗兰按照昨日晚上制定好的计划,将每个人的训练任务一一安排下去,接着叫上叶子、书卷和索罗娅跟自己回办公室。
关上门,夜莺显出身形,朝姐妹们眨了眨眼。
我一直在想昨天温蒂告诉我的话,罗兰拉开窗帘,让明媚的阳光照入室内,她说你们遭遇了可怕的怪物,最终只有七人活下来。
就连共助会的导师哈卡拉都死在蛮荒之地。
我想知道,你们到底遇上了什么,混合种邪兽吗?叶子首先开口道:不是邪兽,他们是来自地狱之门的魔鬼,有着高大的身躯,能驱使邪兽,同时拥有魔力,就跟……她犹豫了下,就跟我们一样。
魔鬼?罗兰皱起眉头,望向索罗娅,你当时在场吗?后者点点头。
你能把当时的场景画出来,对吧?罗兰递上一张纸。
索罗娅闭上眼睛,显得有些痛苦,但她仍接过纸。
走到桌前。
随着能力施展,一直若影若现的鹅毛笔出现在她手中,笔头流转着七彩光芒,接着从她手中飞出,在纸上飞快划动起来。
一幅栩栩如生的画面逐渐在纸上浮现,而索罗娅始终未睁开过眼睛。
罗兰靠近桌子。
只见纸上的图案真实无比——不,他告诉自己,这不是一幅画,而是当时场景的实时拍摄。
她的能力如同一部摄像机,以第一视角将发生在蛮荒地的屠杀真实重现。
当绘画完毕,索罗娅的额头上已布满汗珠,显然这场回忆对她来说犹如噩梦。
夜莺这时也将头凑了过来,这就是魔鬼吗?就是它们,叶子指着离视角最近的一个。
这个戴着金属手套的魔鬼,能召唤闪电攻击,同时力大无穷,十多个姐妹有大半死在他手上。
远处那只魔鬼则能投出比弩箭快出数倍的长矛。
不过他们的特殊攻击都无法连续使用,我就是趁这个机会杀掉了他们。
你一个人?罗兰问。
邪兽头盔下面的那根皮管是魔鬼的弱点,叶子指着铁手魔鬼颈脖处,哈卡拉的魔力之蛇咬断了他的管子,最终和他同归于尽。
我用同样的方法。
靠手弩杀掉了另一只。
管子里似乎储藏着一些红色的气体,气体漏光后。
他们才会死去。
好吧,这东西怎么看都像是氧气罐一样的设备,荒原里怎么会有这种生物?罗兰百思不得其解。
但若要说他们是外星人,显然又达不到那个层次。
瞧瞧那根满是补丁的皮管子,还有兽皮制成的衣服,文明水平只能说跟自己这边不相上下。
不管是用科技还是用魔法。
能主动前往其他星球,本身就说明了其实力——地球人连登个月都步履蹒跚呢。
当然,也不能排除某些天赋点歪了的奇葩文明。
罗兰想,总而言之,「魔鬼」并非无法战胜的敌人。
他们也能被杀死。
除了魔鬼外,我们还见到了一座浮在空中的城市,叶子又说道,无论我们向它走出多远,它依然在我们前方,闪电曾在她的冒险故事里提到过,这似乎是海市蜃楼。
能画下来吗?罗兰问索罗娅。
她点点头,再次召唤出魔力之笔,将叶子所说的浮空之城绘于纸上。
罗兰仔细查看图片,模糊的景象里看不出太多信息,如果说城市真是海市蜃楼,那么至少说明其真身就在蛮荒地的某个位置。
而城市上空漫天的血雾,正是魔鬼所呼吸的气体。
这个解释比外星人说要靠谱得多,毕竟绝境山脉以西的广阔大陆都是无人涉足的神秘地带,存在其他种族也不足为奇。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我听夜莺和温蒂都提到过,哈卡拉是因为一本古书而决定寻找圣山的,罗兰问,书卷,你看过那本书吗?书卷犹豫了片刻,哈卡拉不准任何人看那本书,但……我曾偷看过一点。
里面记载的文字混乱不堪,而且……不可思议。
你能把它复制出来吧?让我看看。
那些都不是真的,殿下,圣山不存在已经证明了这点,她叹了口气,举起右手,希望您不要被书上的内容所迷惑。
一本镶嵌有金边的书籍浮现于半空,封面向两边摊开,书页飞速翻动,随后碰的一声闭合,落在她手中。
殿下,我希望只有您一人观看。
我不想看到其他姐妹也变得像哈卡拉那样。
罗兰接过书本,我知道了。
待女巫们离开办公室后,夜莺又悄然出现在沙发椅边。
和往常一样,她撩起长袍,将双脚架在矮桌上,嚼起了鱼干片。
你不想来看看吗?罗兰笑着问道。
夜莺嗤之以鼻,我对疯子爱看的东西才没兴趣。
他摇摇头,坐回桌前,小心翼翼地翻开书页,仿佛这本书真的具有魔力一般。
就如书卷所说的那样,大部分内容都生涩难懂,似乎行文和语法也不是现在通用的方式。
文中提到了滴血的红月,巨大的石门,但唯独没看到圣山二字。
事实上,除了偶尔有几处能明白意思的词汇,其他的内容根本无法阅读——总结起来便是:每个字我都认识,连起来完全看不懂。
也不知道是因为书卷慌张偷看导致内容缺失的缘故,还是书本身就是这样记载的。
罗兰跳过那些冗长的段落,直接向后翻。
颇为厚重的一本书只有前几页有内容,后面全部都是空白。
从最后一页看起,字迹忽然不同了,之前工整的书写变得潦草不堪,像是匆忙之间记下来的随笔,但内容却清晰明了起来。
字迹开头第一句便是「我们失败了。
凡人无法战胜魔鬼。
」(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一章 古书与遗迹(下)这是什么意思?罗兰摩挲着那排字迹,古书的主人曾和蛮荒地的那些怪物战斗过?他把目光向下移动——「魔鬼越来越多,而我们越来越少。
」「神罚之石也无力阻挡他们的攻势。
单凭那无可匹敌的怪力,即使不依靠魔力,他们也是凶残可怕的敌人。
」「塔其拉圣城已经沦陷,我们四散奔逃。
」「翻过大山,跨过河流,能离地狱之门多远就逃多远。
」「但下一次,我们还能逃去哪里?」「不过这已不是我需要考虑的事情,我快要死了,娜塔亚。
」「魔鬼的力量正在腐蚀我,任何药物都不起作用。
」「我写下这些,只是因为有件事想要拜托你。
」「阿卡丽斯的神罚军试验已经接近尾声,试验很成功,超凡的武士即使面对魔鬼也不落下风。
但她忘了,最后就算神罚军胜利,这胜利也不属于我们。
」「没错,神罚军只会给我们带来毁灭。
」「去阻止她。
只有你才能办得到。
」这段文字并不长,罗兰从头到尾扫完后,闭目沉思,试着将自己代入哈卡拉的视角。
假设她不知道魔鬼存在,把魔鬼换成女巫的话,这段描述很容易会被她想象成教会军在女巫的攻击下节节败退。
那么结合广为流传的谣言——女巫是魔鬼的爪牙,魔力来自地狱之门,哈卡拉便极有可能认为教会其实想要隐瞒事实的真相:所谓的地狱之门正是圣山的入口,几百年来,女巫们陆续前往圣山,并在那里获得获得永生。
所以女巫们越来越多。
而教会的战士越来越少。
当然,这个猜测也有不少漏洞,例如笔记提到对方拥有远超常人的怪力,显然不是女巫所具备的特点。
又例如女巫在神罚之石影响下仍能让教会军队一败涂地,这似乎太过离奇。
所以到底是什么使哈卡拉下定决心前往蛮荒地,他还不得而知。
是她过于急迫的心情影响了判断。
还是有一部分书卷没有偷看到的内容,才是真正的诱因?罗兰更倾向于后者。
他现在至少知道了,最后一页潦草笔记里面描叙的魔鬼,并非女巫,而是真正存在的异类种族。
但这丝毫不能减少他的疑惑,反而使未知的问题变得更多了。
教会到底什么时候和魔鬼作战过?罗兰把四王子那可怜的神秘学知识翻了个遍,也没找到相关内容。
教会自从结束信仰之战后,把大本营建立在北方,抵挡从大豁口侵入内地的邪兽。
后来。
他们干脆在赫尔梅斯高原上修建出了雄伟的要塞城市,并称之为新圣城。
这两座连在一起,一高一低的城市,都是用于对抗邪兽,而不是魔鬼。
再说了,塔其拉这个地名也从未听闻过。
如果这些事属实,教会没理由将其隐瞒。
记载教会历史的书籍中,每一次成功抵挡邪兽。
和同女巫战斗取得的重大胜利,都会在上面详细描述出来。
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功绩一般。
但对抗魔鬼这种事怎么看都比邪兽与女巫更值得大书特书。
最后的疑问便是神罚军。
显然这名教会成员不希望看到神罚军出现,并委托他人去阻止试验相关负责人。
看来似乎是成功了?罗兰只知道教会有审判军,而未听说过有神罚军——当然也不排除四王子孤陋寡闻的原因。
但是,如果他们真能培养出正面对抗魔鬼的强大武士,只会令教会实力大增,为何笔记主人却认为神罚军会带来毁灭?书卷认为的不可思议之处。
应该就是指后面这两点。
将哈卡拉引入歧路的古书,你知道是从哪里得到的吗?罗兰抬起头望向夜莺。
我加入共助会时,姐妹们已经踏上寻山之路了。
夜莺嚼着鱼干,声音含糊不清地道,不过温蒂曾提到过。
共助会最初时还不叫共助会,只是海风郡偶然聚在一起的几位女巫,其中就有哈卡拉、温蒂和书卷。
后来她们在离海风郡不远的东境森林中,找了一处隐蔽之地作为秘密会面的场所。
结果没料到那里居然是一座地下遗迹的入口。
她咽下口中的零食,舔了舔嘴唇,不过除了哈卡拉,谁都没有下去探索过。
古书就是遗迹里发现的?反正哈卡拉是这么宣称的,夜莺撇撇嘴,再后来,聚会的女巫越来越多,可能是某次会面时有人不小心泄露了行踪,教会派出大群审判军包围了森林,二十多个女巫逃出了不到一半。
哈卡拉就是从那时起决定前往绝境山脉寻找圣山的。
于是她们自称为共助会,并将寻找圣山作为会内成员的最高目标。
罗兰听完后陷入了沉思,神秘学加点太少就是这么麻烦,任何牵扯到历史和传说的东西,脑中基本是一片空白。
古书中没有涉及具体年限,他也不清楚其他史书中有没有对这场战争进行记录。
第一当事人已经死亡,如果自己能去遗迹探查一番就好了,他想。
不过罗兰也清楚,这基本是不可能实现的事。
东境森林离自己太远了,比起来一场说走就走、横穿整个灰堡的旅行,发展领地才是他的首要任务。
走到窗边,罗兰透过落地窗户望向脚下的花园。
女巫们正在按自己的吩咐,进行能力训练。
现在他手下的女巫已达十二只,是时候成立一个组织了。
在他的构想里,这个组织并不需要什么纲领或指导方针。
它是为了方便管理女巫和合理发挥其能力而设置的,功能类似于后世的行业公会。
组织的规章也尽可能简单,只有两条:不可利用能力违反领地律法。
不可利用能力逃避律法的追责。
罗兰最初也想模仿机器人三定律的做法,限制女巫不许使用能力伤害、攻击普通人之类,后来一想觉得实在多余。
能力对于她们来说,就如同普通人手中的枪。
当遇到危害时,用枪反击和用能力反击,并没有本质区别。
而且刻意强调女巫和普通人的区别,只会使两个群体的隔阂越来越大。
因此不违法,不避责也是一个理工狗所能想到的最简洁表达方式了。
至于组织名称,罗兰早就考虑好了。
这个崭新的集体,就叫「女巫联盟」。
(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二章 金银花与麋鹿(上)入夜后,麋鹿伯爵府上灯火通明,持有邀请函的培罗被侍从迎入大厅时,为伯爵家三小姐奥瑞利安举办的庆生宴席正好刚刚开始。
能参加宴席的,都是在长歌要塞颇有家世和名望的贵族,伯爵大人对此次庆生宴也十分看重,从大厅中铺满的羊毛地毯和侍从统一定制的黑底金边衣服就能看出来。
毕竟奥瑞利安正好满十六岁,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弦乐响起,侍从们端着葡萄酒和酒杯穿行于人群之间,大厅中摆放的几张圆桌上盛放着热气腾腾的熟食,而主角奥瑞利安打扮得像只金丝雀,正被一群姐妹围在大厅一角,看上去聊得十分欢快。
这是王都时下最为流行的宴席方式。
之前西境宴席可不是这个样子,培罗想,大家通常围坐在一张长条形木桌边,等着厨师上菜。
端上来的都是大碗猪肉和整鸡,抹上黄油的面包,双面煎得焦黄的鸡蛋,和大盆生菜叶。
不过对于同样在王都待过几年的培罗来说,这场庆生宴仅仅只模仿了个形似而已。
例如侍从手中的酒杯,都是颜色各异的琉璃杯,而非透明洁净的玻璃杯。
倒入葡萄酒后,根本无法衬托出酒自身的醇香色泽。
圆桌上应该覆盖白布,而不是将油腻腻的桌面露出来。
至于那些熟食,仍保持着西境的传统风格——又大又粗。
培罗摇摇头,好歹也得先让厨师切成小片再端上来啊。
按照惯例,他来赴宴前已经在家中填饱了肚子,此时更不会操刀去切这些大块的熟肉。
出席宴会的受邀者都代表着各自家族的脸面,在此地吃的满嘴油光发亮,实在有损形象。
培罗可不想自己被当作各家小姐嘴里的笑料。
好久不见啊伙计,忽然有人从身后勾住了他的脖子,听说你又被领主大人任命为使者了?边陲镇的矿石收获如何,你从里面抠了不少吧。
这熟悉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雷恩.梅德,麋鹿家族的次子,一心想成为名骑士,连领地都顾不上的傻瓜。
当然,也是自己的朋友,还好,培罗不太想谈在边陲镇的遭遇,你这次跑去寒风岭有派上用场吗,还是说,一直待在赫尔梅斯里的酒馆里瑟瑟发抖?该死的,雷恩推了培罗一把,从没听你嘴里说过好话。
这次我连新圣城都没去,边境卫队启程的前一天,我刚好感染了风寒,整整在床上躺了一周。
不错,比上次又进步了一点,至少给卫队省了不少麻烦。
这次你错了,雷恩忽然神秘地笑道,如果我没有在寒风岭躺上一周,恐怕就永远躺在圣城冰冷的城墙上了。
什么意思?培罗挑起眉毛。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麋鹿次子凑近耳朵,低声说,新圣城差点沦陷,邪兽都冲到了内城里。
如果不是教会派出了他们最强的武士,只怕连圣城大教堂都保不住。
不过四大王国的军队都损失惨重,寒风岭就没回来几个人。
短短一个月里,满城都是寡妇,平时家里没有积蓄的……他眨了眨眼睛,伸出两根指头比划了下,两枚银狼就可以。
喂,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可什么都没干。
你确定这消息是真的?那边境卫队怎么办?当然,我可是亲眼所见,领主收到消息的当天就病倒了。
雷恩耸耸肩,至于卫队……还能怎么办,慢慢再招募呗。
现在北境急缺经验丰富的战士,如果不是家里非把我叫回来,我至少也能统领上一支骑兵队了。
这根本不是重点,培罗心里暗想,寒风岭的边境卫队主要防御的对象就是教会审判军,现在四大王国的将领和战士们一齐葬送在赫尔梅斯,怎么看都有点阴谋的味道。
如果他们有所图谋,灰堡北方现在简直像个被扒光衣服的女人,审判军呢,他们损失如何?不会比四国军队好多少,想想就知道,他们总是冲在最前面的狂热分子。
话说回来,如果审判军不顶上去,其他国家的人马肯定不会动弹,他不屑道,那帮骑士都是这样,把荣誉挂在嘴边,到对抗邪兽时,都喜欢缩在后面。
比如说我眼前的这位,培罗笑了笑,或许是自己想多了。
不过就算教会想对北方下手,也跟长歌要塞无关。
让新国王去头痛这事吧。
遗憾的是,还没有人接受我的效忠,或者说,我还没发现谁有这个资格,雷恩顿了顿,朝门口望去,奔狼家的人来了,我先去招呼下他们,待会儿再来找你。
去吧,不用回来了。
对了,刚走出两步他又回过头,你有没有注意到邀请函里的手绢?你放的?呵,我只会给你塞条穿过两天的袜子,他摇摇手指,那可是我妹妹亲手裁的,虽然你们年纪差距大了点,不过只要你有那个意思,我肯定是举双手支持你们俩。
不要再拖了,朋友,你已经二十二岁了。
培罗给了他一个白眼,后者吹声口哨,笑着走开了。
从侍者的盘子中端下一杯酒,培罗一个人踱到角落,静静打量着热闹的大厅。
他注意到,奥瑞利安和姐妹们相谈甚欢的同时,还会偷偷向自己这边望上两眼。
刚才四目相对的瞬间,他能看到对方迅速移走的视线和双颊间浮现出的一抹羞赧。
培罗回以礼貌的微笑。
不过在他看来,对方还只是个小姑娘。
忽然间,大厅一侧响起了一阵激烈的讨论声,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
什么!他真敢这么说?是啊,寇里斯那胆小鬼,居然屁都不敢放一个,就这么灰溜溜地回来了。
声音最大的那人说道,简直让长歌要塞蒙羞!培罗认识他,似乎是叫西蒙.埃里来着,奔狼家的分支,娶了个颇有些姿色的女人。
那女人他也见过,确实独具魅力。
说得好像你有办法解决一样。
有人嗤笑道。
我一个人或许办不到,但若能让公爵大人注意到这件荒谬的事情,我不相信罗兰.温布顿还敢如此肆意妄为!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培罗怔了怔,顿时升起了兴趣。
(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三章 金银花与麋鹿(下)培罗朝人群靠过去,发生了什么事?他问。
赫尔蒙大人,有人看到了他胸前的金银花家徽,我们在谈论边陲镇的领主。
他没收了要塞贵族们在小镇里的财产。
叫我培罗就好,具体情况是怎样的?我来为培罗先生解释下吧,西蒙挤上前来,露出讨好的笑容,是这样的,我们奉公爵大人之命,平时居住在边陲镇,替主家管理北坡矿山。
每年冬天我们都会携带镇民一同返回长歌要塞,保护他们免遭邪兽伤害。
今年邪魔之月结束,我的一名同僚,弗莱彻家族的寇里斯居然被边陲镇领主告之,他的房子已被镇民拆掉,并且没有任何补偿!要么承认房子不属于你,要么把你送进牢房,按叛逃罪绞死,他模仿了遍四王子罗兰的话,先生您听听,什么叫做叛逃罪,这可是百年来每一任矿山管理者都会做的事。
培罗脑中不禁回想出那名年轻灰发男子的模样,尽管外界将王子传得极为不堪,但就他亲身体会的两次接触而言,罗兰.温布顿绝不是泛泛之辈。
而这个处理方法中的叛逃罪,不过是对方随口找的一个理由——王子他根本没想过用道理说服这帮人。
他已经和长歌要塞彻底决裂了,培罗想,或者往深一点想,王子会不知道每年镇民和贵族都要前往要塞避难吗?显然不是。
他明明知道,却要强加一个罪名,迫使对方做出选择,还让对方将如此野蛮的处理结果传回给长歌要塞,王子到底想要干什么?可他是边陲镇的领主,之前嗤笑西蒙的人说道,领主有权裁定领地内的律法。
边陲镇也是西境执掌所管辖的范围!西蒙不悦地冷声说,难道你质疑莱恩大人的权威吗?为监督矿山工作而驻守小镇,是大人的意思。
现在罗兰把所有贵族的房子都占为己有,这是在公然对抗六大家,莱恩大人绝不会坐视不管。
你们谈的,就是那个把希尔斯.梅德绞死后连封文书都不给的刽子手?不知何时雷恩也凑了过来,我父亲可是为此大发雷霆过。
梅德大人,西蒙行礼道,正是此人。
现在他行事更为猖狂,恐怕只有公爵大人才能阻止他,希望您能为我们转达。
不要担心,不管有没有这回事,莱恩大人都准备对他动手了。
雷恩满不在乎道,我回来就是为了此事,哥哥正在王城洽淡一笔贸易,麋鹿家只有我能带队了。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
西蒙欣喜地说。
培罗皱起了眉头,他虽然知道自冬天那封文书发出起,王子殿下选择留在边陲镇时,就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但他没想到自己的朋友也要披甲上阵。
不顾众人奇怪的眼神,他把雷恩直接拉到一边,劝阻道:你不要去,那可是王子。
我知道他是王子,山疙瘩里的王子嘛,雷恩.梅德拍拍培罗的肩膀,放心,莱恩大人也不会伤害一名王室血脉的,说不定我们一过去他就直接投降了。
就算想要抵抗,只要我们上马冲一冲,那些农民矿工不就都跑光了吗?四王子又不会舞刀弄枪,我估计他一根汗毛都伤不到。
不,我是担心你被他伤害……培罗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口,他知道对方不会相信自己,因为就连他自己都很难相信,王子能靠着那批矿工,击败公爵大人的联军。
可不知为何,他心里总有些不安。
培罗少爷,您的父亲让您回去,他有要事找您。
一名满头白发的管家忽然匆匆走到培罗身边,附耳说道。
我知道了,培罗点点头,和雷恩提前告别后,同管家一齐坐上马车返回金银花伯爵府。
父亲。
他走进书房,夏拉非.赫尔蒙正在桌台上写着什么。
听到培罗的声音,伯爵没有停下笔,你去把领地的产出、人数和收入分别汇总起来交给我。
我好安排春季的出征。
莱恩公爵的征召令已经下来了,等雪化后,我们五大家都要提供骑士和佣兵为他出征边陲镇。
要出多少?伯爵手微微一顿,抬起头,怎么了,你以前从来不关心这种问题。
他打开桌边一封文涵,骑士至少二十五人,以及相应的扈从和马匹。
佣兵四十人,必须武备齐全。
自由民或农奴一百人以上,应配备简易武器。
培罗在心底估算了下,这样五大家加起来约有一千人,加上公爵自己的人马,已经算得上披靡西境的力量。
即使长歌要塞没有倾巢而出,这支队伍也不是边陲镇所能抵挡的。
那里总共才两千多人。
父亲,您能不上战场吗?他犹豫了下,还是开口道。
怎么了孩子,伯爵奇怪地问。
我担心您的安全。
夏拉非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知道自己说什么吗?一头大象踩死只蚂蚁,会有什么危险?王子殿下只有几名骑士和不到五十人的亲卫队,而我们的人数足有他的十倍!理论上的确是这样,在没有见过殿下前,培罗也会这么认为。
可是……父亲,大家都说,泥巴糊起来的城墙一下雨就会垮塌,可王子殿下主持建设的城墙没有。
他们又说,光靠边陲镇的矿工,不可能阻挡住邪兽,然而王子殿下不仅做到了这点,甚至到邪魔之月结束,也没有一个人逃回要塞。
他越说心里越不安,现在,所有人都认为,公爵战胜罗兰.温布顿,不过是大象碾过一只蚂蚁,父亲,结果真的会是这样吗?够了!夏拉非猛拍了下桌子。
他摇着头站起身,走到一面墙边——那里挂着历代祖宗的肖像画。
比起上马作战,你更喜欢做买卖、谈生意,这很正常。
但商人并不等于胆怯!那些跨洋远航的行商者,天天都要面临死亡的威胁。
他敲着墙面大声说道,看看这上面,你的祖父,你的祖父的祖父,他们都是靠着刀剑长弓,才在这片充满野兽、流民和山贼的地方站住脚跟。
你如此畏惧争斗,真是太让我失望了!不,父亲。
培罗低下头,不再争辩,心中却嘟囔道,您也知道那是祖父和祖父的祖父。
看看那些孔武有力的面容,再看看您宽松的腰带和溢出来的双下巴。
父亲,您现在还能上马拉弓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章 规划和娱乐罗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完成了自己许下的诺言。
他册封提古.派恩为子爵,领地划分在赤水河以南,和小镇隔河相望。
如今那里仍是一片密林,属于待开发区域。
为了使他放弃领地内的自治权,罗兰答应以后优先开发提古的领地,并在该地上建立的产业,可以分出一定的股份给子爵和他的后代。
当然,罗兰运用嘴炮技能将其描述为既不用管理产业,又可以躺着分钱的好事。
提古对此欣然同意——他本来就不爱好这些,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骑马战斗更有意思的事了。
不过现在有女儿,他就把精力放在了打猎上。
加上提古原本领地里的产业早已衰败不堪,他干脆请王子派人帮他卖掉在要塞以东的土地,把全家都搬来边陲镇居住。
罗兰自然答应下来。
另一人便是布莱恩,罗兰授予他骑士身份,并问他是选择土地还是在军队里服役。
如果选择土地的话,便不能再加入边陲镇第一军。
若加入军队,就必须向其他人那样,靠战功晋升,获取奖励的土地。
布莱恩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如此一来,罗兰对土地使用规划也有了一个大致的版图。
以赤水河为界,与绝境山脉所夹的土地为居民区,窄处约三公里,宽的地方则有七八公里。
以后既可以建设小区,也可以当做奖励土地,赏赐给晋升军官。
赤水河对岸,则是未来的工业区和农业区,土地一直可以延伸到南境,只不过目前仍是成片的树林,远处还有起伏的小山头。
待到人口满足需求时,罗兰必然要着手开垦这片林地。
边陲镇以西的迷藏森林也是一个重要的开发点。
森林里有各式各样的宝物,如木材、食用菌、野生动物、药材。
木材除了用于建筑和工业外,还可以当作燃料实用。
这片森林面积大得惊人,罗兰让闪电探查过,飞出三十公里还看不到尽头,就是全部拿来当柴火烧,都能烧上好久。
最后便是迷藏森林和绝境山脉之间的空地——也是无人涉足的禁区,蛮荒地。
按山脉和森林的边界线走向推测来看,中间包夹的地域极为广阔,几乎比灰堡王国还要大得多。
面对这样一块无主之地,罗兰心里直痒痒。
但他也知道,自己暂时顾不上这块地方了。
目前,边陲镇最需要的,便是人口。
回到城堡办公室,他招来画师索罗娅。
最近协助市政厅的工作完成得怎么样?我还从没有一天画过那么多画,她看起来精神比最初见到时好上不少,到今天基本已经画完了。
不过绘画时只留一个脑袋大小的窗口,感觉上有些奇怪。
免得你的魔力之笔吓到镇民,王子笑了笑,他们虽然知道有女巫存在,但这样近距离的接触还是容易引起意外,所以干脆采取些隐藏手段,让他们不知道你就是女巫。
以后会慢慢变好的。
索罗娅的照相能力给罗兰的公民登记计划带来了全新的提升。
市政厅为该计划空出了一间屋子作为档案馆,用来存放镇民的信息。
和户口薄类似,每张纸上都写有他们的名字、年龄、住所、血缘关系等等信息。
这些信息巴罗夫曾在冬季简单统计过一次,而这次记录顺带扩充了不少内容。
最大的变化是,所有人物户口上,都附带上了「彩色照片」。
按罗兰的要求,市政厅在大厅内搭设了一间可供单人进出的小屋子,外面包裹上麻布,只在正前方留下一处方形窗口,以供索罗娅看到对方的模样。
这样女巫在屋内绘画肖像时,对方也不会看到那支神奇的魔笔。
至于如何让领地的居民踊跃前来申报信息,罗兰给出的方法很简单,来者都能获得十枚铜鹰的补助——这笔钱由市政厅拨付。
今天叫你过来,是想让你画些别的。
罗兰将裁剪好的纸张摊在索罗娅面前。
后者注意到那些纸片大小完全一样,都只有半个巴掌大小,成长方形。
您想让我画什么?一些娱乐的道具。
罗兰说。
这个想法早就存在于他脑海中,女巫们每天除了练习,基本无事可做,这样的生活似乎有些枯燥。
对王子来说同样如此,特别是等待雪化前,他的活动范围就基本只在城堡内。
因此,想出一些娱乐活动,找几个女巫陪自己放松心情势在必行。
最简单的自然是扑克牌了。
不过柔软的普通纸张并不适合立在手中使用,洗牌也是个麻烦事。
现在有了索罗娅,他自然可以考虑制作一些更高级的玩意儿。
娱乐?她歪着脑袋想了想,似乎不明白在方纸片上绘画是哪种娱乐,好吧,您说了算。
首先,你在这张纸上,画出一名持有重弩的士兵。
想象?没错,他的盔甲、身材、年龄,包括身处的环境,全部任你想象。
只要是手持重弩就好。
呃……我试试,索罗娅闭上眼睛,沉思了一会,手中浮现出七彩流光的魔笔。
很快,一名中年男子模样的弩兵跃于纸上。
很好,罗兰称赞道,让我想想接下来该画什么,嗯……在纸片左上角和中间位置,各画一个小圈,他在脑中回忆那些卡牌的模样,第一个圈是白底金边,第二个圈橙底金边。
待到这些画完后,罗兰再让她给第一个圈中添上数字,第二个圈中添上弓箭的标志。
索罗娅能力的神奇之处在于可以无视材质进行绘画,所以空白纸和有图案的纸对她来说并没有区别,后画的图案能完美覆盖前者,如同图层遮盖一般。
于是,一张精致「弩手卡」就出现在罗兰面前。
这样就好了?她问。
这只是一张单位卡,还有许多相似的卡片要画,最后能凑成一副牌组,我再教你们怎么玩。
看着索罗娅闭目作画的模样,罗兰心底升起一种预感,也许这样的对话很快就会充斥于他的城堡——「你要去做什么?先来一盘昆特牌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五章 军乐回音坐在城堡的最顶端——瞭望塔楼的斜屋顶面上,在这里,可以瞭望到整个小镇。
她是托闪电把自己捎带上来的,等到太阳落山时,小姑娘会再过来送她下去。
现在,闪电应该已经在前往长歌要塞的路上。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将大地照得明晃晃的,远处的河流就像一条发光的绸缎,缓缓向西流淌,将绿叶和白雪夹杂的土地分成两瓣。
躺在阳光下,她觉得浑身上下被柔软的暖意包围,不像极南境的烈日,灼热的光线很容易刺痛皮肤。
风也大不一样,她想,大陆王国的风多种多样,有碧水港略带咸味的海风,有王都忽冷忽热的潮湿季风,有绝境山脉冰冷刺骨的北风,以及现在小镇带有泥土芳香的微风。
不管怎么说,这里的风都是纯粹而单一的。
而在铁砂城,要么酷热无风,要么便是铺天盖地的风暴。
风是能看得见的,呼啸的气流中夹杂着石子和砂砾,如同一头黑色的巨兽席卷而来。
这个时候必须要躲入屋内,或任何可以避开风头的地方。
迎风而立只有死路一条。
回音轻轻吐出口气,现在想起来,自己离开铁砂城已经有近四年的时间。
傲沙氏族在权利争斗中不幸失败,父亲投降后仍被敌人杀死,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她想要冲上去和敌人同归于尽,却遭到了来自背后的一击。
不知道四年过去了,族里还有多少人能活下来。
被当成奴隶卖到碧水港之前,她隐隐听说,傲沙氏族违背了神圣决斗的约定,受到三神唾弃的族人,将被放逐至无尽海角,永远不能再回到铁砂城。
但是回音知道,这一切都是铁鞭氏族的阴谋,他们在鞭子上涂抹了流淌于地底的黑油,只要引燃,连水也无法扑灭。
正是这一招,让自己的哥哥,氏族里最强壮的勇士在决斗时被活活烧死,导致队伍阵型大乱。
无尽海角除了滚烫的黄沙,只剩下永不熄灭的火柱和比大地之母更为狂躁的海洋。
前往那里的沙民很快便会化作白骨,下场比成为奴隶的自己还要凄惨。
回音觉醒为神使——也就是大陆王国通称的女巫后,也曾想过要复仇,可她的能力却是毫无用处的模拟声音。
不管如何乞求三神,神明也没有给她降下旨意。
在碧水港生活半年后,她更是明白,神使受三神宠爱的说法,不过是莫金人自欺欺人的骗局。
四大王国所辖范围内,神使都是被教会猎杀的对象。
从那天起,回音彻底断绝了复仇的希望。
此时,远处忽然升起了滚滚浓烟。
她向赤水河东岸望去,只见闪烁着幽幽绿光的火焰在小树林中穿行,树木燃烧的黑烟和积雪蒸发的白雾混合在一起,在天边形成了一道灰色的烟柱。
那是安娜的绿焰。
初到此地时,温蒂向姐妹们简单介绍了下安娜和娜娜瓦。
当时回音就十分羡慕安娜的能力。
自由操纵的火焰,能熔化刀剑的高温……如果自己在铁砂城时能有如此强大的力量,铁鞭氏族一个人都活不下来。
回音摇摇头,如今再想这些已没有意义,比起那些很可能已经葬身黄沙的族人,她还活着已是种幸运。
既然王子殿下愿意收容自己,那么自己所能做的,就是努力完成殿下吩咐的命令。
她清了清嗓子,开始按对方的要求哼唱歌曲。
那是一首欢快的小曲,王子殿下只哼了一遍,她就完全记住了整段曲调。
乐曲对于回音来说并不陌生,被当作上等奴隶教导时,充满诱惑的舞蹈和挑逗似的低吟浅唱都是她需要掌握的技能。
但殿下这首曲子完全不同……它极富节奏感,充满一种迸发向上的活力,特别是当他要求自己模拟笛子声来演奏这段乐曲时,每个音符都仿佛跳动起来,让人忍不住想要随之起舞。
难点在于曲子进行的同时,加入鼓点和弦乐。
同时模拟三种声音,并相互重叠,这对回音来说还是第一次。
她从未想过,乐曲还可以这样来演奏!一开始,她还很难保证鼓点不打乱笛声的节奏,试着照殿下提议的方法,用手或脚来打节拍,才逐渐将两种声音融合在一起。
经过几天的练习,回音逐渐掌握了这种拟声方式。
试唱了几遍后,她站起身,决定将最后的弦乐也加入其中。
随着乐曲奏响,回音发现这首小调再次发生了变化——如果说欢畅的笛声构成了它的躯干,激昂的鼓点赋予了它骨骼,那么最后看似点缀的弦乐,则让曲子有了灵魂。
她踩着节拍,一遍又一遍,让三种乐器完全融为一体,声音越来越高,最后忍不住放声歌唱——*******************我的攻击力比你高,所以我赢了。
罗兰将最后一张纸牌放到桌上,而对面的索罗娅捂住脸,发出恍然大悟的低呼声。
再来一盘,她思考了片刻后,将纸牌重新收拢,这次让我来选你的十张牌。
咳咳,王子咳嗽道,时间不早了,我还有事要忙,你去找其他人玩吧。
做出大致够用的卡组后,接下来便是复制。
有了模板摆在面前,索罗娅的绘图速度堪比打印机。
很快,罗兰就得到了几份相同的昆特牌。
于是索罗娅成了他的第一个对手。
将游戏规则说清楚后,一场卡牌战随之展开。
在对战中,他发现女巫的接受能力确实高于常人。
索罗娅很快摸清了出牌技巧,接下来几回合,罗兰虽然还能胜利,但已经用到了特殊牌组。
如今见到对方要求替自己抽牌,他可耻的拒绝了。
好吧,索罗娅将卡牌往怀里一兜,朝门外跑去。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了欢快悦耳的乐曲声。
她顿住脚步,又跑了回来,趴在窗边探头张望,是回音?嗯,看来她已经完全熟练了。
罗兰靠坐在椅子上,欣赏起那熟悉的音乐。
边陲镇第一军很快就要进入综合演习阶段,和站在城墙上射击不同,综合演戏将在野外展开,要求队伍行进的同时保持队伍整齐有序——这也是排队枪毙的基础环节。
为了使士兵脚步一致,需要靠鼓点或口号来指挥所有人的迈步速度。
现在有了能模拟混合音的女巫,他干脆学英国人,直接上步兵行军曲。
比起单纯的鼓点,行军曲不仅能控制队伍进行速度,还能有效地起到鼓舞士气,振奋军心的作用。
当然,排队枪毙时期最有名的行军曲《掷弹兵进行曲》,罗兰只知其名,却不记得完整的曲调。
不过这难不倒他,有一首曲子就是在《掷弹兵进行曲》基础上加以改编,在抗战时期响遍全国大江南北。
而它的旋律几乎所有人都耳熟能详,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游击队歌》。
索罗娅转过头,她听到王子跟随曲子,轻轻哼唱起来。
那是她从未听过的语言,干净利落,和曲子节拍完全契合起来。
我们都是神枪手,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我们都是飞行军,哪怕那山高水又深!在密密的树林里,到处都安排同志们的宿营地;在高高的山岗上,有我们无数的好兄弟。
……(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六章 不一样的理由书卷敲了敲门,里面很快传来了应门声,请进。
她推门入内,安娜正坐在窗边的桌子前,翻阅着厚厚的书籍。
阳光从窗口洒入,将女子身影拉得老长。
她柔软的脸颊和颈脖在光线照射下白得有些刺眼,覆盖肩头的亚麻色长发几乎被染成了淡金色。
经过快一周的相处,书卷已经基本摸清了对方的脾性,比如有话直言,从不拐弯抹角,沉稳安静,特别好学……总之,很难有平民家出生的孩子能像安娜这样,心灵纯粹而平和。
你不去玩那个……卡牌游戏?书卷抽了张凳子坐到安娜身旁。
最近两天姐妹们一练习完便会飞速赶回到城堡,挤在索罗娅的房间内玩所谓的昆特牌,相互争夺对方收集的纸片,似乎乐此不疲。
就连每天来找安娜玩的娜娜瓦.派恩,学会对战方法后也罕见地减少了出现次数。
不像前几天,她总是能在房间里见到那名拥有神奇治疗能力的小姑娘。
我想再多看点书,安娜翻到下一页,我没有您那样的能力,只有多花些时间在这上面了。
她几乎什么都书都看,从历史传记到长篇诗歌,包括自己从街头巷尾听说的各种民间故事,只要汇集成书籍,她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书卷爱怜地摸了摸她的头,不用急,我记得的,都会一本本告诉给你。
这就是改变共助会幸存者命运的孩子,书卷想。
如果没有她,夜莺就不会中途前往边陲镇,也不会认识灰堡四王子,更不会有接下来发生的一切。
从某个意义上来说,她是所有女巫的救星。
这也是自己一开始便对安娜充满好感的原因,而后者在见识到魔力之书后迅速接受了自己,并表示出极大的羡慕之情,这让书卷觉得有些啼笑皆非。
在共助会中,从来没有姐妹羡慕过自己的能力。
反观安娜,她的魔力容量是夜莺所见过的女巫中最为庞大的一个,收发自如的绿焰也极具攻击力。
你的头发有点长了,书卷撩起安娜快要遮住眼睛的刘海,没有人帮你剪过头发吗?她摇摇头,都是我自己绞断的。
书卷顿时来了兴致,绞出来的头发多不好看,我来帮你修剪下吧。
您还会做这个?在共助会时,大多数姐妹的头发都是由我来剪的,书卷轻笑道,稍等会儿,我去拿工具。
她很快揣着一个布包走了回来。
摊开层层包裹的白布,里面放着一把青铜剪。
剪子呈V形,两端握柄处布满了细微划痕,散发出浸润的光泽,显然经常被人使用。
书卷未加入共助会之前,就是靠这把剪刀,在海风郡的酒馆替人理发为生。
攒下的铜鹰除了买面包,剩下的都交给了一名断腿老船长,船长则教她读书认字,直到年迈过世。
书卷熟练的展开白布,系在安娜脖子上,开始帮她修剪过长的头发。
我……有些问题想问您。
什么?书卷手指飞舞,剪子在她掌心中不断分开合拢,发出清脆的咔擦声。
亚麻色的头发一簇一簇滑过指尖,飘落在地。
您昨天给我看的那本书,上面记载的许多故事,几乎都有着一样的结局。
王子一定会娶公主为妻子吗?她的手稍微顿了顿,那本故事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籍,而是她在海风郡十几年里,听水手们传唱的民间故事合集。
只不过书卷特意对内容进行了筛选,没有圆满结局的故事不要,王子不是和公主在一起的不要,最后凑成了一本书,幻化出来给安娜阅读。
明知道对方看了完后一定会提出这样的疑问,但当她真要回答时,又有一丝不忍。
大多如此,当然也有些王子会娶大公或公爵的女儿,比如说灰堡国王温布顿三世,他的妻子就是银光公爵的女儿。
说完后书卷在心底叹了口气。
温蒂跟她提到过夜莺的心事,相比成熟而冷静的幽影杀手,她更担心和王子殿下走得愈发贴近的安娜。
这名女子对殿下有多么重要,任谁都能看出来。
当有安娜在场时,罗兰的目光总是更多的落在她身上。
她一天忙碌的活是其他姐妹们的数倍,夜莺和温蒂的房间改成双人共住后,殿下唯独没有调整安娜的房间,还解释为若娜娜瓦在城堡过夜时可以和安娜睡一张床——他都没意识到自己作为此地主人,根本无须解释。
安娜也同样如此,和其他女巫在一起时话并不多,多数时候是一位安静的倾听者。
只有在罗兰身旁时,才会变得主动起来。
如果说有什么能让她的视线离开书本,书卷打赌一定是王子殿下。
遗憾的是,罗兰是灰堡王国的四王子,将来女巫们鼎力支持的国王,而安娜却是一名女巫。
书卷不可能去提醒王子殿下,只好想出这个法子对安娜旁敲侧击。
她不希望两人产生隔阂,更不希望看到一场没有结果的悲剧。
为什么?安娜甩甩头,似乎想将脖子里的碎发弄出去,若是王子不喜欢公主或贵族小姐呢?呃……书卷没想到她会这么问,那他也不得不娶。
因为王子很可能会成为国王,国王的婚姻之事并非他一人之事,她努力回忆着书中记载的有关知识,为了稳定远在王国边境的大贵族,为了安抚蠢蠢欲动的邻国,甚至为了达成一笔好交易。
不过最重要的是,国王必须要有子嗣。
安娜没有再追问下去,这让书卷稍稍松了口气。
这种事情只能慢慢来劝导,她相信,总有一天对方会明白。
修剪完头发,书卷笑着挠了挠安娜的发梢,不错,精神了很多。
谢谢您,安娜低头道。
那么,今天的书……书卷想了想,决定召唤一本狼心国王族演变史,来强化今天灌输的印象,就选一本家族传记吧。
当她准备告辞时,安娜抱着幻化之书忽然说道,我觉得罗兰不是故事里那些的王子。
她的声音十分肯定,并不像在勉强说服自己,他只会做他想做的事,跟其他一切都无关。
……书卷怔了怔,为什么?如果他是那样的王子,就不会救下我了。
(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问心吃过晚饭,罗兰回到办公室,继续将他脑中的那些基本数学知识抄到纸上。
他并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不仅如此,记忆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衰退。
由于专业关系,数学和物理还算经常用到的学科,其他诸如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等知识,估计已经退化到入门水平。
因此,不管用不用得到,早一点将尚未忘记的内容写出来,就能多保留一些知识。
他每写满一张纸,便让在旁的书卷扫视一遍。
只要被她看过的内容,就相当于永久保存下来。
可惜书卷的能力只跟记忆有关,并不能使她无师自通那些初高中数学知识。
因此得空时,罗兰还要跟她讲解一遍。
当然,对于好为人师的他来说,传道授业是件十分有意思的事情。
特别是看到书卷一惊一乍,或者冥思苦想后恍然大悟的表情,他心里也格外有成就感。
不过罗兰清楚,这跟授课对象亦有关系。
书卷虽然年龄已近四十岁,但魔力使她容颜衰老速度大为减缓。
脸颊的皮肤仍然紧绷红润,黑色长发简单扎在脑后,显得成熟而干练。
眼角处的细微鱼尾纹并不会破坏整体的美感,反而更衬托出那股稳重的气质。
放在电影里,绝对是优雅全能型老师的角色。
现在,他反而能让老师听得目瞪口呆,这反差感还是挺让人受用的。
罗兰在默写的同时也在思考,这个世界的魔力到底是什么?它无处不在,无论是北坡矿洞深处还是绝境群山中,西至蛮荒之地,东至海风郡,女巫都能运用它施放出各种不可思议的力量。
如果把魔力看做电能的话,女巫则是功能各异的电器。
但显然它比电要不可思议得多,更像是一种接近「本源」的能量。
例如共助会的哈卡拉,温蒂说她能召唤出四种魔力之蛇,分别名为死刑、苦痛、石化、虚无,毒液效果各不相同。
又例如夜莺,展开的迷雾几乎扭曲了空间。
这些能力的表现形式千变万化,除了本源一词外,罗兰实在想不出其他更贴切的词语了。
若要给本源一个定义,大概便是具有普适性和通用性的规则。
爱因斯坦后半生立志于将宇宙四大基本力纳入一个理论框架下,也就是所谓的大一统理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所做的,就是在寻找本源。
那么会不会有一种万用规则,在任何宇宙中都能适用呢?这一点让罗兰忍不住脑洞大开,会不会他穿越前的世界,也存在这样的力量,只是没有女巫作为释放窗口,让它一直被人们所忽视?不管如何,罗兰也只能是想想了,毕竟以现在的技术水平,他根本无法去解析这种力量。
所以推进工业发展,促使文明进步,才是自己的主要任务。
或许有一天,人们能不借助女巫直接运用这股力量——一种万用的、可以同时转化为多种效果的超级能源,光是想一想就令人兴奋。
殿下?书卷看到王子一副陶醉的模样,忍不住出声问道。
咳咳,罗兰从妄想中回过神来,咳嗽两声,看了眼快要烧到底的蜡烛,说道,今天就到这里吧。
是,她低头行礼,准备离开时,不知不觉又放缓了脚步。
罗兰半天没有听到关门声,有些奇怪地抬起头,发现对方仍停留在门口。
有什么事吗?殿下……书卷犹豫了片刻,我想问您一个问题。
问吧。
罗兰点点头,放下手中的鹅毛笔,举起杯子喝了口水。
这些女巫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太过不自信了。
像是从洞穴口探出头的兔子,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便吓得缩回洞里,再也不敢出来。
估计她的问题又是诸如您为什么愿意收容我们,您不怕教会的威胁吗之类。
夜莺和温蒂已经问过他好多遍了。
不过既然对方摆出如此姿态,自己自然也要认真回答,好让她们深切感受到,对待同志要如春风般温暖。
您……有可能娶一名女巫吗?噗,罗兰差点没把口中的水喷出去,呃,为什么你要问这个问题?我……书卷张了张嘴,却没能答上来。
娶一名女巫吗?罗兰脑中第一个浮现出安娜的身影,从在牢笼里遇见她起,那双湖蓝色的眼睛便在自己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女巫是觉醒于普通人类的女子,她们能力出众,并且从外貌到身体,无一不优于常人。
若放在现代社会,必然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所以,自己有什么好犹豫的?既然如此的话——他望向书卷,笑着回答道:为什么不呢?*******************温蒂揉了揉酸痛的肩膀,回到自己房间。
太过沉甸的胸*部总给她带来众多烦恼,特别是站在小镇号的木棚顶端招风时,举起的双手必须微微向后才能保持身体的平衡。
根据第一次的试航情况,小镇号已作出了多项改进。
例如她站立的地方搭上了一个简易棚子,既可以遮挡风雨,又能避免太阳暴晒。
船体四周挂上了一圈树皮,用来减少靠岸时的冲撞。
船舷两侧都加装了两根水泥短桩,方便麻绳固定船只。
而她的控风能力经过近一个月的训练,也有了大幅长进。
现在船只行驶越发稳定,而且速度在风力影响下可快可慢,她还学会了利用现有风力调整魔力消耗,使自己可以坚持更长的时间。
夜莺比温蒂先洗浴完,已经穿着睡衣靠坐在床头等她。
不过令她奇怪的是,对方脸上挂着抑制不住的笑容。
发生了什么好事吗?温蒂忍不住问道,而后者摇摇头,什么都没说,只是笑意更深了一些。
温蒂撇撇嘴,上次跟她夜谈过一番后,她的情绪就一直不怎么高,最近城堡里流行起昆特牌后才有了好转。
今天怎么就忽然笑开了花?那个在银光城初遇时面无表情,沉默寡言的幽影杀手去哪里了?罢了,温蒂脱下衣服,跨进盛满热水的木桶里,大概,她赢到了一张好牌吧。
(未完待续。
)PS:有月票的请支持下,谢谢!第一百零八章 回音(上)邪魔之月过去已有两周,积雪化作溪流汇入赤水河中。
洁白的薄纱褪去后,两岸的树林再次发出新芽,如今已变得绿意盎然。
镇子东头外的土地被安娜烘烤过一遍后,被殿下暂时划作为边陲镇第一军的练习场。
场中,卡特.兰尼斯握住刀尾套管,扭动两下,检查刺刀是否安装牢固。
这又是殿下发明出来的新玩意儿,不过比起可以自动运转的黑疙瘩机器和点火就能炸响的改良雪粉,这玩意可简陋太多了。
一握在手上,卡特就知道它不是件合格的武器。
本质上,它不过是一块尖锐的三角形铁片,以中线为基准,稍微对折了下。
虽然开了刃,但根本不可能用它去挥砍目标——折弯后的两侧刃身极短,前端几乎没有,后端仅拇指指甲宽,就算是没有批甲的敌人,横砍过去说不定连衣服都割不破。
这把武器只有一个用途,那就是刺击,而且必须连接上火枪后才可使用,单独拿在手上,它甚至不如一把匕首。
浪费大堆生铁,造出仅有单一攻击方式的武器,在首席骑士眼里,自然是不合格的作品。
如果他的领地里有铁匠胆敢这么做,他一定会把这人捆起来狠狠抽一顿。
但哪怕是这样劣质的武器,他也能看到殿下在细节上的独到之处,比如套管的卡槽设计,一条企口有两处直角,只要对准枪管上的小铁条套入,再转半圈,就能将刺刀固定在枪管上。
这种异型企口使得套管和枪管并不需要十分贴合,过于宽松的套管可以塞入一些纸片后再旋转,没有的话,树叶也能将就。
上刺刀!听到口令,分到刺刀的火枪队成员纷纷从跨在腰间的刺刀袋中抽出刀刃,套上枪管——新武器和配套的刀袋目前只生产出四十余把,未领到的只好暂时用跟火枪等长的短木杆代替。
这套动作差不多练了一个上午,如今大部分人只需两到三息时间就能固定好刺刀。
按殿下的说法,这是最后关头的拼搏,不到万不得已,他不希望看到部下进入白刃战。
卡特对此说法不以为然,没有亲手把刀剑捅入敌人体内,仍只算个雏儿。
只有见了血,他们才能从矿工和猎人蜕变成战士。
铁斧也在队伍中,虽然他自称是一名猎人,但卡特能从对方身手看出来,此人绝对受过专门的战斗训练,身手不会比骑士差到哪里去。
当初殿下要求卡特教导士兵练习刺杀时,他原本是有点心虚的,刺刀这种东西从未听说过,万一自己根本不会用该怎么办。
不过看到原型后,他立刻变得信心满满,这不就相当于一根短一号的长枪嘛,而且由于刀刃的特殊性,它用起来比长枪还要容易得多。
刺刀攻击方式单一唯一的好处就是训练起来方便,没有劈、撩、挡、扫,只有一个动作,刺击。
首席骑士让所有队员排成数行,教授他们最适合发力的刺击动作——双腿前后站立,弯腰屈膝,双臂尽最大的力气向前递出。
这种反复的训练极为枯燥,而令卡特啧啧称奇的是,每个人都在一丝不苟地完成刺击动作,换做冬天之前这他们还是一帮软弱懒散的平民,现在却表现得像模像样。
喊出口令便会立即执行,操练他们甚至比培养扈从还要省心。
当然,给他们换上刀剑,也就是殿下口中的「冷兵器」,这些人依然在自己手下走不过三招。
但从意志方面来说,他们的进步已值得让自己高看一眼。
练习半个时辰后,卡特让火枪队原地坐下,稍作休息。
此时王子殿下也恰好出现在练习场,他身边还跟着一名戴着兜帽的女子。
对此骑士毫不意外,殿下已经提前跟他打过招呼,今天的练习将会有女巫配合进行。
不过,那名女巫个头还真高,一眼望去几乎和殿下持平。
女孩子还是小巧点的好,卡特想。
随后他让所有人站起,向四王子殿下行礼。
殿下好!士兵们举手齐额,大声喊道。
辛苦了,罗兰点点头,走到骑士身边刚要说话,一名大汉突然间冲出了队伍。
卡特.兰尼斯皱起眉头,跨出一步将王子挡在身后,手已经放在了剑柄上。
而夜莺也第一时间现出身形,抓住了罗兰的手臂。
只要情况稍有不对,她就能把王子拉入迷雾之中。
冲出来的大汉正是铁斧。
他没有跑向王子,而是对着那名女子径直跪了下去,用的也不是大陆王国的单膝跪礼,而是整个人趴在了地上,头深深埋入双臂之间,族长大人!火枪队训练被迫中止。
*******************说说看,这是怎么回事?城堡大厅内,卡特、回音、铁斧站成一排,罗兰坐在主位上,略有不满地问道。
纪律,纪律!强调了多少遍,部队应该有铁一样的纪律!不说看到族长,就算看到国王也应该不为所动才对。
实在有要求的,可以打报告嘛。
亏自己还十分看好铁斧,想到这儿他忍不住叹了口气。
归根到底,还是文化素质跟不上,不能透彻理解纪律的含义。
殿下,铁斧一开口就忍不住想跪下去,膝盖弯到一半便被罗兰喝止了。
站着说!……是,后者吞了口口水,说道,银月大人是我在铁砂城时效忠氏族的族长。
不,卡巴戈,我不是族长……回音急忙摆手说。
不,您是,铁斧反驳道,您的父亲和兄长去世后,按照莫金习俗,从那一刻起您就是傲沙氏族的族长。
我听说您被他们卖到了碧水港,可我并没有在那里找到您,我还以为您已经……死了。
可是我——罗兰打断了回音的话,一个个来,铁斧你先说。
遵命,殿下。
……这个故事并不算复杂,罗兰很快便明白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回音原本是铁砂城中傲沙氏族的一员,本名叫卓尔.银月,她的父亲是傲沙氏族的族长。
沙民并不是一个整体,而铁砂城所能容纳的人口有限,所以每隔三年,各个氏族就要在灼火之地进行神圣决斗,六个获胜氏族才可获得城内居住权,而其他氏族要么住在城外,要么扎堆于绿海。
这些居住地虽然也有水源,但野兽和沙尘暴都会给沙民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每次神圣决斗,各个氏族的勇士都不遗余力。
(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回音(下)然而傲沙氏族在决斗中败给了背地里使出阴险手段的铁鞭氏族,不仅如此,还落得了族长被杀,氏族被流放无尽海角的下场。
作为族长的女儿卓尔.银月,也就是回音,因为外貌出众,被当做上等奴隶卖给了碧水港的奴隶商人。
铁斧由于混血的身份,尽管被傲沙氏族收养,但是并不会有沙民视他为真正的莫金人,因此没有被判处流放。
反而因为他武技高强,被其他氏族看中,想要伸手招揽。
铁斧感恩于族长对他多年的关照,加上一心想要救回回音,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其他氏族。
经历一连艰辛旅程,他好不容易抵达碧水港,却不知此时回音已被卖往灰堡王都。
再后来,一人被女巫救下,成为共助会一员;一人则心灰意冷地前往灰堡西境。
直至今天,两个人竟意外地在边陲镇再次重逢。
那你打算怎么办,罗兰沉吟片刻,跟回音返回极南境,重振傲沙氏族吗?不,殿下!铁斧单膝下跪道,我已经向三神宣誓过,今后余生将永远为您效力。
我只是当时……当时见到银月大人太过激动,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请您惩罚!那你呢?王子望向回音,想要为族人报仇吗?回音也跪下道,我曾在觉醒为女巫时想过复仇,但现在早已没有了这样的想法。
她咬了咬嘴唇,请您让我留在这里……我已无处可去了。
我明白了,都站起来吧,罗兰不动声色道,你们大可不必这样子,我还什么都没说呢。
他稍稍停顿片刻,话风一转,其实,帮你们报仇也并非不可以。
什么?铁斧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回音倒是没多大反应,看得出来,她对重返铁砂城确实不报什么希望了。
当然不是现在。
罗兰摆摆手。
这并不是他心血来潮,在铁斧对极南境的描述中,他听到了一些极为有意思的东西——那块土地酷热干燥,环境怪异多端。
特别是从地底喷发的橙火,可以烧上几十年而不熄灭。
橙火附近经常能看到落差巨大的地面断层。
断层底部,黑色的冥河流淌不息。
橙火也好,冥河也罢,罗兰怎么听都觉得,这不就是石油吗?而且还是露天流淌的石油!这种黑色的液体对于工业有多么重要简直无需累述,现代战争有一半是因它而起,油价的涨跌能影响一批国家的兴衰,甚至可以改变世界的格局。
如果能借由傲沙氏族之事插手极南境,说不定他就能得到一个稳定的石油来源。
不过罗兰现在无暇顾及偏远之地的争端,只好先留个引子,以后再去上演一套自古以来的戏码。
等我登上王位后,我会考虑为你们讨回公道的。
罗兰止住又想下跪的铁斧,但今天你的行为违反了第一军纪律,关你两天禁闭,自己好好反省下吧。
是,殿下,铁斧兴奋地回道。
那么训练继续,罗兰对首席骑士说道,接下来的列队行进也由你来负责。
卡特点头应下。
*******************布莱恩原以为今天的训练会就此结束,但所有人仍坐在练习场内,并没有一人独自散去。
因为卡特随王子离开前,下达的命令是就地休息,而不是解散。
若是他以前所待的巡逻队,这样的情景简直不敢想象。
骑士大人,您说铁斧大人还会不会来啊?同一小组的钉子凑上来问,刚才他的举动真吓了我一大跳。
说过多少次了,不要称我为大人,布莱恩纠正道,在第一军里,你应该叫我为组长。
殿下说过要以军衔相称。
被四王子册封为骑士后,他在队伍里的地位陡然高了不少,其他人都不大敢跟他搭话,只有钉子——这个从矿山转到军队里的小个子,才经常凑上来找他聊天。
按钉子的说法,别说骑士,就连罗兰殿下本人,他都近距离交谈过。
这种事……殿下应该不会太过怪罪于他吧?虽然是这么说着,但布莱恩心里也没底。
他曾见过一名平民不慎冲撞了上任领主的座驾,被卫兵当场刺死的悲剧。
铁斧是异族人,而且当着王子的面跪拜一名女子,还称其为族长,怎么都算得上失仪了。
我猜也是,钉子连连点头,我还亲自跟王子殿下说过话呢,他跟那些贵族,嗯……他挠挠脑袋,似乎在想该怎么表达好,看起来差不多,可感觉完全不一样。
布莱恩也不希望铁斧出什么事,经过一个多月的集体训练,他已对这名异族人敬佩有加。
特别是野外拉练时教导大家如何搭建帐篷,他精湛的技艺和不厌其烦的教导让所有人都受益匪浅。
在骑士眼里,铁斧甚至比卡特.兰尼斯更适合担任第一军指挥。
他们来了!钉子推了推布莱恩的胳膊,咦,似乎没看到铁斧大人。
还不等他胡思乱想,卡特便已命令所有人整队,按之前分好的组次站整齐。
接着罗兰殿下走上前训话:我身边这位女子是一名女巫,名叫回音,也是铁斧失散多年的……亲人。
铁斧因为扰乱队形,违反了军队纪律,已被我按条例判罚两天禁闭。
我再次重申,你们是正规军,军人最重要的就是服从命令和遵守纪律!明白了吗?是!殿下!布莱恩跟着其他人一起大声道。
听到铁斧的处理结果,他心里也随之松了口气。
身旁的钉子还偷偷朝他做了个鬼脸。
接下来的训练,将由回音协助你们进行。
她的能力是模拟各种声音,包括乐器、号角和鼓。
她接下来演奏的行军曲,就是指挥你们行动的命令!所有人将按照鼓点迈步,尽可能保持队伍在同一条线上。
说到这里,殿下顿了顿,在战场上,回音会站在你们身后,她是第一军的旗帜,是火枪队的灵魂!你们要尽一切可能保护好她!那么……所有人先熟悉下曲调。
行军曲是什么?布莱恩听得一脸迷茫,是酒馆里偶尔会有人弹唱的乐曲吗?那种软绵绵的曲子用来指挥大家前进合适吗?不过当从未听过的旋律从回音口中响起时,他几乎瞬间明白了殿下的意思——富有节奏的鼓点让他忍不住想要迈开双脚,轻快的旋律挑起了他对战斗的渴望。
——所谓的行军曲,就是在战场上鼓舞人心,激励所有人不断前进的「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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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章 雄鹰城之战(上)隔着迷蒙的晨雾,提费科.温布顿能隐约看到城头上飘扬的旗帜。
他举起瞭望镜,试图辨认旌旗上的家徽。
绿色底子上的帆船和皇冠图案毫无疑问属于他的妹妹,嘉西亚.温布顿。
这也是城头最多的旗帜。
第二多的是白色旌旗,白底布上的高塔和缠绕于塔上的毒蛇,那是巴尔亚家族的徽记。
呵,他在心底冷笑,投靠了碧水女王,却仍挂着高塔图案的旗帜,简直是厚颜无耻。
等我抓住你这个叛徒,非得把旗子喂你吞下去不可,巴尔亚伯爵大人。
他心里想。
最后便是红底的高塔雄狮,同样无耻的席塔家族。
提费科面无表情,心中却已经将艾林.席塔判了死刑,和托曼.巴尔亚一样。
当然,同样也要吃旗子。
奈门爵士,将灰堡王国的旗帜举起来!提费科下令道。
遵命,陛下。
凛风骑士应道,随后策马向身后的军队跑去,国王有命,立旗!新国王回过头,看到一根根旗杆被举起,灰色的旗帜随风展开,黑色的图案显得庄严肃穆,巨大高塔和两侧倾倒、相互交叉的长枪,这才是灰堡之王的徽记。
任何叛徒都将在这面旗帜下授首认罪。
收到嘉西亚独立的消息,他立刻采取了应对措施——调动东境和王都的人马,进攻雄鹰城。
尽管当时他心底如同掀起了惊天巨浪,但表面上仍保持了镇定,这给支持他的大臣增强了不少信心。
召集封臣和部队花去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前往东境花了一周,赶到这里又花了半个月,提费科终于在昨天太阳落山时抵达雄鹰城。
幸好王都受邪魔之月影响不大,到南境的道路不会因为积雪而无法通行,反而地面因为低温冻得十分结实,运粮的马车队伍进行速度比那些自由民还快上一截。
他的队伍十分庞大,主要有自己的亲卫队、王城骑士团和东境公爵弗兰.彻里特的部队。
三批人马加起来有六千人之多,其中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骑士,就多达一千名。
据可靠情报,嘉西亚的部队只有不到三千人,而且大多是碧水港的自由民,平时劫掠手无寸铁的农民和商户还行,正面战斗不可能是骑士的对手。
财务大臣高德爵士曾提出过异议,他认为邪魔之月结束后,各地都要进行耕种,此时征召大军会对收成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提费科没有要求封臣抽调农奴出战,而是召集领地上的自由民,由他们负责后勤运送。
这样一来,即使他们在南境作战,也不会落下春耕。
不管如何,提费科.温布顿绝不能允许嘉西亚再在南境待下去。
雄鹰城并不是座坚城,它的前身是个集市,刚好位于周边城镇的中间。
后来随着商贸的发展逐渐演变为城市,时间不到百年。
加上历届领主为了宣传它的亲商形象,没有修建难以逾越的高墙。
三千人的平民部队和两个伯爵的手下加起来也不算什么大军,越早一天做出反制措施,胜算就越大。
若给她喘息之机,让她将整个南境彻底整合后,自己再想击败她就十分困难了。
经过一晚上的休整,他的人马已经吃饱喝足,蓄势待发。
太阳逐渐由橘红色转变为亮眼的金色,雾气开始消散,土褐色的城墙也现出了真身——在新王眼里,那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城墙,充其量不过是一道土坡罢了。
从坡底到坡顶都是条斜面,不用任何攻城梯,直接靠双手双脚就能爬上去。
坡顶斜插着一圈一人多高的圆木围栏,能挡住流民和强盗,却挡不住全副武装的战士。
城头的人站得稀稀拉拉,显然不像是为守城做好了准备。
陛下,负责盯梢南门的骑兵回报说,观察到了大队人马的行动。
凛风骑士跑回新国王身边,勒马汇报道。
提费科将瞭望镜交给弗兰公爵,语气轻松地道:看起来她想要逃跑。
后者仔细观望了会儿,点点头,能这么快下定决心,也算是果断的选择。
雄鹰城并不适合死守,她把人马放在城里,只会被我们一网打尽。
公爵说到这儿笑了起来,正如您昨晚在作战会议中预料的那样,她没想到我们会来得这么快。
我们抵达的时机也恰到好处,提费科说,她即使想逃,也没办法在夜间行动。
您说得没错,夜间行军是大忌。
她真那样做的话,不用我们主动出击,队伍就不战自溃了。
而人马一旦在夜晚走散,几乎再也没聚拢的可能。
如此一来,就算她逃回碧水港,也只有死路一条。
因此我亲爱的妹妹必须等到天亮后才能指挥军队撤退。
提费科满意地看着唾手可得的雄鹰城,心想她所做的一切并没有超过自己的预料。
嘉西亚过于贪图雄鹰城的象征地位,而把部队驻扎在这里——占领历代南境守护的府邸的确更容易征服南方贵族的人心,可好处同样伴随着危机。
他特意派出一支佯军慢吞吞地上路,自己先率领骑兵先行赶赴东境,不带步卒,所耗干粮一律由马车运输。
抵达东境后再由公爵补足剩下的部队,从王国另一侧绕行赶往雄鹰城,骑兵先行封锁道路,减少探子传递消息的可能。
大军行动不可能说走就走,嘉西亚应该是在两三天前才得到模凌两可的消息,今天拂晓就开始撤退,已算得上仓促之举。
从雄鹰城撤退到清泉镇需要步行一天时间,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跑不过四条腿,自己只要集中起一千骑士追上她的队伍,衔尾追杀,她那可笑的联军自然便会崩溃。
遗憾的是,嘉西亚仍有可能从自己手中逃脱,如果她丢下三千人不管,一人双骑离开,活着回到碧水港并不算难事。
终究要到她的老巢去,才能最终结束这场闹剧,他想。
陛下,那么按之前定好的计划分头行动吧。
弗兰公爵说道,您是等我攻进城内,穿过城市走南门追击,还是绕行?绕行的话,要多走一截路。
我还是从西南边绕过去比较好,提费科想了想,骑士在狭窄的街道中不方便动作,而且嘉西亚也有可能将街道堵满杂物,阻碍部队通行。
绕行就算晚上一个时辰,也不妨碍后续的追杀。
那么我出发了,陛下。
当心点,提费科提醒道,嘉西亚想必不会在城里留下什么部队,陷阱估计不少。
另外提防街道狭窄,民房众多的地方。
只要埋伏一批死士,就能威胁到你的安全。
哈哈哈,弗兰公爵爽朗地笑道,请陛下放心,我跟随您父亲出征作战时,亲手斩下的头颅也有数百,还从来没有受过伤呢。
他向身边的亲卫摆摆手,鸣号,出击!身后的军队涌动起来,数股人流从阵中走出,在数名骑士的带领下,向雄鹰城迈步前进——那是作为先驱部队的自由民,跟在他们身后的是披着盔甲的雇佣兵,也是这场攻城战的主力。
而公爵带来的骑士已悉数集中到自己麾下。
待到大部队开始冲击城墙时,提费科率领剩下的骑士和扈从向西南方进发。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一章 雄鹰城之战(中)第一批充当炮灰的自由民没有受到什么阻击,已经顺利爬上土坡。
与坡面形成夹角,斜着指向天空的木围栏阻挡了他们的脚步。
围栏并不是堵得严严实实,而是留下了可供长矛穿过的缝隙。
在进攻者破坏圆木时,守军只需站在围栏后面,便可用长矛杀伤对手。
不过令弗兰公爵有些意外的是,城墙上原本还站着的那些人也不见了踪影,整个外围目前处于无人防守的状态。
先头部队很快用小斧砍开了数个缺口,放倒几根圆木后,众人涌上城头。
不一会儿,木头城门也被放了下来。
我们走,公爵抖了抖缰绳,带领剩下的部队向城门前进。
从开始攻城到城门被放下,还不到两刻钟的时间,嘉西亚.温布顿在搞什么鬼?弗兰皱起了眉头,稍有作战经验的人都知道,弃城而走时必须留下一批亲卫,或重金雇佣不怕死的胆大之徒,去城头阻挡敌人的攻势,尽可能给撤退的大部队争取时间。
三王女并不是愚蠢之人,否则就不可能如此迅速的令整个南境向她倒戈。
为什么她没有安排一批手下防守城墙?再坚固的防御、再灵巧的陷阱,没有了人来操作,也只会沦为死物。
弗兰公爵想了想,决定还是让亲卫队先行入城,探查情况。
卫队长回报的结果依然如此,城内也没有遇见抵抗者,倒是一些街道确实被木头和砖石封堵,他的部下已经在召集当地人民清除障碍。
弗兰不再犹豫,率余下的部队进入雄鹰城。
自己也算跟随温布顿三世征战多年的老将,总不能被一个小姑娘唬住了。
倒是提费科这步棋略有些失误,如果他能等到自己攻下城门,直接穿城而过的话,可以节约不少时间。
经过城门时,公爵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并非是战场上经常出现的腐尸味,而是类似于松子油、橘子皮和熏香的混合物。
若深吸一口的话,甚至还觉得有些芬芳。
这是什么味道?他左右张望了下,并未发现异常之处。
倒是用于土墙排水的沟渠被堵塞了,污水漫出了渠道,沿着地面缓缓流淌。
那些肮脏的积累物也不知道多久没人管过了,黑糊糊的,在太阳照射下反射出五彩斑斓的光纹。
大概就是这堆污水的味道吧,弗兰摇摇头,率队向城堡区走去。
既然拿下了雄鹰城,自然要去领主城堡和市政厅转上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拿走的东西。
当然,这座城市很可能已被嘉西亚搜刮过一遍,金龙或许不会留下,但一些较大的工艺品和装饰物也是十分适合当做战利品的。
自己带来的运粮马车稍微清理下,用来装载缴获再好不过。
至于那些佣兵,估计此时已朝着商铺和农场去了。
管他们呢,反正乔伊公爵已经死了,下一位继任者轮到谁还是个问题。
此时把城市抢个底朝天才是正紧事。
逛完领主城堡后,弗兰.彻里特发现了一些不对劲之处。
城堡里太空了,他想,不只是钱币,整个地下室连布匹和储粮都没剩下一点。
几处挂着壁画的地方,只留下空白的墙面,书柜中一本书都没有,甚至领主卧室的大床都不翼而飞,整个城堡如同被扒光了一般。
这是仓促撤退间能办到的事吗?弗兰心里隐隐觉得不妙,如果不是从一开始就慢慢搬运这些东西,城堡不可能被搜刮得这么彻底。
正当他想去市政厅看一看时,北门忽然冒起了一股浓浓的黑烟。
怎么回事,失火了?我不知道,大人,我已经叫摩莉尔去看了,卫队长说道,或许是敌人故意在纵火。
没错,公爵首先想到的也是陷阱,但他很快意识到,这种用火封门的方法毫无意义。
首先不说可以绕过城门,直接从土坡爬出去,就是光点火,没人趁乱攻击的话,有组织的队伍很快就能扑灭火源。
正确的用法应该是在城内设兵,待到四处火起时,趁敌人军队心慌意乱发起突袭,此举可以有效打乱敌军的阵型,甚至逼退对手。
正如他所说,没有人操作的陷阱,不过是死物罢了。
就在这时,其他三个门也冒起了黑烟,而北门已经能看到火光,并且火光在迅速扩大,仿佛那里堆满了稻草一般。
城中传来平民的惨呼声,似乎有人的屋子被点着了。
这不对……公爵想,自己就是从北门进来的,那里哪有什么引火物,只有一片空地而已!但若没有引火物,火势怎么可能蔓延得这么快?等等……他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年头,莫非嘉西亚.温布顿暗中招募了女巫?弗兰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神罚之石,心里稍微安定了点。
如果是女巫之火,他只要直接趟过去即可,邪魔的火焰根本伤不了他分毫。
而且亲兵队每个成员都佩戴了这东西,造成不了多少威胁。
至于那些没钱捐赠给教会的自由民,公爵此时已顾不上他们了。
这座城市有些邪门,他决定还是先出去再说。
大军可以在南门扎营,既可以监视雄鹰城,又能接应新王回归的骑兵队。
想到这里,他朝卫队长下令到:我们从南边出城,你路上吹响召集号,把队伍聚拢过来。
遵命!众人立刻开拔,但当一行人来到南门附近时,发现火焰已烧至城区,成片的住宅被点燃,扑面而来的热浪迫使他们不断后退。
原本躲在屋子里闭门不出的城民,此刻也都跑了出来,街上到处都是人,就连亲卫的刀剑也无法阻止他们惊慌失措地逃往尚未烧着的空地。
一时间所有人仿佛陷入火海,四周都是浓烟和烈焰。
冷静!你们去找口井,打水灭火,弗兰公爵快速发出一连串命令,房子不用管,只用把街道上燃烧的障碍物浇灭,清出一条路就可以了。
召集号也不要停,让其他人知道我们的位置!公爵大人!一名骑士从城中心方向跑来,还不等勒停马匹,人已经从马背上翻身跃下,正是之前被卫队长派去北门的摩莉尔。
大人,北门的火根本无法扑灭!你说什么?弗拉惊讶地问,无法扑灭?火焰燃烧在那些黑水上,她飞快地说道,不仅不会被水浇灭,还能顺着水流淌!大人,现在整个北城区都烧起来了!扑不灭的火焰……他喃喃道,没错,看来是邪魔之火。
随后公爵大声喊了起来,所有人不要慌张,这是嘉西亚利用邪恶的女巫,施放的邪魔之火!只要你们戴着神罚之石,这火焰看似可怕,却根本无法烧到你们!原来如此,愿您仁慈,摩莉尔下意识地抚摸胸口,那大人,我们该怎么办?有神罚之石怕什么!所有人上马,我们冲过去,公爵挥手道,这些邪火只要遇上神石,自然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他顿了顿,摩莉尔,你先带一批人出去,我留在这里收拢后面跟上来的人。
是!女骑士点点头,大人您保重。
其他人,注意跟上!随后她翻身上马,毫不犹豫地朝灼热的街道尽头冲去。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二章 雄鹰城之战(下)王都骑士团像是一把银色的利刃,切入了嘉西亚队伍的后方。
人群中顿时乱成一团,不少人仓皇逃窜时摔倒在地,然后被马匹活生生踩死。
偶尔有人拔出武器抵抗,却被技艺精湛的骑士提枪刺穿。
引领这股无人可挡的洪流,冲在利刃最前端的便是凛风骑士奈门.摩尔,他背后飞舞的蓝条披风显得格外打眼,所到之处,敌人纷纷避让。
一轮冲杀下来,他的枪尖和长剑都沾满了鲜血。
提费科.温布顿站在较远处一个小山坡上,观察战场的局势。
此时,三千人队伍的尾巴已不复之前整齐的模样,人群越散越开,队伍行进的速度几乎停滞下来。
他们撑不了多久了,提费科心想,再来两轮三妹的队伍就会崩溃,这些人根本没办法抵挡灰堡精锐骑士的冲击,大多数人连盔甲都没有,只要挨上一剑,便会彻底失去战斗力。
和他预想的差不多,多花费一个时辰从雄鹰城边绕行,翻过一道山坳,再穿过一片稀疏的树林后,骑士团再次回到了大道上。
随后他命令全队提速,终于在中午时分追赶上了嘉西亚的大部队。
提费科按公爵教导他的那些,将骑士团分为三组,每组约三百人,轮流掩杀敌人的侧后方。
这样既可以保存马力,遇到紧急情况时手头也有能调动的援军。
为了避免被包围,骑士们不用杀入大队人群中,只需从侧面靠近队伍,提速猛冲,将一小段尾巴截断吃掉,每次都能造成对方数十人的损失。
这样的战术显然起到了成效,几个回合下来,敌人死伤一百多人,却毫无还手之力。
他们也想组织骑兵反击,但装备和训练差距实在太大,比起王都骑士团,临时拼凑出来的骑兵不过是一群骑在马上的步卒。
一个照面间,那些硬着头皮上阵的骑兵便被杀得四散奔逃。
这种单方面的屠杀对士气打击极大,提费科注意到了嘉西亚的队伍中已有人开始脱离列队,朝其他方向逃窜。
是时候发动总攻了,他想。
等到凛风骑士带队返回时,他没有命令展开下一轮冲击,而是从小山坡上回到了骑士团中。
陛下,他们快被冲散了,奈门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掌心中的血渍在脸上留下几道印记——那都是敌人的鲜血,他战斗到现在依然毫发无伤。
提费科掏出自己的手绢递给他,做得很好,休息片刻,我们就给敌人最后一击。
见下一轮断尾冲击没有到来,嘉西亚的人马也意识到,决战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庞大的队伍完全停止前进,缓缓收拢,直至抱成一团。
最外层的人们纷纷举起了木枪。
提费科嗤之以鼻,这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
没有拒马,没有盔甲,单靠血肉之躯想要阻挡王都骑士团的冲击,只能是惨败收场。
不管此时三妹还有没有在队伍中,都改变不了结局。
或许她早已换装离开,留下这帮人为自己拖延时间。
但他很快发现自己想错了。
人群中再次竖起了碧水女王的旗帜,绿色的锦旗迎风飘扬,帆船和皇冠的图案让提费科皱起了眉头。
他举起瞭望镜,向敌人阵中观望。
只见一名女子模糊的身影站在几名武士搭起的人台上,高举着手,似乎正大喊着什么。
他看不清对方的相貌,可那头飘扬的灰发揭示了她的身份。
嘉西亚.温布顿,她居然没跑。
提费科深吸了口气,很好,这样一来,闹剧将在此地提前结束。
他也不用再去一趟碧水港了。
待马匹休息充分,新王下达了全军进攻的命令。
由骑士和扈从组成的八百余名骑兵,在王都骑士团的带领下,向敌人发起了冲锋。
而骑士团的刀尖,依然是凛风骑士——奈门.摩尔。
正当骑士们即将杀入敌阵之际,东西两侧的地平线上忽然出现了大批人马。
他们发出阵阵怪叫声,一路狂奔着向战场中心逼近。
提费科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这帮人又是谁?没有旗帜,没有家徽,突然出现的部队跟王国任何一方势力都不相同。
在瞭望镜下,他们大部分人连护甲都没有,武器也是五花八门。
不过那高壮的身材和怪异的面孔,在提费科的认知中,只有一种人才具有。
极南境的沙民!他已经无需再猜测对方是敌是友了,毫无疑问,必定是嘉西亚和沙民达成了某种交易,让这群该死的异族介入到灰堡王权之中。
想到此处的提费科怒火中烧,他回头大声喝道:鸣号,召集骑士们回来!但此时已经晚了,高速冲锋中的大军根本无法轻易调转锋头,骑士团一头扎入了嘉西亚的阵中,并向热刀切黄油一般,直刺碧水女王所在的位置。
提费科热切地望向那杆迎风而立的旗帜,希望它就此折断——两边夹击过来的沙民都在千人左右,如此一来,嘉西亚的大军膨胀至五千人,这个人数已不是自己能吃得下了。
而且沙民个人武力彪悍,陷入贴身战后对骑士团威胁极大。
若能在此时击杀敌人的首领,斩断旗杆,冲垮嘉西亚的民兵团,他还是有一丝胜算的。
然而旗杆晃了晃,依然矗立阵中。
沙民们完成了合围,尾随骑士团开辟的通道加入战局。
若没有这批援军,嘉西亚的那三千亡命之徒应该早已溃散,而此刻,他们仍在坚持,像沼泽一般,一点点将骑士们拖入其中。
撤退的号角响彻战场,陆陆续续有冲出来的骑士向提费科靠拢,但仍有许多人被困在敌方阵地中,其中就包括凛风骑士。
他被一个身高足有九尺的异族战士缠上,已是气喘吁吁。
对方挥舞的巨型木棍让两人周围出现了小片空白之地,奈门的坐骑早已被砸死,他靠着过人的反应和敏捷身手左躲右闪,然而厚实的铠甲快速消耗着他所剩无几的体力。
终于,他在一次侧身躲闪时,脚下失稳,被横扫而来的木棒正中胸口。
力道之大让盔甲陷入体内,木棒也因此断成两节。
蓝色的披风缓缓坠下,消失在人群中。
半个时辰后,还在战斗的骑士越来越少,当沙民们将目光对准提费科所站立的位置时,他咬牙下达了撤离命令。
一行人开始向北撤退,比起来时的庞大队伍,现在新王身边只剩下三百人。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三章 预警自从邪魔之月结束后,西境只下过两场雨,其他时间都是阳光明媚,似乎在补偿整个冬天所欠下的份额。
办公室里也一扫之前的霉味,空气变得清新自然,打开窗子,还能时不时闻到花园中飘来的一抹轻香。
到如今,小镇前往长歌要塞之间的陆路基本已恢复原貌,罗兰对要塞方面的动向也变得格外关注起来。
按上一年的情况,陆路交通恢复后,很快会有商人前往边陲镇出售日常货物,但现在他还没有见到一个来自长歌要塞的商人。
闪电每天都要进行两次侦查,确保敌人到来前小镇能做好充足的准备。
近一周来,第一军已经进入综合演练阶段,包括防线迎敌和野战追击两个部分。
前者主要依靠闪电在空中报出敌人距离,炮兵和火枪队按指令射击——这一部分较为容易,无论是指令还是对应动作都清晰明了。
例如进入八百米和五百米时的实心弹炮击,迫近到三百米后的霰弹炮击,进入五十米后的火枪射击等等。
只要看到闪电举起的旗帜,各组组长就通告队员使用何种方式攻击。
关键在于野战追击阶段。
按罗兰的计划,对方被击溃后,撤退返回要塞和来时一样,同样需要三天时间。
就算丢下民兵和雇佣兵单骑返回,时间也不会少于两天,因此对方必定要在野外露营。
就这给了第一军追击的机会。
由闪电保持全程监控,第一军跟在不被斥候发现的安全区域步行追赶,火炮和弹药则由小镇号运输。
在对方建立营地过夜时,部队完成合围,再于清晨发起夹击,歼灭对手。
计划看上去也不复杂,但在没有无线电通讯的情况下,把部队分开两头再进行合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罗兰只能在这个环节投入女巫,来弥补通讯上的不足。
最终效果如何,他心里也没底。
另外一点就是火药储量所剩无几,因此综合演习阶段反而没进行实弹射击,主要训练的是火枪队与炮兵队的协作,以及第一军同女巫之间的配合。
他已经派人前往更远的坠龙岭和赤水城,希望能在那儿找到更多的硝石来源。
如果不能及时补充火药,恐怕两次战斗后,第一军手中的火枪就只能当长矛用了。
罗兰将一些新的采购计划写在纸上,包括硝石、粮食、种子等物资,打算让巴罗夫再派遣一名学徒前往灰堡王都碰碰运气。
那里的商品十分充足,特别是硝石——随着夏季临近,王都的制硝场肯定已经全力开工。
作为拥有大量贵族和富商的城市,天气一旦炎热起来,硝石的消耗量便会大得惊人。
他希望能找到一个稳定的供应商,为边陲镇源源不断提供火药原料。
在此之前,他已经派出了两名亲卫去实施「召集女巫」和「寻找果实」计划。
前者一般假扮成旅者或商人,在街头巷尾、酒馆黑市等地方传播边陲镇收容女巫的流言。
当然收容者不是四王子罗兰,而是终于寻得圣山,希望女巫们前往定居的共助会。
后者则直接前往碧水港,购买来自峡湾对岸的奇特作物种子。
当然,途经的城市若有什么稀罕农作物,同样将其种子一并带回。
写完采购单递给书卷,让她前往市政厅转交给巴罗夫。
书卷应声离开后,罗兰伸了个懒腰,想要喝口水,却发现杯子里已经空了。
他正准备起身拿水壶时,夜莺已经将壶子提到他桌前。
不止如此,她还微笑着将杯子倒满,又把水壶提了回去。
罗兰缓缓抿了一口,心里百思不得其解。
最近夜莺的态度实在有些不对劲,对他总是一副笑脸,还主动帮忙端茶倒水,这是想要提工资吗?以前她可是直接往沙发椅上一坐,抱着盆鱼干片啃上一下午的。
虽然罗兰也曾询问过原因,但对方笑而不答,他干脆只好听之任之了。
莫非昆特牌真可以让人充满愉悦?以后再把扑克和麻将都弄出来,开个娱乐城,简直是坐等收钱啊……打住,罗兰摇摇头,将杂念抛到脑后。
现在还不是贪图享乐的时候,他必须要考虑好拿下要塞之后的事情。
把办公中心搬迁到长歌要塞去?罗兰为此考虑了许久,迁都到更繁华之地看起来颇有诱惑力,实际上并不是个好选择。
要塞和边陲镇不同,建成至今已逾百年,势力盘根错杂,贵族也是一抓大把。
领地按照分封制度管理,即使是要塞领主,也很难把手插到其他领地里去。
想要彻底将其转化为自己的领地,不掀起一场变革几乎无法实现。
更别提在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自己的安全系数都无法保障。
他可不想散步在街头时被某位激进贵族一箭带走。
而边陲镇则不同,领地里完全是自己说了算,周围土地宽阔,并不急需扩张地盘。
人民大多由矿工和猎户组成,成分单一,在成功抵御邪魔之月后,自己在此地的声望也水涨船高。
更重要的一点是,经过完全由人民构成的第一军思想宣传,大多数领民都接受了女巫的存在。
比起教会影响深远的长歌要塞或其他城区民众,小镇很容易发展成女巫的安居之所。
因此,罗兰仍决定将小镇作为自己的核心区域。
至于要塞方面,可以扶持他人代为管理,只要能源源不断为自己提供劳动人口和税收即可。
他现在最缺的便是人和钱。
罗兰初步的设想是以长歌要塞的钱,雇佣长歌要塞的人,来为边陲镇添砖加瓦。
这些从战败贵族手里搜刮来的金龙将返回到人民手中,再通过税收集中到要塞,要塞上缴给他后他再花出去。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一些优惠政策,将部分具有特殊手艺的人长期留下来。
不过这些仍然只是一个大概的框架。
例如扶持何人代管、具体的税收政策,都要等战斗结束后再考虑。
就在这时,窗外飞进一个黄色的身影,随后稳稳停在王子桌前——正是闪电。
辛苦了,喝口水吧,罗兰端起杯子递给她,她接过却顾不上喝,大声嚷嚷道,殿下,他们来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章 雷鸣浩大的要塞联军缓缓行走在前往边陲镇的路上。
队伍最前方的是要塞六大家组成的骑士团。
从各家骑士的盔甲和打扮上,就能看出其所属家族实力的差异。
毫无疑问,最为醒目的当属莱恩公爵麾下的骑士们,胯下的坐骑都是来自王都的短尾马,善于长跑,体形比其他马匹大上一圈。
坐在马背上的骑士更显得威武不凡,他们的盔甲由要塞锤子与龙牙铁匠铺统一打造,银光发亮的厚实护胸上雕着硕大的狮头,肩甲处则是两只狼头,仿佛在张嘴咆哮。
背后披风上绣有精致的花纹,腰间还系着红色的绸带。
这些骑士可不是样子货。
每年邪魔之月结束后,他们都要负责出城清剿残余邪兽,保证陆路畅通。
每个人都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战斗经验,论起单打独斗,他们并不比王都骑士团差多少,只是数量上略显不足——当然,以公爵之力攒出一支一百五十人的精锐骑士部队,已是笔十分惊人的花费了。
莱恩公爵满意地看着这支锋锐之师,毫无疑问,有了他们的力量,西境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得了他。
走在队伍中间的是佣兵部队,他们的装备相比之下就逊色了不少,大部分人穿着有些老旧的锁甲或片甲,要么缺了护手,要么没有头盔。
还有一部分人只装备了廉价的皮甲,武器也是各式各样。
他们沿道路散的很开,三三两两地搭在一起,边走边大声谈笑,似乎此行不是为了去战斗,而仅仅是一场踏春观光罢了。
排队伍尾端的是被各领主强征来的自由民,他们拖着一辆辆运载着食物和帐篷的独轮,慢吞吞地跟在佣兵身后。
行进速度的差异使得这支一千五百人左右的队伍拉得非常长,最前面的骑士部队需要时不时停下来,等待后面的人马跟上。
大人,麋鹿伯爵希尔泰.梅德拉扯缰绳,让自己和公爵齐头并进,我们离边陲镇还有小半天路程,顺利的话,应该能在犬时(下午4点)到达。
到时候部队是休整一夜,等隔天早晨再行动,还是立刻向领主城堡发起攻击?难道你还想在野地里睡上一觉吗?公爵笑道,晚上我觉得我们应该躺在城堡的大床上,而不是湿漉漉的泥巴里。
当然,王室的脸面还是要顾及的。
抵达边陲镇后,我会先派出使者,劝他投降。
金银花伯爵走在稍微靠前的位置,他回过头,骑士们走了一天,人和马都疲惫了,直接进攻的话会不会不太妥当?毕竟,罗兰.温布顿靠他那点矿工安然度过了整个邪魔之月,我觉得我们还是谨慎点好。
哈哈,别人不清楚也就罢了,连你也不知道邪兽的底细吗?我的老朋友。
它们在野外时的确可怕,行动迅捷,力气又大得惊人,但有堵城墙的话,大多数邪兽都只是靶子。
它们终归不过是群野兽。
麋鹿伯爵耸肩道,我倒是惊讶他能这么快建出一座城墙,可是光凭这个,总不可能抵挡住我的骑士们吧?他们可不是没有脑子的蠢货。
正是如此。
而且我还收到了一条来自北方的消息,莱恩公爵漫不经心地说,今年的赫尔梅斯遭到了大量混合种邪兽的攻击,新圣城险些沦陷。
目前还不清楚原因,不过看来今年的邪兽都是冲着圣城去的,西境这边不过是几条漏网之鱼。
作为西境的主人,他的目光不只集中于这块偏僻之地,各大城镇都有安置多年的眼线,为他源源不断传递回各地最新的情报。
北地的惨烈之战还不是重点,前几日,他收到了一封从断崖城寄来的密报,新王提费科和碧水女王嘉西亚在南境的雄鹰城爆发了激烈战斗——而根据之前的消息,提费科的队伍应该在一个月后才能抵达雄鹰城。
信里没有提到战斗经过,只记述了提费科从断崖城返回时,数千人的部队所剩无几,他甚至无力再像来时一般封锁道路。
还有人看到雄鹰城燃起了冲天大火,腾起的黑色烟柱几乎和云彩齐平,周围城镇的居民都目睹了这一奇景。
毫无疑问,不管碧水女王有没有死于提费科之手,如此惨痛的损失对新王来说都是严重的打击。
这封密信让莱恩公爵蠢蠢欲动,连夜派出多批亲信前往王都和东境,希望能摸清提费科现在的处境。
假如这场双王之战有机会摧毁新国王尚未稳固的政权,他绝对不介意在火堆上再填上一根火把。
若想要独立称王,现在几乎是最好的机会。
北方的士兵都埋在了圣城脚下,南边刚经历了场大战,显然需要躺下来好好舔*舐伤口,东境和王都就不提了,恐怕几年内都回不过气来。
只要自己拉上一批人吃掉北方,就能把灰堡撕成两半。
到那时,他所拥有的领土和人口堪比大陆最北方的永冬王国,实力完全可以和灰堡东南两地抗衡。
而他,奥斯蒙.莱恩,将是这片土地的首位国王。
想到这里,公爵露出了得意地笑容,他希望今天结束这场闹剧后,明天立刻押着王子踏上归途。
幸运的话,三天后他就能在城堡里迎来亲信传回的好消息。
当太阳逐渐西斜,快要接近群山之巅时,莱恩看到了边陲镇城堡若隐若现的轮廓……以及,小镇外一批排列得密密麻麻的人影。
父亲、公爵大人,负责在队伍前方引路的雷恩.梅德赶回来汇报,前方那些人应该是四王子的卫兵,他们都持有武器,看样子并不欢迎我们。
这样也好,至少我们不必费心去城堡请他了,麋鹿伯爵笑道,去通知骑士们,把速度降下来,现在离冲锋距离还远着呢。
是,父亲,雷恩领命而去。
莱恩公爵举起瞭望镜,观望对方阵型。
镜中的队伍显得十分奇怪,他们握着一把奇怪的武器,人挨着人站成密集的两排。
要说那武器是长枪吧,根本看不到枪尖,而且握柄也太短。
而且对方摆出的阵列,也太不符合常理了……如此单薄的防线,岂不是一冲就穿?这让公爵有些迷惑起来,王子就算再没有军阵常识,但他手下还有骑士和亲卫,不可能都陪着他胡来吧?思考片刻后,公爵决定先让佣兵打头阵,骑士部队暂时停在冲锋加速区域待命,看看王子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当然,劝降的使者还是要派的。
莱恩公爵招来一名亲卫,你去告诉王子,我无意伤害他,只是国王提费科.温布顿的旨意已到,我不得不遵从。
现在放下武器投降的话,他不会受到任何伤害,我会按照一名王子的待遇护送他返回王都。
大军集结是个很缓慢的过程,骑士们陆陆续续就位,而佣兵们仍在慢吞吞向阵前集合。
就在这时,莱恩公爵看到对方阵地上出现了四团火光——火光一闪即逝,转而升起一股青烟。
他皱起眉头,以为自己看错了,正想用瞭望镜仔细观察一番,一连串如雷鸣般的巨响突然间在他耳边炸开!(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五章 边陲镇防御战(上)当敌人远远出现在视野里时,凡纳看到了那些全副武装的骑士,他们骑着高头大马,身穿亮闪闪的盔甲,缓缓向小镇靠近。
平时镇里一名骑士老爷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现在一下出来近百人,这景象让他倒吸了一口冷气。
凡纳感到自己手心又出汗了,如同站在城墙上初次面对邪兽时一样,不过这一次,他面对的是同类——长歌要塞的贵族联军。
不对,他吐了口唾沫,将自己的想法甩到一边,同类?那些贵族什么时候把你当过同类?他自嘲地想。
他们此行是为了抢夺边陲镇,把北坡矿区重新纳入要塞的掌控。
更重要的是,他们竟然打算把王子殿下赶出西境,这是第一军全体成员根本无法接受的事情。
昨天殿下在战前训话时说得很清楚了,提费科.温布顿,也就是殿下的哥哥,使用阴谋诡计谋取了王位,害死了老国王温布顿三世。
本来这些王室和贵族之间的事情,凡纳并没有什么看法——国王换谁当不是当?可莱恩公爵想借着这个机会,把殿下的领地夺走,这就太过分了。
想想看,殿下没有来这里之前,边陲镇是个什么样子?前任领主似乎是个伯爵,平时很少见到,收购毛皮时都带着亲卫,常常用低价强买猎户手中的好货。
邪魔之月到来时第一个逃走,镇民们在要塞贫民窟受苦时,从来没有过问过。
如今,边陲镇在王子殿下的治理下越变越好,这些变化都是大家看得到的。
凡纳想,矿工们产出越多,得到的薪酬也越多。
殿下把那台黑色机器投入北坡矿洞后,额外的产出依然算在矿工头上。
无论是修建城墙,还是矿山碎石,乡亲们的报酬都是按时发放。
今年冬天甚至没有饿死冻死一个人。
当然最大的变化还是民兵队——不,现在的第一军。
有了他们守卫小镇,所有人都不必在冬天蜷缩于要塞冰冷的木棚里,乞求那些大人物赏赐一口食物了。
如果王子殿下不在了,公爵还会允许第一军存在吗?凡纳深呼吸两下,将手汗擦在衣服上。
他们当然不会允许,要塞贵族并不在乎镇民的死活,这正是殿下说的那句话:唯有一支由人民组成的军队,才会愿意为人民而战。
他抬起头,望向天空左侧,远处隐隐有个黑点在盘旋,不经意看的话,还以为是只个头硕大的鸟。
那是火炮组的射击指挥——闪电,她借着道路两旁的树林作掩护,居高临下观察敌人的动向。
当她飞回来时,凡纳也注意过,只要她不主动前往空旷地带,底下的人仰头只会看到两侧的树枝,很难发现上空侦查的女巫。
闪电曾在一刻钟之间,飞到阵前较近的位置,亮出过绿色缎带。
那代表着敌人已经进入一千米的预备射击范围。
凡纳尚不清楚殿下口中的一千米到底有多远,但看到绿色信号,他就下意识地按综合演习时的规定,喊出了装填和调整射角口令。
四个炮组很快完成了这一套动作,炮口射角被调到第三挡,火药和实心炮弹都已填入炮膛。
原以为站在城墙上与邪兽对抗过,就已经算得上经验丰富,但凡纳今天才发现,自己比起铁斧和布莱恩,仍是差得远了。
下午列阵集结时,他的心跳就一直很难稳定下来。
而这两人率领着各自的小组进入射击位,不仅神色如常,他甚至能从布莱恩的喊话声音里听到一丝跃跃欲试。
可直到现在,自己仍没有恢复镇定,就连罗德尼兄弟看起来都比自己表现得要好。
这让凡纳心底有些沮丧。
他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再次寻找闪电的位置。
就这时候,敌人前进速度忽然放缓了许多。
他们在干什么?罗德尼问。
不清楚,猫爪瞪大了眼睛张望,似乎是在调整队形?他们的人看起来有些乱。
他们在等后面的部队,柚皮声音带着些颤音,骑士老爷不可能单独作战的,他们后面肯定还跟着大批人马。
你这都知道?纳尔逊撇撇嘴。
我见过的!一位骑士老爷至少会带两名扈从,还有十来个农奴为他们搬运粮草,他掰着手指算到,你看看,一个要塞公爵,手下至少有百余名骑士吧?光能骑马作战的,至少就有三百人。
加上领地里的伯爵、子爵……就更多了!还有雇佣兵,他们干的都是刀头舔血的货,杀起人来各个不眨眼!我们总共才三百人啊。
三百人不到,凡纳在心里纠正道。
火枪队只有二百七十多人装备了武器,按殿下的说法,这叫产能不足。
现在那些没有火枪的人都被派到了火炮组,为四门火炮搬运弹药。
不过看到还有比自己表现得更差的,他心里好受了点。
那就是雇佣兵,他们来了!柚皮低呼道。
凡纳挑首望去,只见一群穿得五花八门的家伙逐渐占据了战场正面,他们没有骑马,也没有列队,而是三三两两地向场中间聚拢。
骑士们则向两旁散开,似乎在给佣兵让出位置。
比起半刻钟之前,公爵联军又离自己近了许多。
此时,一名骑士从联军中飞驰而出,向边陲镇快速奔来。
凡纳心里一紧,差点把开火口令喊了出来。
这是要干什么?他抬起头,仍没有看到闪电,而对方越来越近,同时摇起了一杆白色的旗子。
他是公爵派出的使者,柚皮嘟囔道,应该是来劝降的。
那不关我们的事,罗德尼在火炮后面蹲下身子,将视线对齐炮管中线,组长,火炮需要调整下方向,大部分骑士已经离开场中了。
在之前的实弹练习时,他们被反复教导过,火炮的攻击范围就在炮口前方的这条直线上,因此想要打中目标,必须使目标与炮管中线重叠。
五人一齐将炮车稍稍转动,直到重新将联军最前方的骑士部队纳入炮口指向的方向。
单独前来的使者随即被卡特大人押入防线后方,不过凡纳知道,公爵的这一举措只是在浪费时间,王子殿下绝对不会答应投降。
忽然,闪电突然加速向小镇防线飞来,她的手臂挥舞着,手中黄色的缎带迎风飘扬。
——黄色信号代表对方已经进入八百米范围,这个距离内,火炮的实心弹已有几率命中目标。
只要炮队队长没有示意禁止开炮,各炮组可以自由射击。
组员们也注意到了这个信号,大家纷纷将目光投向凡纳,后者点点头,深吸了口气,开火!(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六章 边陲镇防御战(下)骑士冲锋并不是一开始就能把速度提到最高,马匹体力有限,仅能在短时间内保持高速。
常规来说,他们会在一千到八百米让马匹小跑,到五百米逐渐加速,最后进入两百米才开始冲刺。
而十二磅拿破仑炮发射实心弹丸时,理论有效射程可达一千三百米。
或许是倍径过短的缘故,罗兰打造的火炮在千米之外已经偏得没办法看了,因此他只好在训练中规定八百米内再开火。
此时火炮的准头已有保障,加上炮弹在落地后依然会向前弹跳,造成线杀伤,对复数目标射击时命中的可能性还是较高的。
莱恩公爵为了让佣兵先上,命令骑士在加速区域内待命——这在往常来说,是一个绝对安全的区域,弓和弩都无法威胁到骑士,而后者留有充分的距离来提高马速。
佣兵低下的集合效率让已经就位的骑士纷纷拉停坐骑,静立在原地等待。
对于火炮组来说,他们几乎成了固定的靶子。
公爵不知道,当他的部队踏入这片土地时,就已经陷入了罗兰预设好的战场。
中间的道路平坦宽敞,而两侧被叶子催化的植物填满,看上去像是普通草地,及膝深的杂草下却掩盖着粗壮的藤蔓,犹如一道道绊马索。
骑兵若想包抄防线侧面,只能以极低的速度前进。
千米范围内都被索罗娅标记好了距离,地面上或许看不明朗,但在空中俯视全局的闪电眼里,战场被精确分割成数段,不同颜色的标记代表不同的距离——敌人就像在一根直尺上前进,炮兵队无需再计算炮口射角,只用按演习中预定好的步骤实施便是。
凡纳组的十二磅炮第一个发出怒吼。
火药爆燃生成的大量气体将弹丸向外推挤出去,飞出膛口时已加速到每秒四百米以上,几乎是两轮呼吸之间,炮弹带着啸音砸在地上,从两名骑士中间穿过,落入道路旁的草地中。
飞溅起的泥土和碎石让马匹受惊奔走起来,其中一人来不及反应,不慎从马背上跌落。
另两发紧跟而至的炮弹同样射失,带起了一连串尘土。
四门火炮的首轮射击只有最后一组成为了幸运儿——这颗铁球前方本空无人一人,一名骑士在控制受惊坐骑时恰巧经过它的前方,盔甲在巨大的动能面前形同虚设,铁球将薄薄的铁皮连同血肉一齐洞穿后,在地上经过一次小幅度弹跳,又撞断了一名骑士的小腿。
他胯下的马匹也连带被开了膛,内脏流了一地。
若是骑士团处于正常加速阶段,下一轮炮击就应该先调整射角,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显然震慑了公爵联军,他们甚至不知道打击从何而来,用的什么方式——炮弹的飞行速度超过了肉眼辨识能力。
骑士没有接到攻击命令,仍然在原地徘徊,试图将躁动的坐骑安抚下来。
凡纳组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再装填程序,第二轮炮击开始。
血肉之躯在热兵器下暴露了它的脆弱和柔软,一旦被铁球擦身而过,就是无法挽回的重伤。
被直接命中的骑士除了断成数截的肢体,还有一团团飞溅开来的血雾。
只有炮弹落地后形成的二次弹射,人们才能隐隐看到一个模糊的黑色幽灵,在人群中肆意掠夺同伴的生命。
两轮炮击下来,公爵终于将敌人阵营中的火光、轰鸣和莫名打击联系在一起。
对方似乎拥有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武器,它的射程远远超过弓弩,几乎和要塞的投石机相当。
想到这一点,公爵命令手下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只要拉近距离,这种远距离打击武器基本就会丧失作用。
然而骑士们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
一部分人在听到号声后开始向小镇方向加速,一部分人仍在和坐骑较劲,而还有小部分人已朝后方撤退,加上一拥而上的佣兵,整个场面混乱不堪。
进攻的骑士纷纷回到主道上,炮组顿时忙碌起来,除了清理炮膛和装填弹药,他们还需要重新移动炮架。
这时,闪电再次回到防线上空,手中的缎带换成了红色。
红色信号意味着对方已逼近至五百米,而这个距离内,火炮平射命中率足可达到八成以上。
凡纳大喊道:射角调平!快,点火,点火!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一过,他甚至顾不上去观察战果,直接转身朝弹药配送人员吼道:霰弹,送霰弹上来!在操炮训练里,王子殿下曾多次强调过,若见到红色信号,炮膛里已装上实心炮弹的,应立刻击发并装填霰弹。
若还未装填的,应改换为霰弹,并等待对方进入三百米范围后射击。
霰弹外表看上去像是一个圆桶状的铁皮罐头,里面塞满了指头大小的铁丸和锯末,罐头直径比炮膛小上一圈,因此在装填完药包后,还要额外多塞入一块薄木板,再将霰弹填入。
等待闪电打出紫色信号时,四门火炮几乎同时开火。
这也是凡纳首次使用霰弹进行实弹射击——按殿下的说法,霰弹打出去后不易回收,因此只练程序不点火。
今天他第一次目睹了这种特殊炮弹所能造成的惊人杀伤。
铁皮桶在飞出炮口后因为巨大的压力差而破裂,内部的铁丸像雨点一般撒向敌人,三百米内的骑士顿时被一阵金属暴雨覆盖。
人和马身上暴起点点血花,像割麦子般瞬间倒下去一片。
一些铁丸在穿透人体后仍然具有不低的动能,重叠在一起的目标同样无法逃过此劫。
侥幸未被弹幕覆盖到的骑士好不容易逼近到了冲刺距离,他们脑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冲破这道单薄的防线,屠杀那些只会龟缩在防线后操作邪恶武器的懦夫。
越过最后一百五十米距离只需要短短的二十息时间,剩下的骑士纷纷伏低身子,将马速提至最高。
然而这一百五十米看似近在眼前,却是段遥不可及的距离,最后一轮霰弹抵近射击彻底摧垮的骑士们的战斗意志。
在百米范围内,不易变形的铁丸已能穿透两到三人,炮口前方的锥形区域成为了死神的领域,冲在最前的二十余名骑士几乎无一幸免,区别只在于中几颗弹丸而已。
队伍崩溃了。
因为恐惧而溃散的队伍没有再挽回的可能,后面的骑士纷纷勒转马头,想要逃离战场。
见到骑士团四散而逃,佣兵自然不会愿意再向前一步,他们向来是为钱干活,拼命这种亏本买卖从来轮不到他们。
现在到了撤退的时候,佣兵跑得比来时快多了。
溃败的浪潮卷了莱恩公爵的联军,局面很快变得无法控制,众人拥挤着向后逃窜,挤倒的人被活活踩死,谁都无暇顾及他人,只恨自己为何不多长出两条腿。
游击队歌的曲调此时响彻全场,排成战列线的步兵迈出整齐的步伐,开始清扫战场。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章 追击(上)卡特.兰尼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战斗。
三百多位骑士组成的庞大阵容,竟然连防线的边都没有摸到,就已溃不成军。
直至最后,他们也没能进入五十米范围——那是殿下划下的火枪队射击线,只有越过五十米线时,所有人才允许开火。
四门火炮就把对手硬生生地遏制在百米线附近。
一百五十到一百米区间内,横七竖八地躺着二十来具尸体,而这些人和自己一样,都是技艺精湛的骑士,否则的话,他们不可能在炮火轰鸣声中仍控制着马匹高速前进。
卡特庆幸自己不是其中一员。
他隐隐预感到,以后的战争将变得大不相同,而掌握这样强大力量的罗兰.温布顿,问鼎王位也是迟早的事。
第一军少数人看到惨烈的战场后,出现了头晕、呕吐等不良反应,但由于不是贴身肉搏,火炮杀伤敌人带来的震慑感要小于亲手用刀刃杀死敌人,反应症状并不算严重。
卡特从队里挑出一批见惯了残肢和鲜血的猎人,给战死者收尸,同时搜寻还活着的人。
太阳逐渐落入群山之中,卡特望着血红的天际,以及远方树林中响起的鸦鸣,他忽然感到了一丝萧瑟。
骑士的时代结束了。
……莱恩公爵到现在都没能回过神来。
他不明白怎么就败了,明明那道防线薄如蝉翼,只要轻轻一捅便能贯穿,骑士们却像看到了魔鬼一般四散而逃。
他甚至不能去责怪别人,因为冲在最前面的,就是他麾下的精锐骑士。
亲卫连着砍倒数人,才让蜂拥而至的佣兵避开公爵的位置,但也仅此而已罢了,无论他怎么咆哮,都无法收束溃败的部下。
无奈之下,奥斯蒙.莱恩公爵只好随着人流向后撤退,这一退就是近十里。
直到夜晚降临,公爵选择了一处靠近河岸的地方安营扎寨,失散的骑士和佣兵才顺着火把靠拢过来,不过仍有大部分人下落不明。
更糟糕的是,撤退时自由民毫不犹豫地丢下了推车和粮食,因此今晚他们只得宰杀掉几匹马来充当军粮。
营地最大的帐篷里,五大家贵族聚成一团,面色苍白地望向莱恩公爵,而后者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谁能说说看,他们到底使用了什么新武器?距离比弓弩远,又不像投石机那样能看到抛出的石块,他瞅了雷恩.梅德一眼,你当时也冲在前列,有看到什么吗?大人,我……不太清楚,雷恩扶着脑袋,只听到轰鸣声不停响起,他们就成批的倒下,特别是最后那一响,冲在第一位的骑士好像突然间撞在一堵无形的墙上,我看到他身子一震,头和手臂四分五裂,就如同……他想了想,从城堡顶上丢下去的鸡蛋。
难道是女巫?麋鹿伯爵呢喃道。
不可能,公爵皱眉说道,我手下的骑士都佩戴着神罚之石,女巫根本不可能伤到他们。
你又不是没玩过女巫,她们在神石面前跟普通女子有什么区别?对了,大人,雷恩忽然像记起什么来一般,在听到巨响之前,我看到他们列队中有几辆像推车一样的玩意,车上架着巨大的铁管,里面能冒出红光和烟雾。
铁管?红光和烟雾?那不就是个礼桶吗?麋鹿伯爵疑惑道。
公爵当然知道礼桶是什么,以前还只有王都贵族们在重大庆典时拿出来用用,现在各地领主基本都会备上一两个。
他的城堡里就有一对青铜礼桶,放入雪粉后就能炸响。
可那响声比起今天摄人心魄的雷鸣,根本相差太远了。
礼桶可不会让骑士四分五裂,金银花伯爵开口说,不管王子用的是什么武器,我们都已经败了,接下来该怎么办?莱恩公爵不悦地扫了他一眼,失败一词在他听来显得尤为刺耳,我们还没有失败,他强调道,一场战斗的不利无法改变最终结果。
只要回到要塞,我可以再征召起一支队伍,同时掐断赤水河上的贸易。
没有粮食补充,边陲镇撑不了一个月。
只要他敢把那些村夫带出来,我的骑士就能从侧面和背后击溃他。
胜利终会属于自己,他想,但因此遭受的损失根本不是一个小镇能弥补的……想要再拿下北境几乎已成泡影。
该死!如果能抓到罗兰.温布顿,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才好。
可是大人,赤水河上的船队不只来自长歌要塞,还有柳叶镇、坠龙岭和赤水城的船只,若是全部截下来,会不会……金银花伯爵犹豫道。
我全买下来就是,只要付钱,他们卖给谁都一样。
公爵冰冷冷地说,大家先回帐篷睡觉吧,明天清晨就出发。
有马的骑士和我们一同行动,没有马的,就留下来负责带领佣兵。
夜晚无法行军,即使四王子打算追击,从拂晓时分出发,首先遇到的便是留在身后的佣兵。
他想,哪怕这群废物一触即溃,也能给自己争取到不少时间。
第二天公爵并没有收到王子追上来的消息,为了确认这一消息,他派出自己的亲信扩大了侦查范围,得到的回报同样如此。
这让他稍稍松了口气,大概是那种新式武器跟投石机一般难以移动,只能在防御战时使用。
单靠一帮拿着木棍的矿工,王子也不敢轻举妄动。
到下午三时,公爵命令骑士停止前进,等待后面步行的人跟上。
接近黄昏时,佣兵和自由民才陆陆续续追上骑兵。
众人又是一番忙碌,圈出一块地草草搭设帐篷了事。
只要过了今天这一晚,明天他就能赶到长歌要塞——高达三丈的青石城墙对几百人的部队来说如同天堑,就算对方拥有射程极远的新型武器,他也能用墙后的投石机进行反击。
这笔账,他一定会跟王子好好算算。
不过令莱恩公爵感到有些不舒服的是,今天一路走来,他总觉得被人盯着看一般。
大概是错觉,他想,自己太过紧张了。
第二天清晨,公爵是被炮声惊醒的。
当他冲出帐篷,发现所有人都在抱头鼠窜,时不时有泥土和鲜血飞溅而起,向西边望去,穿着制式皮甲的民兵排成一条直线,静静站在营地外。
震耳的轰鸣声中,公爵脑袋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他们是怎么追上来的?昨天负责侦查的骑士没为什么发现追兵!?公爵大人,快走!亲卫牵来一匹马,大声喊道。
奥斯蒙.莱恩这才从茫然中醒悟,他翻身上马,跟着亲卫向东狂奔。
然而刚出营地没多久,他们就看到了另一支一模一样的部队。
同样制式的皮甲,手中握着奇怪的短棍,排列成整齐的一排,就连表情看上去都仿佛一样。
紧接着,公爵听到对面响起了极富节奏感的乐声,王子殿下的部队迈着整齐的步伐,向他迎面走来。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 追击(下)罗兰虽然让第一军每周都拉练两次,但从未试过夜间行军。
晚上出动部队是件危险的事,看不清路面,容易被野兽和毒蛇袭击,容易迷失方向,举起火把简直是天然的靶子。
因此他也只好等到第二天天亮时让才队伍出发,尾随公爵联军。
为了保证这次行动顺利,王子决定跟随第一军亲征。
当然,比起颠簸又磨屁股的骑马,他选择乘坐小镇号随行。
蜂鸟经过半个月的训练,已能将十二磅炮轻质化时间控制在固定范围内,考虑到较长的附魔过程,罗兰安排她在拂晓时对火炮进行转化,令第一门持续时间最长,剩下几门依次递减,保证四门轻质化失效时间尽可能相同。
得益于蜂鸟的能力,现在小镇号能一次性运载四门火炮以及炮组成员。
偌大的水泥船上站满了人——除了火炮队和罗兰外,搭乘小镇号的还有安娜、夜莺、娜娜瓦、叶子、回音、蜂鸟和提古.派恩,温蒂负责提供动力,操舵人为布莱恩。
可以说,除了不善于战斗的书卷、索罗娅、莉莉和谜月外,边陲镇的女巫几乎倾巢而出。
本来安娜是没有必要上战场的,可她坚定的眼神让罗兰最终没能狠下心来。
陆上部队为第一军的火枪军,由首席骑士卡特和铁斧带队,闪电承担了全程定位跟踪任务。
一群人安静地跟在敌人身后,所隔距离恰好在侦骑巡逻范围之外。
一旦闪电发现有侦骑活动,军队便会停止前进。
一路上他们还抓获了不少走散的佣兵和自由民,不过此刻也没办法处理这些投降的敌人,只好解除武装后,由没有分到火枪的队员看管起来,一同带着上路。
这也是罗兰第一次统领大军征讨敌人,他站在小镇号船头,感受迎面吹来的晨风,心底颇有些踌躇满志。
你在笑什么?安娜忽然出现在他身边,抬头问。
呃……罗兰瞬间收起笑容,没什么。
是吗?她递上一张手帕,擦擦口水。
……罗兰忽然觉得有种想跳进水里的冲动,谢谢。
当闪电汇报对方扎营时,已是太阳落山之际。
比起来时的不间断侦查,显然经历一场大败后,联军士气值已降到冰点,刚到黄昏,侦查的骑士就迫不及待地赶回营地,生怕错过晚上的马肉。
罗兰的部队就驻扎在离公爵军两公里之外的岸边。
一路上没有被发现,歼灭计划便已经成功了一半。
接下来只要等到天微亮,趁敌人还未出发时完成包围即可。
这也是罗兰第一次在野外过夜,比起各种爬虫横行的营地,他更倾向于在船上睡觉。
停放炮车的木棚被清空出来,炮组成员卸下十二磅炮住进营地,小镇号成了王子的临时行宫。
除了罗兰之外,其他女巫也待在船上过夜。
大家将垫被铺满棚子,和衣肩并肩躺下。
罗兰本想矜持一下,结果发现女巫们比他更不在意,除了安娜外,她们都是吃过不少苦头的人,颠沛流离的日子里,野外露宿是家常便饭。
不一会儿,众人便纷纷进入梦乡,只有罗兰和安娜难以入睡。
前者习惯了柔软的床铺,对于坚硬的甲板床一时难以适应,而后者则不知道在想什么,一直侧着头注视着罗兰。
当王子转过头时,安娜总会飞快闭上眼睛,假装已经睡着,但在月光的映照下,仍能看到她的睫毛微微抖动。
如果不是怕吵到其他人,罗兰真想捏住对方小巧的鼻尖,逼迫她睁开眼后再拥她入怀。
就这样,两人几乎一夜未眠。
天还未亮起时,罗兰便展开了他的分兵包围大计:二百七十名持有火枪的步兵要分成两组,其中一组搭配上两门火炮由小镇号分送到公爵军后方,在一公里外完成布防。
闪电负责监控公爵的动向,当绕背组架立好火炮后,小姑娘会给出指示信号,此刻卡特率领的留守部队将开始正面强攻。
水泥船统一运输避免了行军走散的可能,夜莺进入迷雾后的黑白视界完全能当作夜视仪来用,由她承担领航员可以让小镇号具备昼间航行的能力。
这一套流程已反复练习过,所有人闭着眼睛都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温蒂将风力输出扩大,小镇号几乎是乘风破浪般,将人马分批运至后方,约一个时辰后,铁斧率领的拦截部就位完毕,闪电飞临卡特营地上方,亮出了橙色旗帜。
此时天色才刚刚破晓。
围歼计划正式开始。
由于回音被分配到后方作战,负责正面强攻的火枪手并不用移动作战,他们只需排成一条战列线,保护好两门火炮即可。
十二磅炮很快被推上阵地,对准敌方营区开火——这个时候公爵军大部分人仍在睡梦中。
随着隆隆的炮火声,实心炮弹呼啸着飞向营地。
大梦初醒般的骑士和佣兵冲出帐篷,却发现第一军已经列好横队,静静待在原地等候。
有了前日惨败的经验,谁都不敢去挑战这条看似单薄的防线,只能蜂拥着向东边逃窜。
铁斧已在背后等待多时。
当敌人出现在视野中时,这场围歼计划终于到了收拢绞索的时刻。
随着回音奏响行军乐,第一军一百五十人踏着鼓点,排成整齐的两排,向敌人迈步前进——为了给公爵军造成压力,负责截击的铁斧必须主动出击。
若固守原地的话,回过神来的敌人很可能会放弃坐骑,绕道从树林里逃离。
莱恩公爵已经陷入了绝望,他根本想不明白,对方是如何出现在他们身后的。
承认失败,就此投降?他不知道罗兰.温布顿会怎么对待一名胆敢向王室亮出刀刃的公爵,也许是监禁,也许是流放,更可能是被直接送上断头台。
无论是哪种,长歌要塞今后肯定与他无关了。
看到步步逼近部队,以及对方身后时不时发出轰鸣和火光的恐怖武器,他知道此刻若是不冲,就再也没有冲过去的可能。
身边只剩下三十多人,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他们这点人根本挡不住我们,公爵大吼道,只要越过这道横阵,他们单凭两条腿休想追上来。
我们离长歌要塞只有半天路程!骑士们,随我冲锋!接着公爵开始催促坐骑加速,可惜不是每个人都抱着拼死一搏的精神,跟着他冲锋的包括亲卫在内只有十人,然而他现在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
乐曲声戛然而止。
对方整齐划一地停下步伐,如同一堵墙一般立在他面前。
接着他看到那些人举起了手中的短木棍。
当莱恩公爵距离人墙只剩下百步时,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接连响起,他感到胸口和腹部猛得一震,像被大锤击中一般。
随后而来的是麻痹和无力感,他的身子向后仰倒,从马背上摔落在地。
公爵张开口想说些什么,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他咳嗽两声,只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甜腥味,粘稠的液体堵住了嗓子。
很快,黑暗笼罩了他。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九章 赎金(上)培罗.赫尔蒙坐在书桌前,下意识地摆弄着手中一张精美的羊皮纸——那是长歌剧院每周末下午送来的节目单,若在平时,他一定会挑选好中意的戏剧,让管家付下订金,再将请帖送给雪莉尔。
可他现在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
今天已是出征的第七天,顺利的话,父亲昨天就应该随公爵大人返回。
或许是路上耽搁了,或许是人疲马倦,在边陲镇多休息了一天?他安慰自己,心底的不安却在慢慢扩大。
四王子罗兰.温布顿给他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培罗甚至感到不可思议,为什么这样一位杰出的王子,却在王都有着糟糕至极的风评。
性格恶劣、纨绔、无能、不学无术……任何一个评价都和他所认识的王子不一样。
正是如此,他的不安才会如此强烈。
他害怕公爵会输给他。
培罗少爷,管家在门外喊道,有封从要塞来的信。
要塞来的?培罗愣了愣,快拿进来。
揭开封皮,信纸上第一句话就让培罗目瞪口呆。
这是四王子写来的信!「奥斯蒙.莱恩公爵以武力袭击本王领地,妄图谋反,未遂。
公爵本人已于战场上伏法,现在长歌要塞已归于本王之手。
」公爵败了?他心猛得一沉,接着往下看去。
「莱恩公爵的同党除了少数顽固分子,大多数已投降认罪。
反叛王族本当处死,但本王心怀仁慈,只诛恶首和罪不可赦之人,其余参与者可按以往交战习俗,用金钱赎买被俘者。
交换地点在长歌要塞领主城堡,以下为名单。
」这段公文遣词造句显得极为别扭,并不是外交通用语言,但想表达的意思却再明白不过——公爵谋反失败,想要俘虏,拿钱来换。
培罗视线稍稍下移,自己父亲的名字赫然出现在第一排。
赫迪斯!他高喊着管家的名字,备车,我要去要塞城堡!……金银花伯爵领地在要塞以东,当培罗赶到城堡区时,已是半个时辰之后了。
领主城堡前站满了他从未见过的民兵——他们没有锃亮的铁甲,也没有披风和缎带,手中握着一把造型奇特的短棍,顶端插着尖锐的刺枪。
只是整整齐齐、昂首挺胸站成两排,就令他感到了迫人的气势。
通报完身份,培罗被人接入庭园,随后由一名卫兵带往城堡大厅。
这个地方他来过很多次,可今天,他却犹如踏入一块完全陌生的领域,过道上站岗的侍卫都是从未见过的面孔,没人对他点头微笑,而是面无表情地打量着他。
大厅门口,一位骑士迎了上来。
你的名字?培罗.赫尔蒙,培罗略微不快地答道,他不喜欢这样审问式的对话,因此又强调了遍,赫尔蒙爵士。
喔,对方看上去不以为然,翻看了下手中的名单,夏拉非.赫尔蒙伯爵是你的……父亲。
失敬了,骑士嘴上这么说着,表情却没有一丝歉意,我是卡特.兰尼斯,四王子的首席骑士。
请先来侧室,我们需要检查你有没有携带武器。
一番搜身后,培罗的神罚之石也被卫兵取了下来。
那不是武器,培罗提醒道。
当然不是,骑士点点头,会见结束后我们会还给你的,放心。
他张了张嘴,最后忍了下来。
归还?那颗神罚之石算得上上品,至少值五十枚金龙,到了对方手里不换成次品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罢了,他想,就当成是赎金的一部分吧。
走入大厅,四王子正坐在主位上写着什么。
抬起头看到培罗时怔了怔,随后笑道,我们又见面了,大使先生。
还是熟悉的面孔和语调,培罗也稍稍放松了点,躬身行礼道,向您问好,殿下。
坐吧,罗兰抬抬手,示意他入座,发生了什么事想必你已经知道了。
你的父亲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他是最早投降的一批。
感谢殿下的仁慈,培罗赶紧说道,不知殿下要多少赎金,只要金银花能拿得出来,我立刻让人把钱送到。
我不需要钱,罗兰摇摇手指,我要牲畜和人。
要牲畜很正常,甚至在五十年前,领主间爆发的冲突最后都以失败者赔偿牛和羊收尾,关于这点培罗在书中不止一次看到过。
可……要人是什么意思?殿下,牛、羊、马匹,金银花领地上都有不少,至于您说的人……很简单,泥瓦匠、石匠、木匠、农夫、农奴我都要,王子递过来一张纸卷,你可以按上面的数值换算,只要总数满三千即可。
他笑了笑,顺便一提,由于伯爵大人算得上俘获里爵位最大的一个,所以数值也是最高的。
培罗将纸卷摊在桌前。
只见上面写满了职业类别和牲畜种类,后面还跟了一个数字,例如:牛3,羊2,石匠10之类,他立刻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三千数值意味着一千头牛,或三百名石匠方可赎回父亲。
当然,他的领地并没有这么多的牛和石匠,而且光是把纸上的项目排列组合下就会产生许多种选择,作为一名天天和贸易打交道的贵族,培罗瞬间意识到,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
只要给他几天时间,他就能算出最优解,以最小的花费满足三千点数值的要求。
殿下,我能否……一天,我只能给你一天时间,罗兰伸出一根指头,这仅指你做出选择的时间,毕竟想要集齐如此多物资和人,没有三四天是办不到的。
而且我也不会一直待在这里,最多一周后,我就会离开此地。
可一天时间实在是……培罗忽然愣住,睁大眼睛望着王子,等等,您刚才说……您要离开?这是什么意思?若信上没写错的话,公爵已经死在了战场上,长歌要塞都属于殿下之手,他居然说要离开,难道这里还比不上那个又小又破的边陲小镇吗?不,这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若殿下走了,谁来管理这座宏伟的城市?他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由公爵子女来继承?想想都知道这绝不可能,等着他们重新召集军队为父亲报仇吗?除了莱恩家族之外的五大家,还是其他贵族世家?没错,罗兰点头道,我会带上赎金,返回边陲镇。
他心里忽然涌起一个念头,而这个念头一旦出现,便再也无法压制下去。
殿下,培罗咽了口唾沫,低声问道,请问……「赎回」长歌要塞也有一个数值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章 赎金(下)罗兰饶有兴致地望着培罗,忽然笑了起来,你是第一个向我这么问的人,他端起杯子喝了口水,用轻松地语气说道,长歌要塞毫无疑问是我的,即使我不在此处。
不过,我的确需要一个人或一个家族为我代管要塞。
所以,你应该问的不是赎金,而是「代理费用」。
代理……培罗对这个词并不陌生,一些目光敏锐的商人总会盯上领地里有大笔产出,却没时间或不屑于行商的贵族,替他们卖出商品。
为了获得这个权利,他们要预先上缴一笔款项,作为保证金。
您要多少枚金龙?他深吸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
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不用一次缴清,罗兰顿了顿,每个月要塞税收的三成,以及一千数值的物资,剩下的归你。
并不算离谱,培罗想,只要自己能彻底占据长歌要塞,这样的价格甚至可以说得上公道。
对方不是在开玩笑,他确认了这点,王子殿下是真打算这么做。
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培罗在心里告诉自己。
他和王子并不是敌人,公爵已经彻底失败,子女也会被剥夺继承权,若六大家的联军都无法击败王子,还有谁能阻止他实际拥有西境?投靠强大势力是贵族延续的基本法则,若能抢在其他四家之前获得王子殿下的首肯,金银花将成为西境领地最为庞大的贵族世家。
殿下,您为什么不待在这里?这座城堡可比边陲镇的大多了。
你其实是想问,我为什么不亲自来管理要塞吧?罗兰望着略显尴尬的培罗笑道,理由有很多,例如这里的势力过于复杂,理顺彼此间的关系都要花掉我很长时间,更别提从中获利了。
扶持一个当地贵族的话,想必他比我更懂得治理此地,这是一笔双赢的买卖。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理由,你可以慢慢回去想。
王子把玩着银杯子,对了,如果选你为代理的话,你总不可能为了公爵向我复仇吧?当然不会,殿下!虽然最后这句话问得有些突兀,培罗仍立刻回答道。
公爵不在了,五大家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如何瓜分他的领地,复仇这种事,谁在乎?不过培罗也知道,殿下说的这些理由并不是真正的原因。
势力过于复杂,难以理顺?在压倒性力量面前,他完全可以将带头的反对势力斩草除根,最多只要一到两年时间,所有贵族都会忘记失败者莱恩,就像莱恩过去所做的那样。
但两年年时间绝对不够把边陲镇建设成像长歌要塞这样的大城市。
罗兰殿下必然有更深层的打算。
如此就好,那么这座城市……我愿意为您代理,殿下!培罗脱口而出,不过很快他的神情又变得迟疑起来,可是,国王——不,我是说您的哥哥,并不一定会认同这个结果。
如果他给西境指派给新的公爵,我无力与王都对抗。
你也不需要对抗,罗兰将两封信丢到他面前。
看看这个,还有我在莱恩公爵书房里找到的文书。
培罗飞快扫完信件内容,不由得吸了口冷气。
第一封看上去像是密信,新王提费科在雄鹰城与碧水女王发生战斗,而且遭受了重大失败?第二封内容就更惊悚了,文书只写到一半,但莱恩公爵想要吞并北境,独立为王的念头已经表露于纸上。
由于没有结尾,这纸文书想要寄送给谁也不得而知。
他立即明白了王子殿下的意思——不需要抵抗,是因为新王已经自顾不暇了。
否则的话,公爵绝对不会想要举旗独立,他的精锐骑士足以披靡西境,可对上王都骑士团还是差上许多。
密信可能伪造,但这封文书的确是奥斯蒙.莱恩的笔迹,除非王子找到了可以模拟他人字迹的女巫……他想了想,随即否定了这个猜测。
对方根本没有必要大费周章地来欺骗自己,代理长歌要塞并不是一笔单方交易,如果自己不能在要塞站稳脚跟,王子殿下同样无法获利。
而且,提费科指定的公爵,必然会是四王子的敌人。
金银花想要凌驾于四大家之上,就得依靠王子的扶持,反之,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条约不被废除,王子也要让赫尔蒙家族在这个位置上坐得更稳才行。
想到这儿,培罗缓缓站起身,朝罗兰鞠躬致意,赫尔蒙家族愿意为您效劳。
很好,后者点点头,不过现在还不能决定由你来代理。
我先问你几个问题。
殿下请问。
你打算如何对付那些反对你的势力?你对每月税收的估计是多少?一千数值的物资要怎样保证?如果我要求你大力发展商贸,你有哪些措施?……培罗原以为殿下只是想借此机会了解下西境各个贵族的情报,没料到对方居然会问这么些古怪的问题,简直像在考核他的施政手段和商贸常识一般。
一连串问题问下来,培罗绞尽脑汁一一作答,而殿下的神色也显得越来越满意。
最终他拍了拍手,说道,不错,今天就到这里。
等你确定好三千数值的赎金,便可以来赎回伯爵大人了。
放心,这几天我会好好招待他的。
殿下,那代理权……也会在那天揭晓。
罗兰示意骑士送客。
培罗心情复杂地走出大厅,然后看到卡特将之前收走的神罚之石又塞回到他手中——依然是碧蓝透亮,价值五十枚金龙的那颗。
*******************怎么样?罗兰望着一旁显出身形的夜莺。
唔,说的基本都是真话,她耸耸肩,比前面那几位诚恳得多。
话说回来,您对每个人都重复一样的话真的好吗?还有那些信件,记载的都是机密内容吧。
并不是每个人,王子翻看手中的名单,他们都来自五大家族,适合代我管理要塞的,也只有这些大贵族了。
能力不够强大的,即使坐上这个位置,也无法使要塞运转起来,只会使各方势力陷入无穷无尽的内斗之中。
至于提费科.温布顿战败于雄鹰城的消息,算不上什么机密,这件事迟早会传遍整个灰堡,我要做的,就是让它传播得更快一点。
而且这两则消息来得真是恰到好处,他想,如果不是二王子遭此惨败,想要招到代理人自己恐怕还得花费一番功夫——如果用上强迫手段,结果或许就没这么美了。
那么……您选择他了?如果不出意外地话。
罗兰笑着说,他可是第一个主动向我询问此事的人,主观能动性向来是员工最重要的素质。
而且我没料到,五大家里居然也会有如此精通行政和贸易的人,我原以为他们只会骑在马上杀来杀去呢。
他在名单上找到培罗.赫尔蒙的名字,用鹅毛笔轻轻勾画了个圈。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一章 掠夺……当五大家全部询问过一遍后,罗兰轻轻松了口气。
他靠在椅子上,夜莺主动走到背后,伸出双手按揉他的肩膀。
从击败公爵到入城占据领主城堡只花了一天时间。
事情比他想象得还要顺利,当公爵战死后,绝大部分人选择了投降。
佣兵更是倒戈过来,纷纷跪在地上,表示愿为王子殿下效力。
于是佣兵看守投降骑士和贵族,第一军看守佣兵,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向东方前进,并在当天下午三时抵达长歌要塞。
而看守城门的卫兵在见到莱恩公爵的头颅和大帮被俘贵族后,立刻大开城门,迎接四王子入城。
罗兰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召集城中所有贵族,向他们宣告这座城市的归属,而是第一时间前往领主城堡。
城堡在要塞中央地势最高处,宛如一座城中城。
进入城堡区时爆发了小规模战斗,夜莺用炸药包炸开庭园大门后,二十多名没有跟随公爵出征的侍卫试图阻止罗兰入内,被第一军击毙,对方在顽抗时使用了手弩,造成五名队员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好在随军行动的娜娜瓦立刻治好了他们。
还有十名亲卫欲偷偷带着公爵家人从城堡后门逃走,被空中监视的闪电发现,随即遭到围捕。
公爵的夫人和两个儿子束手就擒——直到这个时候,他们仍蒙在鼓里,对公爵战败的消息一无所知。
控制领主城堡后,边陲镇第一军兵立刻接管了城堡区防务。
不得不说,莱恩公爵的城堡比边陲镇的要大上三四倍,造型也宏伟得多。
六座望楼构成了它正六边形的轮廓,中间的主塔差不多有五层楼高——在这个时代已是难得的高层建筑。
庭园内住宅仓库马厩一应俱全,城堡地下室里甚至还设有私牢。
他把有价值的俘虏和公爵家属一起塞入牢房,平民全部解散,佣兵则没收武器,分批安置进庭园的闲置房内。
同时挑出几个头目给予高薪酬,让他们自己看管自己——在罗兰眼里,北坡矿山才是这帮投机分子的最好归宿,只是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那就是一场战役后最重要的Loot环节——俗称摸尸体。
罗兰带着一干女巫把城堡上下翻了个遍,就连放置在金库和密室里的神罚之石他也没放过,一通搜刮下来,成果简直感人。
光是地下室仓库里找到的两大箱金龙,保守估计就有万枚之多。
夜莺在卧室的暗格里发现了数十颗眼珠大小的宝石,回音则在壁炉背后发现了一处暗室。
进入密室后,里面不仅堆满了各种黄金工艺品,如权杖、冠冕等,还有许多件令人眼花缭乱的珠宝首饰,整整齐齐挂在墙壁的木架上。
这就是一名公爵的财力!罗兰望着这笔巨大的财富,再想想边陲镇秋冬两季总共不到五百枚金龙的矿石营收,心里感慨万千。
掠夺的诱人之处就在于此,如果不是来自于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他恐怕也会沉迷其中。
不过感慨归感慨,这些东西还是要收下的。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边陲镇的劳动人口将大幅增加,领地农业未发展起来之前,他需要大笔金钱从外地进口粮食。
于是蜂鸟把一箱箱财宝轻质化后,由铁斧和王子亲卫负责押运,通过小镇号将战利品带回自家城堡存放起来。
考虑到对大件物品附魔所花费的时间,全部运送完毕大约需要三天。
这也是第二天罗兰决定不再索取金龙作为赎金的原因。
吃光一名公爵已让他获益匪浅,现在他更需要活生生的人和牲畜。
殿下,您真的只在这里待一周吗?夜莺问。
怎么了?罗兰闭上眼睛,享受肩头传来的阵阵酸麻。
这是西境最大的城市吧?她轻声道,比起边陲镇,你不想待在这个更繁华的地方吗?长歌要塞势力错综复杂,并不适合做我想做的事。
一切维持现状还好,若要做出改变,遇到的阻力只会越来越大,而我现在又不能粗暴的将他们一并铲除。
罗兰笑了笑,当然最重要的是,此地人民受教会影响较深,很难在短期内接受你们。
我曾说过,希望女巫能自由地行走在街道上,边陲镇现在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嗯,夜莺柔声道,您兑现了承诺。
*******************第三天一早,培罗就急匆匆带来了他的清单,罗兰按惯例在大厅接待了他。
殿下,我选择好了。
我看看。
罗兰接过清单。
和之前预想的差不多,清单上面填写的大头是分值2的农奴,约八百人,一百头牛和三百头羊共占掉900分值,剩下的是各类匠人。
殿下,这样可以吗?当然,只要凑够三千分值即可。
罗兰将清单抵还给培罗,你能什么时候集齐这些人和物资?今天就可以,这是我根据金银花领地上的财产和领民做出的安排。
不过殿下,如果您想把他们带回边陲镇,可能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这个得由你自己去完成了,罗兰敲打着桌面道,你应该有组织商队运输的经验吧?是的,殿下。
培罗犹豫了下,那我的父亲……今天你就可以把他带回去,王子笑道,同时交给他一张羊皮纸卷,如果觉得没有问题,在上面签字和按手印吧。
这是……代理契约?培罗扫了眼开头,声音变得激动起来,您答应将代理权授予金银花家族了吗?请稍等片刻。
他摊平纸卷,开始仔仔细细地阅读契约。
对方表现出来的慎重让罗兰满意地点了点头——作为一名合作者,重视契约是最基本的要求。
片刻之后,培罗才抬起头,上面的内容和您昨天告诉我的基本一致,只是有一点……他指向契约末尾,殿下,这里不应该写我父亲的名字吗?他才是金银花伯爵,也是家族的代表。
罗兰笑了,当然不,和我讨论代理人事宜的是你,而不是你的父亲。
所以,这封契约末尾自然也是写你的名字。
培罗怔住片刻,有些不敢相信地问:殿下,难道您的意思是让我来——没错,你将取代公爵的位置,替我代管长歌要塞。
罗兰点点头,如果契约执行顺利的话,在我成为国王后,你也可以继续拥有这座城市。
他顿了顿,收起笑容,不过若你违背契约,下场便会和公爵大人一样——我能攻入长歌要塞一次,就同样能做到第二次。
好好干,大使先生。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二章 父与子城堡的地牢并不像边陲镇监狱那样潮湿阴暗,大概公爵也不想让自己的地下室变成鬼屋,或者一走下楼梯就能闻到恶心的臭味。
总得来说,地牢还是较为洁净的。
不同牢房装饰档次也不同,有的空空如也,有的不但带床,连衣柜、书桌和吊灯都一应俱全。
大概公爵原本是把这里当成关押某些贵族的地方,基本礼节还是要保证的。
罗兰还在角落里发现了一间特别的牢房,一张大床占了房间面积一半,天花板上有锁链悬挂下来,不过链头栓着的铁拷上还裹着一层羊皮,墙上挂着各式各样的鞭子。
看来莱恩公爵在某些方面亦有研究,他想,可惜自己没几天便要离开这里,不能好好揣摩一番了。
夏拉非.赫尔蒙作为最有价值的俘虏,自然关在最好的牢房里。
如果不看外围的铁栏杆,还以为是间豪华卧室。
和他同住一间的,还有枫叶家和奔狼家的子爵、野蔷薇家的长子和麋鹿家的次子,这些家族和雄狮莱恩一起,构成了长歌要塞六大家——当然,莱恩一派已经被罗兰瓦解,妻子儿子都被关在隔壁。
见到王子殿下出现在地牢,贵族们纷纷站了起来,不等他们问话,罗兰先开口道,赫尔蒙伯爵,你可以出来了。
至于其他人,等赎金送到,我自然会放你们出去。
父亲,培罗见到伯爵脸色红润也放心下来,他瞅了眼自己的朋友,随后望向罗兰,殿下,我没有在名单上看到麋鹿伯爵的名字,如果他死在了战场上,他们家的长子目前应该还在王都,家中并没有可以主事之人。
是不是可以先将雷恩.梅德放出来,让他回去自筹赎金?我愿意为他作担保。
麋鹿家的长子,你是说雅克.梅德吗?罗兰摇摇头,他回来了。
不仅回来了,昨天还来过城堡。
不过……我想他没有打算支付这笔赎金。
听到这句话,雷恩不敢置信地贴到牢笼边,为什么?他说你没能在战场上保护好父亲,你是杀死梅德伯爵的刽子手。
他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杀死父亲的明明是——雷恩忽然闭住了嘴。
罗兰不以为意道,你想说,杀死伯爵的明明是我,对吗?他走到牢笼前,你父亲在邪魔之月前派人潜入我的城堡,想要焚烧粮草。
如今又跟随公爵,带着大队骑士攻击我的领地,我不过是作出反击,击退侵略者罢了。
那么我是凶手吗?比起始作俑者莱恩公爵和帮凶梅德伯爵,谁更应该被谴责?另外,如果不是希尔斯的口供表明你对焚粮事件一无所知,现在你早就是个死人了。
……雷恩说不出话来。
殿下,培罗担忧地问,如果没人愿意出赎金的话,您会处死他吗?那倒不会,我一向仁慈,罗兰咧了咧嘴,大概就是带回边陲镇,在北坡矿洞挖二十年的矿来赎罪吧。
赎金……是多少?身为次子,也没有机会继承爵位,价格自然比不上金银花伯爵,只要一千数值的物资即可。
罗兰饶有兴趣地望了他一眼,怎么,你想替他付赎金?什么数值,一千枚金龙吗?被侍卫放出来的伯爵插话道。
你的儿子会告诉你的,王子做了个请的动作,走吧,这里没什么好待的。
至于梅德家次子的事,你们也不用急于一时,可以慢慢回去再考虑。
一行人离开地牢,走到城堡大门时,伯爵忽然停下脚步,尊敬的殿下,我知道莱恩公爵此番行为罪无可恕,不过……他的妻子和儿子是无辜的。
或许,罗兰不可置否道,我也没打算判处他们流放、绞刑什么的,只会把他们带回边陲镇监禁起来。
直到我登上王位的那一天,他想。
现在不是妇人之仁的时候,要是无罪释放他们,除了把长歌要塞的水搅得更混之外没有任何好处——长子是具有法理继承权的。
*******************你说什么!?夏拉非.赫尔蒙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培罗,殿下不打算住在长歌要塞,而且还要把这座城市交给你来管理?回到金银花伯爵府,培罗立刻把这三天发生的事仔仔细细跟父亲讲述了一遍,当听到代理契约时,伯爵再也忍不住了,得到儿子肯定的答复后,他站起来在书房里绕着圈,显然心情复杂。
父亲,您还好吧?培罗担忧地问。
这么看来,我们的对手主要是麋鹿家外,除了他们外,其他三家不管是底蕴还是实力,都要差上我们一截。
什么?他一时没回神过来。
对手啊对手!伯爵嚷嚷道,你太让我失望了,殿下给了你这么好一个机会,你到现在还没分析出你的对手有哪些吗?呃,您不感到奇怪?奇怪王子殿下为什么执意要回边陲镇?当然奇怪,伯爵摸了摸胡子,不过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只要这张契约是真的就行。
这倒是,培罗想,殿下如此大费周章不可能只是想逗自己玩,至于他钟爱边陲镇的理由可以慢慢再想。
不过他没料到父亲的接受能力居然这么强。
听说梅德家那小子是你的朋友?夏拉非忽然站定道,明天你去把他捞出来。
您同意我花费一千数值去赎他?培罗怔了怔。
想想看,麋鹿伯爵死了,长子又不愿意赎回次子,在这场战斗中除了几个骑士外,几乎没有任何损失。
一旦雅克.梅德继承爵位,今后必然会妨碍你执掌……不,代管长歌要塞。
伯爵解释道,为什么雅克不愿意赎回雷恩?因为他害怕对方威胁到自己。
好吧,原来是出于这个理由,培罗在心里苦笑。
不过他知道父亲说得没错,雷恩从小就喜欢长剑和长枪,和领地里的骑士都十分亲近,不像长子雅克,认为动手肉搏有失贵族风范,更偏好王都的风花雪月。
尽管雷恩一再表现出自己更想成为一名骑士,但那是在没有继承权的情况下。
现在没了伯爵的约束,谁知道他会不会召集起手下的骑士,一刀把长子给干掉呢?花钱赎回一个让自己坐立不安的人,雅克的决定十分干脆且无情。
我的朋友不会这么做,他笃定道。
也许,不过由你来赎回他后,不管他有没有打算这么做,雅克都会很头疼的。
夏拉非接着说道,至于一千数值的物资,我们可以选择分值较高的匠人。
为您准备赎金时,我已经抽调了部分匠人,再填入更多的话,领地里的工匠就不够用了。
不用担心,你知道北地现在乱成一团了吗?伯爵胸有成竹地道,四大王国联军全部覆灭在赫尔梅斯,领主们纷纷强征领民入伍,那里已经出现了大批逃民。
我们可以趁此机会多吃下一点,以后连每月上缴的物资都省了。
培罗这才发现,原来他的父亲,也是一名经商高手——至少比他上战场的本事强得多。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章 教会的邀请罗兰在第四天将要塞和要塞附近的大小贵族都招到了城堡大厅里。
尽管大多数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他觉得自己仍有必要当面强调一遍——西境已经换了一个新主人。
当他申明自己将返回边陲镇,同时把要塞交给金银花家族的长子代管时,众人顿时议论纷纷。
当然没有什么人愿意在这个时候带头站出来表示异议,公爵的头颅仍高悬在城门口,而提费科大败的消息让投机分子想借助外力都办不到。
除了金银花家族的骑士被赎回后,其他被俘骑士一概不接受赎金,和那些佣兵一起,都将被押送回边陲镇。
在罗兰的计划里,佣兵统统送去挖矿,进行劳动改造,而骑士则在考察其悔改态度后酌情录用——毕竟大部分骑士都识字,可以用来担任普及教育的启蒙老师。
当然,这一辈子他们都不允许再使用武器了。
如此一来,金银花家族的势力将稳压四大家一头,手中的武力用来防卫长歌要塞和自家伯爵领也基本够用,罗兰想,至于水底下涌动的暗流,那是培罗该去操心的事。
这几天里,他还抽空派出亲卫抓回了一批造成两年前边陲镇居民饿死冻死的官员,其中就包括财务大臣费雷诺,他们会在边陲镇接受人民的审判。
唯一遗憾的是,妄图焚烧粮草,害死灰狗的罪魁祸首希尔泰.梅德伯爵,没有经过审判,便直接死在了战场上。
如今,长歌要塞和边陲镇之间的交通已完全恢复,未来一周内,每天都会有十多艘帆船,将物资源源不断的运往边陲镇。
罗兰猜测巴罗夫接下来肯定要忙坏了,又是接收从公爵那里掠夺来的钱币,又是安置大批移民,也不知道嘱托卡尔搭建的临时木棚弄好了没。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想要尽快返回边陲镇,主持即将启动的种田大业。
招待大小贵族们用过午餐,罗兰打算去睡个午觉时,城堡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长歌要塞教堂的泰罗大祭司。
罗兰顿时睡意全无。
和边陲镇不同,教会在此地扎根已久,不但建设了教堂,还派遣了一名大祭司驻扎于此。
这也是王子决定回边陲镇安心发展的主要原因——在教会长久以来的灌输和影响下,任何一位平民都可能成为他们的眼线,自己想要大众参与的计划将处处受制,而且女巫们被发现的风险也成倍增加。
除非把教堂连根拔起,否则他的改革只会寸步难行。
对于要塞领主更换这种事,教会密切关注是十分正常的表现,罗兰反倒奇怪,他们能忍到今天才派出代表和自己打交道。
不过来者的身份也不简单,担任大祭司的信徒已是教会的高层人物,负责监管一方,所辖领地类似于世俗的公爵。
他照例在大厅接见了对方。
泰罗大祭司是一名中年男子,穿着教会制式的白底蓝边长袍,年约四十岁上下,衣着和容貌都十分整洁,言谈举止如同一位彬彬有礼的贵族。
如果不是屁股坐在女巫和王室这一边,恐怕任谁和这样的人交谈都会心生愉悦。
大祭司身上肯定带着高品质的神罚之石,为了避免意外,罗兰在会见前特意叮嘱夜莺远离对方所在的位置。
泰罗行礼后,罗兰邀请他入座,并吩咐侍从送上茶水。
不管心里怎样想,表面功夫还是要做到位。
尊敬的王子殿下,我代表圣城送来祝福,泰罗面带微笑说道,您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西境之主,愿神明保佑您。
谢谢,罗兰用轻松的语气回道,看来你们一点儿也不在乎我干掉莱恩公爵,夺取长歌要塞。
我们很少干涉世俗争端,只要能让人民过得更好,便是一位贤明的君王。
至于他出生哪个家族,亦或来自王室,并不是教会关注的重点。
事实上,教会晋升从来不看身份,我以前只是一位农夫的儿子,现在也能在教中担任大祭司一职,他笑了笑,请恕我直言,殿下,恐怕没有哪位农夫的儿子能成为公爵吧?如果他发动起义推翻王室,自己还能当上国王呢。
罗兰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不作反驳,径直换了个话题,那么你今天前来,只是为了送上祝福吗?祝福只是一部分,我带来的还有合作。
合作?合作什么?在扩大领地和势力上,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等等……罗兰皱眉道,你刚才还说教会很少干涉世俗争端。
很少干涉不等于不干涉,大祭司仍心平气和道,如今您哥哥提费科和三王女嘉西亚的争斗已令南境民不聊生。
我说过,只要让世人过上平稳安宁的生活,教会便承认他是一名值得尊敬的君王。
而您,正是这样的人。
罗兰愣了愣,对方这是在表示想要帮自己争夺王位?他下意识地问道,为什么?你带领边陲镇的人民抗击邪兽,安然度过了邪魔之月,这证明了您的勇气和能力。
从柳叶镇买入的大量粮食可以看出,您不想让子民挨饿受冻,这是仁慈的表现。
兼具三种高贵品质,同时身为王室血脉,就是我们选择您的理由。
罗兰压根不信对方说的理由,不过这番话至少证明,即使边陲镇处于大雪封山的孤岛状态时,教会也依然在注视着这块偏僻之地。
怎么帮,派遣审判军为我作战吗?我们也想尽快平息战乱,但这样做的话会激起大部分贵族的反感,因此我们只能从物资上提供帮助,大祭司从怀里掏出两枚丸子,一红一黑,这是圣城神祈室——也就是相当于你们炼金坊制作的药物,红色药丸可以让您的部下暂时拥有强大的力量,而黑色药丸可以使他们对伤痛、严寒、灼热的忍受力提高数倍。
有了这种药物,您的军队将无人可挡。
而教会只收取最基本的制作费用,他顿了顿,一枚五金龙。
至于这两枚丸子,可以当做赠送给您的试验品,以证明我所言非虚。
你们要求的回报是什么?扩大教众范围,在每个领地上都建立起教堂?如此当然好,不过平息战乱才是我们的本意。
只要人民安稳下来,自然会投入神的怀抱。
罗兰收下药丸,听起来很神奇,但我暂时并没有争夺灰堡王冠的打算,无论是提费科还是嘉西亚,都是我的至亲血脉,我不愿伤害他们。
我能理解,大祭司笑了笑,可有时候亲情也阻挡不了权利的诱惑,特别是当你成为他们夺取权利路上的绊脚石时。
药丸只是起步,我们能提供的帮助还有许多,如果您决定踏出那一步,随时可以来教堂找我。
说到这儿,他站起身,弯腰行礼,教会的决议我已带到,愿神明与您同在,殿下。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章 返回小镇这大概是我见过你撒谎最多的一天了,泰罗离开后,夜莺从迷雾中现身说道。
谁让来者是教会的大祭司呢,罗兰摊手,怎么样,能分辨对方的谎言吗?不能,他周边的景象被神罚之石吞没了,我只能看到一团黑暗。
可惜不能把大祭司像贵族那样对待,罗兰遗憾地想。
他将那两颗丸子放在桌上,你说,这东西真有他们讲的那样神奇?减缓伤痛的话,吗啡可以做到,至于让士兵变得力大无穷,听起来像是肾上腺激素的效果,问题是提取这两种物质做成药丸?教会有这技术水平早就应该征服世界了。
等等……罗兰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会不会是跟魔力有关?你能看到魔力的流动吧?他望向夜莺,这两颗丸子上有魔力存在吗?夜莺仔细观察了会,看不到魔力,不过,它有点像神罚之石。
神罚之石?罗兰怔住。
嗯,她点点头,你也看过迷雾下的世界,只有黑与白两色,但那种黑和神罚之石形成的黑暗不同,后者更像是一个空洞,把周围的世界吞入其中。
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那种感觉……夜莺犹豫了下,与其说洞里漆黑一片,倒不如说里面什么都没有。
虚无?没错,就是虚无,她点头道,这两个丸子上同样有着虚无的痕迹,只是极为细微,而且……也非圆形的空洞,倒像是一节节流淌的黑色细丝。
这些虚无能影响你的能力吗?夜莺抓起丸子,展开迷雾,很快又退了出来,似乎没什么影响。
看来有必要找个死刑犯来试吃下这两颗药丸试试效果,罗兰用纸将丸子小心翼翼包起,揣入怀中。
没想到教会也这么看好你,夜莺坐回到王子身边,有些郁郁道。
如果大祭司没有戴神罚之石,我敢打赌十句有九句是谎话。
罗兰撇撇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所做的和他们所求的,根本对不上号。
为什么?看看他们想要的:更多的教堂、更多的信徒、一个由自己扶持起来的王子或国王,从此坐实君权神授的宣传。
一个稳定的国家,更利于他们开拓信徒,发展势力。
不然年年战乱之下,教堂和修道院也会沦为难民和贵族的抢劫目标。
可他们不正是看中你能为人民带来安稳生活吗?并非如此,罗兰摇摇头,稳定源于统一或均衡,哪怕君王天天吃喝玩乐,统一国度的人民也比处于战火中的难民过得更好。
所以他们扶持二王子不奇怪,扶持三王女不奇怪,跑来扶持我就太奇怪了——特别是在嘉西亚大获全胜的时候。
这个时候若教会全力支持嘉西亚,恐怕王都及东线一带撑不到半年就会被她一口吞下。
届时灰堡王国百分之七十的土地都将归于碧水女王之手,罗兰想,自己面临的压力也将大大增加。
不去帮助强的,反而选择目前看起来最为弱小的自己,看起来教会这个决定对自己有利。
可假设自己接受他们支持的话,灰堡两王之争的局面会变得更加混乱,上演异界版三国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得人口大幅锐减,财富快速流失,战火蔓延至全国,统一日期一拖再拖。
这对教会有什么好处?别说扩充信徒了,只怕建在各地的教堂都会被拆个精光。
不懂你们贵族的想法,总是弯弯绕绕,夜莺叹了口气。
嗯,罗兰笑着应道,除了我之外。
……女巫眯起眼睛,偏头瞪了王子好久,奇怪,为什么这句话也是真的?三天之后,罗兰终于搬空了城堡和要塞图书馆,心满意足地乘坐小镇号踏上归途。
顺着赤水河靠近边陲镇时,河两岸的景象已变了模样,镇子对面被安娜烧出来的空地上,许多人正在忙碌——看打扮,他们应该就是先行运到小镇的农奴。
而靠近绝境山脉的这一边,已搭起了许多个简易木棚,木棚里隐隐有人活动,罗兰猜测那些人正是农奴的家属。
这些人世代被绑在土地上,生下来的孩子也是农奴,由于看不到希望,大部分人都过着麻木的生活,趋势他们劳作的不是发自内心的渴求,而是奴隶主手中的皮鞭和索套。
低下的生产效率简直是对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毫无疑问,奴隶制是工业化生产的敌人,属于必须废除的制度。
但罗兰也不打算手一挥就让他们全部变成自由民,而是提供一个渠道,让他们能看到晋升为自由民的希望——因为主人大发善心让奴隶脱离奴籍是有先例可循的,这种折中做法即使传出去了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最多让其他贵族觉得自己不过是个滥好人而已。
等到未来时机成熟时,他再全面推行废奴法令,阻力也会小上很多。
码头附近挤满了帆船,显然这个小小的码头已无法负担如此沉重的运输压力。
好在小镇号吃水较浅,可以无需码头直接靠岸。
看来扩建码头也需要列上日程安排了,罗兰想。
一行人回到城堡后,他顾不上休息,回到办公室便立刻叫来了巴罗夫,让他汇报接受物资的情况。
而大臣助理也早有准备,从兜里抽出一卷羊皮纸,摊开在大木桌上。
殿下,这些天您运回城堡的东西可真是吓坏我了,话虽这么说,他脸上溢出的褶子却出卖了他的心情,十二位学徒折腾了一晚上,才把各式钱币统计出来,总计一万四千余枚金龙!殿下,这可相当于普通城镇一年的收入啊!公爵积攒这些金龙恐怕花了不止二十年,罗兰想,来自于对西境人民的搜刮、掠夺和剥削。
自己则要尽快把它们变成粮食、钢铁和机器。
那些宝石、首饰和工艺品呢?还没来得及折算,不过保守估计也在一万金龙左右,如果送到王都去拍卖,价格会更高一些。
现在它们都存放在您的城堡地下室里,巴罗夫顿了顿,不过如此一来,原本用于储存粮食的房间便不够用了,我建议您扩建城堡区,加盖仓库来储存其他物资。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五章 市政建设那送来的人呢?有分类统计吗?罗兰问。
是的,请看下面,大臣助理指向卷底,目前被送来边陲镇的共计一千一百人。
大部分是农奴,已按您的要求安置在小镇外。
匠人三十五人,已经拨给卡尔指挥了,他们的居所集中在「文明新区」,巴罗夫说出那个拗口的名词,不过殿下,这样好吗?我记得您原本是为女巫准备的。
我派出去散播小道消息的亲卫还未归来,这事进展比我想象得要慢,房子先给工匠和他们的家属用吧,以后再建就行了,在罗兰的规划里,边陲镇是要全部翻新一次的,木质房和泥巴垒起来的平房都要改建为砖房,同时留下宽敞的街道,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大部分巷子只够两个人并排通行。
是,巴罗夫点点头,殿下,听说那边还会运来牛和羊?嗯,不过不是现在,我特意让他们晚几天送来,和放牧人一起。
城墙以西,绝境森林和绝境山脉之间不是夹着一片草原吗,改成牧场应该不错。
城墙先炸出两处缺口来供人通行,毕竟它只在邪魔之月时才有用。
现在人也有了,钱也有了,遏制边陲镇发展的瓶颈暂时消失,罗兰终于可以放手施展一番了。
他叫进门外的侍卫,吩咐道:去把行政厅的卡尔找来,我猜他不在矿山的话,就一定在镇子外的木棚区。
半个时辰后,卡尔走进办公室,弯腰行礼道:殿下。
从第一次见到这名石匠会成员起到现在已近半年,招入边陲镇市政厅后,他可以算得上这半年里最忙碌的官员,主持修建了城墙、样板房小区和木棚暂住区。
三十五岁的他如今两鬓透出几缕银白,皮肤也变黑了些,但精神面貌却比第一次见时强上许多,说话声音中气十足。
环境能迅速改变一个人果然是句真理,半年前他还是一名小心翼翼隐藏自己,改头换面的石匠会逃难者,如今经历过项目指挥和亲手掌管工程后,举手投足间已有了些上位者的风范。
不过最令罗兰欣赏的,是他那份愿意为他人付出的精神。
罗兰微笑着点点头,坐到桌边来。
他将自己刚刚画出的几张草图递到对面面前,你看看。
我需要你修建些新东西。
这是仓库,嗯,底部架空可以有效防潮,卡尔很快扫过第一张草图,翻到第二张时端详了好一阵子,这个……是炉子?没错,你需要在北坡山边修建五个以上的炉窑,用来煅烧水泥和烧制黏土砖,选址找空旷点的地方,考虑运料通道和堆场的位置,以后规模大了还需要扩建更多的炉窑。
是。
他翻到最后一张草图,皱起了眉头,这……似乎是水沟?不对,上面还有顶板和挡墙……后面像是个池子。
殿下,我不太明白。
罗兰笑道,这个是厕所,也是你最优先施工的项目。
厕所?卡尔思索了会,殿下,你打算把它建在哪儿?您的城堡里有便桶,侍从会定期负责处理这些桶子。
而村民们大多不需要这种东西,他们直接在屋外就能解决。
农奴也同样如此,排进赤水河即可,河水会带走这些污秽。
所以今天在靠岸时才会闻到浓烈的臭味,罗兰摇摇头,把不愉快的记忆驱散掉,正是如此,我们才需要改变这种陋习。
呃……陋习?卡尔看上去有些不大明白。
对于习惯了随地大小便的平民来说,自然不会理解,一个随便闲逛也不会踩到地雷的世界会有多么美好,罗兰在心里腹诽道。
总之,你按着草图做吧,大致尺寸我已经标好了,用的正是之前确定下来的长度。
位置就选在木棚区附近,至少建四个,两个两个挨在一起。
除了中间这条水沟用砖砌外,外面的棚子、顶板、隔断都用木板搭设,这样可以节约不少水泥。
殿下,您是想把他们集中起来……那个,卡尔卡顿了一下,显然他觉得在殿下面前谈论这等污秽之事实在有辱王室尊严,可他们不进去怎么办?我会发布命令让他们遵守的。
你可以去组织人手实施了。
既然如此,谨遵您的旨意,他点头道,罗兰殿下,我还有一件事想向您禀报。
你说。
石匠会被迫解散后,很多人都和我一样,选择离开王都。
我想写几封信,把那些我知道去向的石匠会成员招到边陲镇来。
他们各有所长,比如您提到的炉窑,洛斯亚就非常擅长。
殿下,不知……完全没问题,罗兰立刻拍板道,把他们全部招来重组石匠会都行,酬薪就按石匠会时算,经验丰富的,纳入市政厅也无妨。
多谢您的宽厚,卡尔躬身致意道。
等石匠走后,他开始撰写农奴的管理和脱籍制度。
边陲镇人口很快要迎来一个增长的高峰期,如果一直依赖粮食进口,一旦出现天灾,或被人截断商道的话,小镇处境就岌岌可危。
因此除了工业外,农业也必须快速发展起来,尽早实现粮食自产自足。
王子相信,只要设置一条晋升之路,这些农奴很快便会转化为积极的农夫,加上叶子改良过的种子,赤水河旁的农田到夏天将会变成一片金色的麦穗海洋。
关于厕所优先建设的要求,也是为了配合农业发展而准备的——有了人、土地和种子后,最后需要补上的一环便是肥料。
罗兰当然知道人畜肥用起来十分麻烦,需要定期清理储存池,还要靠人力堆肥,远没有化肥方便。
但化工业现在连个头绪都没有,他只好先用这种纯天然有机肥料来代替——至少人畜肥久经时间考验,直到二十世纪,一些农村仍能见到这种传统的施肥方式。
而异世界的人们对于肥料的认知少得可怜,绝大多数人认为粪便是一种污秽之物,除了用来恶心他人外,从来没想过它其实大有用处。
因此在每年的耕种上,农夫们仍采用三轮耕种制度,将一片耕地分为三部分,轮流用于春播、秋播和休耕,以避免连续耕种耗尽土壤肥力。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六章 小麦改造轮耕制度对于人口密度不大的村庄或小镇还无所谓,但大城市周边土地紧张,还用这种方式就等于在浪费土地了。
像银光城、坠龙岭和王都这样的地方,每月都要从其他城镇进口大量粮食。
利用人畜肥的第一步,就是先将它们收集起来。
这就是罗兰决定尽早建立公共厕所的原因,同时还可以减少疾病传播,美化生活环境,简直是一举多得之计。
等到剩下几批人员运来后,厕所也差不多建设完毕了。
至于如何堆肥,如何耕地播种,他决定过几天再挑选一批经验丰富的老农出来单独传授。
毕竟现在土地仍处于整平清理阶段,到开耕至少还需要一周时间。
处理完手头的活,他决定去后花园里看看叶子的试验田。
自从让叶子研究各类种子改良后,花园里所有能种花的地方都种上了农作物。
她还按罗兰的建议,将花池分成许多区块并编上号,可以对比两组试验作物的发育成果。
罗兰刚踏进院子,便被一蓬蓬金灿灿的小麦晃花了眼。
殿下。
见到王子,蹲在花池边的叶子起身拢了拢耳边的发丝,躬身行礼道。
这都是你改良的成果?他摆摆手,示意对方不必多礼,走过去兴奋地捧起一株沉甸甸的麦穗,用手指感受它饱满的颖果。
他对小麦能长成什么模样毫无概念,不过对比小时候在王都麦田里的记忆,那些麦穗不仅比他手中的要小,而且颗粒也瘪上许多。
叶子点头道,我先让麦穗变大,催熟收获种子后,再将新种子种入花池中,就能得到这样的麦穗。
不过……重复这一过程,反复播种两三轮后,就很难长出又大又长的麦穗了。
我也不清楚为什么。
很遗憾,在这方面我帮不上忙,罗兰想。
根据自己那贫乏可怜的初中生物知识,大概是因为自交缺陷?南方种的都是水稻,和小麦天差地远,为了提高产量,种子也都是靠买的。
不过能维持两代就已经具备实用价值了,一株小麦能产出一百三十粒以上的种子,第一批种子由叶子来改造,接下来让农夫做自留种,可以至少可以用上两年。
这一片呢,为什么是空的?罗兰注意到一处只有几根干枯麦秆的花坛。
开始我就是在那里种的,或许是因为种上太多次了吧,叶子不确定道,我施放魔力的话小麦还能快速生长,但是撤去魔力后,它们会很快枯萎。
看来魔力改造过的植物继续生长下去仍然需要土地供给营养,一些微量元素仍必不可少。
罗兰走到最后一座花坛处,这里种植的麦子造型十分奇怪,一根手臂粗细的麦秆上挂着好几簇青色麦穗,秆中央还伸长出几根分支,分支上挂满了绿叶。
因此每株麦子的体积也较为庞大,花坛里只种了两株。
这就是罗兰让叶子试做的魔改版——小麦树。
他设想的方向是将小麦变得像香蕉树那样,从枝桠上结出果实,每年定期收割,从而省去耕田播种的麻烦,同时长出更大更多的绿叶,提高光合作用,减少对土地的要求。
目前来看,粗壮的麦秆和分支略有些占地方了,而且只有枝头长出麦穗也不符合最初的设想。
要不,让叶子试着往葡萄藤方向改进?罗兰想,毕竟她没有见过真正的香蕉树,而葡萄在灰堡不算稀罕产物,有个对比的话应该更容易模仿。
这三株麦子的种子不能用于播种,叶子说道,我试过了,麦粒种下去后也无法发芽。
但它确实能反复结果,您看到的麦穗已经是第二批了。
不能发芽意味着每株小麦树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需要叶子亲手改造,目前种植价值不大。
你做得很不错,大麦穗的品种就叫黄金一号吧。
我会在赤水河南岸留一块试验田给你,周围用围栏和隔板遮蔽起来,你尽快在那里催熟出一批黄金一号,用于今年的春耕播种。
罗兰吩咐道,至于花园里,就继续用于改良新品种,我刚又想出了不少点子。
不光小麦作物,葡萄也值得试一试。
可惜叶子只能从宏观层面去理解一种作物的特性:比如果实多、味道甜、枝桠密集等等……如果她能理解到微观层次,是不是就能直接操控基因,进行细微而精确的调整?例如让植物可以吸收可见光以外的光照——如紫外线、X光、甚至电离辐射来进行光合作用,直接产出淀粉、葡萄糖、蔗糖等储能物质,那样人们就可以直接在培养槽中种植作物了。
待到傍晚,四王子在赤水河边燃起了篝火,令卡特和亲卫们将所有农奴聚集起来。
一盆盆大锅被领民搬运到此地,架在新搭起简易的泥灶上,生火熬粥。
农奴们望着在背对篝火,身影被火光拖出狭长阴影的新主人,惶恐地低下了头。
也有一些胆大的,仍时不时偷偷望向王子。
罗兰站在篝火前,向这一千多人宣布自己订下的规章。
我是罗兰.温布顿,灰堡四王子、边陲镇领主,以及西境的主人!把你们召集到这里,是想告诉大家,能来到这片领地,是你们的幸运!只要努力劳作,你们就能摆脱现在的身份和地位!没错,我将给你们一个摆脱奴籍,成为自由人的机会!农奴中顿时响起一阵哗然。
自由民意味着什么,这些农奴心里十分清楚——他们可以不用再受主人的残忍虐待,不必再被强迫进行无休止的耕作,田里产出的作物不用再全数上缴主人,他们的儿子和女儿,也能脱离农奴的身份。
罗兰等待片刻后,继续往下说道:从明天开始,你们每个人都将分到一块固定的土地,同时会有人指导你们如何耕种才能收获更多的麦子。
第一年,田里的收获你们可以自留三成,七成上缴给边陲镇。
收获最好的那一批,将晋升为自由民!成为自由民后,你们的家人可以一并免除奴籍,至于接下来是继续耕种还是在镇里寻找其他营生,都由你们自己决定。
选择耕种的,收获粮食的两成作为佃租上缴,剩下的八成由你们自己支配。
另谋营生的,田地收归领主,当然,也无需上缴任何粮食!此话一出,现场只剩下一片呼吸声,此刻忽然不知谁喊了一句,殿下,您说的都是真的吗?当然,罗兰一字一句道,身为领主,我从不欺骗自己的子民。
殿下仁慈,有人不禁低呼出声,随后声音很快变得高亢起来,王子殿下万岁!前排一位农奴随着呼喊声跪了下去,接着是第二人、第三人……直至场中跪下去黑压压一片,呼声此起彼伏,越来越多,越来越大。
人们的声音最终汇成同一个节奏,殿下仁慈!王子殿下万岁!自从有了回音,就再也不需要托了,王子想。
他拍拍手,向身后的侍卫吩咐道,开饭!(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章 温蒂等到罗兰睡去后,夜莺从迷雾中现出身形,轻手轻脚地帮他理了理被子,盖住露在外面的手臂,又站在床边默默注视了片刻,才悄无声息地穿过楼板,回到自己房间。
你还没睡?看到仍坐在床头看书的温蒂,夜莺略微有些意外。
怕你做错事!温蒂瞪了她一眼,殿下又不是幼儿,有必要看护到睡着为止吗?殿下已经派人去其它城镇散播此地有女巫组织的消息,万一闻讯而来的女巫对殿下有意加害怎么办,我也是以防万一嘛。
夜莺拿起湿毛巾,随意擦了擦脸,随后依次解开身上的红色腰带、手腕皮甲、披挂扣带,最后褪下一身白衣——这套装束是王子殿下的新作,纯白色兜帽外套的搭配看上去明明无比打眼,他却认为这十分适合刺客。
夜莺细心地将衣服挂起,抚平每一处褶皱。
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包裹在一件轻纱之内,紧实的腹部和大腿上看不到一丝赘肉。
能有什么意外的,温蒂放下手中的书本,城堡里住着姐妹们,外面有侍卫巡逻。
再说了,你不是早把石头塞在他枕头下了吗?以前你可是从来不碰那种东西的。
好啦,我也是为了保证他的安全嘛,她往床边一坐,脱下长筒靴,修长的双腿并拢往上一扬,带动身子翻到温蒂身边。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上次说的话听进去啊,温蒂叹了口气,薇罗妮卡,我们是女巫。
我知道的,温蒂,夜莺点点头,我们是「女巫」。
而王子殿下会迎娶一名女巫——这是他亲口说的,而且……没有说谎。
当然,这条情报不到万不得已时,夜莺是不会宣传出去的。
在心底跟温蒂说了声抱歉,她转换了个话题:你对教会还有什么印象吗?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温蒂怔了怔。
罗兰殿下在要塞城堡时,教堂的大祭司前来拜访过他,并表示愿意支持他夺取王位。
他怎么回答的?她的声音紧张起来,还是谈话前他让你出去了?夜莺笑着摇摇头,柔声说道:他只是嘱咐我注意避开对方邪魔之石的范围。
而且殿下自己也没有临时佩戴那东西。
温蒂,殿下没有答应教会的邀请,他拒绝了对方。
后者松了口气,随后又显得有些惆怅,可惜我们对殿下的帮助实在有限,不像教会那样,势力覆盖整个大陆。
如果罗兰殿下答应他们,只怕很快就能登上王位吧……谁知道呢,殿下说大祭司满嘴胡言,根本不能相信,夜莺顿了顿,只是有件事情我很在意。
她把红黑药丸的事说了一遍,在迷雾中,丸子跟神罚之石具有同样的色泽,这简直不可思议。
姐妹们都见过吞下神罚之石的下场,跟自杀没什么区别。
大祭司说是圣城神祈室研究出来的药物,你以前在修道院时听说过这个机构吗?共助会离开银光城时,哈卡拉曾带领夜莺、追风、石女设陷阱抓捕过那些为了赏金尾随而至的恶棍,并对其实施了报复——其中一种方法就是将他们佩戴的神罚之石塞进嘴里,逼迫他们咽下去。
吞下神罚之石的恶棍会很快死去,全身像脱水般缩卷起来,犹如暴晒过的鱼干。
我不知道。
温蒂闭上眼睛,缓缓说道,自我记事起,就生活在旧圣城的修道院。
那里四面都是高墙,除了天空外看不到其他景色。
整天活动范围都在院内,认字和识图都是修女长教的。
我到现在还记得她的名字,法丽安。
她给我们读的书中,有一本是专门介绍旧圣城的,城里有教堂、修道院、藏书馆、纪念堂和英雄墙,但从未有听过神祈室这个地方。
我在修道院里生活了十多年,直到那场意外发生……夜莺之前听温蒂提到过,修道院曾经被女巫攻击,许多人死于那场意外。
而她也是趁着混乱侥幸逃出了修道院,虽然不知道哪位女巫有如此勇气,敢向教会单独发起挑战,不过她至少拯救了你。
不,薇罗妮卡,女巫来自于教会。
温蒂摇摇头,她和我一样,也是修道院的一员。
什么……意思?生活在修道院里的女孩子基本可以分为三类,一种像我这样,从小就待在这里,不清楚自己来历的;一种是流浪儿或孤儿,被各地教堂收养后送到此地的;还有一种则是被父母卖给教会的。
管理者根据年龄把大家分开,安置在不同的宿舍内,学习内容也不一样。
最低龄的学认字,十到十四岁的学颂歌,十四以上的学礼仪。
所以修女长也称我们为识字班,年纪大的称为唱诗班和教礼班。
教礼班的女子一旦成年后,便会被送离修道院。
这些事她还是首次听对方谈及——以前温蒂从未细说过自己在修道院的经历。
最开始几年,晚上经常能听到女孩子们发出的惨叫——都是从唱诗班和教礼班那边传来的,我还不大明白是怎么回事。
直到升至唱诗班后,才发现原来晚上会有教会的大人光顾宿舍,从床上拖走几个,直到白天才送回来。
有时候……也不一定会全部送回来。
夜莺咬紧了嘴唇,她当然知道温蒂所说的意味着什么。
这种事情每个月都会有一两次,频繁的时候,几乎两天就有一次。
后来我被选中了,法丽安将我拖出房间,在我耳边低声说忍一忍就好。
我被她拽到庭园角落一座半掩于地下的屋子里,屋内灯火通明,墙上拷着一名教礼班的女子,有四到五人在……她的声音有些轻微的抖动,当他们向我靠拢过来时,那名女子忽然挣脱了镣铐,掐住了离她最近一人的脖子,像拧断鸡脖子一样杀死了他。
她……觉醒了?我不清楚,温蒂摇了摇头,那些人虽然脱掉了衣服,但仍戴着神罚之石。
她一个接一个地杀死了他们,其中一人被她活生生地拉断了四肢,死之前似乎在说……超凡者。
大人的惨叫声惊动了守在屋外的卫兵和法丽安。
他们打开铁门冲进来后,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而女子直接朝他们扑了过去。
超凡者……是指女巫吗?夜莺问,卫兵也不是她的对手?差距太大了。
我后来才知道,那些卫兵就是审判军。
其中一人吹响哨子,另一人持剑迎上,当第一声哨音结束,拦在前面的审判军就已经被她用手洞穿了胸膛。
教会的制式盔甲在她面前如同纸片。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八章 药丸试验接着她捡起审判军的长剑,刺死了法丽安,又将另一名审判军劈成两半,剑刃都断成数截。
但哨音惊动了整个修道院,不少人提着油灯朝这边赶来,她扒下法丽安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拾起另一人的武器,孤身朝蜂拥而来的守卫走去。
我坐在血流满地的屋子里发呆了好一阵子才回过神来。
那些死者中有一人掌管着修道院各个出入口的钥匙,我从散落在一旁的衣服里翻出了钥匙,同时把他们身上的神罚之石也一起剥下——那时候并不知道石头的作用,只是觉得晶莹剔透的模样或许能卖上点价钱。
修道院的神官、看守和审判军都被她吸引走了,我几乎毫无阻拦地走到后院一侧不为人知的小门,将钥匙试了个遍,最终打开小门离开了修道院。
再后来,石头只买掉了一颗,其余都被人抢走,我就靠着那十来枚银狼,一路流浪到海风郡才停下。
两年后的冬天,我也觉醒成了女巫。
温蒂顿了顿,这就是我全部的故事。
夜莺握住对方的手,沉默了好久才开口道:那名教礼班的女子呢?或许死了,或许逃走了。
我后来打听过,教会称修道院当时发生了火灾,随后关闭了它。
没人知道,也没人在乎里面的女孩子们去了哪里。
她们都是被遗弃之人。
夜莺长长叹了口气,将温蒂拥入怀中,现在你有了我们。
睡吧,温蒂。
过了许久她才轻轻应道,嗯……*******************第二天,罗兰打了个哈欠跨进办公室门时,便看见夜莺一脸严肃地坐在桌边等他。
唔,发生了什么事?你听说过超凡者吗?她沉声问。
见王子摇头,夜莺把昨晚温蒂说的故事复述了一遍,如果不是觉醒,我很难想象一名未成年的女子能轻易斩杀全副武装的审判军。
不受神罚之石制约的女巫……罗兰听完后思索片刻,想起自己给女巫能力划分的类别,难道她是自身强化型女巫?自……什么型?罗兰从屉子中抽出一张纸递给她,我根据你们使用魔力的方式,做了一个基本分类。
强化自身型女巫无时无刻不在消耗魔力,改造自身,这种变化不受神罚之石影响。
虽然一般女巫的身体素质也会因为容纳魔力而得到改善,但强化型女巫更为突出。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书卷在教会眼里应该也属于超凡者。
书卷?夜莺怔了怔,可是她……可是她并不擅长战斗,对吧。
罗兰笑着说道,这个分类并不以强弱作为判断标准,也不一定完全正确,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和推测。
一位力量强化型女巫,确实能给教会造成很大的麻烦。
没了神罚之石的制约,她可以选择性地截杀审判军小队,或者单枪匹马挑掉小城镇的教堂。
不过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而且觉醒为自身强化型的女巫必然少于其他两种类型,不然就是女巫反过来追杀教会了。
他虽然说得轻松,不过联想到那一红一黑两粒丸子,心里便有种隐隐不安的预感。
超凡者再少,这一百年来总该出上那么十几个吧?其中只要有两三名力量强化型,就能搅得教会心神不宁。
例如趁着每年邪魔之月,教会将全部精力集中在赫尔梅斯防线时,大肆清其他城市的教会设施,把教堂、祭司、神官一并干掉,这样数年下来,教会的信徒恐怕会大幅减少。
然而除了温蒂恰巧遇到的这位超凡者外,罗兰再也没听说过一起女巫反攻教会的事件,而且就连温蒂小时候所居住的修道院,都被一场大火掩盖,教礼班女子的下落亦无人知晓。
教会绝对不愿意坐以待毙,他想,或许他们已经拥有了对抗超凡者的手段,而这两枚药丸便是其中之一。
不管如何,先测试下药丸的效果吧。
想到这儿,罗兰叫来门外的亲卫,让他去监牢提取一名犯人,并把卡特一并招过来。
测试场地被安排在城墙之外。
为了以防万一,罗兰调来了四组第一军士兵,围着测试场地环绕成一个圈,持枪戒备。
城墙上除了他和夜莺外,还站着安娜和娜娜瓦。
只要没有神罚之石,安娜的碧绿火墙足以保护自己的安全。
娜娜瓦则可以提供最快捷的治疗。
没有问题吧?罗兰俯下身子,对着下方活动筋骨的卡特.兰尼斯问道,不要轻视对手。
放心,殿下,卡特戴上头盔,您的首席骑士可不是浪得虚名。
而且,对方使用的是木剑,根本没有伤到我的可能。
测试对象是一名抢劫杀人的死刑犯,罗兰也不喜欢玩戴罪立功即可免死这一套,他直截了当地告诉犯人,为测试献身的话,家人可以获得五枚金龙的酬金。
对方犹豫片刻后同意了这个条件。
卡特原本还希望对方穿上盔甲,拿起铁剑和他来上一场公平的较量,罗兰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如果死刑犯用上锋利武器,危险度会成倍提升,万一把骑士脑袋砍下来,娜娜瓦也没有办法救活。
至于不穿盔甲,本身就是为了测试黑色药丸的疼痛忍耐性。
犯人服下两颗药丸后,脸上的表情很快发生了变化,额头和手臂上一条条青筋暴起,皮肤透出深红,呼吸也急促起来。
他抓起木剑,向静静等待的骑士猛冲过去,速度堪比奔狼,脚下的泥土被踏出了一个个小坑。
卡特看上去也有些讶异,但仍不慌不忙地侧晃一步,提剑横斩。
这一招能迫使对方改变朝向,不然便会被剑身切入肋骨。
对手不过是个杀人犯,除了一身狠劲外,并没有经过任何格斗训练。
他毫不意外地扑了个空,侧胸被划开了道深深的口子,血液流淌而出。
这样的伤势足以影响他半边身子的活动,可他看上去满不在乎,转身又朝骑士扑来。
卡特故技重施,不过这次有了些许变化,当两人擦身而过的瞬间,犯人扭身单手朝骑士的位置挥出木剑,这种别扭的发力姿势理应不惧威胁,但木剑扫出的瞬间骑士只看到一抹幻影,他下意识举剑格挡,强大的撞击力震得他倒退两步。
木剑也应声而断。
有点力气嘛,卡特甩了甩手,给他把剑,再来。
犯人没有接过士兵丢来的木剑,而是突然转身,向迷藏森林方向冲去,眨眼间他的速度就提到了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境界——如同一匹飞驰的野马,他双手横在身前,径直撞在一名正准备举枪开火的士兵身上。
后者发出一身惨呼,人被撞得腾空飞起,此时其他士兵已经扣下扳机,犯人背后冒出几点血花,但速度仍然不减,很快冲出包围圈,几个呼吸间已跑出去十余米。
别让他跑了,卡特大喊道,牵我的马来!还没等骑士翻身上马,犯人忽然一震,难以置信地望向自己腹部,一道斜向横贯腹腔的口子哗啦敞开,热腾腾的肠子一股脑地滚了出来。
缓缓回过头,一名白衣女子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手中持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九章 课程再开受伤士兵很快得到了娜娜瓦的治愈,接合骨折对她来说已是得心应手。
罗兰让第一军返回营地后,现场只剩下首席骑士、女巫和几名亲卫。
他阴沉着脸,走到尸体边,指挥卡特切开对方背后的中弹处。
血孔约为一指半深,切开后发现铅丸已破裂,所受创伤基本和常人无异。
你怎么看?他问卡特。
卡特也显得有些懊恼,大概是没想到让个从未接受过剑法训练的人给晃了一招,空有力量和速度罢了,若不是想看看他能做到何种地步,第一击我就能砍下他的脑袋。
如果对方是一名骑士呢?这……卡特想了想,如果是公爵手下的那种骑士,我大概还能勉强应付,但换成王都骑士团的凛风骑士或钢心骑士,我就无力招架了。
罗兰不置可否,大家都凭技巧和剑术决斗,卡特说的或许没错,不过加上装备的话,形势便会急转直下。
假设测试时犯人穿着重甲,带着铁盔,用一把双手巨剑,他绝对无法轻松取胜。
强大力量带来的提升是多方面的——可以背负更厚重的盔甲和武器,可以爆发出更快的速度,可以进行更持久的作战。
罗兰觉得自己得更正之前在长歌要塞时的想法,肾上腺素?不,这玩意比肾上腺素要可怕得多,激素最多激发人体的潜能,而红色药丸显然已经使犯人突破了自己的极限。
尤其他奔跑时所展现出来的速度和冲力,几乎可以媲美重装骑兵。
黑色药丸同样效果惊人,几乎切断肋骨的横斩和近距离枪击都无法令他停止行动。
若是普通人,早就因为疼痛而失去战斗力了。
一个无惧痛苦的怪力平民就已经如此强悍,若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士兵呢?想到大祭司说的话,罗兰不禁皱起了眉头。
殿下,夜莺开口道,您看他的皮肤。
犯人手部表皮褪去最初的红色后,已变成一片灰白,同时出现了大量褶皱,像是正在蜕皮的蛇。
罗兰用刀柄戳了戳,发现皮下不再是坚实的肌肉,而是空荡荡的触感。
切开后,发现皮下脂肪全化作了粘液,而肌肉也跟着萎缩了。
这种现象跟吞下神罚之石后一样,她望向王子,药丸中确实含有石头的成分。
可光吞下石头不会产生增幅力量的效果,罗兰思忖道,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出如此不科学的玩意儿的?药丸似乎具有强烈的副作用,目前尚不清楚是永久性的还是可以恢复的,罗兰更倾向于前者。
如果是后者的话,这种类似吗啡与肾上腺素混合加强版的药品完全称得上战争神药,只要根据恢复时间分批服用,教会利用它一统天下都不足为奇。
即使它持续时间短暂,有副作用,也足够值得自己警惕了,罗兰想。
如果教会转而支持提费科或嘉西亚,自己将有可能要面对一支嗑药军队。
更令他不安的是,教会愿意把这种东西拿出来出售,就没考虑过灰堡统一后,新国王利用药丸反咬他们一口吗?灰堡能征召上战场的炮灰可比新旧圣城要多得多,拼消耗的话,审判军只会被一点一点消耗殆尽。
除非……他们手中掌握着更强的牌,根本不在乎这样的事发生。
罗兰想到这里叹了口气,他原本打算通过攻打长歌要塞解决小镇人口和资金不足的问题,再主抓教育、生产和农业,争取短时间内将边陲镇扩建为城市,至于兵器研究暂时先放一边。
不过现在看来,军队的建设同样不能放下,第一军要扩充人数,燧发枪仍要继续生产,新武器研究也得尽早列上日程——例如后膛枪和定装子弹这两样神器。
后膛枪的机械原理倒是不难,定装子弹可以用纸做,也可以多次冲压铜片而成。
唯独用于定装子弹的底火,罗兰仍没有一丝头绪。
他只知道那玩意叫雷酸汞,按字面意思,原料必然有硝酸和水银。
至于还需不需要掺别的东西,他一时也记不起来。
而且印象里这东西制作时对湿度和温度都有要求,危险性较高,一不小心就会把自己的手指炸上天。
想了想,他还是决定花重金招一批炼金师回来,在小镇角落建个实验室让他们自己去琢磨。
*******************吃过晚饭,罗兰把安娜和书卷喊进了办公室。
如今边陲镇的财政荷包已经鼓胀起来,他很快就要把一半资产投入到义务教育这个耗钱多,收效慢的大坑当中。
工业社会需求的是拥有基本文化素质的优质工人,而不是空有一身蛮力的文盲。
若普及教育做不到位,人口红利只会变为人口负担。
鉴于此,他打算从今天起,每晚都抽一些时间出来开堂授课。
等到书卷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掌握后,差不多镇里也能完成第一批识字扫盲的任务。
书卷作为今后的教育先驱者以及全能老师,罗兰自然要将毕生所学都传授给她。
而叫上安娜一起则是出于他的偏爱。
安娜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但对知识的渴望和主动学习的意志却是所有女巫中最强烈的。
他经常能看到对方在自己书柜中翻找书籍,半年下来,只怕那为数不多的几本书都已被她翻遍了。
除此之外,她对新事物的接受速度和逻辑思维方式也是这个时代难得一见的。
接过书卷幻化出来的数学、物理初级教科书,他开始讲述今天的教学内容。
从最开始的加减乘除,到稍微复杂一点的方程计算,安娜的理解能力明显胜过书卷不少。
换到物理时,书卷差不多是先将罗兰讲的话原封不动记忆下来,再慢慢理解。
而安娜还能时不时提出几个问题。
例如基本粒子长什么模样,为什么基本粒子构成的万物形状各不相同等等……有些罗兰还能回答,有些他自己也答不上来。
例如魔力到底是什么。
他只好把之前思考的猜测拿出来讲了一遍,称魔力也许是一种能量,和电能、热能相似,目前只有女巫能使用它。
不排除以后其他普通人也能通过某种方式储存和使用魔力。
安娜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教导女性,尤其是风采出众的女性时,时间总是过得飞快。
不知不觉,蜡烛已经换过两次,新的一支又要到底了。
忽然间,罗兰听到了细微的呼声,夜莺躺在沙发椅上不知不觉已经睡着——或许这样的课程对她来说宛如催眠曲,迷雾解除了遮蔽,她完全称不上优雅的睡姿暴露在三人眼前。
王子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决定今天的课先上到这里。
他脱下外套轻轻盖在她身上,吹熄蜡烛,同忍着笑意的安娜和书卷一道关门而去。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章 进化的能力安娜回到房间后,将一簇绿焰扔进盛满水的大木桶中,不一会儿水面便腾起了热气。
她脱光衣服,跨入桶里。
女巫们想要清洗身体时,都会来找安娜帮忙烧水——毕竟从厨房提热水上来是件很麻烦的事。
殿下知道这件事后显得颇为惊讶,似乎难以接受洗澡水留着反复用的做法。
想到这里安娜就觉得有些好笑,平民家的人,一个月都很难清洗一次身体,打来的水多次使用实在是再常见不过了。
他甚至没有察觉,这些被他接纳收容的女巫生活面貌发生了多么大的改善。
安娜摇摇头,罗兰.温布顿殿下看似博学多才,在某些地方却称得上……笨拙。
她从书本里读到的故事,王子不都应该从小就参与各种宴席和交谊会,游走于花丛之中吗?可以不学无术,可以胆小怯战,但至少善于交际。
不过,这种感觉却意外的让她安心。
殿下脑袋里装着许多让她惊叹不已的知识,例如利用蒸汽运转的铁机器、例如通过计算让石头浮在水面上。
还有今天的课程——这个世界竟是由无数细微的小球构成,它们是如此微小,需要放大千万倍,才能被肉眼看到。
也正因为如此,它们无处不在,无论是固体、气体还是液体,无论是人、花草还是石头,分解到最后,基本都是一个模样。
不可思议,安娜想,殿下是怎么知道这些的?擦拭完身体,她一把火烘干了身上的水滴。
披上衣服,坐回到书桌前。
桌子中央正摆着那本罗兰撰写的教科书。
趁着幻化之书还有一段持续时间,安娜从书卷那里借来了这本教材,想睡觉前再多看一会儿。
书从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入手,像剥洋葱一般循序渐进,有些地方还配上了生动有趣的图片。
闻所未闻的新奇知识让她沉迷其中,安娜发现自己翻开第一页后就很难再停下来。
不过前面的内容还较为浅显,后面的则越来越难理解,例如温度一节写道,冷和热都是小球活跃程度的表现,得到的能量越高,小球越活跃,宏观看来也就越热。
如果殿下说得没错的话,那自己的绿焰放大后也是一个个跃动的小球?蜡烛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烧到了底,火苗晃动两下,熄灭了。
此刻幻化之书也正好到了时限,书页和字迹渐渐变得透明,随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黑暗顿时吞没了房间,直到一朵绿焰从安娜指尖绽放,驱散了涌入室内的夜色。
望着空荡荡的桌面,她心中有些怅然若失。
举起右手,幽碧的魔力之火宛如一簇萤光,一动不动地静立在指尖。
她忽然想试一试,如果万物都是由小球构成的,那么它也能变得像小球那般细小吗?安娜闭上眼,构想它由无数粒子堆积而成的模样。
火焰开始发生了变化。
它由一团水滴般的外形向细线变化,越来越细,也越来越长,最后犹如头发丝一般。
安娜感受到了这番变化,还远远不够,她想,头发丝对于小球来说,仍然庞大得多。
它还可以变得更细。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但绿焰似乎很难再变化下去了,焰体的光芒变得暗淡,细长的绿光颤抖起来。
或许不能用堆积,而是串联……殿下说,小球之间有着相互固定的锁链,或许自己该重新塑造它的形态。
安娜脑海中的粒子火焰晃动两下,碰的一声被打散了,它们不再紧密相连,而是像繁星般飞散开来。
细长的绿焰也消失了,但在她的意识中,火焰依然存在,不过已不再具备最初的模样——在深邃无边的黑暗中,大部分繁星陨落后,剩下的一小部分正在缓缓重聚,它们一个接一个排成长列,最终形成了一道由星芒构成的细丝。
温度是活跃程度,她想。
念头刚至,这线条便摆动起来,像是有人捏住它的一角,轻轻一抖。
在这一抖之后,细丝的摇摆起伏便再也无法停止,一道道波纹顺着它荡漾开来。
她的世界中如同泛起了涟漪,事物之间不再有明显的轮廓线,它们随着这道波纹雀跃不已。
魔力同样如此,她甚至觉得,伸出手指,弹拨出第一道涟漪的,就是魔力自身。
她睁开双眼,一切又归于平静。
绿焰已不见踪影,等到眼睛适应房间的黑暗后,书桌、衣柜、烛台……屋内的摆设一样一样从阴影中现出身形。
浅蓝色的月光透过窗子洒在地板上,映出小块灰白。
一切看起来和往常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但在她眼中,世界已变得截然不同。
一道黑色的细丝浮现在空中——安娜知道它并不是真正被看到,而是来自于自己的感知。
她从桌子底下摸出一块练习用的铁锭,摆放在面前。
黑丝遵照她的意志缠绕住铁锭,随后快速收拢。
像热刀切黄油一般,细丝游刃有余地嵌入铁锭之中。
在安娜的意念下,这根细丝所产生的高温要比绿焰强上数倍,却被限制在极窄的范围内。
铁锭很快断成两截,她拿起半块,只见断面处光洁平滑,摸上去时还能感受到微热的余温。
接着她把铁锭立起来,让黑丝立于顶端,再分裂出一条平躺的细丝,与之相互垂直。
这是殿下在授课时讲述的数学知识,以一点为中心,用一条绷紧的线绕着中心环绕一圈,便能画出精准的圆。
圆面积就等于线的长度乘以自身再乘以一个固定常数。
安娜控制横向的细丝端头向下弯折出一个直角,贯穿铁锭直至桌面。
接着让它围绕中心黑线轻轻转动——比起之前只能调整绿焰形态或温度的整体变化,这些由粒子组成的黑色火焰不仅可以变成任何形状,各个部位的温度也能分别操控。
旋转一圈后,一段标准的圆柱体便被切割成型。
由于接合处太过紧密,安娜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它从铁块中敲打出来,如同之前看到的断面一样,整个铁圆柱外壁光滑无比,在月光映照下,她甚至能在上面隐隐瞧见自己被拉长的脸。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一章 魔力的表现形式天刚亮时,罗兰便被夜莺从被窝里拉了出来——记得上一次发生这种事时,还是娜娜瓦被提古.派恩发现女巫身份的时候。
怎么回事?镇里又发现新女巫了吗?他揉着眼睛问道。
不,殿下!夜莺一脸激动地嚷嚷道,安娜……安娜她的能力又发生了变化!又?罗兰还没完全从瞌睡中清醒过来,她不是已经成年了吗?是成年之后的再次变化,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惊人的魔力形态,简直就跟实体一样。
夜莺端来了洗脸盆,书卷和温蒂也都未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您快去看看,大家都在办公室等您!罗兰随便洗了把脸,披好衣服跟着夜莺来到二楼,走进办公室,十一位女巫顿时将目光集中到他身上。
其中安娜的眼睛有些浮肿,像是一夜没睡好似的。
谁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最先开口的还是夜莺,早上我穿过安娜的房间时,看到她正趴在桌前睡觉,桌上摆着一堆铁疙瘩。
我准备过去叫醒她,走近了才发现,她体内的魔力变成了……她停顿片刻,似乎在想该如何形容才好,变成了一个固定的形状,像是一个不断转动的方块。
方块?罗兰走到安娜身前,仔细打量了她一番——对方除了精神略显疲惫外,其他地方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接着他注意到了桌上摆放的一截圆柱体,材质似乎是生铁,灰白色的平滑表面和顶端平整的切口让他以为自己眼花了,这是……安娜弄出来的,夜莺说道,用她的新能力。
女巫觉醒后,体内便会聚集魔力,起初像雾气一样淡薄,几年后会慢慢变成一团颜色各异的气状漩涡,例如温蒂的是白色的,叶子的是绿色的……而安娜以前的魔力就十分庞大,成年后凝聚了不少,呈墨绿色,但现在,她体内的魔力只有拳头大小,跟固体一般,完全不透明了。
她拿起办公桌上的鹅毛笔,大致描绘了下,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虽然夜莺的画技十分糟糕,但罗兰仍然分辨出那是一个立方体。
他望向安娜,昨晚发生了什么?安娜将自己的经历讲述了一遍。
当她说完时,其他女巫依然是一副茫然的模样,完全不明白她口中的小圆球、振动、连接和能力变化有什么关系。
只有罗兰心里微微一动。
魔力在他的设想中是一种能量,女巫则是释放它的终端。
魔力可以转化的效果无穷无尽,但最终会形成哪种效果,取决于操控它的女巫,或者更进一步说,取决于女巫的想法。
如果他的猜测没错,思想能对能力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简单来说,一个从未见过飞机的人,很难想到巨大的铁鸟能在空中飞翔;一个从未见识过宇宙的人,自然不知道这世界有多么宽阔。
思想的高度和知识的广度限制了自身对魔力的使用——对世界本质的每进一步了解,都会带来科技的长足进步,那么女巫的能力会不会也是如此,对世界了解更深,魔力的效果也更接近本源?让我看看你的新能力。
罗兰好奇道。
安娜伸出手指,一团黑色火焰便凭空出现在她的指尖,看上去外形跟普通火焰没什么区别,除了它不发光之外。
你的黑火能随意变换形状吗?安娜点点头,控制它漂落到桌面上。
很快,呈自然火苗状的黑火突然变成了一块立方体。
还未等所有人反应过来,块体又扩散为一张黑布,几乎覆盖整个桌面,接着它向中心收拢,逐渐变为一条立起来的直线。
罗兰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发现这根如头发丝般纤细的黑线纹丝不动——这简直不可思议,要知道即使坚硬如钢铁,拉成细丝后也能用手指轻易拨弯。
这是物体的柔度所决定的,绝对刚体并不存在。
还能再细一点吗?可以,不过那样一来您就不能再触摸它了。
安娜说道,否则它会割伤您的。
温度呢,也能随意控制吗?嗯,而且比起绿火,我能让它在不同部位产生不同的温度。
罗兰有些明白夜莺说的犹如实质是什么意思了,比起如水般温暖的绿火,她此刻的能力已经凝聚成型,用火焰来形容并不恰当——当安娜接受了世间万物由微观粒子构成的观点后,火焰产生温度的认知也随之突破到了粒子运动产生温度的新阶段。
可以肯定的是,对方并不是在操控粒子,就像对方之前操控的也不是火焰一样……无论是最初看似普通的火焰,还是成年后的绿火和黑焰,都是魔力的表现形式。
尽管两者都是将魔力转化为热,效果却是截然不同的。
真正的天才,罗兰不禁感叹,除了天才外,他想不出更合适的形容词。
当天晚上学习到新知识后,立刻就能领悟并运用到能力中,这种思维方式和吸收能力也只有极具天赋的人才能拥有了。
安娜的变化也让他对探究这个世界的真谛更感兴趣起来。
可惜自己无法拥有魔力,罗兰想,这或许是穿越后最大的遗憾。
毕竟大多数人心中都怀着一个超级英雄的梦,偶然间获得不可思议的力量,从此走上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是多么畅快的事。
我大概知道安娜能力变化的原因了。
他收起心中的遗憾,对女巫们说道。
是什么?众人纷纷问。
学习。
学……习?书卷喃喃道,您是说昨天的教学课吗?正是如此,罗兰将自己的猜测简明扼要地说了一遍,见识有助于你们提高能力,甚至产生飞跃式地变化。
我也……可以吗?谜月怯生生地问道。
当然,罗兰拍了拍她的肩膀。
如果不是蒸汽机数量有限,而且找不到橡胶,没法制作电线的话,她附魔出来的那堆强磁铁估计早就派上用场了。
原本罗兰开课的目的只是为了将所学知识传授给书卷,避免自己越忘越多,现在意外发现学习知识还能起到增幅能力的效果,给所有女巫一同上课就成了件十分有必要的事了。
当然他也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拥有安娜那般杰出的天赋。
像听课都能睡着的夜莺,他就没抱任何指望。
从记住到理解,再从理解到运用,这之间隔了不知多少道横沟。
最终有多少人能把领悟的知识运用到能力中,他也不得而知。
你昨晚没睡好吧,罗兰对安娜说道,待会先去补个觉。
过两天我再好好测试你的新能力。
嗯。
安娜认真地点了点头。
至于你们,他望向其他女巫,从今天开始,每周一到周五吃过晚餐后都去会客厅集合,从最基本的读写认字学习起。
书卷,你就是她们的启蒙老师了。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章 麋鹿骑士(上)普瑞斯被关在这里已经有五天了。
虽然不是牢房,经过改造的住宅和牢房也相差无几——原先的木门都换成了木栏杆,屋子里的家具全部被搬走,只留下几张毛毯。
唯一的优点在于房间还算得上干净,既不透风也不漏雨。
牢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四人。
其中三个来自于莱恩家,一个属于奔狼家,而自己,则是麋鹿伯爵分封的骑士。
真见鬼,他到底想把我们关到什么时候!莱恩家看上去年纪最大的一名骑士嚷嚷道,领地里的麦田还没播种呢!我那婆娘可不知道弄这些玩意。
你的领地?奔狼家的年轻骑士嗤笑道,你觉得王子殿下还会留着骑士领,让你回去凑齐马匹、武器和盔甲,再伺机报仇?说真的,他没把你们这些人都送上绞刑架,已经算得上仁慈了。
你说什么!?老骑士瞪眼看着他。
实话实说而已,年轻骑士满不在乎道,公爵可是策划和实施谋反的头号犯人,不把他的精锐骑士团清理干净,等着留给他儿子?至于我们嘛,自然是迫于公爵的恐吓,不得不上战场的。
我看你是自寻死路!他走过去一把提起年轻人,右手握紧拳头,眼看就要揍下去之际,一只手从背后伸出,牢牢地抓住了他。
住手,哈隆。
你想引来守卫吗?一名外貌英俊的骑士将他的拳头压下,他说的没错,我们是公爵麾下的骑士,在定罪时必然会从重判处。
既然到了这一步,静静等待结果就好。
看看麋鹿家的人,再看看你现在的模样。
你身为贵族的风度呢?普瑞斯认得他,长歌要塞的明星骑士菲林.西尔特,外号拂晓晨光,曾迷倒了不知多少贵族家的小姐。
他倒好,最后竟娶了一名平民女子为妻,这事在当时也算闹得沸沸扬扬。
见对方提到自己,普瑞斯也不好再保持沉默,朝争执的三人开口道:领地能不能留下我不清楚,但王子殿下至少不会要你们的命。
哦?为何?在要塞杀至少还能起到震慑作用,费劲力气把你们弄到这儿来,杀给谁看?他的领民?普瑞斯摇摇头,骑士团还没踏进边陲镇一步呢。
没有冲进来烧杀抢掠,镇民自然就不会产生极端的仇视。
因此对王子来说,杀给镇民看不如杀给要塞贵族看,没有在要塞杀,他们的命就算保下来了。
菲林想了想,点头道,说的也有道理。
请问你的名字是……普瑞斯.迪萨。
谢谢你的宽慰,迪萨爵士。
菲林投以谢意的眼神,拉着哈隆坐回到角落。
那名年轻人也一屁股坐下,靠着墙哼起歌来。
他倒是真不怕,普瑞斯想,而自己的「镇定」,不过是强装出来的假象罢了。
普瑞斯心里清楚,自己实在不是个做骑士的料。
他没有继承父亲的勇猛,也没有继承母亲的睿智,比起舞刀弄剑,他更喜欢打理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
养养鸡鸭,在池塘边钓钓鱼什么的。
披甲持剑为麋鹿伯爵而战实属无奈,别说杀人了,他连狩猎都不大爱参加。
所以冲锋时普瑞斯尽可能冲在后面,没想到却捡回一条命。
等等……想到这儿他忽然觉得有些奇怪,作为公爵手下的明星骑士,为什么菲林.西尔特也活了下来?他不应该冲在第一位吗?王子殿下要见你们,卫兵忽然在门口喊道,塞尼.达利,你先出来。
年轻骑士一蹦而起,向众人做了个挥手姿势,走出了牢房。
喂,我们呢!哈隆追到门口,却被卫兵手中的短棍刺枪逼退。
锁好牢门后对方才冷声说,别急,会轮到你们的。
得知审判即将来临,普瑞斯愈发紧张起来。
该死,没有结果时总是盼着这一天,现在结果要来了,自己却又害怕了。
他恼火地想。
可身体仍然情不自禁地抖动,每隔几息便想抬头往门口张望,就如同第一次面对孩子快要出生时,希冀和恐慌并存的心情。
好在等待时间并不长,大概只过了两刻钟,那名负责押送的卫兵又来了,普瑞斯.迪萨,到你了。
他慌张站起,脚却不慎被地上卷起的毛毯绊到,好在菲林眼疾手快,上前一步扶住了他。
谢……谢。
他觉得喉咙干得厉害。
举手之劳。
对方的声音平缓有力,让普瑞斯紧张的心情缓解了不少。
他朝菲林点点头,跟着卫兵走出牢房。
带路的是一名年轻小伙子,大约十七岁上下,穿着深褐色皮甲和皮靴,双手握着刺枪短棍。
不用把我的双手绑起来吗?普瑞斯问。
你被关进去前就已经搜过了,没有武器,你能做什么。
你要带我去哪里?殿下的城堡。
之前的那个人呢?叫塞尼的骑士,他怎么样了?对方耸耸肩,没有回答。
好吧,或许他不知道,也有可能是他不想告诉自己。
普瑞斯闭上了嘴。
这位押送人给自己的感觉十分奇怪,打扮和模样都像是一个普通平民,可他对骑士们说话时没有一点畏惧之情,连最基本的敬语也没用。
他仿佛不知道,若是在平时,这些人轻易就能决定他的生死。
还有对方的眼神——普瑞斯见多了那些为生存而奔波的平民,他们木讷且冷漠,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但在这个小个子眼中,他看到了骄傲和自豪,明明是个平民,却有着和满怀荣誉的骑士相仿的神态。
这种极度的不协调感让普瑞斯十分困惑。
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才能造就出这样的人?他环顾四周,虽然此前没有来过边陲镇,但他对这块贫瘠而荒僻的地方还是有所耳闻。
不过现在镇子里所展现出来的生机勃勃,跟他想象中的边境前哨大相径庭。
街道上人来人往,步伐飞快,似乎都有忙不完的事。
时不时还会有人跟押送自己的小个子打声招呼。
大家脸上都充满红润,精神气饱满,一点儿也不像刚经历过邪魔之月的磨难。
接近城堡区时,他看到了一块百余人聚集的空地——这伙人似乎在修建住宅,而且按规模来说还不止一栋。
房子的材料就堆积在一旁,都是烧制出来的砖块。
一般来说,只有贵族才会选择这种较为昂贵的材料,可若要说这是给贵族建的,房屋面积又太小了。
空地前那些已经搭建好的屋子,差不多只比自家的会客厅大上一点。
另外,那些屋子也太过相似了,几乎称得上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般,哪个贵族会喜欢这样的屋子?带着种种疑问,普瑞斯踏入了领主城堡。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三章 麋鹿骑士(下)在进入会客厅前,普瑞斯又被搜了一次身。
这一次搜身要细致得多,从上到下每个能隐藏小刀或匕首的地方都被摸了一遍,连鞋底也没放过。
随后他在大厅中见到了击败公爵联军的人——灰堡四王子、边陲镇领主,以及新的西境执掌,罗兰.温布顿。
这名王子有着一头象征王室血脉的灰色长发,面孔看起来十分年轻,顶多二十来岁。
他没有束发,也没有佩戴任何冠冕。
握着鹅毛笔的手指修长,同样的,在他手上看不到一枚珠宝戒指或指环,就连手链也没有——这在贵族中十分罕见。
普瑞斯.迪萨,麋鹿伯爵的骑士?罗兰靠在椅子上,翻看着手中的名单。
是的,殿下。
普瑞斯单膝跪下道。
他到现在都很难相信,就是这样一个脸上连根胡子都看不到的人,能率领一帮矿工和猎户,击败盘踞西境已久的莱恩公爵。
你识字吗?读和写呢?站起来回答。
我都会,殿下,这是一名骑士最基本的要求,普瑞斯晃悠悠站起身,忽然想到有些老骑士被册封时灰堡还没流行起文武双全这一套,又补充道,我是说,新一批骑士。
近三十年来,以武力和战功被册封的骑士越来越少,其他方面的考量也随之增多。
如果不会提笔写字、阅读公文,很难被领主看中。
而像王都的凛风骑士,西境的拂晓晨光这类杰出年轻人的崛起,更是将骑士的要求拨到一个新高度。
所以现在成为见习骑士后,首先要学习的便是读书认字,层次再高一点,各种礼仪也需要精通。
不过普瑞斯不明白,殿下为何要问自己这个问题?很好,王子点点头,那么我现在做出宣判。
这句话让他瞬间屏住了呼吸。
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去北坡矿山挖矿二十年,以赎清你的罪孽,二是成为一名教师,教导我的领民学会读写文字。
矿工并非奴隶,也有薪酬发放,每个月能休息三天。
教师不单拥有薪酬,还有免费的住房,每周可以休息两天。
不过你选择了后者的话,必须工作到五十岁,才能放下这门职务。
放心,到那时候你即使不干了,薪酬也会照常发放。
听完后普瑞斯稍稍松了口气,果然如他之前预料的一样,没有处死或流放。
不过这两个选项让他感到迷惑不解,矿工听起来像是苦力,可殿下说还有薪酬和……假期?教师的话,不是只有学识渊博之人才能担任吗?他仅仅只会识字写字而已啊。
而且教导领民是什么意思,殿下难不成想把这些平民当作贵族培养?最关键的是,两者都没有提到自己的领地该如何处理。
普瑞斯抬头望了眼王子,小心翼翼地问道:尊敬的殿下,不知我选择了两者之一后,我的领地会……从你向我举起刀剑的那一刻起,你的领地就已经不属于你了,罗兰毫不客气地说道,这一点上,我和麋鹿家族的继承人达成了协议,他会把你领地里的产业折算为金龙补偿给你,而你做出选择后,新伯爵会将补偿连同你的家人一齐送到边陲镇,这样他才可以空出新的地方招募骑士。
普瑞斯的心沉了下去,他领地上不过一栋房子,一群鸡鸭和池子里的鱼,这些东西能值多少补偿?新伯爵肯定会在上面再砍一刀……到时候有没有三十枚金龙都难说。
伯爵刚死,他的继承人就这样将自己抛弃,这份无情让普瑞斯失望透顶。
作为反叛者帮凶的帮凶,这已是十分轻微的判决了。
罗兰顿了顿,再说了,一块光秃秃的领地有什么好惋惜的?无论你选择下矿洞还是当教师,都能攒到在边陲镇购买土地的酬金。
听到这句话,普瑞斯又恢复了些许精神,下矿洞挖矿他肯定是不会考虑的,至于另一个选择……殿下,不知道教师的薪酬是多少?初级教师的话,每个月20枚银狼,每一年增加5枚,一直到五十岁。
五十岁之后的薪酬则按增长的最大值计算。
顺带一提,该权利不能继承,也不可转让。
普瑞斯稍稍心算了下,发现一年就有近3枚金龙的收入,而且还能逐年递增,只要过个四五年,差不多就能追上自己领地的营收。
殿下,初级教师是什么意思……还有其他类别的教师吗?当然有。
初级教师只教读写文字,中级和高级的则教授各个学科的知识,无所不包。
只要拥有一门对边陲镇发展有益的绝活,都可以担任。
罗兰坐直身子,怎么,你有什么擅长的技能吗?骑马和剑术我可不需要。
然而这些我并不擅长,普瑞斯心想。
他犹豫了下,才开口道:殿下,养鸡养鸭算吗?钓鱼我也很拿手。
话一说出来他便后悔了,这哪算什么技能,把它们丢在野外自己就能活,贵族里养猫养鸟的不少,还从来没人专门养过这玩意的。
至于钓鱼……这跟狩猎一样,只能算个人爱好吧。
没想到殿下却对前半句话来了兴趣,喔?怎么养的,说来听听。
普瑞斯只好硬着头皮往下说道:呃,根据我在领地里饲养的经验,比起完全的放养,每天再补喂一些谷物,它们能长得更快,如果谷物里掺点沙子,效果一样还能节省粮食。
最好在通风的地方搭设一个棚子,可以遮阳、挡雨和避寒。
特别是夏天炎热时,如果没有棚子,母鸡很可能会停止下蛋。
冬天里面放入稻草,可以避免鸡群冻死。
另外,每个月都喂些小鱼的话,鸡群就会很少生病,当然,鸡粪的清理也很重要……说到最后,他发现王子殿下竟然笑了起来。
不错,看来西境的贵族也不是一无是处。
殿下?普瑞斯一时拿不准对方话里的含义。
好在罗兰.温布顿很快解除了他的担忧,我会派人从长歌要塞购买一批鸡鸭回来,同时在边境以西划一块地给你,你把这些家禽都养起来。
做得好的话,再把饲养方法传授下去。
薪酬按中级教师计算,头年每月50枚银狼起步,每年增加10枚。
当然,若是失败了,北坡矿洞就是你唯一的选择了。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 拂晓晨光罗兰在纸上记录下普瑞斯的处理方法后,放下鹅毛笔,揉了揉酸痛的脖子。
耳边响起了夜莺的声音,殿下,需要我来帮您放松一下吗?还有三十多个人需要处理,待会儿吧。
罗兰笑着摇摇头,提起桌边的铃铛摇晃了几下。
早一天把这些琐事做完,他就能早一天展开边陲镇的普及教育工作。
而且安娜新能力的探索也让他充满期待。
被亲卫带进会客厅的是一名高大的骑士,第一眼感觉便是英俊非凡,比起拥有男神脸的卡特也不逞多让。
当然,这种帅气在罗兰眼里是扣分项。
他扫了眼名单,菲林.西尔特?与其他人不同,对方名字后面还有一段注释,他也一并念了出来,雄狮骑士团团长,拂晓晨光,西境第一骑士……你头衔还真多啊。
是,殿下。
菲林单膝跪下。
我以为像团长、第一骑士之类的人在战场上都会带头冲锋来着,罗兰挑挑眉头,你是怎么活下来的?我躲在了后面。
他坦然道,只要控制好马匹的步幅,看上去像在全力冲刺,实际上马速并不会提高很多。
这样直截了当的回答让罗兰有些意外,他原以为对方会找一些借口来掩饰自己畏惧战斗,临阵逃脱的事实。
看来这事情不像他以为的那样简单。
果然菲林很快接着说道:您进行追击的第三天早晨,也就是公爵败亡的那天,我一直跟在他身边,想要找机会结果他。
可惜他的亲卫人数众多,又贴得很紧,我没能找到合适的下手机会。
还好您的部队干掉了他,说到这儿骑士将头深深低了下去,尊敬的殿下,我对此表示感谢,任何需要我的地方,请您随意差遣。
最后一句话可以看做是效忠时的宣誓词,罗兰愣了片刻才开口道:你先站起来。
说说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他起身说道,我的妻子艾琳,原本是一名在长歌要塞剧院工作的平民女子。
我们相识于一场偶遇,随后坠入爱河。
我想要迎娶她过门,可我父亲和母亲并不支持这场婚礼,我只好搬出领地,在靠近要塞的农场里租下一间屋子,婚礼也是在那儿举行。
结婚后不久,艾琳终于获得了首次正式演出的机会。
骑士声音有些低沉,没想到公爵观看了那场戏剧,并看上了她。
没过多久,他便趁我外出执行任务时,闯入屋内强暴了艾琳。
过了好久我才从她口中知道这件事,我想要找公爵问个明白,但艾琳跪下来求我不要鲁莽。
我也知道,如果当面动手的话,不说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少,即使我杀掉了他,也无法从亲卫手中逃脱,而艾琳……很可能会被莱恩公爵的继承人当作复仇对象。
所以我忍了下来,直到他前往边陲镇。
虽然没能亲手报仇,不过艾琳终于可以安心睡个好觉,不必再担心晚上有人闯入她的房间,我也从这沉重的包袱中解脱出来。
所以请允许我再次向您表示感谢。
原来如此。
罗兰用鹅毛笔敲了敲桌子,这是他和夜莺事先约定好的信号,需要审核对方是否在撒谎时,就敲一敲桌子。
很快他左侧肩胛骨感受到了夜莺的指掐,这代表对方说述为真……只是这一掐略微有些用力,让罗兰咧起了嘴角。
你识字吗?读和写呢?呃……菲林怔了怔,似乎没跟上王子的思路,我都会。
那么我现在做出宣判,罗兰把重复过多次的话又宣告了一遍,……你的选择是?殿下,您不需要我为您而战吗?无论是单骑决斗还是结团阵战,我都——不,我不需要,罗兰打断道,我的军队里没有贵族,以后也不会招募贵族。
他们是一支完全有人民组成的军队。
而你也不可能再有拿起武器的机会。
是……这样吗?菲林沉默了许久才点点头,我明白了,既然如此,我选择成为一名教师。
明智的选择。
教师能获得住房,也有相当不错的薪酬。
我会派人接回你的妻子,好好在这儿生活下去吧。
罗兰做了个让骑士离开的手势。
请等等,殿下,恕我冒昧地问一句,他犹豫了下,您对其他骑士也是这么说的吗?若是无法成为教师,他们便得去矿洞工作二十年?没错。
……殿下,我有一名叫哈隆的部下,他是位经验丰富的老骑士,可他并不识字。
我能用金龙换取他不被发配至矿山的判罚吗?当然不行,罗兰摊手道,如果用钱可以赎回你们的罪行,我在要塞就放你们走了。
可他快五十岁了,那种不见天日的劳作会将他身体摧垮的。
没体力挖矿却有力气攻击边陲镇?而且我的矿洞也不是黑煤窑,不但有蒸汽机帮着运矿抽水,员工还有固定假期的好不好?罗兰拿起铃铛,准备叫下一位进来。
殿下!菲林咬紧牙齿,重新跪下道,我有一张家族里传下来的藏宝图,它至少拥有四百年以上的历史,我愿意用他换取哈隆的自由。
四百年的藏宝图……王子皱眉道,你确定不是你的祖先拿炭笔随便画出来哄后辈开心的?不,那不是炭笔或墨汁的痕迹,他微微摇头,像是在回忆那张图纸,我说不上来它到底是用什么画出来的,纹路十分细腻,摸上去平滑柔顺,放在地下室好几十年了,图形和文字也没有任何褪色的地方。
父亲说这是先祖一代代流传下来的。
它描述的宝藏位置,就在西北方的迷藏森林深处,可那里已经是蛮荒之地,一般人根本无法涉足。
罗兰又用鹅毛笔点了点桌子,夜莺掐的依然是左边。
好吧,就算你说的是真的,这张藏宝图应该也藏在西尔特家的地下室里吧。
你都放弃领地继承权了,只怕他们不大乐意再见到你。
的确如此,菲林点头道,不过图纸的内容,我已经完全记在脑中了,上面的图案和文字我都能大致描绘出来。
那么画出来看看,罗兰将笔和纸推到桌边,如果是真的,我可以破例允许你的请求。
殿下仁慈。
他走到桌边,开始描绘藏宝图。
事实上,拂晓晨光菲林.西尔特不仅善于战斗,绘画和书法也同样具有天赋。
很快,一张大致的地形图就出现在罗兰面前。
图形所示范围在绝境山脉背后,连绵的群山从小到大占据了整张纸的右下角,一个等边三角形画在图纸中央,三个锐角连接了三处位置,其中一点落在北坡山脚末端,另一点在迷藏森林中,以六角星标记,大概就是所谓的藏宝地点。
但罗兰的注意力完全被三角形的顶点吸引了,它位于蛮荒境之中,以锯齿形山头表示,上面写着词语:「塔其拉」。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从基础做起——「魔鬼越来越多,而我们越来越少。
塔其拉圣城已经沦陷,我们四散奔逃。
翻过大山,跨过河流,能离地狱之门多远就逃多远。
但下一次,我们还能逃去哪里?」你怎么看?办公室里,罗兰合上幻化之书,向书卷问道。
如果那位骑士没有记错的话,这可真是不得了的巧合。
书卷沉吟片刻,藏宝图里的内容与古籍中记载的随笔相吻合,可以说从侧面证明了教会曾经在蛮荒之地深处修建过用于抵挡魔鬼的城市。
而图纸标示的地点,或许是他们修建的防卫塔、哨所、仓库或别的什么设施。
你的意思……它并不是真正的藏宝图?当然,教会可不是山贼或者海盗,他们没有必要把财宝藏起来,还留下一张图纸方便后人。
罗兰点点头,说得也是。
那么……这其实是一张地图?十有八九。
虽然不清楚为什么教会没有将这一段时期的历史记载下来,但我想埋在东境森林里的遗迹肯定不止一处。
书卷分析道,倘若这个地点标注的设施仅仅是座地上建筑,几百年过去后很难再剩下什么。
可如果它附带有地下室一类的储藏仓库,很可能就是另一个地下遗迹。
通过它,我们或许可以找到一些线索。
什么线索?为什么教会要将魔鬼的存在隐瞒下来?为什么他们曾抵抗魔鬼,却讳莫如深?她顿了顿,声音低沉了几分,还有……为什么他们要把女巫当作魔鬼来猎杀?罗兰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好,只好沉默片刻,才缓缓开口道,可惜也不知道他画得准不准确,听他的说法,原图工整得不像是手画出来的一般。
要不让夜莺去骑士的住宅转一趟?不太妥当,罗兰否决道,能把一张藏宝图传上几百年的家族,储藏室里可能布满了神罚之石和陷阱。
这件事以后再说吧,他用手指比了比三角形边长,反正这地方咱们现在也够不着。
若把北坡山脚的这点看作是矿区的话,六角星所在的位置至少离我们有五十公里,差不多是边陲镇到长歌要塞的距离了。
除了闪电能一天之内抵达外,其他人都要步行两到三天,途中遇上魔鬼怎么办……我不希望你们有任何闪失。
您可以先让闪电从空中探查这块林地,说不定能发现什么。
书卷提议道。
这倒是个可行的方案。
罗兰站起身,等她回来了,我会跟她说的。
现在我要去一趟北坡矿山,你先准备下授课要用的教材吧,需要复制多份的话就找索罗娅,今天晚上还得继续给她们上课呢。
罗兰把自己读小学时接受的启蒙教学和四王子的宫廷教育方式相接合,一并灌输给了书卷,包括分类记忆、音标读写和背诵词组。
有了这些,他相信对方会成为一个好老师。
是,殿下。
书卷行礼道。
北坡矿区的烧制间后院如今比之前扩大了两倍有余,地上还留有两个挖出来未填上的孔洞,十二磅炮的炮胚就是在这里浇铸完成。
当罗兰抵达后院时,安娜正在练习自己的新能力,桌上还摆着两根看起来像是钢管的制成品。
他随手拿起一根打量了下,钢管通体浑圆,表面没有气孔的部位平整光滑,中间的圆洞和外壁一样,对准阳光能看到呈直线状的高光区。
罗兰用指甲卡了卡两端的壁厚,发现基本一致。
罗兰赞叹不已,你是怎么做出这个的?您看,安娜拿起一根刚削切出来的钢棒,平放在手中,一道黑色的细线从端头插入,直到完全贯穿棒身,接着围绕中心旋转一圈,开孔就完成了。
惊人的能力,他想,用高热的魔力线切割物体,同时精度可控,安娜足以凭一人之力,将小镇的工业产品推至一个新高度。
他按捺住兴奋的心情,说道:我们先来做一些基础测试。
基础测试包括能力范围、能力强度和持续时间。
夜莺也从迷雾中现身,她负责对安娜体内的魔力变化情况进行观察。
结果表明,除了能力强度和持续时间有大幅提高外,黑焰作用范围依然在五米之间,而且只有在三米内才能进行精确操控。
同时,它依然属于召唤型能力,神罚之石可以解除黑焰效果,或者当安娜命令黑焰进入神罚之石作用范围内时,它也会骤然消失。
看来除非进化到能直接使用魔力,不然是绕不过这道坎了。
罗兰想。
不过安娜的新能力仍具有翻天覆地的意义,用黑焰来制作工业母机,再生产出各式机床,机械加工水平算是有了快速攀升的捷径。
然而工业化大生产始终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事。
例如让卡尔在北坡山边修建的炉窑,目前已完成一座。
投入使用后发现烧制黏土砖还行,烧水泥的话温度始终不达标,以至于现在边陲镇所需的水泥仍然要靠安娜来生产——好在成年后,她即使不待在粉尘漫天的室内也能完成煅烧。
罗兰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炉温上不去的难题,例如可以搭配蒸汽机进行鼓风来提高炉温,再设置废气循环通道来提高对散失热能的利用。
可蒸汽机的生产同样离不开安娜,从关键部件熔铸到焊接,都得由她一手完成的。
可以说目前边陲镇的工业产品都是建立在安娜的能力上,一旦她不在了,所谓的工业发展不过是镜花水月。
在邪魔之月时,罗兰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应急,现在邪兽的威胁已不复存在,长歌要塞又提供了大量人口和资金,他自然要着手改变这样的局面。
——「先从最基础的做起。
」他让安娜切出一根两指宽、厚度约一毫米的钢片,再挑出之前制定的标准厘米长铁尺,取一小段距离作为黑线的固定长度,反复排列,直至十段黑线大致和标准厘米长相等。
接着让黑线爬上钢片,烧蚀出一道一道的竖痕。
在黑线的把控下,每道竖痕之间的距离几乎完全相等。
罗兰打算先从直尺开始,把各种测量工具都做出一批原始样品来,同时统一度量衡。
而这些标准单位也会被写成规范和手册,加入到即将展开的普及教育当中。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章 困境这半个月来碧水港就跟过节一样,即使站在领主高塔顶端的露台上,法瑞恩也能感受到城中高涨的气氛。
从雄鹰城搬来的物资和人口大大扩充了这座海港城市的实力,劫掠者各个收获颇丰,奴隶市场也跟着热闹起来。
黑帆舰队经历这一连串战斗后,不仅没有多少损失,反而补进了大量奴隶充作水手,目前正在港边火热朝天的训练中。
几天后,他们将前往峡湾航线,开始今年的第一次劫掠。
女王陛下也适时颁布了奴隶开拓法令,只要这些从雄鹰城掳来的奴隶能在掠夺中抓获新的人丁作为替代,他们就能从奴隶一举跃升为碧水港领民。
想必有了这样激励人心的法令,那些沦为奴隶的雄鹰城居民亦会竭尽全力而战。
如今提费科大败而归,灰堡王国中再无可以阻挡碧水女王之人。
只要假以时日,嘉西亚.温布顿必然会成为灰堡的主人。
法瑞恩这样想着,可为什么女王脸上并没有多少高兴的神色,反倒眉宇间有一丝久久不散的阴霾?陛下,砂岩氏族和黑骨氏族的族长求见。
门外传来侍卫的声音。
法瑞恩望了陛下一眼,见后者没有任何表示,便喊道:带他们进来。
陛下无论是休息、召开会议还是接见拜会她的人,都喜欢在这座高塔顶端进行。
只要天气合适,露台是嘉西亚待得时间最长的地方。
大多数人不适应站在半空中,迎着略带腥味的海风论事。
沙民也不例外。
砂岩氏族的族长是一名身材娇小的女性,也是族里的神女。
法瑞恩初次听到这个介绍时在心底嗤之以鼻,什么神女,不过就是位堕落的女巫罢了。
黑骨氏族的族长则长得高头大马,脸上布满伤疤,手臂足有一般人大腿粗。
每次会见时,都会有三到四名侍卫围在他身边,以防他对女王陛下图谋不轨。
踏上露台的那一刻,两位族长不约而同地皱起了眉毛,但他们很快收敛神情,毕恭毕敬地向碧水女王下跪道,愿您的前方遍布绿洲,愿天上的群星照耀您的道路。
起来吧,嘉西亚背对护栏坐下,怎么样,新的住所还满意吗?一切都好,神女卡芭菈抢先说道,领地里有树林有水源,比风沙遍地的铁砂城要舒适多了。
那样就好。
你们来这儿是为了何事?陛下,您上次给——黑骨族长刚开口便被卡芭菈打断了,是这样的,陛下。
上次战斗之后,很多勇士都出现了衰弱和萎靡的现象,只有定期服下新的药丸才能获得好转,可我们手中的药丸已经不多了。
我来此是请您发放更多的药丸给我们。
我也是这个意思,黑骨瞪了神女一眼,闷声道。
这东西制作材料十分复杂,我现在也没多少存余。
放心,等到新一批药丸制作出来后,我会尽快发给你们的。
不过别忘了准备好金龙,如果不够的话,用冥河水抵账也行。
陛下,恕我冒昧地问一句,卡芭菈犹豫片刻,不知下一批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制作出来呢?这一点我可不能告诉你,嘉西亚捋了捋被海风吹乱的头发,有关药丸的一切消息都是秘密,回去耐心等待吧。
那些战士也只不过是萎靡而已,多休息的话并无大碍。
亲卫得到法瑞恩的暗示,走上前来围住沙民,将还想多问两句的卡芭菈和黑骨带了下去。
露台房门关上后,嘉西亚轻轻叹了口气。
法瑞恩很少听到女王陛下会发出这样的声音,他主动问道:陛下,您是觉得将南境边线一带的土地让给沙民定居不妥吗?假如他们有一日强大了……不,法瑞恩,嘉西亚摇摇头,我从来没有担心过沙民,他们对碧水港造不成任何威胁。
那块土地中的湖泊正好在两个氏族地盘的中央,而且上游从碧水港经过。
只要我堵住一半河道,缩减的湖水便会让他们先自相争斗起来。
我之所以挑选砂岩和黑骨的原因就在这里——他们的关系一向不怎么和睦。
那您是在担心药丸问题?嘉西亚没有回答,就在这时,侍卫又敲门道:陛下,教堂祭司迪卡尔求见。
带他进来,女王立刻站了起来,脸色变得更为阴沉。
嘉西亚.温布顿陛下,我代表圣城向您问安,祭司登上露台躬身道。
药丸呢?为什么前面几批都能正常送达,这几批却迟迟不到?嘉西亚冷声问道。
陛下息怒,我正是为此事而来,迪卡尔抹了抹额头的汗,您要求购买五千颗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即使是赫尔梅斯全力制作也没办法在短时间内满足您的需求,这次我新带回来一批——多少?嘉西亚打断道。
一千颗。
迪卡抚胸道,后面的也会陆陆续续送来。
而之前你们是如何承诺的?她脸色稍微好看了点,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药丸在哪,我派人去取。
就在教堂内,不知金龙……金龙我不会少你一枚,嘉西亚走到迪卡面前,在他耳边说道,但若是后面的药丸迟迟不到的话,你的头颅将被挂在黑帆旗舰的撞角上,我想大主教不会为你掉一滴眼泪的。
祭司面色苍白地告退后,她回到栏杆边,瞭望远方的海天线。
海风托起她的灰色长发,如同舰队桅杆上迎风飘扬的旗帜。
你说的没错,我是在担心药丸的问题。
嘉西亚的声音仿佛很遥远,如果提费科再晚上两个月,我的准备将更充分,届时不依靠药丸也能击败他的王都骑士团。
可惜他来得太快了些。
您已经做得非常不错了。
法瑞恩心想,还能有谁做得更好?从占据雄鹰城起她制定好了应对方案,命人带走物资和居民,同时在城市里开挖沟渠,倒灌黑水。
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用南境的荒僻之地换取沙民的支援,并让服下药丸的氏族武士从两侧夹击骑士团,她的忠实拥护者为了抵挡最后那一波排山倒海地冲锋,也毫不犹豫地吞下了秘药。
教会提供的秘药并不像我说的那样,对生命无碍。
如果迟迟得不到补充,服药者会变得狂躁不安,接着在虚弱,痛苦和肢体萎缩中死去。
沙民的死活我根本不在乎,但为我效力的领民应得到最好的回报。
她顿了顿,法瑞恩,你带人去取回药丸,然后分发给那些英勇的战士们。
让他们分开两半吃,这样可以维持得更久一点。
谨遵您的意愿,陛下。
就在法瑞恩准备告退时,门外第三次响起了侍卫的喊声,殿下,有一封来自王都的密信。
读完再走吧。
她说。
是,法瑞恩拿回密信,熟练地切开封印,取出信纸。
这类密信大多都是潜伏于各地的眼线所发回的情报,没有署名,也不会有收信人,内容通常尽可能简洁明了。
但当他看到第一句话时,整个人顿时呆立原地。
——「春二十二日,教会以永冬女王捷琳娜是暗藏多年的女巫为由,攻占了王国之都,并宣判接管永冬全境。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密谈推开密谈室厚重的木门,一股安息草的淡香味迎面扑来,梅恩大主教很喜欢这种参杂了草药和香料的蜡烛,特别是在没有窗户的密闭空间中,它散发出来的味道能让他感到心神宁静。
密室不大,只能摆放下一张圆桌和四把椅子,其他两位大主教已经坐在了自己的位子上,而正对着木门的首座依然空无一人。
教皇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差不多快半年没有出现在众人面前了。
自己只有在遇上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时,才会前往赫尔梅斯机关的枢秘区,亲自向教皇寻求答案。
都到齐了的话,我们就开始吧。
梅恩插上门栓,坐在两人中间,泰弗伦大人,永冬王国的秩序维持得如何?除了王都的贵族外,其他地方反抗者甚微,平民甚至欢迎我们接管王国。
泰弗伦摸着胡子道,当然,那些抱着过去辉煌不放,执迷不悟到底的贵族,都会被一一铲除。
真好,希瑟舔了舔嘴唇,如果交给我来审判的话,人民会更深刻地认识到他们丑陋肮脏的一面,可惜我在这里还有许多事要忙,去不了永冬王城了。
梅恩直接忽略她的话,对泰弗伦说道:那些空出来的位置,我们的人要尽快填上。
教会为此培养了大批人才,现在正是使用的时刻。
永冬本是受教会影响力最大的王国,引起的波澜越小,我们就能越早空出手来对付狼心和晨曦。
这个是自然。
那些投靠教会的墙头草——我是说贵族,该怎么办?希瑟问,教会之所以能吸引到如此多优秀的信徒,在于我们不问血统,只看能力。
贸然接受那帮蠢货的话,可是会动摇教会根基的。
我的建议是……她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先放着不管,等王国局势稳定后,再跟他们挑明,这样可以减少变革的阻力。
关于这一点,梅恩特意请教过教皇,教会可以提供与他们爵位相等的职权,但不得继承给后代。
别忘了我们终究是要消灭王权的,不必急于一时,希瑟大人。
希瑟出生贫寒,在被教会收留前,饱受饥饿和流浪之苦。
但凭着天生的敏锐心思和过人的判断力,她硬是一步步走到了今天的位置。
梅恩很能理解她对贵族的厌恶,不过这种时候还是要以大局为重。
灰堡那边的情况如何?他问。
情报上说,新王提费科在遭受失败后没有返回王都,而是直接去了东境。
泰弗伦回答道。
聪明的选择,希瑟打了个响指,拉着弗兰公爵去挑战碧水女王,公爵死掉后立刻去东境瓜分他的领地来稳定军心,顺便拉拢其他贵族,啧啧……王室里也不全都是傻瓜嘛。
如此一来我们也能省不少心,让灰堡王都教堂的大祭司联系他吧,想必在这种困境之下,他不会拒绝教会抛出的鱼饵,碧水港的药物供给量再减少三成,平衡下两者之间的实力。
这点交给你了,泰弗伦大人。
梅恩安排道,只要再过两年,整个灰堡将无可用之兵。
放心吧,泰弗伦点点头,不过……灰堡西边的长歌要塞出了点问题。
什么问题?四王子罗兰在击败莱恩公爵后,又返回了边陲镇。
泰罗亲自发出的邀请也没有得到回应,难道他真无意于争夺王位?嗯……你怎么看?梅恩望向希瑟。
后者耸肩道:还能怎么看……起初有关他的传言是什么来着?不学无术、性格恶劣、无能、贪婪。
我想这样的人怎么都不可能攻下长歌要塞吧?所以答案很简单,他欺骗了所有人,无论是贵族,还是我们。
你的意思是……梅恩皱起了眉头。
我们的争王令选错了角色,梅恩大人,她冷笑一声,他才是应该站上舞台的那位,而不是三王女嘉西亚。
击败一位公爵确实证明他能力卓绝,可是一个人的天赋就算再高,没有足够的资源供他施展也是毫无意义。
泰弗伦摇头道,既然他选择回到那块荒僻之地,就意味着放弃了插手灰堡局势的可能,自然也不会对我们的计划造成任何威胁。
没错,理论上是如此。
不过结合这一条情报看就很有意思了,希瑟丢出一张小纸条,我私人的情报。
梅恩摊开纸条,快速扫过内容,女巫?嗯哼,一个称自己为共助会的女巫组织,宣称在边陲镇站稳了脚跟,并号召其他姐妹们前往。
虽然都是些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本不应该放在这里来谈,但我们都知道,共助会这个名字并非虚构,自从在东境森林遭到审判军围猎后,她们便一路向西逃串,最终消失于长歌要塞以西。
而边陲镇恰好在灰堡西境之外,绝境群山脚下。
两位大人,这会不会有点太过巧合了?共助会……梅恩对这个名字还有点印象,一路被审判军围追堵截,损失了不少人员后仍坚持朝绝境山脉方向移动。
拷问被抓获的女巫得知,她们似乎想要在蛮荒地中寻找圣山。
这是自寻死路之举,因此他并没有在此事上投入更多精力。
类似的女巫组织在狼心和晨曦王国里还有几个,潜伏于城市之中远比赶去蛮荒地送死更具威胁。
你是说,这位王子和女巫组织勾搭上了?看完消息的泰弗伦脸色阴沉下来。
或许有,又或许没有。
希瑟翘起嘴角,我只是做一个简单的推测罢了。
女巫最害怕什么?「暴露自己」。
显然,用共助会这个名号更容易引起教会的关注,但她们仍然在地下消息中使用了这个名号,为什么?因为对于我们而言,这是个熟悉的名字,梅恩平静地说道,对于其他女巫来说,同样如此。
满分!希瑟拍了两下手掌,这样做可以有效降低野女巫的戒心,说不定真会有人被这条消息吸引,动身前往边陲镇一探虚实。
很难想象,没有领主的庇护,她们敢玩这么一手。
我们常说,两害相权取其轻。
显然对方已经认为,招不到女巫的后果比被暴露的后果更严重……说到这儿她语气变得阴森起来,我怎么觉得,我们被小看了啊。
这根本不是小不小看的问题,泰弗伦恼火道,女巫一旦有了定居之所,可以毫无顾虑地施展能力,很可能就会发现所谓的邪魔噬体是可以避免的。
我们必须对任何定居的女巫进行围剿也是这个原因,只有逼迫她们不停地躲藏、奔波和流亡,这个秘密才能维持下去。
梅恩知道对方说得没错,女巫本身对教会构不成什么威胁,可作为一个群体,一旦摆脱自己是「邪恶者」的身份,便会对教会的宣传口径造成极大影响,甚至动摇教会统治的根基。
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遇到这种事情理应出动大批审判军进行围剿,可边陲镇离赫尔梅斯实在太远,教会大军又即将发动对狼心王国的攻击,很难抽出人手去剿灭这个偏僻小镇。
加上这个关键节点,派出大批人马进入灰堡,势必会引起灰堡和其它两国的警惕,可能会对后续的吞并计划造成影响。
再三思考后,他做出了决定。
我会派出一支由十名审判军和一名神官组成的使者团前往边陲镇,在泰罗大祭司的协助下调查此事。
若共助会的行为和领主无关,这支使者团便能自行消灭女巫。
若有关呢?希瑟问。
神罚军不能由除自己和少数几位亲信以外的人带领,这是教皇亲口定下的规矩。
想到这里,梅恩一字一句说道:将消息传回圣城,我会亲自带领神罚军前往。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组建农业部随着赤水河南岸的林地逐渐被清理出来,开耕的日子也越来越近。
为了方便人们往返于赤水河两岸,罗兰命人在近百米的河面上搭起了一座浮桥。
下部是木匠打造出来的几十条木筏,用粗麻绳相连。
他还特意交代木匠,筏子两端要围成尖角,这样受水冲击的阻力会较小一些。
麻绳两端层层缠绕在岸边打入的四根圆木桩上,使木筏位置尽可能固定。
每条木筏中间铺设四块长木板充作桥面,并拢后约两米,可供四人并排通行。
木筏浮桥搭设起来很简单,使用寿命也不低,只要河水不出现暴涨或暴跌现象导致麻绳被拉断,两三年还是能保证的——迷藏森林的树木质地极佳,例如小镇码头的栈桥立柱和铺面,就是用森林中的巨木加工而成,寿命几乎和小镇相当。
尽管走在上面嘎吱作响,但仍未有坍塌的迹象。
跨过浮桥往西,第一块开垦出来的土地就是叶子的试验田。
如今四周已被木板围得严严实实,入口处还有第一军的士兵看守。
叶子这些天除了吃饭、上课和睡觉,其余时间都泡在试验田里。
罗兰从三楼办公室的窗口可以隐约眺望到木板围挡中的场景——那里的小麦正疯狂生长着,上午看还是绿色的麦穗,到下午时便已变成了金灿灿的海洋。
依靠魔力生长的黄金一号几乎在以一天一熟的速度积累种子,如果被外来者看到,指不定要跪下来高呼神迹了。
眼看土地、人口和种子都已准备齐全,罗兰决定补上最后一环:监管人。
他招来了最近忙得不可开交的大臣助理巴罗夫。
你的学徒应该能独当一面了吧,罗兰问,我需要在市政厅组建两个新部门。
殿下,这……人手不够啊。
巴罗夫为难道。
以前你都是先一口答应下来,再慢慢商量细节,现在倒是学会先诉苦了。
罗兰心里腹诽道,表面却无动于衷,怎么可能不够,我不是刚拨给你一批骑士吗?罗兰初轮审查筛选出了五十多位合乎要求、能读会写的骑士。
教师要不了那么多人,于是优中选优,最后挑出九名骑士担任初级教师,其余都分到了市政厅,从学徒做起。
殿下,那些人既拖拉又懒散,反应还迟钝,抄份资料都能抄错几处,作为学徒来说根本不合格。
如何管教他们是你的事,罗兰敲了敲桌子,不服从安排的,直接发配北坡矿洞就行了。
但这两个部门我是一定要建的。
好吧,殿下,您说了算。
巴罗夫无奈道。
罗兰说道:第一个是农业部,负责监管领地里的农作物种植和生产。
巴罗夫愣了愣,显然是第一次听说市政厅连种地都要管起来,殿下,这种事情不是由农奴自己去折腾么,他们怎么种怎么收和我们无关,我们只要收到足额的税就行了。
所以你们……不,我是说以往的农作物收成才会这么低。
罗兰端起杯子喝了口水,以掩盖自己的口误,一个负责任的市政厅应该连人民的吃喝拉撒都管到。
吃喝拉撒……您不是在开玩笑吗?当然不是,吃喝的重要性就不说了,饭都不能让领民吃饱是市政厅的失职,也是我的失职。
至于后半部分,公共厕所项目不就是为此目的而建的吗?他收起轻松的语调,认真对巴罗夫说道,我不知道王都的市政厅是如何运行的,或许平民的死活对他们来说根本无关紧要,但在边陲镇,我要建立的是一个全能型政治机构,它必须对领地和人民的各项情况都了如指掌,这样才能获得领民全心全意的支持,所发出的政令也能被高效执行。
我现在说下这个部门的组成和需要承担的任务,你记好了。
是,殿下。
巴罗夫抹了把额头上的汗。
你去档案馆,找出三到四个曾经做过农活的人,纳入农业部。
再调两名学徒,负责记录和统计工作,六个人差不多就够了。
等等……您要让平民担任市政厅官员?巴罗夫一脸震惊。
他们不但听话,做事积极性也高,为什么不能担任官员?官员不等于贵族,而且农业部也需要一些专业人士来指导今后的耕种。
可他们大多连字都不认识……所以才需要你先派两名学徒来帮忙处理文书方面的工作,罗兰打断道,而且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我很快要在领地里推行教育普及计划,目的是让所有人都能读会写,到时候你再也不用愁人手不够用了。
显然这条消息比让平民进入市政厅更令巴罗夫吃惊,他微微张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罗兰也不管他能不能接受,继续往下说道:回到农业部的事上来,农奴在耕种自己的土地时,必然会出现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比如有的人翻土较深,有的人播种更密。
这是一次极好的观察机会,农业部这六人需要给分割好的田地编号,并将农奴耕种时的每一个步骤都记录下来,翻土多深、播种间隔都要有详细的数据。
我会发放测量工具给他们,并教授他们使用方法。
您是说……对比?巴罗夫在某些方面或许比较古板,但脑筋还是转得比较快的。
没错,初次耕种无需太过在意收成。
继续保持粮食进口和……使用一些新品种小麦种子,足以保证所有人都不饿肚子。
我需要在这些方法中寻得最合适的一种,编写成手册记录下来。
以后小麦种植皆按此种方法实施,农业部负责推广、指导和监督。
罗兰对农耕了解不多,但这并不妨碍他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去总结一套最优方案。
有了这套方案,以后无论是扩大耕种面积,还是填加新的务农人口,都可以使得土地平均产出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巴罗夫点点头,接着犹豫了下才说道:殿下,我有一事不明白,农奴晋升为自由民后,您为何只收取两成的农作物作为土地税?就算要求上缴五成,能留下五成给他们,也显得您无比仁厚了。
因为钱币堆在地下室里没有任何意义,罗兰解释道,上缴两成后,我会用固定的价格收购他们手中剩余的粮食——在边陲镇,粮食贸易属于领主的专营项目。
如此一来,城堡获得了粮食,他们获得了报酬。
有了一定积蓄后,他们就会想购买一些东西……例如耕牛、铁质农具、牛肉、棉布衣服,以及上好的砖房,而这些只有我能提供。
镇里的居民想要购买粮食,同样也只能从城堡购得。
因此最终钱币仍会流回我的口袋,但在循环中,它能让大家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这么说你明白了吗?巴罗夫皱起眉头,迟迟没有回答,显然是陷入了百思不得其解状态。
罗兰笑着摇了摇头,想不明白可以回去慢慢再想,先按我说的执行吧。
大臣助理一脸恍惚地站起身,走到门口时忽然回过头,对了殿下,您刚才说要建立两个部门,还有一个是什么?教育部,罗兰答道,这个将由我亲自来负责。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 魔鬼的权力巴罗夫回到市政厅办公室,立刻紧紧关上了房门。
我的天哪,他摸了摸胸前的神罚之石,殿下真的被魔鬼附体了。
对于这一点,之前还是隐隐有些猜测,现在他几乎可以肯定,刚跟他谈话的人绝不会是四王子。
性格大变或者行事古怪都能理解,但突然领悟从没有接触过的事,掌握过从未听闻过的知识?只有在神话传记里才会出现这样的事,不过传说里都是神明附身凡人,带领人类走出困境,什么时候魔鬼也爱这么干了?如果罗兰.温布顿按照王都的样子经营他的领地(尽管那很困难),巴罗夫并不会感到意外,都说四王子不学无术,但性格是可以伪装的,说不定还有人偷偷教导他如何治理一座城市,甚至一个国家。
可是王子口中说出来的设想和方案,大臣助理根本闻所未闻。
他在王都市政厅混迹了二十年,作为财务大臣的下手,他对市政厅的构架和运作方式十分在行。
大臣们分管各项职能,除开私底下达成协议,平时谁也不卖谁的账。
国王发布一项政令后,接到命令的大臣便交代给手底下的人去做,每位大臣都有自己的势力,行事风格也各不相同。
例如负责灰堡王都防务的钢心骑士,他手下就控制着数百人的巡逻队和雇佣兵,对城里那些见不得光的地下组织也颇具影响力。
办事时都是带着人马横冲直撞,被他盯上的罪犯,哪怕是贵族,都很难在城里继续待下去,要么离开王都,要么就等着被关进牢房。
不止是王都,其他城市亦是如此。
所以想成为领主或国王的部下,首先必须得是个家大业大的贵族。
若没有足够的钱粮招募手下,难道什么事情都靠自己去做吗?而拥有的人手越多,也越会被上位者看重——因为人多好办事,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
但王子的做法完全是颠覆了巴罗夫的观念。
大臣也好,大臣的的手下也好,所有人都由市政厅招募并发放报酬,也就是说,某一位大臣即使不在了,换一个新的便是,甚至可以直接从下面提拔一人上来。
这是一种全新的体制,巴罗夫敢肯定,王子想要打造的是一种与灰堡上层截然不同的政治体系。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不过是罗兰的异想天开,或是一位外行人的自以为是?但大臣助理不这么认为,他抄起一支鹅毛笔,将王子殿下的要求一条条记录在纸上。
看看这些计划,简直环环相扣,考虑到了每一个细节。
首先是管理到吃喝拉撒。
巴罗夫自然知道,对人民的控制越强,领主发布的各项指令执行起来也更快,可这样一来,也大大提升了管理人数,一是去哪里找这么多能读会写的人?二是多出来的薪酬对领主手下是笔沉重的负担,没几个人愿意这么干。
再看看殿下的其他两条,招募平民进入市政厅、对全体平民展开教育。
他用手指扫过这两行文字时,心里甚至忍不住打个了寒颤。
如果这两条都让殿下实现了的话,边陲镇会变成什么样子?任何一个平民都能读会写,市政厅只要想扩充规模,随时都能找到大批合适的人员。
而这一点也会反过来推动教育普及——接受教育就有机会进入市政厅,得到一个报酬颇丰的职位,同时带来社会地位的提升,只怕用不了一两年,人人都会主动要求接受教育,即使自己做不到,也会想着把孩子送入学院。
加上之前提到的所有雇佣者薪酬都由市政厅——也就是领主罗兰来支付,平民无需再花费一枚铜鹰来打造自己的班底,这等于彻底打破了贵族才有资本担任行政官员的限制。
毫无疑问,只有魔鬼才能想出这么惊世骇俗的制度。
巴罗夫深深吸了口气,将胸前的神罚之石捏在手中,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魔鬼也有善良的吗?要说罗兰是名邪恶之徒,他第一个站出来不同意。
四王子的所作所为,在他眼里,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贤王之举了。
即使是史书里那些传奇国王的记载,也没有做到像他那样在意每一个子民的生死。
和领民共同留守边陲镇,花大笔钱财购买粮食,让所有人都平安度过邪魔之月;带来魔鬼的技术和器械,用于小镇的发展;就连魔鬼的爪牙女巫,也在为改善人民的生活而施展自己的能力。
巴罗夫忽然觉得,即使罗兰成为了灰堡之王,似乎也不是件太坏的事。
想起父亲对自己的教诲:不该说的不要说,不该问的不要问,他决定先将自己的发现隐藏在心里。
既然是魔鬼,以后总会和教会嗑上的,若是形式不对,自己还能做一回埋伏在魔鬼阵营中的揭露者及见证人。
他摇了摇铃铛,招来新加入市政厅的塞尼.达利。
比起那些蠢笨又傲慢的骑士,这名奔狼家的小伙子已经算得上出类拔萃的一个,尽管他仍有着些许身为骑士的骄傲,但至少愿意听自己的指示。
老师,您有什么事?他进门行礼道。
殿下要组建一个新部门,主管农作物耕种和监管,需要两名学徒协助记录,巴罗夫将罗兰的要求复述了一遍,另外,你去市政厅档案馆挑十个符合要求的人出来,再做下筛选。
虽然对方是平民,但殿下已执意要将他们纳入市政厅,如果其中有人表现优异,说不定还会成为农业部的主管者,哎……他叹了口气,你先跟着他们记录结果吧,等春耕完了,我会再把你调回来的。
老师,只用筛选出两人即可,他挺胸道,我对这方面也很熟悉。
你?巴罗夫愣了愣。
是!在成为骑士之前,我曾帮父亲打理过农场,对小麦种植十分了解。
塞尼顿了顿,不过殿下在询问我有没有其他专长时,我没有说出来……因为当时担心他把我发配到农田里跟那些农奴一起干活。
巴罗夫心里一喜,既受过教育,又了解农活,这样即使让平民加入农业部,他也是当仁不让的主管者人选。
就目前来看,塞尼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他成为主管的话,自己也相当于拥有了对农业部的影响力。
很好,他将这番考量化成利益允诺唠叨一番,好好干,说不定你还能爬到比之前更高的位置上。
待塞尼离开后,巴罗夫靠在椅子上轻轻吐出口气。
既然知道了殿下是魔鬼,他就更要抓紧权力不放开。
魔鬼总是对野心勃勃之人充满欣赏,这是神话传记中常见的记载。
而对于他来说,不管是国王授予的权力,还是魔鬼授予的权力,都同样甘甜。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种子大臣助理离开后不久,王子迎来了一个久违的好消息。
前往碧水港购买作物种子的亲卫肖恩回来了。
罗兰跟随报信的卫兵走到庭园里时,见到肖恩正在和另外几名亲卫把一袋袋包裹从坐骑背上卸下。
从出发那天起到今天差不多已有一个月时间,他看上去皮肤晒黑了不少,身体也变瘦了些。
看到王子出现,肖恩立刻站直举手行礼。
罗兰快步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干得不错。
都带了些什么种子回来了?肖恩蹲下身子,解开地上的包裹,珍珠米、地蛋、糖棒……您描述的那些植物,我都在碧水港买到了。
确实它们大多产自峡湾之国,不过碧水港已经有不少农田在种植这些作物了。
有没有向商人询问种植之法?问了,但他们也说不出具体的方法,还说这些植物离开南境的话,在其他地方很难种活。
肖恩从包裹里抓出一把黄橙橙的颗粒,摊在罗兰面前,殿下,这个就是珍珠米。
商人说如果我连同珍珠棒一起买下来,可以算得更便宜点。
不过珍珠棒太过沉重,不方便携带,我只买了一根完整的回来,其余都是剥好的种子。
毫无疑问,珍珠米就是他熟悉的玉米。
他激动地捏起一颗玉米粒,放在阳光下打量。
果实有些干瘪,看来是存放了一个冬天的库存货。
玉米的产量天生比小麦高出不少,而且对土壤要求低,加上叶子的改造,说不定能很快取代小麦,成为边陲镇的主要口粮。
肖恩又解开另一个包裹,拿出一团圆乎乎的褐皮作物,这个是地蛋,我在碧水港的旅馆里吃过,切成条泡在水盆里,嚼起来很脆,有股淡淡的香甜味。
看到这熟悉的外形,罗兰心里感慨万分。
这分明就是土豆啊!他用手指抠开沾满泥土的外皮,露出里面深黄色的薯肉——和后世的比起来,此时土豆个头不大,块茎颜色偏深,而且不是每块都长得跟鸡蛋一样。
他注意到袋子里还有像胡萝卜一般呈长条形的土豆。
这东西碾碎了蒸成糊状更好吃。
呃……殿下您吃过?嗯,王宫宴席里吃过,罗兰决定撒一个谎,因为地蛋这名字是在太难听了,御厨们也不叫它地蛋,而是称之为土豆。
蒸出来的美味小吃叫土豆泥。
原来如此,不愧是殿下,真是见多识广。
肖恩感叹道,他将最后一个撑得笔直的包裹打开,抽出一根黑皮棍子,殿下,我觉得这个作物才是最重要的。
碧水港的蜂蜜十分便宜,很大程度就是因为它。
我在酒馆里听到的消息,他们有越来越多的农田开始转种糖棒,这种神奇植物的秆子竟然是甜的,削掉外皮后可以榨取糖水,价格是蜂蜜的十分之一,喝起来却有着不逊于蜜*水的甘甜。
……罗兰很想说这种作物自己也见过,顺便把名字改成甘蔗,但想想还是算了,以后让领民们种植时再纠正也不迟。
甘蔗制造蔗糖的原料,种多了还可以用来提炼乙醇,算得上是可以大幅提高居民幸福感的农作物。
想想看,面粉做出来的烙饼寡淡无味,可若撒上一些白糖包裹其中,便能令味觉顿时提升几个层次感,即使罗兰这样的咸党也会为之倾倒。
还有别的作物种子吗?碧水港的就这些,他从贴身口袋里摸出五六袋小皮囊,交给殿下,您交代我把灰堡有而小镇没有的植物种子也一并带回来,这几包都是我在路过柳叶镇和坠龙岭时挑选的,有葡萄、大豆、棉花、亚麻和橄榄树种子。
只不过农夫说葡萄大多都是将枝桠插入地里来种植,种子虽然也能种,但发芽期十分缓慢,结出来的葡萄也不太好吃。
有叶子在,这些都不是问题,罗兰想。
现在有了葡萄种子,或许该试一试葡萄藤版小麦了。
至于大豆、棉花、亚麻、橄榄都是大有用处的作物,先让叶子改良出适合在西境气候和土壤的种子,再交给农奴小规模种植,最后由农业部负责总结改进,编写种植手册。
殿下,我还有一些消息需要向您汇报,肖恩低声说道,关于碧水港的情况。
跟三王女有关么?肖恩点点头,我在碧水港待了近两个星期,除了购买种子,其余时间大多待在酒馆。
有传言说,您的姐姐嘉西亚.温布顿和沙民达成了协议。
她把南境边缘之地提供给沙民居住,而沙民则奉她为王,听从她的征召和调遣。
而我在海港的这段时间,也的确在街上看到了不少莫金族人的身影。
极南境的莫金人……虽然边陲镇不问出身,但把大批异族引到王国领土上来定居又是另一码事。
看来为了争夺王位,嘉西亚还真是不择手段,罗兰想。
沙民也分很多派别,不可能全部听从她的指使,你知道她拉拢的是哪几个氏族吗?肖恩摇摇头,沙民对灰堡人戒心很高,我用金龙也买不到更详细的消息。
不过……有一件事十分奇怪。
我原本打算离开碧水港的前一天,嘉西亚从雄鹰城胜利回归,城里到处都在庆祝他们的女王击败了伪王提费科,结果第二天城里发生了四五起凶杀案,有一名遇害者还是在街上被人撕成了几块。
碧水港随后实行了禁严,我不得不在那儿多待了三天。
酒馆都关门了,大家就聚在旅店大厅里谈论这件事情,有人说是伪王的报复,也有人说是沙民干的。
其中一名峡湾商人说他亲眼目睹了其中一起凶杀,施虐者身材不算高大,显然不是沙民,但力量和速度都不像是正常人能拥有的。
闻讯而来的治安队被他杀得片甲不留,而他即使身中数刀,血流满地也无动于衷。
直到更多的治安队员陆续赶到,盾牌长矛齐上才将他杀死。
后来禁严解除,我也不敢再多做停留,立刻搭乘商船赶回来了。
你做得很好,罗兰思忖了片刻,购买种子所剩下的金龙不必交还给市政厅了,就当作是你的奖赏吧。
谢殿下赏赐!力量和速度远超常人,无视刀伤带来的痛楚,听起来像是……教会的药丸。
待到亲卫离开后,夜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也这么认为。
不过如此一来就更说不通了,罗兰皱眉道,根据肖恩的说法,嘉西亚得到药丸的时间只会比我更早,同时支持两方争夺王位……他们到底在想些什么?他心里隐隐有了一丝不好的想法,难道教会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看到一个稳定的灰堡?(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吻晚上,罗兰坐在办公室里开始构思新的装备。
碧水港出现的药丸给了他强烈危机感,先不论教会为何要同时支持他和嘉西亚争夺王位,光是想到嘉西亚那手中数千人马的兵力,他便觉得头皮发麻。
想想几千名钢铁战士徒步奔跑出骑兵的速度,以势不可挡的气势向他冲来,单薄的排枪线只怕难以阻挡。
只要有一人冲进队伍里,都会给第一军造成惨重损失。
好在这种药丸并不能提供免疫伤害的效果,服药者仍是血肉之躯。
他必须需要更高射速和精度的武器,可以在更远的距离上连续开火射击。
没有雷酸汞作为底火,罗兰必须想办法绕过这道坎,先生产一批替代装备,用来应付可能爆发的危机。
而安娜的新能力给了他莫大的信心,现在只要他能画出设计图,安娜就能精确加工出来,而且效率高得惊人——比起之前靠铁匠一锤锤锻打的燧发枪部件,她现在可以将数块板件叠在一起,同时切割成型。
普及教育和统一度量衡是为工业化大生产做准备,但不代表放着捷径不走。
安娜的新能力简直是一座宝库,拥有无穷无尽的可挖掘潜力。
罗兰如今每天下午都会去北坡山,和她一起研究黑火的运用。
若是实在没空,便会让她练习控制能力,雕刻一些小玩意儿——比如女巫的手办。
虽然目前她在雕人方面的功力还显得十分稚嫩,不过罗兰相信,总有一天,他的书柜展览格里将摆满各色女巫的手办模型……大概吧?他挑出一根钢直尺压在羊皮纸上,才画了两笔,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如果侍卫没有通报,那么十有八九来的是女巫。
而此刻大多数女巫都在一楼会客厅跟书卷学习认字和四则运算,所以,不用参加基础教学,有时间过来找他的女巫,就那么一个。
进来吧。
果然,推门而入的是安娜。
她轻轻关上门,走到罗兰桌前,怀中抱着一本镶有金边的书籍。
能在书卷上课前借走她一天仅能具现一次的幻化之书,不得不说,尽管安娜不太爱说话,人缘在女巫群体中却意外的好。
想到以前跟小尾巴一样贴在她身后的娜娜瓦,或许她天生就有吸引女巫的魅力?怎么了?遇到难懂的问题了?嗯,她点点头,将书本摊开在罗兰面前,这里……您说世界万物是由小球构成,这些小球各不一样,可您后面又提到,它们可以化作……波?安娜问道,波是什么?你把石头丢进水里,引起的震荡就是波,王子咳嗽两声,这是一个概念,你看看就好,不必深究。
为什么?因为我自己也不懂啊,罗兰心里哭笑不得,微观量子领域本就是玄而又玄的东西,早知道就不把这段内容写上去了。
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不能这么说,因为小球具有波的特性,也具有物质的特性。
由小球构成的我们同样如此,只不过我们质量太大,很难观察到波动性。
至于更深一层的原因,还需要无数代的人去探寻。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由于这种现象和常识具有相当大的冲突性,所以理解起来非常困难,就像身处三维世界的我们很难想象四维空间一样。
你不必放在心上。
安娜撇撇嘴,似乎不大满意罗兰的解释,不过她很快又问道,四维空间是什么?……等到她不再追问时,王子已经讲得口干舌燥。
他实在低估了安娜的求知欲望,再这样下去,自己就没什么东西能教导她了。
特别是当罗兰询问对方数学方面的进展时,她一脸轻松地回答道:那个可简单多了,现在正看到方程和矩阵,还挺有意思的。
简单多了,挺有意思的……罗兰忽然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这才多久啊?一个星期时间就从简单的初等函数学到了矩阵方程,再下来就该到微积分了。
放在学校里,安娜绝对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学霸。
而且……还是位十分漂亮的学霸。
罗兰望着低头翻看书籍的女子,一时有些出神。
她细细的刘海搭在额前,脸颊边有零星的发梢自然垂落,他忍不住伸出食指,挽起发梢,轻轻搭在她耳后。
她侧过头,望着罗兰,眼中带着笑意。
湖蓝色的瞳孔中不再是静如止水,而是漾起了波纹。
就这样近距离对视着,直到安娜张开口说了一句话——没有声音,仅仅只有口型。
罗兰仍然解读出了她的唇语。
「夜莺现在不在这里。
」这句话的意思再直白不过,罗兰觉得自己要是装不懂就太蠢了。
房间里寂静无声,他几乎能听到对方的呼吸和心跳。
随着他的靠近,安娜闭上了眼睛,脸颊浮现出一抹红晕。
罗兰闻着她身上传来淡淡的香味,轻轻吻住了她的嘴唇。
柔软的感觉通过碰触传来,时间仿佛凝固在这一刻,不知过了多久才分开。
还未等他说些什么,安娜踮起脚,再次让两人的唇挨在一起。
……咦——哈——嘿!谜月双腿盘坐在床上,闭目沉思,双手高举,口中念念有词。
你发什么疯?莉莉将毛巾包在自己湿漉漉的头发上,皱眉问道。
我在把自己想象成粒子构成,她睁眼道,我是粒子,接着伸手指向莉莉,你也是粒子!毛病。
后者翻了个白眼,钻进柔软的被窝。
唉,不行。
谜月叹了口气,我明明都把周围的东西都想成粒子组成的了,为什么不会像安娜那样进化出新的能力呢?因为你根本就不信。
莉莉说道。
我信啊!你不信,她摇摇头,人唯一无法欺骗的就是自己……虽然不大清楚缘由,但安娜大概从一开始,就对王子说的话无条件相信吧。
当然,她本来就比你聪明太多,这也是她能获得新能力的关键原因。
……总之,就别瞎想了,安心睡觉吧。
莉莉摊手道。
你就不希望拥有这样的能力吗?谜月撅起嘴,我也想为王子多做点事啊。
进化成让食物保鲜持续得更久?她打了个哈欠,没兴趣。
再说,干吗要为他多做事,男人都是无情善变之人,回音就是摆在你眼前的例子。
说着没兴趣,上课时明明那么聚精会神来着。
谜月小声嘟囔道,除了叶子外,就属你最认真了。
莉莉抓起枕头拍在对方脸上,你给我睡觉!(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轨道矿车从攻克长歌要塞到现在已过去大半个月,要塞和西境五大家输送来的人口和物资也全部到位。
农业部组建完成后,新一年的春耕终于开始,这也是罗兰摸索种田技术的第一步。
农奴们看到了晋升为自由民的曙光,一个个都干得热火朝天。
需要监工甩着皮鞭督促农奴干活的景象在赤水河南岸基本绝迹,个别农奴发现即使自己偷懒,也没人来管束自己——按那些拿着奇怪工具在田里量来量去的市政厅官员说法,领主并不在乎一两块田地的收成,农奴今后都是在为自己耕种,多耕者多得。
不是农业部官员的素质如此优秀,已经完全领悟了按劳分配的原则,而是罗兰要求他们不断向农奴重复这些内容。
为了强化灌输效果,以及满足王子自己的情怀,赤水河岸还插满了红旗,拉起了条幅,上面写着「劳动是致富的唯一途径」、「劳动光荣」、「劳动走向自由,劳动改变命运」等等标语。
当然,这些措施也不是没有人提出过异议,例如巴罗夫就曾第一个站出来反对过。
殿下,您这样做根本毫无意义,农奴绝大多数都不识字,他们才不关心条幅上写着什么。
这些人既愚昧又无知,有时候鞭子都不管用,更何况一些看上去莫名其妙的文字。
而罗兰的回答也很简单,那些条幅本来就不是给他们看的。
那您为什么还要做这些事?大臣助理当时的表情看起来似乎相当迷惑。
为了塑造活生生的榜样。
他从不认为农奴是愚蠢且不可改造之人,他们没有受过教育,不代表他们没有思想。
再愚钝的人,也会被欲望和利益驱使,这是人类的本性——农业部专员的反复灌输看似收效甚微,但会在他们心中留下引子,就像涓涓细流,最终将要汇成一块。
当第一批农奴晋升为自由民,当他们用丰收作物换取金钱,购买到上等的衣物、精美的食物,甚至坚固保暖的砖房时,一遍遍重复的口号就会轰然化为现实,深深烙在他们心中。
至于岸边的条幅,则是给接受普及教育后的镇民看的。
依靠自己双手来摆脱贫困,成为边陲镇正式的一员,甚至还可能超过身为原住民的自己,这就是辛勤劳动的力量。
只有比较,才能感受到差距,只有主动追求,个体的效率才会发挥到最高。
……铁头站在矿洞口,等待新一轮出矿。
自从邪魔之月时被高温蒸汽烫烂了半变脸,他就再也不敢站在这台黑色的机器附近了。
好在边陲镇还有个善良如天使般的娜娜瓦小姐,铁头摸了摸自己完好如初的脸颊,心里感慨万分。
亏自己当时还怀疑对方是魔鬼的爪牙,简直是对她的亵渎。
冬天结束后,他特意提了两条咸鱼和一条野猪腿,前往派恩家道歉。
令他更意外的是,提古.派恩虽是子爵,却没有贵族喜欢拿鼻子看人的习惯,大大方方接受了自己的歉意。
铁头第一次感受到,原来贵族也不都是冷酷无情的家伙。
铁老,洞里跑出来一名满身灰渣的矿工,绳子已经系好了。
嗯,他转头朝蒸汽机方向喊道,所有人远离!弗拉克,抬起起绿色拉杆,再压紧红色拉杆!做错的话,我把你的头给拧下来!放心,铁老,包在我身上!弗拉克大声应道。
把钉子送去参加小镇第一军后,铁头便换了个人来操作蒸汽机。
最开始几天弗拉克经常弄错拉杆顺序,导致送气管道炸裂,没少挨他的胖揍。
幸运的是王子殿下并没有计较这件事,不仅派人更换了损坏部件,还没有罚他们的钱——原本铁头已经做好了大家被罚没一个月薪酬的打算。
随着进气闸的打开,蒸汽机喷出磅礴的白气,主轮缓缓运转,带动绞盘,将麻绳绷得笔直。
都给我打起精神来!盯着麻绳,看仔细点!铁头吆喝道。
如今除了蒸汽机外,矿洞的出矿方式也变了。
王子殿下命令工匠将一节节木头削成长条形,首尾连接铺在矿区里,再在两根木条下塞入木方,乍看起来就像是许多木头组成的格子。
殿下称它为木轨运输系统,一个十分绕口的名字,看上去也没什么复杂的,但搭配上专门的矿车,嘿!那可真叫一个麻利。
平时需要搬运上三四天的矿石,把几辆矿车连在一起,蒸汽机一口气就能全部拖出来。
铁头专门观察过这种跑在木轨上的四轮拖车,它全身上下都是铁做的,光这么一辆就价值不菲。
能在狭窄的木条上移动而不掉下来,关键就在它的轮子——每个小铁轮内侧都有一圈放大的轮缘,将矿车牢牢限制在木轨上。
轮子上头安放着一个四四方方的铁盆子,前后带有弯沟,可以用麻绳串成一列。
他都忍不住要佩服王子殿下的聪明才智了,就这么一个简单的设计,居然能让运矿变得如此简单。
而在此之前,把这些死沉的矿石拖出矿洞,才是最耗时耗力的活。
不过这套系统也不是完美无缺,例如刚用到第五天,就有两段木轨被压坏,随后又陆陆续续坏了几根。
后来殿下将所有木轨顶端包裹上一层铁皮后才有所好转。
除此之外,矿洞还出过一次麻绳断裂事故,铁斧现在想起来仍心有余悸。
原本按规定,运矿出洞时一次只拖拉四台矿车,出事那天矿工贪快,把六台矿车全部连在了一起,结果拉到一半时手臂粗的麻绳突然发生崩裂,回弹的一截扫中了站在铁头身边的一位伙计,把他手臂打成两截,肋骨断了好几根。
矿车顺着轨道往下滑动,撞倒两人,并碾断了一个倒霉蛋的双腿。
还好铁头清楚遇到这样的事该怎么做,他立刻组织人手将伤者运往提古子爵的住宅,只要没有命丧当场,娜娜瓦小姐都能让他们恢复如初。
铁老,车子出来了!盯着洞口的人喊道。
弗拉克,十息后关停蒸汽机,注意顺序!铁头高声命令道。
好咧!四辆矿车缓缓停在木轨尽头,他走过去记录下出货量和品种。
头两车的石头呈红褐色,这也是矿洞出产最多的玩意——铁矿石。
第三车石头灰里透黄,应该是铜矿,看到第四车时他愣了愣,之前的记录里似乎没有出现过这样的石头:它们通体呈黑褐色,在阳光下折射出暗淡的金属光泽。
又是未知矿种,铁头摇摇头,北坡矿洞里通道纵横交错,经常能挖出莫名其妙的东西。
他在纸上画了个叉,让人将矿石统统送到堆场去。
至于这堆黑石头会不会被送进熔炉,就跟他无关了。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迁移者来自长歌要塞的帆船缓缓停靠在边陲镇的码头边。
跳板放下后,船上的人们背着各式各样的行囊,纷纷走下栈桥。
他们大多是首次踏足这片陌生的土地,表情显得有些茫然,而身后水手的催促更是加剧了他们的不安感。
在人群的推挤下,一位中年女子脚下不慎一滑,身体失去平衡,眼看着就要摔落栈桥。
另一名女子抢先一步,抓住对方的手腕,帮她稳住了身形。
谢……谢谢,被救者心有余悸地捂住胸口,连声道谢。
而女子只是笑着摆摆手,示意小事一桩。
站在码头边等候的菲林.西尔特一眼就从人群中认出了这名身手矫健的年轻女子——要塞剧院的明日之花,艾琳,他挚爱的妻子。
她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长发盘在头顶,看上去仍是那么美丽脱俗。
第一骑士忍着激动的心情,等到她安然从码头踏上陆地时,快步上前,用力从身侧抱住了她,全然不顾周围人的目光和议论。
对方吓了一跳,认出来人是菲林后亦温柔地回应了他的拥抱。
听到公爵军大败的消息,真把我吓坏了。
在长歌要塞时,我想见上你一面,可惜没有机会。
她在骑士耳边道,还好你平安无事。
我当时被关在领主城堡的地牢里,守卫是不可能放你进去的,菲林放开妻子,你这半个多月还过得好吗?……她沉默片刻,我离开剧院了。
菲林立刻明白了妻子话里的意思,自己还是西境第一骑士的时候,只有公爵敢对她动手动脚,如今他成了王子殿下的阶下囚,觊觎艾琳的那群家伙们便无需再隐藏自己的恶意,一个个准备伺机下手了。
这时候再去剧院工作,无疑是送羊入虎口。
没关系,我在这儿有份工作,薪酬还不算低。
他安慰道,先回家再聊吧。
家?艾琳显得有些诧异,我们不用分开住吗?一般来说,未处死又不接受赎回的俘虏大多是充作苦力使用,住的地方基本是帐篷和营房,许多人挤在一堆,往铺满麦秆的地上一躺就是床。
俘虏家属的待遇同样好不到哪里去,女子有专门的营地,同样要席地而睡,待到男子干活时,她们就得负责收拾男方居所,以及烧水做饭洗衣。
想到这里,菲林有些感动,在要塞农场,她至少有一间宽敞的屋子,有舒适的床铺和柔软的被窝。
可为了自己,她依然选择孤身一人来到边陲镇,哪怕要与其他女人挤在一间小房子或帐篷里,每天接受强迫劳作,她也没有退缩。
我现在是一名教师,他接过艾琳的行囊,牵起她的手,朝文明新区走去,而教师可以得到一套免费的住房。
说实话,他最初听殿下宣告教师待遇时,并没有奢望太多——作为俘虏,有间屋子就算不错了。
哪怕是透风漏雨的木屋,自己修修补补应该也能住人。
结果却令他出乎意料,分配给教师的住房竟会是如此……正规。
走进小区,街道陡然变得宽敞起来,地上铺满了灰白色的碎石,被滚石压得平平整整,走上去一点儿也不会觉得硌脚。
菲林一开始还不理解这种做法,觉得石匠们是在浪费人力和时间。
直到一场大雨后,雨水顺着石头缝隙流入地下,再汇至两边的排水深沟中,他才明白其中的缘由。
比起长歌要塞里一下雨便泥泞不堪、满是积水的小巷子,这样的街道显然要好上太多。
艾琳打量四周,有些疑惑地问:这里的房子看起来都是新建的啊,你是不是走错路了?没有,亲爱的,我们就快到了。
顺着小区街道拐过两个弯,菲林.西尔特带着艾琳在一栋二层砖房前停下脚步,就是这儿。
哪儿?她左右张望两下,才把目光投向骑士面前的崭新楼房,不敢置信地捂住了嘴,难道……这一整栋房子都是我们的家?当然不是,他笑道,这是教师楼,我们的家在二层中间,走,我们上去。
掏出钥匙打开房门,菲林拉着妻子的手走进新居——这套居所包含一间主厅、两间卧房和两间辅房,里面家具一应俱全。
虽然不大,却意外的令人感到舒适。
无论是主厅装饰还是卧房布置,都让人觉得耳目一新。
现在有了艾琳,这个家就更完美了。
天哪,你真的是被当作俘虏抓过来的吗?艾琳迫不及待地跑入一个个房间仔细查看,兴奋地像个孩子,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了?嗯,当然。
菲林笑着从柜子里拿出面包干和奶酪,摆在桌子上,你在船上还没吃东西吧?先填饱肚子再说,待会我还得出去工作。
对了,你现在是教师了,艾琳跑回到丈夫身边,要教导哪家贵族的子弟?不是贵族,而是教导王子殿下的领民。
领民?她怔了怔,教什么?菲林拿起桌边的一本书递给妻子,教他们读书写字,这个是殿下发给我的……「教材」。
他选择成为一名教师时,还担心过自己无法胜任——毕竟这个职务一般都是由博学多才的白发老者担任。
倒是殿下满不在乎地说按教材来讲授即可。
看到这本所谓的教材时,他才明白,原来教人读书写字也可以细化到如此程度。
从授课方式到课程内容,上面应有尽有。
第一页还列出了十来个新手教师常见疑问解答,例如如何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如何引诱学生学习的兴趣?如何检验教学效果?回答通俗而浅显,颇有些让人恍然大悟之感。
还没开始上课,他就已经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了。
艾琳显然也是如此,从小在剧院长大的她读过的书籍和剧本比菲林还要多,骑士曾感叹过,以妻子的容貌和才智,如果出生于贵族家庭,肯定会成为一位让整个西境都家喻户晓的杰出女子。
翻过几页后,艾琳忽然抬起头问道,你之前说……教师的薪酬还算不错?一个月20枚银狼,每年都会增加5枚。
这儿没有剧院,对吧?没……有,菲林迟疑了下,他已经猜到了妻子的想法。
果然,对方合上书本笑道,那我也要成为一名教师,亲爱的,和你一样。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真正的心情北坡矿山,烧制间后院。
夜莺拿起桌上摆放着的玻璃酒杯,举过头顶。
晶莹剔透的杯身在光线下闪闪发亮,一点儿杂色都看不到。
她知道这种杯子被称为水晶杯,烧制过程和配方一直是王室炼金工坊的绝密信息。
光手中的这个高脚杯,价值就在一枚金龙左右。
水晶玻璃器皿搭配精致的银餐具,向来是大贵族和富商用来炫耀财力的最爱。
而如今,这些从王宫里带来的水晶容器,很快就要化为熔炼的原料。
殿下,您烧的不是杯子,是金龙。
夜莺感叹道。
我没时间去研究如何把沙子烧成无色玻璃,只好先用这种方式凑合了。
罗兰将一个造型精美的水晶壶丢进安娜的黑火构成的炉鼎中——夜莺还记得王子曾用它盛过麦酒,在城堡花园的下午茶和邪魔之月庆功宴上为姐妹们盛满杯盏,心里不禁感到一阵可惜。
在稳定的高温下,壶子很快软化,接着化为一滩粘稠的糊状物。
用沙子……烧玻璃?安娜问,它们是同一种物质吗?嗯,主要成分都差不多,不过沙子含有很多杂质,烧出来的玻璃大多偏棕色和绿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
所以说,玻璃是纯净的沙子?罗兰笑了,可以这么认为。
等我把这部分的知识写成书,你看一遍就会明白,那些小球是如何构成物质的。
反正我不会明白……夜莺撇撇嘴,再说了,颜色不同的玻璃并不影响它的容器功能啊,反正您又不是拿它来当水杯用,为何非要用透明的水晶杯烧制。
她走到安娜身边,打量着那些已经过重新熔铸的玻璃器皿。
尽管它们看起来仍然无色透明,但外表和之前的水晶杯相差甚远。
有的看起来像管子,底部呈圆形,又细又长。
而有的像瓶子,下面大如水壶,上面只有一截拇指粗细的瓶口。
最奇怪的是一种被折弯成马蹄铁形状的管子,两边都没有封口,简直连容器都做不成。
您打算用这些水晶玻璃器皿来做什么?夜莺忍不住问道。
不是我用,是给以后边陲镇的炼金师用的,罗兰用玻璃棒搅拌着黑火中的粘液,他们可以用这些器皿来提取一些酸和碱,为我生产新武器所需的化工品。
酸?碱?化工品?夜莺眨了眨眼睛,发现自己完全听不懂殿下在说什么,这种感觉让她有些憋闷。
可若要逐一询问,又显得太过无知了点,她不想在安娜面前暴露出这一面,只好把注意力放在了唯一能听懂的名词上。
小镇里哪来的炼金术师?就算是长歌要塞,也没有炼金工坊。
您只有到赤水城才能找到炼金师,而且听说他们的薪酬比领主大臣还高,单靠金龙是很难招募到他们的。
你知道得还真不少啊,罗兰笑着回应道,的确是这样没错。
我派出的人已经在前往赤水城的路上,大概两周后就能得到消息。
不过我也不是用金龙招募他们,而是一些炼金学上的秘密。
至于能不能招募到我也没把握,总得去试试。
王子殿下的前半句赞扬顿时驱散了夜莺的憋闷,她心满意足地回到院子中央,捏起圆桌上摆放的一团糕点塞进嘴里。
自从罗兰将主要实验地点从城堡后院改到北坡山烧制间以后,下午茶也跟着移了过来。
圆桌上摆放的都是王子殿下让厨师特制的宫廷小吃。
例如这个叫包子的点心,外皮是由小麦粉磨制而成,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处理过,糯软无比。
里面还包裹着一团肉馅,剁成碎沫,包含汁水……不像咸肉那般,又硬又难下咽。
只要一口咬下去,碎肉就会和肉汁融为一体。
夜莺将手指放进嘴里挨个吮了遍,靠坐在躺椅上,心头涌上一丝困意。
似乎自己最近越来越懒了?午后的阳光撒在身上,如水般的暖意将她缓缓包围。
春风吹拂树叶发出的沙沙声让她心头无比宁静。
她脱掉鞋子,将双腿缩卷起来,侧身躺下。
这个视角可以看到后院通往火药制作室的侧门,门口还挂着纱帘,大概是当时殿下用来防备自己偷偷闯入的手段。
想到这儿,夜莺便觉得有些好笑,院子的隔墙也好,制作室的外墙也罢,对她来说都是可以自由穿行的平地。
她也曾进入过间神秘的屋子,在殿下讲述制作方法时静静待在一边旁听,只不过没有拿走火药成品而已。
而对方却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全然不知道他才是被蒙在鼓里的那位。
夜莺挪了挪脑袋,望向安娜。
她正握着一个刚烧制出来的平底杯子,和殿下交谈着什么,神情看起来认真而专注。
对于这位出自平民家庭,却天才横溢的女子,夜莺心里充满了敬佩。
共助会的姐妹们能摆脱颠沛流离的命运,从魔力反噬的折磨中解脱出来,很大程度是因为安娜——如果不是她改变了王子对女巫的看法,后面的一切转折都不可能发生。
如果殿下真会娶一名女巫作为妻子,那么安娜几乎是她能想到的唯一人选。
尽管自己心中有那么一丝期待,但夜莺选择把它深深埋藏在心底。
大多数时候,光是待在殿下身边就令她心满意足。
她闭上眼睛,脑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幅画面。
罗兰在王宫大殿登基为王,他戴着金色的王冠,手持宝石权杖,走向城堡露台,接受民众的敬仰和欢呼。
在他身边,身披白色绸缎长裙挽手而行的女子,正是安娜。
她头上同样戴着一顶金光闪闪的后冠,盖着面纱,微笑着向人民挥手致意。
闪电在空中盘旋,洒下鲜红的玫瑰花瓣,远处,王都钟楼传来悠扬的钟鸣。
自己则和其他姐妹们站在一旁,鼓掌送上祝福。
愈发强烈的睡意游遍全身,意识逐渐朦胧起来。
罗兰转过身子,揭开女子的面纱,低下头吻在她的唇上。
最后的场景变得十分模糊,随着面纱落地,夜莺恍惚看到,那名闭着眼睛的女子……却是她自己。
她翘起嘴角,陷入了梦乡。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寻踪觅影(上)塔萨走进一间酒馆,闷热而潮湿的气味夹杂着酒香扑鼻而来。
昏暗的灯光下,男人们脱光了上衣,露出大汗淋漓的背脊,坐在中央的酒桌旁,将一杯杯劣质啤酒灌入嘴里,大声和身边的同伴谈笑。
穿着暴露的侍女穿插与酒桌之间,给客人满上酒杯。
他稍微环顾了下情况,便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一名小个子坐在角落不起眼的地方,他的桌前摆着一朵枯萎的野蔷薇。
塔萨走到吧台前,先要了一杯啤酒。
慢慢品尝这苦涩的味道,同时打量着四周的情况,看看有没有人在暗中盯梢这名小个子。
结果令他十分满意,虽然偶尔会有人将视线看向角落,但大多都是无意之举,只有坐在中央大桌边的一人,会借着酒杯的掩护观察角落里的动向。
一人接头,一人照应,黑街老鼠们的惯例行径,这和塔萨的认知相吻合。
再来一杯,他朝酒侍喊道,冰的。
先生,冰啤酒价格翻倍,酒侍提醒道。
塔萨丢出一枚银狼,越冰越好。
端着升起阵阵白雾的酒杯,他走到小个子对面,将啤酒倒在桌边的野蔷薇上。
冰冷的酒水顺着缩卷的花瓣流淌而过,对方抬起头,一脸不耐烦,好好的酒不喝,倒在桌上,你发什么疯?敬蔷薇,塔萨笑了笑,在他对面坐下,我找你们好久了。
那只能证明你没找对方向,他没好气道,既然是顾客……说吧,找我有什么事?问线索、偷东西、赎买失物,还是销赃?都不是,我希望你们能帮我扩散一条流言。
这可不在蔷薇的业务范围内。
他摇摇头。
不不不,只要金龙能支付的,你们都会感兴趣,塔萨摇着手指道,我可不是外行人,小伙子。
有时候,为了让猎物上钩,需要人为制造一些诱饵,而流言就是最好的饵料,没有证据,也无从抓捕。
这比偷东西可要安全多了。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对方坐正身体,露出一丝笑容,你以前也委托过蔷薇?委托过你们的同行,小地方的。
名字没你们这么文雅,能干的事也不多。
业务范围太小的话,很难找到合适的生意,银光城嘛,竞争实在激烈。
他拿起野蔷薇甩了甩,随后放入自己的衣兜内,说说看,你需要传播什么样的流言?有关女巫的消息,塔萨笑了笑,一个名为共助会的组织在西境寻得了圣山,已摆脱邪魔噬体之苦,获得了永恒的安宁。
老兄,这消息可真够……小个子咂咂嘴,真够老土的。
虽然我很少教唆顾客怎么骗人,但你这流言至少也得编得稍微让人觉得可信点吧。
让我猜猜,你如果不是为了诱拐女巫,那么就是想坑杀教会。
后者你只会等到一堆审判军把你送上绞刑架,所以我想应该是前者……他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可惜据我所知,想要抓捕女巫卖钱的,大多都死了。
尽管他们都带着神罚之石,但那些女人也不是白痴。
为什么不可信?塔萨好奇道。
一个由女巫组建的组织,简直就是夜空中的月亮。
如果它是真的,教会肯定会蜂拥而至,如果我是女巫,自然不会往那种地方凑,如果它是假的,那我就更没有必要去了。
至于摆脱邪魔噬体,老兄,你是认真的吗?女巫是魔鬼的化身耶,这种弥天大谎只怕她们自己都会嗤之以鼻。
那就按这个说法传出去吧,塔萨不以为意道。
顾客说了算嘛,小个子耸耸肩,反正我提醒过你了。
费用二十枚金龙。
一次给清?没错,蔷薇不取订金,也不收尾款。
他摊手道,买卖全凭自愿。
塔萨叹了口气,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皮囊,将十九枚金龙倒在桌上,又从腰包里抓住一把指甲大小的银狼,点出一百枚,推到小个子跟前。
后者只辨别了下金龙的真伪,就统统扫进了布袋里。
拿到钱,小个子的表情也轻松了许多,蔷薇答应的事,很少有做不到的。
之前不是告诉过你了吗,银光城竞争实在激烈,如果发生欺骗顾客的事,我们声誉也会下降的。
如果你不急着赶回西境等待上钩之鱼,可以再在这里待个几天,要不了多久,你就能听到这则消息传得到处都是了。
也会传到女巫们耳朵里吗?那是当然,不过她们愿不愿意去就另当别论了。
总之,祝你成功,抓到一个卖给教会就能回本,卖给贵族的话赚得更多。
当然,如果你找不到脱手的途径,又怕被教会发现,到时候可以来找我们,我们只收一成的介绍费。
小个子打了个响指,提着布袋离开了。
不一会儿,那名负责照应的大汉也跟着起身离开。
等了约一刻钟,塔萨才将杯中剩下的酒一口喝完,打了个嗝儿,走出酒馆。
如此一来,罗兰殿下交代的任务就算完成了,他想。
坠龙岭、赤水城、银光城他都跑了个遍,找到当地的黑街老鼠们,将消息散播出去——每一个城市都有混迹在阴暗角落里的群体,甚至在领主的默许下,他们会形成一个有序而隐蔽的组织,就连灰堡王都也不例外。
他们所能做的事远比敞开说的那些要多,至于具体做到何种程度主要取决于顾客金龙的多寡。
这事唯一的难点就在于和老鼠搭上线,不得不说,自己一个外地人,想要获得对方的信任还是颇为困难的,光是那句搭头隐语就花了他不下五枚金龙。
塔萨在心里感慨道,如果不是在王都时就有类似经验,只怕自己现在还没走出坠龙岭。
走在回旅馆的路上,他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的气氛。
自己被跟踪了。
尽管对方做得很隐蔽,但身为专业侍卫,塔萨还是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
他摸出腰间的匕首,拐进边上的一条小巷。
是蔷薇?他在付钱时特意将钱袋子翻了个底,才倒出十九枚金龙,就是避免引起他人觊觎。
一般来说,数百枚银狼是不会让他们干出劫掠顾客这种事的。
他背靠着墙,数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当对方即将经过巷口时,他猛得冲了出去,匕首瞬间抵在了对方的脖子上。
别动!塔萨低喝道。
没想到对方忽然化为一团雾气,消失不见。
是女巫!他意识到,刚想喊出声来,脖子后面就遭到了重重一击。
他顿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无力地扑倒在地。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章 寻踪觅影(下)塔萨恢复意识时,后颈处传来阵阵刺痛。
该死,这帮女人下手还真狠。
他睁开眼睛,试着动了动,发现双手被牢牢绑在身后,双脚分开绑在了两条椅子腿上。
他醒了,耳边传来女子的声音。
你的名字?一人走到他面前,挑起他的下巴,建议你不要说谎,不然明天你就会成为护城河里的一具浮尸。
塔萨眨了眨眼睛,眼前这名女子头上戴着面纱,全身被长袍笼罩,显然不想被自己看到外貌。
塔萨。
他如实回答道,同时悄悄打量四周。
这是一间狭窄的屋子,周围摆满了布满灰尘的石膏雕像,有完成的,也有明显只雕刻了一半的。
堆积的灰尘把石膏染成了灰褐色,仿佛这里已经被人遗弃很久了。
房间里没有窗子,看不到天色,也无法推测时间,唯一的光源来自于墙上的一盏油灯。
从坠龙岭到银光城,如此孜孜不倦,女子冷声道,你找我们有什么事吗?不是我找你们,是共助会在找你们。
共助会是什么?一个和你们一样的女巫组织,我是受她们的委托来散布消息的。
一派胡言,她厉声道,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个名字,但共助会远在东境的海风郡,你以为随便套用一个名字,我们就会信以为真吗?女子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塔萨发现那正是自己的之前用的,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不要挑战我的耐性!我说的都是真的!他用一种想喊又不敢大声喊出来的压抑声音一口气说道,她们原本打算去绝境山脉寻找圣山,如今不仅找到了圣山还在边陲镇定居下来,邪魔噬体症状也消失了,所以她们想要解救更多女巫,我发誓我没有骗人!那她们为何找上了你?因为我帮助过她们,共助会一名成员被教会审判军围追堵截的时候,我帮她引开了追兵。
她们的导师叫哈卡拉,还有温蒂和书卷,是她们拜托我来的!蒙面女子听完后沉默片刻,将匕首插入腰间,走向他身后。
很快,塔萨听到后面传来了两人的嘀咕声。
雏鸟,他在心里评价道,这两人下黑手颇准,但审讯完全是彻头彻尾的新手。
审讯最忌讳只给一次选择机会,若没有问出答案,很容易把审问者逼上绝路——是杀还是不杀?如果杀掉,就失去了获得情报的可能,若不杀,则相当于没能实现自己亲口说出的威胁。
这会严重损害审问者的威严,下一次威胁的效力也将大幅下降。
如果换做他来审讯,肯定会先从手指拷问起——每说谎一次,便切下一根手指,这样即使出现判断错误,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言出必行的威胁会让敌人心里迅速崩溃,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很难扛过这样的审讯。
自己装出一副吓坏了的模样倾倒一番,就让对方将信将疑,同时暴露了她们根本没有能力辨别自己是否在说谎的事实。
而哈卡拉、圣山和共助会的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这将进一步加强自己情报的说服力。
没过多久,那名蒙面女子又出现在他前,她们是什么时候到西境的?邪魔之月前的两三个月,冬天结束后,她们就回到了小镇,并且宣称已经找到了圣山。
她们……有多少人?四十来个?这个我也不太清楚,除了哈卡拉之外,其他女巫几乎不怎么出现,塔萨决定再添一点筹码,蛇魔哈卡拉,你们听说过吗?她的能力是召唤魔力之蛇,有一种叫「虚无」,能迅速解除任何毒素,我亲眼见过,十分神奇。
你居然不害怕女巫?女子的语气显得有些疑惑。
为什么要害怕,共助会的女巫都很……漂亮,又不是张牙舞爪的邪兽,她们也没有伤害过普通人啊。
如果我害怕的话,就不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帮助她们散播消息了。
如果有人去了边陲镇,该怎么联系她们?她们中有人能感知魔力,女巫到了那里自然会被她们找上。
幽影,你怎么看?蒙面女子抬头望向他身后。
我不知道,被称为幽影的女巫犹豫道,要不等姐姐回来再做决定吧,她一定知道该怎么办。
……也好。
她点点头,找了张还算干净的椅子,坐在塔萨面前。
姐姐是谁?引路人,蒙面女子的态度比起之前已经软化了很多,大概是那句不害怕女巫让她感触良多,她将带我们离开这里。
离开,去哪里?对方摇摇头,没有回答。
你不是银光城的女巫吧?塔萨继续问道,你的口音不像王都人。
银光城跟王都离得很近,因此这里的居民都以模仿王都口音为荣。
她踌躇片刻,我……来自南境。
来自王国各地的女巫聚集于此,很快又要被引路人带离此地……塔萨心里暗想,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个女巫组织,她们正在招揽同伴,就像共助会之前所做的一样。
可是,她们到底打算去哪儿?就在这时,屋子外响起了脚步声。
姐姐回来了!幽影欢呼道,随着木门吱呀一声被开启,塔萨心里也屏住了呼吸。
他就是那位一直在利用地下渠道散播消息的人?新来者的声音成熟而稳重,你们问出什么了吗?他说的似乎都是真的。
蒙面女子把询问内容和自己的看法都说了一遍,如果不是和共助会有过深刻接触,他不可能知道得那么清楚。
嗯,说得也是,她从塔萨身边掠过,站在他面前。
和蒙面女子不同,她脸上没有任何遮掩,长长的黑发差不多及腰,外貌似乎在二十五六岁上下,最令人在意的是她的眼珠——塔萨发现她的瞳孔外圈竟然呈金色,即使站在背光处,也能很清晰看到她如星辰般的双眼。
塔萨自认为在殿下身边也算是见识过众多女巫,但这名女子的外貌仍然算得上最顶尖的那一类。
她的左眼处有一道贯穿眉骨的伤痕,一直向下延伸到脸颊。
这道伤痕不仅没有破坏她的美感,反而给她增添了一份肃杀之意。
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塔萨就感觉到,这名女子是位十足的战士。
如果共助会真的找到了圣山,就不应该派人传播这样的消息。
她摇摇头,这只会让教会闻风而至,如果她们不趁早离开边陲镇,恐怕要大难临头了。
那……怎么办?幽影问道。
船今天午夜时就会抵达,上面还有其他女巫,所以你们必须得离开。
她毫不犹豫地说道,我会护送你们上船。
至于共助会……黑发女子看了眼被绑在椅子上的塔萨,麻烦帮我向提莉打声招呼,告诉她我会晚一些日子到,说不定还能给她带去更多同伴。
你要跟他去边陲镇?幽影惊讶地说,可是,万一这是场骗局的话……那样他只会害死自己,她微微一笑,言语中充满了自信。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使者团艾蕾希亚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使者团的一员。
毕竟教会派出使者团时,队伍成员历来都是精英武士,不仅文武双全,同时外貌也要能够代表教会的脸面。
她对自己的战斗技巧和教廷礼仪都十分自信,可论到模样……一个常年奔波在防线,整天举着大剑挥来挥去的女人能好看到哪里去?想到这点,她就浑身有些不自在。
听神官弥拉说,他们要前往灰堡王国的西境小镇,去交涉一起王权包庇女巫的渎神事件。
除了带队的神官外,使节团由十名审判军组成,其中一人还是在赫尔梅斯防线有过一面之缘的冷面队长。
不过现在看来,即使没有在战斗中,他也仍是板着一张冷脸,光是站在他身边,艾蕾希亚都会觉得温度降低不少。
而神官弥拉则完全相反,她年纪在四十岁以上,有着一双睿智的眼睛。
总是笑着谈论起教会的趣闻,见多识广,为人热情又不失风度,即使在大主教面前,她的风采也依然不减。
艾蕾希亚不止一次听说,她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任主教的候选人。
而且令女武士意外的是,身为文官,弥拉的骑术不比其他审判军差多少,这两天来,她一直领着队伍走在最前头,从林间山地到城镇小道,她都能让马匹保持速度的同时减少体力消耗。
这种技巧只有长期经过骑术训练的审判军才能掌握。
我们不是在向南走?离开赫尔梅斯地界,进入灰堡王国后,队伍里有人问道。
不是,边陲镇离我们太远,走陆路的话,我可不想屁股被磨开花。
弥拉摆手道,我们先往东走,去幽谷镇,那里有条河流通往赤水城。
赤水城再到长歌要塞就很快了。
您是什么时候加入教会的?艾蕾希亚好奇地问,不仅知晓圣城的各种趣闻,连世俗世界都如此了解。
十二年前,那时候我正好三十岁。
弥拉答道。
这么晚,她惊讶道,据我所知,年纪越大越难领悟神明的教义,您竟然只花了十年时间就从教徒晋升为了神官,简直不可思议。
是啊,弥拉笑了笑,这正是教会的迷人之处。
我啊,原本是商人之女,跟着父亲在四大王国行商,把一些地方的普通商品带到另一个地方,价格便会差上数倍。
例如海风郡的翠绿珊瑚,从当地渔民手中收购,一株只有二三十枚银狼。
装进水箱,带到永冬王国的皇宫,就能换到一枚金龙。
成色好,枝桠形状均匀的,甚至能卖到五枚以上。
我常常想,明明是同一件物品,为什么会有两种不同的身价?因为……物以稀为贵?艾蕾希亚开口道。
我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
神官点点头,不过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
王都一名贵族偷偷窝藏了位可以改变温度的女巫,他想出各种办法,终于能在寒冷的永冬王都饲养来自海风郡的珊瑚。
他把院子里的地下室改造成一个巨大的水池,顶部开天窗透光,大概一年能收割一次,每次产出比我们往返十趟的量还多。
而这条漫长的商路,我父亲一年只会跑上一次。
于是市场上的翠绿珊瑚多了起来,他不仅卖给皇宫,还卖给那些大贵族。
如果是物以稀为贵的话,翠绿珊瑚的价格应该会不断下降才是。
可是才过了两年,皇宫便拒绝接受那些价低的翠绿珊瑚,认为它们都是仿冒品。
我父亲贩卖的珊瑚不仅没有降价,反而翻了一倍。
至于偷藏女巫的贵族,则被教会揪了出来,按包庇罪和女巫绑在一个火刑架上烧死。
可我知道,他饲养的珊瑚并不是仿冒品,跟我父亲运送的翠绿珊瑚没什么两样。
物以稀为贵,并非错误的想法,可决定商品价格的原因还有很多,这只是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因为永冬王宫把翠绿珊瑚作为奢侈品的象征,人为规定了它的价值。
当更多翠绿珊瑚出现时,对王室的规定造成了冲击,因此在行刑当天,女王还大肆庆祝了一番。
你觉得,这些商品像不像世俗的我们?像……什么?艾蕾希亚没有回过神来。
像王权下的人民,孩子。
弥拉一字一句说道,我们出生起就被赋予了价格,而这价格并不是我们真正价值的体现。
我们就如同这翠绿珊瑚,明明都一样,有的价格低廉,而有的却高不可攀。
高不可攀……您是说贵族。
贵族便是永冬王宫的珊瑚,神官笑道,他们出生时和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一双手、一双脚、一对眼睛一张嘴。
可是,他们却被人为规定在最高的价值,这种不平等不是取决于他们自身的能力,而是来自王权的规定。
所以我加入了教会,至少在新圣城赫尔梅斯,出身不会限制你的价值。
如果我们能把整片大陆变成教会的最终圣城,所谓的神明国度,也不过是如此了。
您说得真是太好了!艾蕾希亚连连点头,心中激动起来。
如同真能建立像弥拉所描述的那种地上神国,人民出生不分血统,也没有贱民和奴隶,该是多么美好的景象。
神国?哼……他们还想要多少人变成冷血怪物?那名冷脸审判军队长抖动缰绳,上前一步,神官大人,你对神罚军知道多少?喂,你——艾蕾希亚刚想要让他注意礼貌,还未说出口便被弥拉拦了下来。
神罚军是教会最强大的战士,他们由信仰坚定、甘愿献身、勇敢无畏的审判军转化而成。
最强大不错,需要审判军转化也不错,但他们转化出来的并不是战士,而是一群没有感情的怪物!他冷冰冰地丢下这一句话后,策马跑到队伍前头去了。
简直是无礼之徒!艾蕾希亚恨恨地说道,在赫尔梅斯见到他时,还觉得他临危不乱,兼具将领的沉稳和战士的勇敢,现在怎么会变成这样的人?没关系,他只是心绪不宁罢了。
弥拉摇摇头道,为了建设地上神国,难免会有挫折和牺牲……不过,至少我们是自愿的。
一行人抵达下一座城镇时天色已晚,神官带着使者团前往教堂休息。
众人吃过饭后纷纷回房睡觉,艾蕾希亚却尾随那名审判军队长,在走道里将他拦了下来。
弥拉大人是我们的领队,你那样做是什么意思?教会的规章和条例你全忘了吗?你叫艾蕾希亚对吧?他沉默片刻才开口道。
没错,如今我和你一样,是名审判军队长。
早在邪魔之月我就询问过你的名字,可你什么都没说,现在能告诉我名字了吗?艾布拉姆斯,他面无表情说道,至于我为什么要那样做……你有兄弟或姐妹吗?没有。
艾蕾希亚忽然记起来,他曾说过自己的兄长是一名神罚军。
我有。
他和我一起在教会长大,我们对彼此的了解就如同是一个人般。
后来,他主动接受了神罚军转化,我便再也没有见过他——审判长告诉我,他的转化十分成功,现在已外出执行教会的特殊任务,我还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他顿了顿,直到有一天,我在大教堂里再次看到了他,我呼喊他的名字,上前想要和他拥抱,结果你猜我看到了什么?艾布拉姆斯脸上流露出一丝痛苦,一个陌生人。
他像是根本没有看到我一般,径直从我身边走过,眼神毫无神采,直勾勾地瞪着前方,行动根本不似人类。
……艾蕾希亚背后升起一股寒意,她想要高声喊出对方在撒谎,张开口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神罚军被剥夺了人的感情,不过是一团会动的死物罢了。
他推开愣在原地的艾蕾希亚,头也不回地朝自己房间走去。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 王都商人(上)边陲镇迎来了久违的雨天,天空中乌云密布,雨水哗哗地从天而降,打在窗台和玻璃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按理说,春天应该是个多雨的季节,温暖而潮湿。
但在边陲镇,自从邪魔之月结束后,下雨的次数便屈指可数。
还好农田就在河水边,浇灌起来十分方便。
如今,一场大雨驱散了空气中的沉闷,夜莺打开窗子,让充满泥土芬芳的气息涌入室内。
远远望去,可以看到赤水河对岸的庄稼地已经抽出新芽,绿油油的麦苗连绵不绝,一直向视野尽头延伸。
在雨水的洗刷下,这些作物显得极为鲜艳,与灰蒙蒙的河水形成了鲜明对比。
罗兰伸了个懒腰,将手中的鹅毛笔扔入笔筒。
画好了?夜莺问。
嗯,全新的武器,可以让火枪射速提高好几倍,罗兰将十几张设计图叠在一起摞平,我把它命名为转轮步枪。
想看看吗?不看,她撇撇嘴,反正也看不懂。
这只是基本型,如果缩短枪管,则是转轮手枪,可以随身携带。
不过想要让它派上用场,还需要解决另一项关键技术。
到时候给你们一人发一把,就再也不用惧怕教会的审判军了。
你是说,它能让一位普通女子,击倒一名全副武装的大汉?不是一名,是好几名。
罗兰得意地笑道,运气好的话,五个大汉也不是问题。
夜莺露出不信的神情,刚想说些什么,办公室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殿下,巴罗夫的学徒从王都回来了,他还带来了硝石商人,现在正在城堡外等候您的接见。
大臣助理的学徒?罗兰想了想,才记起来这回事。
攻打长歌要塞时,小镇火药存量所剩无几,他先后派出亲卫前往坠龙岭和赤水城,希望能获得新的硝石来源。
而巴罗夫的学徒则是最晚派出的一位,目的地是王都。
毕竟那里什么商品都有,加上夏季将至,硝石的产量肯定会大大增加。
没料到,最晚派出去的人反倒第一个带回了好消息。
带他们到会客厅,我马上就到。
罗兰看了眼天色,再让厨房上一份甜点。
再回过头来时,夜莺已不见踪影。
不过他知道,她就在自己身边。
……当罗兰走入会客厅时,硝石商人也刚好被侍卫领进厅内。
她脱下身上湿漉漉的斗篷和草帽,躬身向王子行礼,我是来自王都的玛格丽.法曼,向您致意,尊敬的温布顿殿下。
看到来人竟是名女子,罗兰微微一怔。
这个年代的行商环境远不如后世那般安全,东奔西跑时不仅可能遭遇山贼和流民,城镇还有地头蛇和地下势力,所以女性商人并不多见。
她和闪电一样,有着一头灿烂的金发,只是头发更密更长。
年纪大概三十来岁,或许是因为普通人的缘故,她的眼角和额头都出现了皱纹。
皮肤颜色较深,乍看上去有些粗糙。
不过从面孔来看并非是莫金人,倒像是峡湾之民。
坐吧,王子做了个请的动作,随后在主位坐下,你不是灰堡人,对吧?为何这么说?玛格丽微笑道。
你的头发颜色,大陆王国都十分罕见。
据我所知,海峡对岸的人民大多拥有一头漂亮的金发,我也认识一位来自海那边的……探险家。
您真是见多识广,我的家乡的确在峡湾,不过我从那边过来已有十多年了,如今居住在王都,也算半个灰堡人。
她顿了顿,您刚离开王都不久,说不定我们曾在哪里相遇过。
能和殿下住在同一座城市,我感到十分荣幸。
果然,一名成功的商人都很会说话,明知道对方是在拍马屁、套近乎,罗兰心里仍觉得十分受用。
就在这时,他感到右边被用力掐了一下……呃,这种时候不需要判定真伪啊,热心尽责的夜莺同志。
不过提到探险家,这在峡湾可是了不得的名号。
玛格丽又接着说道,您或许不了解,峡湾人民可以生存居住的土地十分稀少,那里海水时涨时落,一些岛屿在涨潮时会被吞入大海,而另一些则终日喷发着烈焰和浓烟,石头在高温下都会融化,汇聚成暗红色的河流。
只有那些开辟新航道、或是发现新的合适居住岛屿的人,才有资格获得这个称谓。
一般人是不会自称探险家的。
哈哈,她不但称自己为探险家,还把她父亲称为最伟大的探险家,罗兰笑着摇了摇头,小孩子嘛,就喜欢把自己想象成了不起的大人物。
在峡湾,即使是孩子,也不会轻易说出这个名号,玛格丽眉头皱了起来,她有提到她父亲的名字吗?看到对方的神情,罗兰也意识到不对了,莫非探险家一词是海民的精神信仰,不能胡乱叫的?她父亲的名字是雷霆。
没想到这个名字刚说出口,对方的眼睛立刻瞪得浑圆,您认识雷霆大人?不,我认识的是他女儿,怎么,你听说过这个名字?峡湾民谁没听过这个名字!雷霆大人发现了双峰岛和海龙湾,将大家居住的地盘几乎扩大了一半。
他还绘制了东海岸和无尽海角的详细地图,如今前往大陆的航线中,有八成是他开辟出来的。
每个孩子对雷霆大人的事迹都耳熟能详,他是峡湾最伟大的探险家之一!可是我听说雷霆似乎因为一场暴风而葬身海底……不,殿下,一名真正的探险家不会因为暴风而陨落。
他曾遇上过无数次危险,最终都成功生还。
此刻雷霆大人一定正在某处召集新的探险队,就像他之前所做的那些事一样。
玛格丽身子微微前倾,殿下,您知道他女儿现在的下落吗?罗兰也略感意外,他没想到闪电的老爹竟然如此有名,那些听起来像天方夜谭的探险故事,难道也都是真的?她就住在我的城堡里。
遭遇海难后,她一路向西流落到边陲镇,我恰巧收留了她。
在您的城堡里?她期待的神情溢于言表,能……让我见见他的女儿吗?唔,现在可能不行,此刻闪电应该在迷藏森林一带巡航,寻找「藏宝图」上标明的遗迹地点,她目前正在练习……丛林探险技巧,如果你打算在此地留宿一晚,应该能等到她回来。
那我就叨扰了,玛格丽毫不犹豫地点头道。
接下来我们可以讨论正事了吧?当然,殿下,她笑道,请您尽管开口。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章 王都商人(下)你在王都主营硝石吗?罗兰切入正题道。
不,殿下,玛格丽此刻不再是公式化的笑容,言语中多了一分亲切,我经营的东西很多,从宝石到布匹,从旅店到酒馆。
事实上,我在一个月前还不做硝石买卖。
只是制硝场原主人在我的赌场里把裤兜输了个底朝天,只好把场子统统抵押给我。
不但贩卖各类商品,还做服务业……这位商人到底什么来头?要知道在王都开赌场,不单是有钱就能办到的。
他敲了敲桌面,夜莺掐的却是中间——这意味着对方携带有神罚之石,无法判断是否在说谎。
等等……既然是无法观测,为啥她之前却很用力地掐了自己右边?罗兰咳嗽两声,忍住了回头询问的冲动。
他曾听闻过,一些来自峡湾的商人在四大王国定居后,把生意越做越大,最后积累下来的财富难以想象。
毕竟海民都是天生的商人,极富冒险精神的同时兼具敏锐的嗅觉,善于捕捉商机。
不少人发家后被当作羊毛剪了,还一部分则成功地站稳了脚跟,买通当地的关系,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利益联盟。
莫非玛格丽也是其中一名狗大户?既然如此,罗兰决定直截了当的开出要求,我需要大量硝石,越多越好。
可王国西境并不算是一个炎热的地方,特别是靠近绝境群山的小镇。
殿下,您真的需要那么多硝石吗?她好奇道,在王都郊外,我拥有三座制硝场,足以供应一座中等城市的贵族用冰了。
三座制硝场!罗兰顿时喜出望外,脸上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我打算在城堡地下室里建一间冷库,用来存放一些易坏的食品。
如果你给的价格合适,这些硝石我都要了。
既然您都这么说了,她点点头,我可以将硝石全部运往边陲镇,并且只收您市价的九成。
不过……不过什么?我不太想要金龙,它们都快把我的仓库给填满了。
听说您这儿有些十分奇特的产品,如果可以的话,能用这些代替金龙吗?我会很乐意与您达成交易协定的。
奇特的产品?罗兰怔了怔,他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不想要金龙的。
是啊,比如可以自行运转的黑铁造物,玛格丽身子微微前倾,您的仆从说,这东西只需点火烧水,便拥有惊人的力量。
事实上,我正是听闻此事才决定亲自来一趟边陲镇的,不然的话,直接将硝石卖给王都贵族更符合我的利益——运送距离越远,我承受的损耗也越大。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罗兰心想。
虽然不知道巴罗夫的学徒是怎么搭上这条线,又是如何谈到蒸汽机的,不过显然这位王都商人对它充满了兴趣。
工业化产品的利润有多么惊人他心里十分清楚,特别是这种只有自己能制造的机械产品。
他原本还担心边陲镇不再出售矿石后,从公爵府搬来的钱币总有用光的一天,没想到现在一个极好的契机摆在他的面前。
原来如此,王子微微一笑,你说的东西叫蒸汽机,它能把水烧开后产生的蒸汽转化为动力,原理很简单,但只有边陲镇能生产。
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当然,罗兰摊手道,不过它制造起来十分复杂,价格颇为昂贵。
如果你有兴趣,可以随我去看一看实物。
乐意至极,她兴奋地起身说道。
……北坡矿山,玛格丽看到发出刺耳轰鸣的钢铁怪兽将堆满石头的矿车一点点拉出矿洞时,眼睛瞪得都快掉下来了。
殿下,这、这……简直不可思议。
她颤声道,我之前还以为您的使者是在夸大其词,没想到他说的反而远远不及……只怕几十个人合在一起也比不上这台……蒸汽机。
女商人想要再近一步观看,却被罗兰拦了下来,工作中的蒸汽机十分危险,不要靠它太近。
看到那些喷出来的白气了吗?只要沾上一点,会把你的皮肤都烫坏的。
您只用它来运矿吗?由于噪音太大,她不得不仰起头大声问道。
矿山总共有两台,初号机负责牵引矿车,二号机负责矿洞抽水。
罗兰回答说,事实上,从研制成功到今天,边陲镇也只生产了三台蒸汽机,我必须把它们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但它的用途其实非常广泛,除了你看到的,它还可以取代风车和水车研磨麦子,并且不受河流和风力的影响。
任何需要大量人力或畜力的地方,它都能派上用场,甚至可以装上帆船,驱动划桨,没有风帆船只也能快速航行!他知道,无视风力和风向的海船对峡湾之民来说具有多大的意义。
果然,玛格丽望着罗兰,眼睛都快放出光来,您开个价吧,我想把它买下来!这台可不行,矿洞还要靠它维持生产。
你可以先订购几台新型蒸汽机,等到硝石运到了,再进行结算。
它的价格是……?罗兰带着她走到离矿洞口较远的位置,机器工作的噪声总算没那么刺耳了。
五百枚金龙,他说道。
这个价格定得有些夸张,几乎相当于一名骑士领地全年的收入了。
蒸汽机的矿石成本大约在二十枚金龙左右,加上熔炼费、人工费、安装费,也不过五十枚金龙。
不过买卖嘛,本来就是需要讨价还价的。
那么说定了!我要购买十台蒸汽机!……罗兰怔了怔,十台就是五千枚金币!差不多相当于莱恩公爵五六年的积蓄了。
连讨价还价都没有,狗大户就是这样做生意的吗?他清了清喉咙,你确定?这可不是一笔小费用。
而且,机器不是买来就能一直用下去的,你还要不断投入钱币去维护它。
我知道,就像海船也是每年都要上船坞清理龙骨寄生物和藻类、更换风帆和缆绳之类,玛格丽毫不在意道,需要换什么加什么,我出钱从您这儿购买就行。
实在不行,您再出个价,把维护和操作机器的工匠也一并卖给我吧。
罗兰闭上了嘴,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有钱真好。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章 石塔闪电飞翔在迷藏森林上空。
在她眼里,世界仿佛变小了一般。
目力所及之处,细节纷纷隐去,只剩下一块一块的颜色。
褐色的是大地,灰色的是山峦,绿色的是森林,蓝色的是河流。
而绿色占据了视野的绝大部分。
和边陲镇田地里明亮鲜艳的草绿色不同,这里的绿参杂了灰色和黑色,又深又浓。
无论是往西还是往北,都看不到这片墨绿色的尽头。
若看得久了,会有种正在坠落的感觉,闪电不得不隔一段时间便抬头仰望天空,驱散不断增长的拘束感。
而身后,灰蒙蒙的乌云压得很低,遮蔽了绝境群山的山峰,将边陲镇笼罩在雨雾之下。
她此刻正在迷藏森林中寻找四百五十年前的遗迹,这毫无疑问是一场伟大的探险。
半个月前,听到罗兰交代给她的任务时,闪电立刻拍着胸脯答应下来。
和抱着古籍不放的蛇魔导师哈卡拉不同,罗兰殿下反复交代这张图纸只能用于参考,并且叮嘱一定要注意安全,找不到也没有关系。
这让小姑娘感到十分开心。
她知道殿下说得一点没错,即使是一座城堡,过去四百多年后,也会被到处生长的植物吞噬,逐渐化为一堆尘土。
可她仍想找到这个地方——确定了六角星的位置,也就等于确定了塔其拉圣城的方位。
听过事情来龙去脉的闪电自然明白,塔其拉意味着什么。
在那里,她很可能帮助王子殿下发现教会隐瞒下与魔鬼爆发战争的真正原因。
这可比父亲带着自己探索航路来要来得刺激多了!闪电按制作海图的方法,将一张正方形的羊皮纸上画满等距离的格子,然后根据自己在一段时间内飞行的距离,简单推算出格子内填充的内容。
等到格子填满,差不多这片区域也搜索完毕了。
如今她已经填到了一半。
身后雨云的逼近速度比闪电想象得要快,小姑娘甚至能隐隐听到云层中翻滚的雷鸣,她压低高度,朝下方的森林掠去。
就在这时,眼角处一抹灰白色的影子一闪而过。
她怔了怔,拉停身子,悬浮在空中,回头扫视刚才路过的范围。
什么也没有发现。
是错觉吗?闪电想了想,决定再重新飞一遍这个区域。
这一次,她把高度压得更低,森林不再是一整块绿色,斑驳的树干、分叉的枝桠、形状各异的叶子……细节纷纷从色块中脱离出来,再次回到闪电眼中。
数十息后,她忽然在层层树枝下,看到了小半截白色石塔。
石塔顶端被整个削去,导致塔身被树林遮盖,在天空中时很难发现。
如果不是为了躲避雨云,她很可能就错过了。
闪电的心剧烈跳动起来,难道这就是地图上表示的遗迹地点?她围绕石塔环绕一周,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决定再靠近点看个究竟。
落地后,小姑娘才发现,说它是白色石塔并不恰当。
它的表面布满了藤蔓和青苔,近距离打量时已变成了灰绿色。
塔身微微倾斜,向是被什么巨大的力量撞击过一般,四周有散落的石块,材质和颜色与石塔相近,应该来自于碎裂的塔顶,个头较大的还能看到踪迹,较小的估计已被埋入杂草和泥土之中。
整个石塔相当庞大,塔底面积已和罗兰殿下的城堡相当。
像这样的人造物,一般都会留有地下室。
按理来说,此刻她应该记录下遗迹的位置,然后返回边陲镇。
大脑中的各种冒险故事也在提醒她,孤身闯入一座沉睡了数百年的遗迹之中实在不是个好选择,光是封闭在地下的腐败气体都能要了她的小命。
可闪电发现自己根本迈不动脚,好奇心在不断在她耳边唠叨:进去看一眼,看一眼就好。
她抬头望了望天,原本还算明朗的天空此刻已变得阴沉晦暗,显然,一场大雨即将来临。
这样吧,她告诉自己,下雨时飞起来会很不舒服,去塔里躲个雨,顺便看一眼。
如果发现地下室,绝对不一个人进去。
思考完毕后,闪电顺从了已经按捺不住的好奇心,走到藤蔓密布的入口,从腰间拔出小刀,清理出一个可供自己穿行的小洞,爬了进去。
木头制成的门板早已腐蚀殆尽,她顺利的进入了塔内。
由于顶部被掀掉,里面不需要火把也能看得很清楚。
闪电在塔底兜了一圈,没有任何发现。
显然暴露在外的物品和痕迹都被时光抹去了,除了残破不堪的隔墙,地上部分什么都剩下。
她在墙壁上还找到了逐步而上的孔洞,应该是用来安置楼梯的,而楼梯本身已经消失不见。
前往地下室的通道很显眼,就在一层的西南方向,正对着石塔入口。
闪电怀疑,沿着这个方向朝蛮荒地前进,就能找到古籍中记载的塔其拉圣城。
就在这时,细小的雨水从天空飘落,滴在闪电的鼻子上。
她缓缓走进那条向地下延伸的通道,拐过一个弯,一道木门出现在面前。
虽然没有完全被腐蚀,但看上去已残破不堪,只要稍微一碰便会四分五裂。
很快,外面的小雨变成了倾盆大雨,雨水砸在地面上的噼里啪啦声逐渐连成一片,由纷乱变得密不可分。
在这个地方虽然淋不到雨,不过积水很快顺着石阶流淌下来。
闪电为了避免弄湿鞋子,让自己双脚离地,缓缓漂浮起来。
忽然间,她隐约听到了一声呼喊,夹杂在雨声里,几乎难以分辨。
这声音顿时让她寒毛倒竖,小姑娘惊慌失措得打量四周,狭窄的过道里除了几根零散的枯藤外什么都没有。
借着外面透进来的微弱光线,她翻开腰包,从里面取出便携火把和燧石,想要点起火来仔细查看。
而此时,呼喊声再次响起,这一回竟像是从她背后的木门里传出来的。
闪电不由得浑身一抖,飞快转过身。
火把失手掉落在地上,溅起一团水花。
这一次声音似乎清晰了很多,她依稀分辨出那是一名女子的声音。
地下室里有人?这个念头让她背后冒出一层冷汗,这怎么可能!石塔应该是四百多年前留下来的遗迹,又坐落在迷藏森林深处,除了自己,还有谁能抵达这里?救救我……当第三声响起时,已经十分清晰,声音确实来自于木门之后,听起来竟像是在求救。
闪电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地将手搭在门上,轻轻一推。
湿漉而滑腻的木门向后倾倒,砸在地上发出轰的一声闷响。
一个高大的人影陡然出现在她面前!闪电感到全身血液都凝固了,人影的模样正是索罗娅画中的魔鬼!在暗淡的光线下,魔鬼仿佛也在注视着她,庞大的身躯微微前倾,只有三根指头的大手中握着一把斧头,斧身上折射出暗红色的斑斑血迹。
一瞬间,关于这些残暴之徒杀害共助会姐妹们的血腥画面全部涌上脑海。
啊——!她爆发出惊声尖叫,朝对方丢出手中的燧石,以最快的速度转身冲出通道,直接飞入雨中,朝边陲镇的方向逃去。
闪电没有注意到,那块燧石砸在魔鬼胸前,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被砸中的位置出现了一圈细微的裂纹,接着很快蔓延开来,直到遍布全身。
魔鬼的身躯就在这些越来越多的裂纹中崩塌碎裂,化为一阵阵白色尘埃,随风消逝。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一章 谈判(上)现场参观完蒸汽机后,罗兰和玛格丽又回到了城堡办公室,继续洽谈商贸契约的细节。
这种谈判如果涉及讨价还价的话,双方争上一两天都是常有的事,所以一般会由财务大臣负责代劳,领主只用交代数量和底线即可。
不过对方已经一口敲定了价格,罗兰相应也省下很多功夫。
我预计下一次到来时会在一个月之后,届时将有三船满载硝石的单桅帆船随我一同抵达。
女商人在羊皮纸上飞快地写道,按市价的九成计算,大约值三百一十五枚金龙。
到那时小镇差不多能生产两台蒸汽机,罗兰故意压低数量,也就是一千枚金龙,你可以用金龙补足差价,也可以用其他商品来替代。
您需要什么样的货物?铁、铜、铅、绿矾,他说道,都是些常见的矿物。
不过前三样我需要的不是矿石,而是熔炼好的金属锭。
另外,我还需要十套水晶玻璃器皿,至于有没有雕花、是水壶还是酒杯都无所谓,但必须是王都炼金工坊出产的最优质产品。
如果价格超出差价的话,我可以补齐或从下一个月的两台蒸汽机费用里扣除。
您这是把我当成了您的专用行商了啊,玛格丽轻笑道,我虽然没有经营矿山,却认识几个专门从事矿石贸易的同行。
只是我万万没料到,一块荒僻的边陲之地也能蕴藏这么大的商机。
没有几个贵族住在这里,却要消耗大量的硝石;本身就是为北坡矿山建立的小镇,反而还得向外购买矿物。
这简直不符合我的行商常识,殿下,您的领地太不可思议了。
工业化生产的一大特征就是大量吞入原料,向外输出成品。
罗兰摊开手,以后小镇还会要得更多,我想我们可以达成长期——就在这时,玛格丽忽然瞪大了眼睛,一脸讶异地望着罗兰身后,后者愣了愣,下意识转过头,只见浑身湿透的闪电正贴在落地窗户前,双手扒住玻璃,满脸惊慌——她的脸色苍白,头发一缕缕贴在额头上,水珠顺着发丝不停向下滴落,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罗兰赶紧起身打开窗子,闪电飞入房间后,扑进罗兰怀里,慌张的神情顿时放松下来,身子一软晕了过去。
夜莺,赶紧叫娜娜瓦来。
他焦急地说道。
是。
空荡荡的身侧传来一声应答。
这是怎么回事,她在空中理应不会遇到邪兽或魔鬼,难道对方也拥有可以飞行的能力?罗兰大致检查了下闪电的身体,发现没有明显外伤,才稍稍松了口气。
殿下,她……就是您说的闪电吗?玛格丽捂着嘴,慢慢靠近王子,仔细打量他怀里的小姑娘。
罗兰心里咯噔一下,该死,怎么把她给忘记了。
他朝门外高喊道:肖恩!亲卫应声走入办公室。
不好意思,玛格丽女士,只能先请你在这儿待上一阵子了,王子抱着闪电站起身,把这位王都商人带到一楼的客房里看管起来,没有我的命令,不得放她出来。
遵命!什么?不,殿下……请等等,她忽然意识过来,我对女巫并没有恶意,更何况她是雷霆的女儿,我不会向教会——我只是以防万一,罗兰打断道,晚些时候,我会来找你验证的。
……殿下,她醒来了,夜莺打开房门说道。
罗兰点点头,跟着夜莺走进卧室。
大床边的水桶还在冒着热气,湿透的衣服随意挂在桶边。
床边围着一群女巫,温蒂坐在床头,轻轻梳理着小姑娘还未完全干透的头发。
之前脸上不见血色的闪电如今已有了些许红润,她斜靠在两叠枕头上,被子拉得很高,只露出半个脑袋,眼睛直盯盯地望着罗兰。
情况怎样?没有受伤,是魔力耗尽后导致的昏迷,夜莺回道,温蒂帮她清洗完身体,抱进被窝后没多久便醒了。
他走到床边,朝闪电笑笑,发生什么事了?让你慌慌张张地冒雨飞回来。
我找到遗迹了,她低声嘟囔道,但里面有魔鬼。
这句话让所有人都脸色一变。
你进去了?书卷问。
没有,闪电摇摇头,将事情经过讲述了一遍,魔鬼就守在地下室的门口,里面还有人在呼救。
不过我实在太害怕,只顾着逃走,没有想办法去救她。
她把头往被子里缩了缩,我这样是不是没资格做探险家了?不,你做得很好,罗兰安慰道,优秀的探险家懂得判断形势,不会故意以身犯险,你一个人救不了她,逃跑是最正确的选择。
石塔里的是女巫?温蒂思忖道,除了女巫,没有人能抵达迷藏森林深处。
女巫也不会去那里,书卷摇摇头,那可是四百五十年前的遗迹。
如果不是有地图指示方向,在茫茫树海中找到石塔的位置难于登天。
除非……除非什么?罗兰问。
除非有人一直生活在那里。
书卷缓缓说道。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不是从王国出发,而是从四百五十年之前,就一直在那里延续后代,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王子在心里否决了这个猜测,居住在原始森林,这是什么概念!神出鬼没的野兽,各种可怕的昆虫和毒物,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源……就算是贝爷,也不可能长期生活在森林中。
更何况这个世界还有长达数月漫天大雪的冬天,加上邪兽和魔鬼横行,在迷藏森林里定居根本是自寻死路。
他望向闪电,遗迹附近有人烟存在的痕迹吗?没有。
小姑娘摇了摇脑袋。
或许地图不止一份,索罗娅说,说不定还有人和我们一样,也在寻找塔其拉的下落。
不管如何,我们帮不到她们,叶子叹了口气,除了闪电,没人可以快速前往石塔。
真实情况恐怕要我们去了才知道,罗兰摸摸下巴,总之,能安然无恙地回来就好。
今天晚上的课程先停一天,大家都好好休息吧。
等时机到了,谜题自然会解开。
离开闪电的卧室,他朝夜莺说道,接下来,我们还有一个麻烦要解决。
只要让她取下神罚之石,她笑道,一切都交给我吧。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二章 谈判(下)窗外雨声已基本停息,云层被即将落山的太阳染成红色。
罗兰推开一楼客房的房门,玛格丽正在壁炉前走来走去,神情颇有些不安。
守在一旁的亲卫肖恩见到王子后,举手行礼离开,而她快步迎上前来,急切问道:殿下,闪电怎么样了?罗兰怔了怔,他设想了对方的种种反应,从平静到愤怒再到冷漠,却没料到她第一句话竟是这个。
她没事……只是累了。
是吗?那就好。
她看上去像松了口气。
你似乎很关心她。
她跟她父亲长得像极了,特别是她那双狭长的眼睛和尖尖的鼻子……我能看得出来,她就是雷霆的女儿。
说完后她叹了口气,解开领口的扣子,低下头,摘下脖子上挂着的一串金色饰物,您之前说的验证……是指借由女巫的能力来判断吧?如果这样做能证明我的诚意的话,能否让她也加入到这场对话之中?我不喜欢被人暗中窥视的感觉。
挂饰由一串金链条和硕大的浅蓝色宝石构成——那颗被切割成六面体的珠宝,应该就是高品质的神罚之石。
罗兰正在思考怎么开口才能减少对方的反感和疑虑,没想到她竟主动这么做了。
说实话,他都有些佩服这名峡湾女子了,尽管落入极为不利的局面,她依然在试图掌握对话的主动权。
无论是交涉技巧还是行事风度,她都符合一名成功商人的身份。
他接过对方递来的神罚之石,挂在壁炉边衣架上——这种品质的神罚之石估计有一米左右的禁魔范围,在夜莺眼里堪比一个巨大的黑洞。
说不定为了避开石头的效果,她已经躲得远远的了。
我们去会客厅谈谈吧,罗兰开口道。
既然对方展现了诚意,自己也不应该太过小气。
两人走进会客厅时,夜莺早已经现出身形坐在主位边,双手撑住下巴,故意摆出一副等了好久的模样——看来她的想法跟自己一样,王子想。
落座后,他率先介绍道:这位女士叫夜莺,她可以判断你说话的真伪。
你好,夜莺小姐。
玛格丽向她点了点头,后者也予以回礼。
你之前说,你对女巫没有恶意,为什么?罗兰提出第一个问题,也是他最想知道的问题,据我所知,峡湾同样有教会势力存在。
但它的影响力远不及三神,或者说,大多数峡湾人的信仰跟沙民相似,崇拜天空、海洋和大地。
至于我……她顿了顿,我曾有一名非常要好的伙伴。
在一次结伴出海捕鱼的途中,我们遭遇了暴风,帆船被巨浪拦腰打断。
她在这场灾难中变为了女巫,可以像鱼儿一样呼吸。
她找到失去意识的我,并把我拖上了岸。
后来呢?夜莺好奇道。
我醒来后,她便离开了……或许比起跟我在一起,她更渴望置身大*海之中,玛格丽遗憾地说道,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村子里的人常说,她会在海面扬起大雾时出现,用歌声引导渔船避开礁石。
不管如何,我的伙伴都不可能是邪恶之徒,更不会是魔鬼的爪牙。
罗兰点点头,女巫都是由普通人觉醒而来,如果在觉醒之前就和她们有了深刻的接触或了解,所形成的印象很难被教会单方面的说辞改变。
你似乎对女巫的能力颇为了解?单凭一句话就猜到我这里或许藏有不只一位女巫。
老实说,因为儿时伙伴的关系,我对女巫充满兴趣,也曾想过收留这群奇特的女子。
玛格丽笑了笑,可惜王都不比边陲镇,最终因为风险太大而放弃了。
闪电的举动看上去对您十分亲近,加上她是女巫的身份……所以我想您或许同我一样,并不厌恶女巫。
作为一位领主,藏匿数名女巫并不是件难事,特别是在这边陲之地。
不过您还是要万分小心,如果被教会发现了,您很难保住她们。
说到这里,夜莺仍未发现对方有撒谎的迹象,基本就否决了她向教会告密的可能。
罗兰终于把心放了下来,略带歉意地说道:看来确实是我多心了,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
不,殿下这番举动也是为了闪电和……这位女士的安全,玛格丽摆手道,若是您无动于衷的话,才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你跟雷霆很熟?罗兰问,你对闪电的关爱实在超过了普通人对于英雄子女的那种关心。
面对这个问题,玛格丽犹豫了片刻。
罗兰表示如果不想回答可以当自己没问过,但她最终还是缓缓开口道:不瞒您说,我离开渔村后,曾加入过雷霆大人的探险队,和他共同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探索之旅。
作为队伍新手,雷霆大人和他的妻子都对我格外照顾,而闪电出生的那天,我也在场。
她是在船上出生的?是的,在一场狂风暴雨中。
船舱外雷鸣和闪电就没有停息过,她出生后不久,雷霆大人的妻子就因为感染败血症而去世了,我……充当了她的半个母亲。
没有母乳,我就用嚼烂的小麦粥和鱼子粉调在一起,一点一点地喂她。
玛格丽的声音变得十分温柔,雷霆大人虽然悲伤无比,但他仍要指挥船队前进——若没有了主心骨,长达数个月的航行很容易使船员崩溃。
而我就待在船舱中,看着闪电慢慢长大。
直到雷霆大人发现了幽影群岛,顺利回到海龙湾,这场探险才结束。
再后来,我……离开了峡湾,在灰堡王都定居下来。
原来如此。
罗兰在心里感叹道,不难怪在听到雷霆的名字时,她的反应会那么强烈。
至于对方为何没有继续跟随雷霆探险,他也能大致猜出一二。
有了爱情故事的开头,未必就能收获爱情故事的结局。
这还真是个峰回路转的巧合……既然有了这层关系,是不是做起买卖来就能获得更大的折扣了?他咳嗽两声,玛格丽女士,这样一来我们也能算是熟人了,那交易——殿下,那可不行,玛格丽笑道,交易归交易,这可是商人永恒不变的原则。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炼金(上)凯莫.斯垂尔走进炼金工坊。
首席导师大人,学徒们见到凯莫纷纷低头行礼。
他摆摆手,你们继续。
学徒们重新蹲下身子,忙着自己手中的活。
工坊最外围的是洗拣室,来自灰堡各地的材料在这里被清洗、分类、筛选、磨碎。
洗拣室的设计也十分巧妙,石板地面铺设在一条小溪之上,中间用来通行,两旁是潺潺的溪水,与石板道平行流淌,跨过一臂宽的溪流,最外侧便是清洗区域。
一眼望去,狭长的洗拣室如同被两条溪水从纵向分割成三截。
光线从墙壁两侧的窗户孔洞中射入,映照在石板地面和溪水上,连成一道道横跨房间的长条形光斑。
光与暗相互交叠,恍如蛇的斑纹。
近百名学徒靠着墙,处理着分配给他们的材料。
剔除出来的杂物若是比水轻,可以直接抛入溪水中,若是比水重,则要装进篮子里,带出洗拣室再丢弃。
清洗用活水的话,效果也比木桶盛的死水要好上不少。
他们将在这儿学习三到五年,直到对各类材料的分拣和清洗都了如指掌,才有机会被导师挑选为弟子,前往下一个房间。
凯莫踏着明暗相间的光斑,走进炼金工坊的核心区域——提炼室。
推开门,视线变得豁然开朗,十二根从迷藏森林运来的巨木充作柱子,撑起了这个极为宽敞的房间。
四面石墙都开有窗户,甚至连屋顶也设置了天井和遮挡,使得房间内光线极为充足。
提炼室中央摆放着六条宽木桌,桌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炼金器具:有圆底瓶、玻璃杯、天平、药臼、炉子、坩埚……每位导师负责管理和使用一条桌子,而他身为赤水城的首席炼金师,用的自然是最长,也是摆放器具最多的桌子。
这儿永远充满着杂乱和无序,就像炼金一般,把各种原料参杂在一起,加热、干馏、过水,焚烧。
它的结果总是千变万化,令人着迷。
如果能从这些无序的变化中找到一条明确的方向,撰写成文字,便是极为难得的炼金公式。
能独创炼金公式的,都可以被称作炼金师。
迄今为止,他已经总结出十多条炼金公式,每一条都仿佛是来自神明的低语——凯莫相信,炼金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不仅能分离本源,甚至还可以组合万物。
查美斯,你的雪粉仿制得如何了?他问。
一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走过了过来,摇摇头道,这帮该死的王都炼金师肯定往里面加了其他原料,粉末磨得很细,实在分离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他是炼金工坊最年轻的炼金师——一般来说,想要创造一条炼金公式,没有长时间的积累和尝试是不可能做到的,有时候甚至还需要一点点运气。
工坊里不少人当了一辈子弟子,至死都难以精进一步。
而查美斯对于炼金具有非凡的天分,两年前,他总结出干馏绿矾获得酸液的做法,赢得了五位炼金师的一致认可,从此提炼室里多了一条长桌。
别急,慢慢来。
他笑着拍了拍对方肩膀,以示安慰。
做了八年的首席,凯莫自然明白从无序和混乱中寻找真理的困难,不过我昨天晚上倒是弄出了一样好东西,可以给那些高傲的家伙们一点颜色看看。
跟我来。
他走到自己桌边,让两名弟子搬来储物箱——箱子约半人高,通体由熟铁打造而成,不易被偷走,也很难遭到破坏。
他掏出钥匙打开第一层的格子,格子中央躺着一小块透明的晶体。
切割好的水晶?站在一旁的查美斯小心翼翼将它捏在手里,对准窗外的阳光望去,不对,这是……水晶玻璃!天哪!您做到了!没错,凯莫得意地笑道,我很想看看,当那帮家伙见到自己最引以为豪的炼金产品被我成功仿制时,脸上该是一副怎样精彩的表情。
查美斯抑制不住地赞叹声惊动了其他炼金师,他们纷纷放下手中的工作,围上前来。
这就是您昨天晚上待到半夜的成果?真是太棒了。
它真是太美了,简直跟水晶一般。
恭喜您,这样一来,我们炼金坊在公爵心中的地位又会大大上升了。
您是怎么做出来的?能说来听听吗?凯莫点点头道,我们都知道,玻璃跟河沙的成分极为接近,各地河沙烧出来的玻璃颜色不尽相同,是因为它们含有杂质。
要么想办法去除杂质,要么想办法得到更为纯净的沙子。
大家都在朝这个方向尝试,我也同样如此。
这次炼金能获得成功,很大程度是出于一次偶然。
我选取了来自柳叶镇的细白沙和坠龙岭的砂岩……众人围在他身边静静倾听,直到他全部讲述完毕,炼金师们才齐齐呼出口气,原来如此,您想得真是太周到了。
水晶是稀少而昂贵的宝石,而无色透明的水晶更是罕有。
只有最洁净透亮的玻璃,才能被称为水晶玻璃,王都炼金协会就靠着这件产品,稳稳的凌驾于赤水城炼金坊之上,每年赚取的金龙更是让赤水城公爵羡慕不已。
如今,这一状况很快就要改变。
若是查美斯能摸清雪粉的成分,加上双石制酸之法,他们将彻底超越王都炼金协会,到那时,那些只会用下巴看人的家伙,恐怕也不得不低下自己公鸡般的头颅吧。
想到这儿,凯莫.斯垂尔的心情更加愉悦了。
就在他准备筛选第二批水晶玻璃的原料之际,一名弟子步伐匆匆地走到他身边,首席导师大人,有一位来自西境边陲镇的使者想要见您,他带来了四王子罗兰.温布顿的信件。
四王子?凯莫皱眉想了想,似乎灰堡王室里确实有这么个人。
贵族间的事他知之甚少,在印象中,这帮人既愚昧又无知,只会为了权力和财富斗得头破血流。
他找我有什么事?我不知道,使者说只要您读完信件,就自然会明白殿下的意思。
……首席炼金师露出极为不耐烦的神色,信件内容想必不是重金招募自己,就是斥责炼金术是妖魔把戏。
不过既然对方是个王子,基本的礼仪还是要维持的,带我去见他,等我拿到信就让他滚吧!是,首席导师大人。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章 炼金(下)……凯莫.斯垂尔回到家中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在家人的陪伴下吃完晚餐,他回到自己的书房,将水晶玻璃的原料配方和选材心得写入自己的著作——《炼金之门》,上面记载了他从学徒走到首席炼金师的历程,同时还包括了赤水城炼金工坊的这些年来所总结的全部炼金公式。
凯莫相信,凭借这一本书,他将留名于历史,即使在千百年之后,那些炼金师们也会将他的名字深深铭记。
直到蜡烛火苗接近底座,凯莫才放下鹅毛笔,准备脱衣睡觉。
忽然间,他想起还有一封来自王子的信件没拆阅,瞟了眼只剩下手指甲长短的蜡烛,他决定用最后这点时间看完这封信,明天再口头回复使者——小半截蜡烛尾巴仅够他写出几十个字,却足以读完一封毫无价值的信。
拆开信封,里面一共有三张薄纸,第一页是常见的客套话,介绍自己的头衔及领地,凯莫甚至懒得看,直接跳到第二页。
第二页的内容让他略感意外,那既不是招募也不是斥责,而是五行奇怪的式子,仔细看的话,每行式子都由三句话构成。
呵,有点意思,他笑了笑,先不论王子的目的到底为何,至少挺会故弄玄虚的。
他扫过第一行式子。
「硝石干馏生成硝酸。
」硝石……干馏……酸,都是些炼金术语。
等等,凯莫心里突然一怔,这不正是炼金坊里双石制酸法中的一种吗?硝石干馏出来的酸液必须通过特殊容器收集,看上去和普通的水汽无异,很难引起注意。
但它的腐蚀性却十分强悍,不仅能烧蚀皮肤,甚至可以溶解一些金属。
这……居然是一个炼金公式?难不成边陲镇也有了炼金师?他飞快地将视线移向下一行——如果说第一句话让他惊讶万分,第二句话便是匪夷所思了。
它由一堆莫名奇妙的符号组成,符号并列在一起,排出了两个等式。
凯莫皱起了眉头,他从未见过这么古怪的符号。
再往下,第三句似乎是对第二句的解释,包括那些符号的名字和意义——说实话,他看完后依然没能弄明白,那些拗口的词语似乎都是些生造词,他需要反复阅读多次,才能把词语同符号联系起来,尽管如此,整句话的含义仍让他摸不着头绪。
就在这时,蜡烛的火苗摇晃了两下,熄灭了。
见鬼!凯莫心里暗骂一声,毫不犹豫地从抽屉里取出一根蜡烛,重新点上。
……当第二根蜡烛燃烧到一半时,首席炼金师握着信纸的手正微微发抖。
看似没什么内容的信纸,却花费了比以往正常阅读多上好几倍的时间。
第二页信纸上的五行式子,竟然全是炼金公式!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一个杰出的炼金大师,凭借个人之力总结出五条公式并非无法想象之事,然而这五个式子,除了第一个制酸法之外,全都是相互呼应的。
某些生造词反复出现,构成了一个看似平衡的循环。
「硝酸和银反应生成硝酸银、水和一氧化氮。
」「硝酸银与铁反应生成硝酸亚铁和银。
」「硝酸银与铜反应生成硝酸铜和银。
」「硝酸铜与铁反应生成硝酸亚铁和铜。
」将银棒置于酸中的炼金反应他也做过,部分银棒明明被酸溶解,消失于无形——这正是酸的特性,腐蚀万物。
可信上却信誓旦旦说道,因为硝酸银溶于水,所以表面看上去是消失了,实际上银只是以另一种形态存在,而不是湮灭。
这怎么可能?不……凯莫摇摇头,显然对方也料到了自己的想法,这些公式相互呼应并不是偶然,他意识到,对方在给自己验证的机会——无论是银、铁还是铜,都是常见的矿物。
若按后面的公式来进行炼金,那些银子还能再次被置换出来,以证明它不是被湮灭,而是仍然存在于酸液中。
看到纸上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公式,他感到自己呼吸都变得困难了——如果这些炼金公式都能成立的话,自己多年积累下来的经验,同行们的努力,撰写中的《炼金之门》统统不过是个笑话而已!你跟孩子先睡,我去一趟炼金工坊!顾不上妻子惊讶的目光,凯莫披上*外套,径直冲入夜色中。
赶到炼金坊,他立刻叫来三名职守的弟子,告之自己要进行一场炼金试验,让他们点起火把和蜡烛,越多越好。
命令很快被执行,属于他的长桌被火光照得通明,弟子们穿梭在材料室仓库和提炼室之间,为首席炼金师准备试验材料。
硝石干馏出来地酸还存有不少,验证可以直接从第二行公式开始。
他取出一些酸液倒进玻璃杯中,接着放入银棒。
随着反应开始,棒身逐渐被腐蚀,同时伴有气泡冒出。
在焦急的等待过程中,凯莫顺手展开了第三页信纸。
上面只有短短的一句话:「我只是做了一点微小的工作,想要知道更多答案,来边陲镇吧。
」该死的,这句话写了等于没写!如果真能验证信纸上所说的,他是如论如何都要去见一下这位名不见经传的炼金大师。
不然的话,今后的日子自己将寝食难安。
直到气泡不再冒出,他才取出残缺的银棒,把一小块铜片放入杯子里。
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铜片表面很快浮现出点点白班,像是瓢虫的甲壳,白斑越扩越大,慢慢覆盖整个铜片,而杯子里的酸液也由无色变成了蓝色。
跟信中描述的一模一样!「白色的析出物为银,而新生成的物质硝酸铜和硝酸银一样易溶于水,但它的溶液却呈蓝色。
」凯莫.斯垂尔望着杯中的结果,呆立在原地。
……第二天一早,查美斯来到炼金工坊时,被挂着双黑眼圈、满脸憔悴的首席炼金师吓了一大跳。
您昨天难道一晚上没有睡觉?他大感惊讶,为了第二批水晶玻璃?凯莫摇摇头,将查美斯拉到长桌边,疲惫地问道:你曾是我最得意的弟子,我想问下,你对炼金有什么看法?呃……就如您教导我的那些,他注意到桌上摆放着一些玻璃杯,其中几个杯子里还装着颜色各异的溶液,其中有一杯呈天蓝色,十分引人注目。
这莫非就是首席大人昨晚一夜未睡的原因?查美斯虽满是迷惑,仍老实回答道,我也感同身受,炼金的本质是在无序和混乱中寻找世界的真理……不不不,查美斯,我错了,凯莫打断道,所有人都错了,炼金并非如此。
并非如此……?查美斯觉得对方实在有些奇怪,先是通宵达旦地炼金,如今又问些莫名奇妙的问题,可没等他进一步询问,首席大人已自顾自说道:炼金比你我想象得都要有序,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刻板——如同一加一等于二一般,无论怎么变化,物质都不会增加或消失。
不会增加或消失?您在说什么啊?把一些常见原料筛分组合,使之生成不可思议的新东西,这不是炼金师们常做的事吗!他不解道。
是啊,我也曾这么认为,直到边陲镇的领主给我写了一封信……凯莫.斯垂尔拍了拍他的肩膀,口中说出的话却让查美斯心神俱震,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去边陲镇寻找答案了。
你……愿意我和一同前往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五章 新访客罗兰获得了制造蒸汽机以来第一笔采购订单,交易额度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
一台「裸机」的价格为五百枚金龙,第一个月交付两台,接下来每个月递增一台,总计十台。
蒸汽机日后的技术支持、零件更换、设备改进都需要支付额外金龙,至于优质的售后服务和三包承诺,罗兰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
巴罗夫对这笔交易最为激动,在他看来,能为市政厅增加收入的行为——不管是贸易还是掠夺,都值得大加称赞。
反对者也不是没有,卡特、书卷、夜莺皆对此事提出过质疑,认为把这些力大无穷的机器出售给外人尚为时过早,如今边陲镇自己还不够用呢。
罗兰对此并未解释太多,因为他不是单从一个领主的角度出发,而是站在工业化推动者这个位置上去做出这一决定的。
想要凭一己之力去推动社会工业化进程,几乎是无法实现的任务,哪怕他拥有高于时代的知识也一样。
小镇的消化能力极其有限,制造出来的工业产品无人购买的话,和废铁没什么区别。
必须让更多的人加入到这场变革中,才能掀起新动力应用的浪潮。
通过出售蒸汽机,他能获得什么?充足的货币、大量的工作岗位,以及一批熟练工人——而后者历来是最重要的。
这也是罗兰压低产量的原因。
安娜能力进化后,生产效率已不可同日而语,只要原料足够,她现在一天就能削切出一打蒸汽机来。
可出售这样的产品,只是在单纯的「卖」机器而已。
想要带动这个产业,就必须组建一支专门的队伍来负责生产、组装和维修。
在罗兰的计划里,他只需开设一家工厂,预备好生产工具,如镗床、刨床、铣床等等,将蒸汽机的生产全部交由工人进行。
可以预想的是,工厂前期生产效率必定低下,产品合格率惨不忍睹,但慢慢的,一切就会步入正轨,有安娜亲手打造的母床加持,只要熟悉操作后,产量必然会节节攀升。
接下来,便是利用售卖机器的利润来扩大生产规模、培养更多技工。
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则使得小镇具备生产更高等产品的能力,例如蒸汽火车、蒸汽轮船等等。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而那些卖出去的蒸汽机,也能间接为自己创造效益——对方用于矿业,可以降低矿石价格;用于航运,可以促进贸易;用于纺织,可以弥补自己的短板。
罗兰巴不得全国上下能迅速普及蒸汽动力——只要这些机器都是从边陲镇生产的就好。
一旦他统一灰堡,则能省下很多工夫。
他也考虑过买家仿制蒸汽机的可能,不过新式蒸汽机将采用镗床钻孔的圆形气缸,加上一些刻意设计的复杂部件,依靠现在的工艺水平,恐怕他们很难在短时间内造出合格的机器,即使拥有高温类型的女巫也不行。
能谈下这么大一笔订单,同时找到了销售工业品的渠道,本应该是心花怒放的,可罗兰发现自己一点愉悦的心情都没有。
外面都已经放晴了,您干嘛还苦着一张脸?夜莺撩起长腿坐在办公桌上,手中捧着一碟鱼干片,还在为教会的消息烦恼吗?书卷不在的时候,夜莺的行为举止会变得特别随意,办公桌一角和墙边躺椅都是她常待的地方。
对于其他领主而言,这种举动显然是种冒犯,可罗兰知道自己并不在意,而她同样清楚这一点。
我之前一直疑惑,为什么教会要同时支持我和嘉西亚争夺王位,现在大概想明白了。
如果我猜测没错的话,只怕提费科也收到了教会的邀请。
他皱眉道。
除了订单外,玛格丽还为他带来了不少王都的情报,其中有一件事令罗兰大为惊讶,那就是教会攻击并接管了永冬王国,而且听女商人的说法,他们似乎打算更近一步,对狼心王国发起攻击。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将一直徘徊在他心头的不祥之兆全部联系在了一起。
同时支持你们三人争王?不是支持,是消耗。
罗兰摇摇头,教会并不在乎战火蔓延至全国,或者说,他们乐于见到陷入内斗的灰堡。
至于教堂和信徒被卷入战火,根本就不在他们关心的范围内。
灰堡不像永冬那般弱小,国土广阔,人员众多,如果强攻的话审判军也要损失大半。
只有等我们自相残杀完了,他才能以最小的代价占据灰堡。
到那之后信徒要多少有多少,教堂想怎么建都行。
那些药丸……不过是他们精心准备好的陷阱。
温布顿三世颁布的争王令相当于送给了教会操作局势的机会,若灰堡、狼心和永冬相继覆灭,唯一的晨曦王国也没可能独存。
教会的真正目的恐怕是统一四大王国,考虑到消息传递的迟缓程度,以及民众对政局的漠不关心,很可能对方杀到门口了,大家才会幡然醒悟。
这也是罗兰感到焦虑的原因。
这个时代没有建立统一战线的基础,指望灰堡各贵族跨国驰援更是痴人说梦,当教会大军兵临城下,他最后能依靠的,很可能就是西境这么点人马。
可您也有了新武器,审判军并不比普通骑士强大多少,我觉得他们赢不了您。
记得以前夜莺提起教会这个庞然大物时只有畏惧之感,现在能对自己产生如此大的信心,也略微出乎罗兰的意料。
他勉强笑笑,心底却叹了口气,转轮步枪交由安娜生产没什么难度,试制出来的一把转轮步枪和两把转轮手枪,无论是扳机复位还是自动转轮,表现都十分优异。
可子弹击发问题不解决的话,新武器就没有实战价值。
在没有研制出雷酸汞的情况下,他必须采用一些替代材料来充作底火。
希望前往赤水城的亲卫能带来好消息,罗兰想。
就在这时,恢复了往日劲头,正在进行日常训练的闪电飞进办公室内,她带来了一个意外消息,边陲镇东侧树林里一处土坡上的旗帜被换成了蓝色。
按照罗兰暗中散播的流言里所约定的接头方式,蓝色旗帜意味着有新的女巫来了。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六章 拼图塔萨翻上一座小山坡,从这里已经可以隐约看到边陲镇领主城堡的轮廓。
终于回来,他想,出发时花去了近一个半月,回来时只用了七天,其中主要的时间花在银光城前往赤水城的路上。
虽然灰烬本人并不在意,但他仍然选择了人迹稀少的小路,减少被教会盯上的可能性。
灰烬便是那位被称作引路人的女巫,塔萨也拿不准这个这个名字是真是假。
她赶路时总是穿着一身黑袍,背后背着一把用布缠绕起来的大剑。
黑色的长发简单扎成马尾,垂在腰间晃来晃去。
无论是骑行还是乘船,她很少将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而是独自走在前面,四处打量风景,大概对她来说,这次边陲镇之行不过是一趟轻松惬意的观光之旅。
有时候塔萨亦会怀疑自己的判断,她真的是一名战士?衣袍不贴身容易绊手绊脚,留长头发等于多了处破绽,而且灰烬似乎完全不惧怕自己从背后向她下手,这阵子他看得最多的,便是对方的背影。
他不认为女巫天生容易相信他人,只能猜测,她有着足以自保的能力,即使是神罚之石也无法对她造成威胁。
塔萨在山坡四周绕了一圈,很快找到了目标——一截挂着红色布条的旗杆。
他从旗杆边的泥地里刨出一个包袱,将其中叠好的蓝色布条替换之前的红旗,随后拍拍手,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样就好了?灰烬问。
她们是这么说的,塔萨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前往小镇东北方的山脚,顺着一条石阶小道而上,在山顶找到旗杆,更换蓝色旗帜,我们的人便会注意到。
」共助会只有晚上才会行动,我们就在这里等吧。
灰烬点点头,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方坐下,伸出手,吃的。
呃……等等,他解开背包,从里面摸出一块肉干,先撕下半条塞进自己嘴里,再将剩下的丢给对方。
看到女巫小口小口嚼着肉干的模样,塔萨叹了口气。
身上除了一把大剑,居然连一枚铜鹰都没有,身无分文也敢大摇大摆地同自己赶赴边陲镇,一路上的住宿钱和饭钱都由自己支付。
房间要上等的单人卧房,吃的必须是肉食,而且干粮之类的便携食物,还得由他先试吃一半。
大概在能力无暇顾及的领域,她还是挺谨慎的。
不过,最谨慎的做法不是应该自己准备食物才对吗?我们要去的地方,在海峡对面。
灰烬咽下肉干,突然开口道,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峡湾的传闻,那里有数不清的岛屿,有些环境十分恶劣,人烟罕至。
我们要在那里建立属于女巫的家园。
……塔萨愣了愣,之前无论他怎么打探,对方都闭口不答,现在怎么突然主动提起这事了?你是不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之前任何消息都不透露给你?她认真解释道,因为你若是骗子,晚上趁我熟睡,跑去给教会通风报信的话,那些姑娘很可能会被半途截下,惨遭毒手。
但现在,她们应该已身处前往峡湾的商船上,即使是教会也无力阻止了。
另外,我来此是为了带走共助会的女巫,这些消息她们迟早要知道,继续隐瞒下去意义不大。
可就算把你带到了这儿,也不能排除我是骗子的可能吧。
没错,的确如此。
灰烬一字一句说道,如果最终来的不是女巫,那么你会死在这里,和那些妄图对女巫下手的人一起。
好吧,塔萨松了口气,我还能问其他问题吗?她想了想,如果我能回答的话。
你是灰堡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眼睛。
塔萨决定先从对方的来历问起,这样的信息既不敏感,又能降低对方心中的抵触。
我出生于永冬王国,但这跟眼睛颜色无关,自从我成为女巫后,双眼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永冬?那里离灰堡远得很,中间横隔两大王国,你是怎么到银光城来的?我曾被卖进教会,后来……她顿了顿,我从旧圣城修道院一路流浪到灰堡王都,直到遇上她,才结束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她?塔萨好奇道。
提莉.温布顿,灰烬眼中露出温暖的神色,她收留了我。
亲卫心中猛得一震,最初他听到这个名字时,还以为只是重名,但加上温布顿的姓氏,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
带领女巫们前往峡湾的人,难道是罗兰.温布顿的妹妹,王国的五王女?他声音都有些结巴了,她、她是你们的首领?首领?可以这么认为,她点点头,但对我而言,她是最重要的人……谁都无法取代的那种。
夜幕降临,两人在山坡上燃起了篝火。
灰烬取下巨剑,一点点揭开布条——这把可怖的武器光是刃身就接近腰宽,上面布满了碰撞所留下的痕迹。
灰黑色的剑锋并没有开刃,显然它只靠挥砍时的重量,也足以夺人性命。
一般人光是举起这把武器都十分费力,但在她手中,却如单手剑般轻巧。
得打劫多少个铁匠铺,才能凑出锻造一把这种巨剑所需要的材料啊,塔萨想,如果王子殿下的女巫迟迟不到,说不定自己就要成为剑下的牺牲品了。
听说边陲镇的领主也是……温布顿,他决定找些话来说,不然等待的时间显得格外难熬。
罗兰.温布顿,灰堡四王子。
她平静地说道,我曾见过他。
什么?塔萨张大了嘴。
我被提莉收留后,在王宫担任她的护卫,自然有机会遇见她的几位兄妹。
灰烬似乎对四王子十分了解,无能、傲慢、不学无术之辈。
很难相信,他居然会是提莉的亲哥哥。
而且……在某些方面胆子还不小。
说到最后,她的语调已渐渐变冷。
塔萨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在王宫任职时听过不少关于殿下的传闻,比如口无遮拦,花花肠子,喜欢调戏别人的侍女。
虽然没有到用强权或暴力威胁对方的地步,但手上占点便宜是难免的。
该不会……就在这时,灰烬忽然站起身,盯着小路的方向,有人来了,不止一个。
塔萨顺着她的视线望去,一行人的身影逐渐出现在夜色中,带头的女巫正是王子殿下的贴身护卫,夜莺。
(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 灰烬(上)来的这些人都是女巫,塔萨没有说谎,灰烬能感受到她们体内中孕育的魔力,还能大致分辨出强弱——眼前这位带头者尤为如此,她的魔力像是一把锋锐的尖刀,光是专注去感受都会觉得隐隐刺痛。
我叫灰烬,很高兴见到你们,共助会的姐妹们。
她将巨剑放在一边,上前和四名女巫一一拥抱……不对,她想,应该是五名。
灰烬抬起头,注视着天上盘旋的黑点,她不下来吗?她为我们指路,带头者笑道,我是夜莺,接着她指向其他三位女巫,书卷、叶子和回音。
最后朝天上努努嘴,那位小姑娘是闪电。
灰烬望向书卷时怔了怔,对方体内的魔力感触十分薄弱,像是云雾一般遍布全身,这种感觉让她大为惊讶,超凡者?夜莺的表情也显得有些意外,你能看到魔力?不是看到,是感受到,灰烬解释说,超凡者能察觉魔力的形态和流动,这是因为身体各个部分被它改造过,我想这位姐妹一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
书卷微笑着点头道:的确,它让我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不少同伴。
超凡者很稀少吗?夜莺问。
对方首先关注的是数量,而不是「超凡者是什么」……灰烬暗想,难道共助会也听说过超凡女巫的存在?这是教会严厉封禁的机密,因为超凡女巫的能力直接作用于自身,不受神罚之石制约,任何一名暴露的超凡者,都是教会的头等敌人。
大概数千名女巫中,才会出现一位超凡者,心里这么想着,她脸上的神色依然如常,迄今为止,我见过的同胞里,加上书卷,也只有三人。
灰烬停顿片刻,对了,我记得共助会的领袖似乎是叫哈卡拉,她还好吗?她死了,夜莺摇摇头,死在寻找圣山的路上。
……真是个遗憾的消息,灰烬压低声音道,不过令她有些在意的是,对方谈论这个问题时,并没有露出太多伤感之情,那如今你们的新领袖是谁?我们先回边陲镇再慢慢聊,她笑了笑,你很快就能见到他。
……一行人进入小镇后,灰烬发现了不对劲之处。
这几位共助会女巫竟然举着火把,光明正大的走在街道上。
而且即使入夜后,小镇也不是一片死寂,不少住户的纸窗透露出微弱的火光,仔细听去,还有孩子的阵阵朗读之声。
蜡烛这种东西虽然说不上有多昂贵,但平民的积蓄有限,不到必要时绝不会轻易使用。
小镇晚上居然会有这么多住户点起蜡烛,已是不可思议的景象,加上一个字一个字的阅读声,难道他们是在教孩子学习认字?不过对方不提,她也懒得开口询问。
反正这儿不是久居之地,她所要做的,就是尽快带大家离开。
穿过纵横交错的街道,一行人越来越靠近城堡区域,灰烬已能看到夜幕中漆黑的围墙和站岗的守卫。
我们要去哪里?她忍不住出声道。
边陲镇城堡,就快到了。
回答她的是夜莺。
等等,她不由得放慢脚步,那是领主居住的地方吧。
嗯,也是女巫们的家。
难道你们跟领主达成了协议?灰烬皱起了眉头。
就算共助会在当地势力再强大,也难以跟拥有神罚之石的领主和教会正面抗衡,因此唯一的可能只有协作——这也是部分女巫摸索的生存出路之一。
可惜面对处于弱势的女巫群体,大多数领主都不愿公平地坐下来谈条件,而是无止境的压榨与索取,所以这条路很快被堵死了。
算是吧,夜莺的语气中倒没有多少受压迫的不甘,反而显得乐在其中,至少我们都和殿下签过契约。
灰烬却无法为她们感到高兴,契约这种用纸笔写出来的东西毫无约束性可言,当领主厌倦了付出或者想要中止平等关系时,只需把它揉成一团扔进壁炉就行。
没有人会为女巫打抱不平,她们的地位就如同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好在自己来了,她想,带着她们离开这里,前往大海的另一边。
那里有女巫自己建立的家园,可以远离教会和俗世的威胁。
穿过城堡大门,果然守卫们对女巫的出现习以为常,还相互打了个招呼。
比起王都的宫殿,此地的领主城堡无疑要狭小和昏暗得多。
过道的墙上只挂着几支孤零零的火把,摇曳的光芒无法覆盖整个石板地面,行走在其中令人觉得有些压抑。
直到进入会客厅,火光才陡然明亮起来。
大厅里,灰烬看到了更多的女巫,她们似乎在此等待已久,见到自己出现,纷纷鼓掌以示欢迎。
夜莺上前两步,正准备做简单介绍的时候,一名女巫忽然冲了过来。
温蒂!有人喊道。
灰烬注意到了对方的行动,但没有采取任何反制措施——她能感受到对方的惊讶和欣喜,唯独没有敌意。
很快,一具温暖的身躯拥抱了她。
你居然活下来了,对方的声音充满激动,谢谢你当时救了我。
灰烬怔了怔,你是……我叫温蒂,她松开双手,直视灰烬的双眼,那个唱诗班的小姑娘。
你还记得我吗?……二层的卧室内,只剩下灰烬和温蒂两个人。
她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修道院的伙伴。
说是伙伴也有些勉强,若不是那个夜晚,她根本不会与温蒂产生交集,事实上,她当时并未注意那个掩埋在地下的房间内,还有一名和她一样,被强行扭送进来的不幸者。
更不会想到,对方最后也成为了女巫。
我逃离修道院后,在海风郡定居下来。
温蒂沉默许久才开口道,后来打听到的消息,修道院当天似乎发生大火,里面的孩子们也都下落不明。
大火?灰烬摇摇头,那是教会自己做的,为了掩盖这桩丑闻。
我杀掉了部分管理者和试图阻止我的审判军,直到……教会的神罚军赶到。
我眼睛上的伤疤就是他们留下的,如果不是当机立断选择逃跑,等到后续的神罚军赶到,我只怕就要死在那里了。
神罚军……温蒂瞪大了眼睛重复道,那是什么?(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 灰烬(下)教会最精锐的武士,也是用来对抗超凡女巫的绝密武器,灰烬说,他们有着不亚于我的力量和速度,而且……她犹豫了下,他们似乎没有神志可言。
交手时,我削掉了一名神罚军的右手,他却毫不犹豫地用左手朝我眼睛抠下,即使我转身逃跑,他的行动也没受多大影响——这跟意志无关,再坚强的人即使断臂后能仍保持斗志,可损失一臂的平衡是无法在短期内适应的。
我只听过教会的审判军,温蒂喃喃道,既然他们拥有这么强大的武士,为什么历次围捕女巫时都没有出现过?我不知道,灰烬缓缓说,就连神罚军这个名字,也是我后来返回旧圣城才从一些人口中打听到的。
你……还回去过?温蒂惊讶道。
嗯,怎么可能轻易放过那些渣滓,她站起身,走到窗边,我后来袭击了几座小教堂和一处审判军驻地。
驻地里恰好有一位审判长,我还以为他们真的一点都不怕死呢。
在死亡和痛苦的折磨面前,对方表现得不比平民好上多少,也会露出恐惧的神色,也会开口求饶。
从他口中,我得知了神罚军这个名字。
他们都是通过仪式转化而来的审判军,只有最优秀的武士才能获得这个荣誉,接受转化必须是出于自愿,似乎成功率和意志是否坚定有极大的关系。
换句话说,神罚军和女巫不同,他们不是自然形成或因为天赋异禀,而是被人为改造的。
……温蒂被这条消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猜他们无法像运用审判军那样在作战中投入神罚军,或许是因为转化的副作用。
丧失神志的武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怪物没有什么区别。
灰烬叹了口气,那段时间我白天隐藏在水道或深井之下,晚上出来袭击教会信徒,直到教会展开全城搜查,才被迫从旧圣城撤离。
走的那天,我身上沾到的血把衣服和皮肤紧紧黏在一起,模样狰狞,大概在外人眼里,也是一只丧失了神志的野兽。
她感到一只手搭上了自己肩头,现在没关系了,你在这里可以像普通人一样好好生活下去,王子殿下对姐妹们都很好。
共同经历过邪魔之月和要塞公爵袭击后,大部分镇民也接受了女巫的存在。
这座小镇就是我们之前所追寻的圣山。
灰烬望着和自己一同靠在窗台前的女子,印象中,在修道院生活的孩子们一个个单薄瘦弱,双目灰蒙蒙一片,看不到神采。
而温蒂现在的模样很难想象出她童年时的样子,无论是身材和容貌,都和那个时期的孩子大相径庭,而且语气中自然流露的温柔也让她感到了平和与宁静。
不过,有些话她必须说出来,我不会留在这里,也不是为此而来。
她顿了顿,我想要把你们都带走,带去一个真正安全的地方。
边陲镇不是久留之地。
你不待在这儿……温蒂愣了片刻,为什么?只要居住在这片大陆上,就永远会受到教会威胁,提莉已经聚集起灰堡王国大多数女巫,前往峡湾,打算在那里建设属于女巫的国度。
可峡湾不也有教会存在吗?因为群岛的特殊地貌,岛屿之间分割开来,他们的影响力只能维持在方寸之间。
而且……灰烬翘起嘴角,岛上可没有神罚军。
也该让他们见识下女巫的雷霆怒火了。
一个岛接一个岛,把教会势力连根拔起,就如同他们清除女巫那样。
你和你的姐妹们必须离开,温蒂,她继续劝说道,散发流言招揽同伴是一个错误,我能听到这些消息,教会也能听到。
他们绝不会放任一个女巫组织肆意扩大规模,我想要不了多久,教会的军队就会纵跨灰堡来剿灭你们了。
面对不可战胜的神罚军,你觉得四王子还会保护你们吗?没有任何一个世俗领主会愿意与女巫共存亡,现在他对你们或许不错,但到了危难时刻,他只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你们。
温蒂沉默了会,才开口道:我不知道其他姐妹会怎么想,但我不会离开边陲镇。
这里已是悬崖边缘,灰烬皱眉,多待一天就多一分危险。
如果为了躲避即将来临的危险,就丢下王子殿下离开小镇,这样的做法和他抛弃我们有什么区别?我不想成为这样的人,而且……她深深吸了口气,我不觉得殿下会像你说的那样,在教会的压力面前屈服。
夜莺曾经问过他同样的问题,而殿下的回答是:要让他领地里的每位女巫都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即使与教会为敌也在所不惜。
……灰烬没有回答。
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出尔反尔的承诺她见过太多,而且就算对方愿意庇护女巫到底,又能有什么意义?在压倒性的力量面前,不过是徒增牺牲罢了。
不过她至此也算摸清了共助会的情况,蛇魔哈卡拉死后,共助会余下的成员已经基本被边陲镇领主收纳,前往银光城散播消息的塔萨恐怕根本不是什么恰巧解救了女巫的平民,而是领主的亲卫。
虽然不知道他用了什么狡猾手段,让女巫们对他信赖有加,但在自己大剑的威胁下,想必他精心构建的伪装很快会土崩瓦解。
我想和你们的领主罗兰.温布顿谈谈,最后灰烬沉声道。
……见到四王子殿下是在隔天早晨。
灰烬被夜莺带进办公室,她再一次见到了那名令人厌恶的男子。
虽然不想承认,但他确实和提莉拥有同样的血脉。
灰色的长发用发带简单束于脑后,在晨曦中散发出点点银光,那是灰堡王室的象征。
他的眉宇和鼻梁也和提莉有几分相似,可越是相似,就越让她不喜。
跟之前在宫廷中常见到的模样不同,他的打扮穿着异常干净,除了一身合体的衣服外,几乎看不到一件饰物——没有耳环、项链、戒指、手镯。
他简简单单地靠坐在椅子上,却有了一股俯视自己的感觉。
上位者的气质。
她脑中忍不住冒出这个念头。
好吧,光从卖相来看,确实有所精进,灰烬在心中冷声道,不知道你还能将这副姿态维持多久。
欢迎,听说你名字叫灰烬?对方主动开口道,你是我妹妹派来的使者,对吗?不,我是自己决定前来边陲镇的。
但那也是使者,没错吧。
……灰烬皱了皱眉,强调使者一词有何意义?她不想在无关紧要的地方纠缠下去,算是吧。
很好,灰烬使者,他露出了意味不明的笑容,听说你想带走我的女巫?(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最有力的说服罗兰在接见新女巫之前,就已经听塔萨汇报过详细情况。
他没想到,失踪已久的提莉.温布顿竟成为了另一个女巫组织的头领,而且还抢在自己前头,把灰堡王国内的女巫召集走了大半。
更不能容忍的是,现在她居然还想把爪子伸到自己领地来。
听夜莺说,眼前这名女巫是一位超凡者,而且能力很可能是偏战斗型的。
任何超凡者都值得慎重对待,因此在办公室接见灰烬时,罗兰身边除了隐形的夜莺外,还站着安娜。
在办公桌前,有几道极细的黑火构成了肉眼无法察觉的墙,只要她敢冲上来,就会被这些细线分割成数段。
强化型女巫没有佩戴神罚之石时,在女巫内战中并不占优,可一旦佩戴上石头,她们就拥有了不受限制的破坏力。
好在神石被绝大多数女巫所憎恨,灰烬大概也是考虑到了这点,来边陲镇拉拢女巫时没有携带教会的标志性物品。
你的女巫?别自大了,她们都是活生生的人,才不是你的私人物品!灰烬冷声道。
罗兰顿时被噎着了,他穿越后第一次感受到了嘴炮失利的窘境。
平时说惯了我的领民、我的子民之类,现在却被出乎意料的民主言论批判了一番,令他尴尬万分。
虽然按照这个时代的惯例,领主对领地上的人或物这么称呼没有任何问题,但如今当着夜莺和安娜的面强调这点就纯属情商不高,被对方带入坑中了。
于是他咳嗽两声,从善如流道:我从来没这么想过。
她们留在小镇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而我相信,这里也是她们最好的归宿。
至于你说的峡湾之地,先不说跨海之行本身就十分危险,峡湾气候变幻莫测,常年遭受暴风和海啸侵袭,根本不是个适宜居住的地方。
但至少在那里,教会的力量微乎其微。
女巫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改造家园,对抗天灾,却没有办法对抗拥有神罚之石的教会,更别提神罚军了。
灰烬毫不留情地说,你知道自己做了件多么愚蠢的事吗?散播出去的消息只会引诱教会找上门来,恕我直言,你根本没办法对抗神罚军,让女巫离开你的领地才是避免悲剧的正确做法。
罗兰在此之前已听温蒂讲述过神罚军的情报,他知道用力量说服对方比任何言语都来得有效。
当然他可以对灰烬置之不理,不过这样一来,就等于完全放弃争取提莉.温布顿手下的女巫了。
尽管希望渺茫,他还是想要试试。
你能同时对抗几位神罚军?他问。
灰烬表情看上去有些疑惑,不过最后她还是伸出三根手指头,三人的话,我还能应付得来。
那么来较量一场吧,罗兰坐直身体,认真说道,就让比试的结果来告诉你,我到底有没有可能赢过神罚军。
你说……什么?灰烬愣了片刻,冰冷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不一样的表情。
一场公平的比试,一对一。
他一字一句说道,如果能正面击败你的话,就证明我拥有抵抗教会的能力了吧?灰烬露出一副「你疯了」的表情,你和我?还是说……你想让女巫们上场?当然不是我,更不是女巫,神罚军肯定都有神罚之石吧,罗兰笑了笑,你的对手是一名普通骑士。
虽然不能亲自上场有些遗憾,但对方毕竟是战力爆表的超凡女巫,从温蒂的描述中就可见一二——孤身一人在修道院里杀了个天昏地暗,还能在多名神罚军的追击下逃生。
就算是空手或木剑,也能发挥出不凡的杀伤力。
而转轮手枪的实战效果如何,还有待考究。
为了安全起见,他决定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卡特。
如果他手中的是一把AK47,那怎么样都要自己上了。
普通骑士……灰烬的神情恢复了最初的冷漠,如果我赢了,你就让女巫跟我走?当然不行,就像你输了,我也不可能让提莉把她召集的女巫都带来边陲镇吧?那这场决斗有什么意义?不是决斗,是比试,罗兰纠正道,意义就在于让你知道,面对教会我并非毫无反抗之力。
而且若是你输了,回去以后自然也会记得,峡湾待不下去的话,西境还有块边陲之地可以提供女巫生活的居所。
当然,你如果赢了,劝说温蒂她们时至少也多点说服力不是吗。
我不可能会输,灰烬说,现在就把你的骑士叫来吧。
不是现在,罗兰摆摆手,一周之后,我才能做好比试所需的准备。
这一周时间里,你可以住在城堡内,和女巫一起感受下小镇生活,说不定你会收回之前的看法。
……她看了王子好一会,才点头道,或许不用等到七天,她们就会改变自己的看法,跟我离开边陲镇。
罗兰耸耸肩。
就在她转身走到门口时,他忽然叫住了对方,等等……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虽然确定自己没有见过这张脸,但从背后的身形来看,却有种莫名熟悉的感觉。
罗兰稍微回忆了下,这种熟悉感似乎来自于……王都宫廷之中。
你的亲卫没告诉您吗?她没有回头,如果不是提莉阻止我,恐怕你在王宫时就只剩下一只手了。
办公室的门关上后,夜莺现出身形,吹了声口哨,您也摸过她的屁股?啥?罗兰怔了怔,我根本不记得王宫里有这么个人。
而且什么叫「也」摸过?夜莺做了个口型,他分辨出那是「提尔」——见鬼,虽然自己确实摸过侍女长的屁股,但那是怕被人看出破绽,按照惯例摸的好吗!偷窥的事我还没跟你计较呢!咳咳,安娜打断了两人的对话,您真有把握让骑士击败超凡女巫吗?如果失败的话,可能会影响其他女巫对您的信心。
还好,安娜的神色看上去依然平静,罗兰松了口气,自身强化型女巫虽然不受神罚之石影响,但她仍然是以自己的身体机能去战斗,比起可以快速射击的连发热兵器,身体的局限性始终是太大了。
我想胜算至少在七成以上。
不过前提是能在一周内完成弹药的研制工作,他想。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交锋罗兰对转轮火器的子弹构思已久,圆形铅弹和散装火药实在过于落后,考虑到安娜的加工能力,直接制造铜壳定装弹药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关键在于,没有可靠底火的情况下,如何点燃弹壳内装填的黑火药。
早期金属外壳定装弹的底火一般是对撞击极为敏感的雷酸汞,扣下扳机引动撞针,激发子弹底部的雷酸汞发火,从而点燃发*射药,将弹头射出枪膛。
可惜他想破头也没能想起制取雷酸汞所需的原料究竟是哪几种,从字面意思上来看必然有硝酸和水银,不过手写反应式可以看出,这两种物质反应只会生成硝酸*汞。
而且光知道原料不等于能顺利制出成品,反应过程中溶液是否有浓度和温度要求、需不需要加催化剂也是影响成品制得的关键因素。
何况雷酸汞由于其敏感的特性,制造时很容易触发爆炸,一不留神就会赔上两根手指,因此他迟迟不敢亲自尝试。
所以,罗兰只好退而求其次,在使用金属弹壳的情况下依然采用燧发点火方式,这就要求火星能进入弹壳内部,点燃火药。
所以首先弹壳底部必须留孔,同时要防止火药泄漏出来。
显然这两点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开孔越大,火药漏得越快。
而开孔过小的话,燧石迸射出的火星就很难点燃里面的火药。
他需要一种东西,能顺利被火星引燃,同时堵住开孔,防止火药泄漏。
罗兰第一个想到的是硝化棉,也就是俗称的火棉。
这也是他记得的为数不多能用于武器的化学制品——因为它的制备材料十分简单:棉花浸泡在两种强酸的混合酸液中即可。
酸是最常用的硫酸和硝酸,制取时也没什么危险。
他本想等招募到炼金师后再进行火棉的试制,不过现在既然定下了七天之约,他决定捋起袖子亲自下场。
提起鹅毛笔,他将酝酿已久的构思写在草稿纸上。
首先是棉花,最好是经过纺织且未染色的薄棉纱——这东西从公爵府搬回来不少,如今正堆积在城堡仓库中。
棉纱需要脱脂,不然附着在表面的油脂会阻碍硝化的进行。
去除油脂的东西大部分穿越者都耳熟能详,就是氢氧化钠,也就俗称的烧碱。
同时它还是制造去污剂的原料:往油脂中加入氢氧化钠溶液,搅拌均匀后入模凝固,就能获得洗涤用肥皂。
只是罗兰一直忙于发展工农业和对抗外敌,暂时没有功夫去研制这种日用品。
至于如何制取氢氧化钠,最简单的恐怕就是电解食盐水了。
于是王子发现,为了打造一颗新式子弹,首先他得先从直流发电机做起。
*******************灰烬走在赤水河边,心情隐隐有些低落。
自从那些女巫知道她来此的目的是为了劝告共助会姐妹离开边陲镇后,对她的态度也冷却下来,不复昨晚初见时的热情。
而且,她注意到大部分女巫都会在城堡后院练习自己的能力,这说明罗兰也发现了避免遭受魔力噬体的方法。
原本想用这条至关重要的情报换取女巫好感的打算已然破灭,除了单独向她们阐述利弊,劝其离开外,自己几乎无计可施。
最令灰烬感到意外的是罗兰.温布顿——他模样变化不大,举手投足间却有了股难以形容的气质,跟以前纨绔子弟的形象格格不入。
为什么会这样?他以前明明是一个无能之辈,遇见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逃避,别说为他人挺身而出了,就连自己做下的事,他都惧怕担负责任。
想起那次骚扰,不过一个憎恶的眼神,便让他惊慌失措地跌倒在地。
提莉闻声而来,他却谎称自己是不小心摔倒了,还责怪五王女,为什么要找一个如此丑陋的女人做侍卫。
从那时起,灰烬对四王子的感观便降至了最低点。
原以为这样的人再好解决不过,可今天的交涉她完全没能占据上风,特别是在对方说出进行场一对一的比试后,她发现自己连用武力威逼都行不通了——因为对方没有逃避责问,而是打算用比试的方式正面回答自己的质疑。
这时候再威胁他个人,除了降低女巫的好感外,别无他用。
灰烬叹了口气,如果自己能像提莉那样聪明就好了,任何难题在她面前都会迎刃而解,若是遇到这种情况,她也一定能想出解决的办法吧?来时的轻松和期待已不翼而飞,如果不是想要尽可能帮到提莉,灰烬真想立刻乘上前往碧水港的船只,早日离开灰堡。
不知不觉中,她发现自己已走出了小镇的范围,河对岸不再是郁郁葱葱的麦田,而是尚未开垦的林地。
就在灰烬准备回头时,身后突然传来了魔力的波动,她下意识地偏过头,一把匕首从脸颊边刺出,接着顺势横划。
涌动的魔力已变成滔天巨浪,灰烬感到自己半边脸颊都被刺得生痛,对方连贯的招式显然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她不再犹豫,放任身子完全倾倒,避开从眼前扫过的匕首,单脚发力将自己弹射出去。
然而对方凭空消失,眨眼间再次出现在自己背后,灰烬甚至没看清对方是如何移动的。
她抽出巨剑,身体旋转一圈,带动剑刃发出沉闷的呼啸,速度之快,使得地面扬起了大片尘土。
无死角的攻击方式可以解除剑身攻击范围内的任何威胁,可这一招在对方诡异的身法面前失效了,巨剑扫过黑影位置,就像什么也没有碰到。
糟糕,她心里暗想,全身肌肉紧绷,准备硬吃对方下一轮攻击时,黑影从她面前消失了。
尘埃缓缓落地,那人正站立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把玩着手中的匕首。
正是夜莺。
这是警告吗?灰烬皱眉道。
当然不是,她将匕首收入腰间,我只是想看看超凡者的实力。
是吗?我以为你想说————让你赶紧离开边陲镇,否则就对你不客气了?夜莺打断道,那样的话,我跟哈卡拉又有什么区别。
哈卡拉?她为什么要提到共助会的前首领?灰烬不解地想。
你可以放心的劝说每位姐妹,如果有人愿意跟你离开,我想殿下不会阻止你们,我当然也不会。
不过……夜莺顿了顿,不要试图伤害或威胁罗兰殿下,否则下一次我就不会故意刺偏了。
说到这儿她咧嘴一笑,消失在空气中,好好享受在边陲镇的生活吧。
果然,还是来警告自己的啊,灰烬摇了摇头。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一章 炼金与化学直流发电机的原理和结构都十分简单,罗兰小时候拆过十多个四驱车的马达,从普通的白板马达拆到传说中的金超霸,还自己动手缠绕过转子铜线。
这些马达都是典型的直流电机。
直流发电机和直流电机在结构上没有差别,从本质上来说,它们就是同一个玩意,功能可以互换。
只要让其他机器带动电机转子旋转,让导线连续切割磁感线,就能源源不断的产生感应电流。
在谜月和安娜的帮助下,罗兰只花了半天时间便拼装出一台简易直流电机,定子部分全部用木头打造,再交由谜月赋予磁性。
转子末端的换向片嵌在一截圆木上,圆木中心留有孔洞,可以和蒸汽机转轴相连。
如此构造既方便制作,又保证了换向片之间相互绝缘。
至于新式蒸汽机,则变成了他和谜月在一旁观看安娜表演神乎其技的加工技巧。
需要制作大型零件时,她便令黑火张开,像布一样将一堆铁锭包裹其中,烧熔后再收缩黑火,压制成满足尺寸要求的板材,最后切割成型。
就在次日,罗兰准备前往煅烧间后院测试发电机效果时,侍卫带来了一个令他欣喜万分的好消息,来自赤水城炼金工坊的首席炼金术师已经抵达边陲镇,而且随同而来的还不止一人。
*******************凯莫.斯垂尔走得十分果断,当天下午他就带着家人和十多名弟子搭上了前往边陲镇的商船。
遗憾的是,查美斯犹豫再三后拒绝了他的邀请。
他没有把这封信的内容透露给其他炼金师,知道的人越多,启程时间也会越晚。
凯莫担心水晶玻璃烧制成功的消息很快会传到公爵耳中,到时候再想走,就没那么容易了——对于这种利润高昂的奢侈制品,公爵肯定想牢牢抓在自己手中。
他已经将玻璃配方和烧制方法写在羊皮纸上,存放在提炼室的公式柜里,也算是对公爵投入大量资金建造炼金工坊的回报。
只不过在炼金的真理面前,无论是水晶玻璃还是炼金工坊,都不值一提。
五天后,凯莫终于见到了写下这封信的主人——边陲镇领主,罗兰.温布顿。
城堡会客厅内,他刚行完礼,屁股还未坐稳,便迫不及待的开口道:殿下,我想和您的炼金师好好谈一谈。
我的炼金师?对方笑了笑,在你来之前,边陲镇没有一个炼金师。
不过现在,你就是我的炼金师了。
您是说……那些炼金公式,都是您自己写的?凯莫直接忽略了他的后半句,脸色变得有些苍白。
他突然想到了另一种可能,对方是王子,所接受的知识全部来自于宫廷导师的传授,如果他都能知道这些,岂不是王都炼金协会早就掌握了炼金变化的本质?而自己还妄想凌驾于他们之上,说出去简直太可笑了。
不完全是,罗兰说道,这些公式来自于四百多年前的古籍,我也是偶然才发现它们的。
似乎在数百年前,他们称炼金为「化学」。
化……学?凯莫听到公式并非来自王都炼金协会,心里顿时好受了不少,不过王子给出的答案仍让他吃了一惊。
四百多年前的炼金书籍?要知道王都炼金协会也才两百年不到的历史,难道后人还不如前人?没错,在书里,那些学者提到了一种假设,就是物质不灭论。
组成世间万物的物质都不会消失或增多,它们只是从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只形态,比如说这块糕点,罗兰指了指长桌上的蛋糕,你吃下肚子后,有一部分被你吸收,有一部分排出体外,若把吸收的部分和排出体外的部分相加,它们的质量应该是相等的。
等等……殿下,凯莫思忖道,我如果将一截木头烧成粉末,无论怎么称量,烧成粉末后的重量都比木头要轻。
如果物质不灭,那它缺失的那部分物质到哪里去了呢?这些在书里也有解释,罗兰笑道,它们变成了气体和水。
而水被火焰烘烤蒸发,所以最后你只能看到留下来的残渣。
气体?凯莫感到心里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难道空气也有重量?当然,物质皆有质量。
王子点点头,要验证这点也很简单,往瓶子里装入一堆木屑,盖住瓶口放在天平上,等到平衡后点燃木屑。
最终你会发现,瓶子的重量不会发生改变。
因为燃烧释放气体无法跑出去,依然留在瓶子里。
这……也是古籍上写的?凯莫急切地问道,能让我看看那本书吗?如果你能答应我几个条件的话,罗兰摊手道。
您请说。
首先第一点,你要为我工作,薪酬按你在赤水城炼金坊时的酬金计算。
第二,一旦你接受这份工作,就必须遵守保密条例。
也就是说,不得将工作内容透露给其他炼金师。
第三,如果你同意的话,我们便签下契约。
这份契约为期五年,五年后,你可以自由选择去留,炼金成果也不再受到保密条例限制,可以向其他炼金师或炼金行会展示。
相应的,如果你接受这三个条件,边陲镇将提供住房和化学实验室。
同时我也会把《初等化学》这本书借给你阅读,如果有不明白之处,可以来问我。
听起来并不是什么苛刻的条件,凯莫心想,虽然像什么保密条例、化学实验室等词汇着实拗口,但大致意思他还是能明白。
为期五年的契约也不算太久,他原本以为领主会提出让自己永远待在边陲镇的要求。
而且……即使是再苛刻的条件,他都想要亲眼目睹一下,那本记载了炼金本质的书籍。
想到这儿,凯莫起身稍稍弯了下腰:愿意为您效劳,王子殿下。
很好,那就这么说定了,王子看上去也并不怎么在意礼节,你的工作地点就在赤水河边,签完契约后我会带你去熟悉一下实验室,顺便介绍下那些玻璃器皿的用途和操作章程。
令首席炼金师感到有些不对劲的是,为何王子殿下谈起炼金会如此熟练,甚至让人觉得胸有成竹之感?他只不过是个偶然接触了炼金古籍的普通贵族啊?不过这些都是细枝末节,他压下疑惑,问道,不知道殿下需要我炼制些什么?高浓度的酸,越多越好。
王子回答道。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二章 枪械练习谎话连篇,待罗兰处理完炼金师的事,再次回到办公室时,夜莺出声道,什么四百五十年前的古籍,《初等化学》不是您写出来给书卷记忆的课本吗?那东西迟早都要教给领民的吧?善意的谎言而已,罗兰捧起杯子喝了口茶——自从王都商人玛格丽赠送了一包红茶后,他终于可以告别天天喝白开水或麦酒的日子了,一个身处王宫的王子,怎么可能对炼金知之甚详,如果有,那也是来自王都炼金师的教导。
给他一本教材让他自己去钻研,比我传授炼金术更容易接受,人毕竟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
噢?夜莺突然俯下身子,凑到罗兰面前,那您的知识,到底是谁传授的呢?呃……罗兰刚张开口,便被夜莺用手指按住了,您如果不想说的话,就不要说出来。
我不希望听到您撒谎。
他眨了眨眼睛,对方才收回手。
趁着离比试还有五天,罗兰趁机换了个话题,得让卡特提前熟悉下新武器的操作了。
可是您不是说,弹药问题还未解决吗?火棉只影响它的实战使用。
如果仅为了应付比试,每把枪射击一轮还是能够办到的。
毕竟比试时无需考虑运输子弹和反复装填,十发子弹已经足够得出结果,罗兰说道。
当然,因为缺乏火棉导致的击发率下降问题,就属于概率事件了,这一点只能交由老天和卡特的脸去决定。
*******************小镇城墙以西。
卡特来到之前的炸药试爆场,接受罗兰布置给他的新任务。
与一名女巫战斗?首席骑士怔了怔,我能佩戴神罚之石吗?当然可以,罗兰微笑道,不过你面对的是一位特殊女巫,神罚之石对她无效,而她的作战方式和武士类似,用大剑进行攻击。
您的意思是,她是名精通近身战的女巫?卡特瞄了眼罗兰身边的夜莺。
差不多,不过由于她的能力是强化自身,所以无论是力气还是速度都远超常人。
罗兰说道,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大概对手的身体素质比之前用于测试药丸的死刑犯还高出数倍。
高出数倍……殿下,您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卡特瞪大了眼睛,很可能我即使观察到了她的动作,身体也无法跟上反应。
如果她真像您说的那样强大,我恐怕没办法战胜她。
理论上来说,你的胜率确实为零,王子递过来一把模样奇特的火器,但有了这个,你获胜的机会将大幅提升。
这是……新火枪?卡特双手接过——因为它的扳机和枪管部分和燧发枪极为相似,骑士判断它们应该属于同一种武器。
它块头不大,握在手中却沉甸甸的,比燧发步枪还要重上几分。
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除了握把处是木头外,整个枪身都由金属制成,那流畅的线条和转角,以及灰白色的金属光泽,有种说不出来的美感。
卡特几乎是一瞬间就喜欢上了这把武器。
它的名字叫转轮手枪,罗兰掏出另一把同样造型的武器,向左弹出犹如蜂巢一般的轮子,现在我教你怎么使用它。
卡特很快发现,它的操作方法比燧发枪更简单,弹丸和火药已经连成一体,只要装入中间的转轮即可开火。
转轮上共有五个孔洞,可以一次性装填五发弹药,这大概就是它被称为转轮手枪的原因。
手枪尾部对应转轮的地方有一处小孔,只要扣动扳机,就会有火星从孔洞里迸射出来,并发出呲呲的摩擦声。
或许里面藏了块燧石,他想。
不过这子弹设计也太精妙了,浅黄色的外壳大概是由薄铜板制成,整体呈现出完美的圆形,通体光滑,看不到结合缝隙的痕迹。
子弹前细后粗,尾部约食指粗细,可以极为精确地与弹巢孔洞相契合,这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这是未完成品,所以你要时刻注意子弹底部的开口,罗兰做了个射击动作,像我这样,枪口稍微向下,不要让火药从开口出泄漏出来。
每次射击完毕,都要清理转轮的子弹巢,避免散落的火药积累在孔洞里。
未完成品?是啊,王子耸耸肩,还有一项关键技术正待解决,一切顺利的话,你或许能在比试前赶上。
到时候子弹底部的开口会被封住,你也无需再担心漏药问题了。
先来试试打靶吧。
底部被封住的话,那怎么点燃子弹内部的火药?卡特想了想,决定放弃思考这个看似不可能的难题,毕竟,他没有殿下那么见多识广、博学多才。
没错,就是博学多才。
卡特现在已经对四王子殿下佩服得五体投地,无论是宫廷学士、炼金大师还是占星家,没人能像殿下一般发明出如此多稀奇古怪的玩意,而且这些玩意都有着极高的使用价值,不像雪粉、载人风筝之类的发明,只能沦为贵族的玩具。
而殿下发明的蒸汽器已经用于矿山的运矿和抽水作业,火枪和火炮更是击退了邪兽和公爵联军。
如今卡特坚信,只要假以时日,登上灰堡王座的必然是罗兰.温布顿殿下。
靶子立在十五米外,这个距离的人形靶只有巴掌大小。
他按照殿下教导的双手持枪方式,微微侧过身体,让枪管准心对准靶子,扣下扳机。
火花和燃气从转轮两侧喷出,巨大的声响震得耳朵生痛,他仿佛感到有人猛推了自己一把,手腕不自觉地向上抬起。
当硝烟散尽,靶子看上去完好无损。
继续。
罗兰说。
卡特深吸口气,将剩下四颗子弹发射出去,结果仍没有一发上靶。
这……卡特望向王子殿下,而后者看上去并不在意。
手枪由于枪管短,射程和精度都不如步枪,脱靶十分正常。
加上子弹口径接近十二毫米,后坐力也比燧发枪大很多。
他又开始说起了卡特难以理解的话,总之,你按照我说的方法好好练习吧,在比试之前,必须做到五发都能击中靶子,你才有机会获胜。
对了……弹壳别忘记收集起来,它们重新装填后,还能够用上好多回呢。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三章 女巫麦茜灰烬坐在城堡顶端,等待决斗日的到来。
这几天,她的劝说毫无进展,共助会女巫的固执大大超出了她的预期,无论是年长的书卷也好,还是未成年的莉莉也罢,都拒绝了她的邀请,唯一的区别是,拒绝方式各不相同罢了。
有的因为罗兰而选择留下,有的则不想离开共助会的姐妹们,导致十名女巫如同一块铁板。
至于原本就属于边陲镇的安娜和娜娜瓦,她更是连尝试的心情都没有。
特别是前者,灰烬站在她面前时,感受到的魔力和以往的女巫截然不同——安娜体内的魔力如同坚硬的钢铁,光滑而致密,仿佛一堵横跨在两人之间的铁墙。
在提莉召集的众多女巫中,从来没有人给她过这样的感受。
向其他女巫打听的结果,安娜的能力是再寻常不过的操控火焰。
为什么无形的火焰在魔力上却让她感受到了犹如实质的屏障,灰烬百思不得其解。
至于这座小镇,也和以往见过的城镇或村庄大不一样。
非要形容的话,便是这里充满了活力,人们似乎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
她可以从城堡顶部瞭望小镇全景,镇中心人流最密集的地方正在建设新的房屋,他们把规划得方方整整的地盘成为小区,每个小区的房屋都大同小异。
从北边运送砖头的马车没有一刻停歇,石匠们先一次性挖出十来个同等模样的土坑,然后开始垒砖搭建,这种建造速度快得令人诧异,几乎是一天时间,就能垒出半人高的围子。
而向东北方遥望,那里冒出的滚滚浓烟直冲天际——不是山林失火,而是砖窑在工作。
还有几座特别粗壮的砖塔正在搭设中,乍眼望去,像极了一桩桩被砍伐过的红色巨木。
河岸码头边,每天都有数艘帆船抵达边陲镇,从桅杆上挂着的旗帜来看,大多数帆船来自长歌要塞。
从船上卸下的货物几乎将堆场放满,堆场周围,则有一队持着木枪的守卫巡逻。
和大多数城市的守备队员不同,他们没有懒散地走一阵停一阵,或者干脆找个地方躲起来偷闲打盹,而是至始至终地排成一条直线,穿行在码头和堆场之间,有时还会主动上前帮忙卸货,这在灰烬的记忆里,全然是一副不曾见过的景象。
罗兰.温布顿到底有什么魔力,能让这些领民对建设一座荒僻又贫瘠的小镇报以如此大的热情?就在这时,头顶传来一阵咕咕哒的鸟叫,灰烬抬起头,只见一只巨大的肥鸽子从天而降,落在她的肩头。
终于找到你了咕。
鸽子蹭着她的脸颊道。
提莉派你来的?灰烬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麦子,扔在屋顶上。
鸽子扑棱扑棱飞扑过去,忽然像意识到了什么,我不是鸟咕!那就变成人再跟我说话。
好吧咕,话音刚落,鸽子的羽毛陡然膨胀开来,洁白的光芒从羽毛缝隙中透出,接着一个脑袋钻了出来,而膨胀的羽毛快速收缩,化为了一束长长的白发。
无论看多少次,灰烬都会啧啧称奇。
麦茜,一个能变化成各种鸟儿的女巫,除了体形会大上一圈之外,其他细节都唯妙唯俏。
有时候她甚至会羡慕对方的能力,比起不畏惧神罚之石的超凡魔力,她更渴望能够快速穿行于两地,那样的话,只要想见提莉时,随时随地都可以出发。
就算是带着追踪符印,想要定位你的方向也不是那么容易啊,麦茜抖了抖身上黏着的绒毛,距离隔远了,我的魔石塑像几乎感受不到符印波动。
还好幽影知道你的大概去向,我一直飞过坠龙岭,这尊塑像才算有了些反应。
她除了那束标志性的白发外,最大的特点就是个头矮小,明明已经成年,却直到自己的腰间,外貌也是小姑娘模样。
只要把白发解开,几乎能把她的整个身体包裹入内。
提莉安全抵达峡湾了吗?灰烬坐下,拍了拍身边的瓦片。
对方便像鸟儿一般,乖乖凑了过来。
她乘坐的皇后号顺利到了,不过第二艘北风尖角号在靠岸时触到了暗礁,倒是没有女巫遇难,第三艘和第四艘仍在海上,我来找你时还从她们头顶飞过呢。
那就好。
灰烬放下心来,王子殿下虽然面目可憎,但有一点没有说错,那就是灰堡到峡湾这段航程充满危险。
大海的气候变化远比陆地上来得迅猛和暴烈,晴空万里的好天气眨眼间便能掀起风暴,在铺天盖地的巨浪下,超凡之力也显得微不足道。
你们的说辞都一样,麦茜摊手道,幽影说你没能一同回去是因为想去边陲镇拉拢更多的女巫,而不是出了状况,提莉大人第一句话也是「那就好」。
她顿了顿,脑袋四处张望,同伴们呢?她们在哪儿?她们不愿意离开,灰烬叹了口气,将事情经过简单讲述了一遍,比起我,她们更相信此地的领主,也就是提莉的哥哥。
提莉大人愿意接纳我们,她的哥哥也愿意接纳我们……嗯,这似乎没什么不好的咕,她偏头道,既然如此,你就应该早点启程前往峡湾了。
没有你的帮助,提莉大人无法展开清扫计划。
灰烬摇摇头,我要等到比试之后才离开。
可你刚说,即使你赢了,对方也不会主动赶女巫离开吧。
麦茜嘟囔道,这样你也要完成比试吗?如果有一点机会的话,我都想试试,灰烬平静地说道,清扫计划晚上几天并无影响,但我若能多带一名女巫回去,提莉的力量都会扩大不少。
好吧,麦茜点点头,那我也在这儿等你一同回去好了。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经过坠龙岭时,我看到了一支举着教会旗帜的人马,大概十人左右。
人数不多……举旗,应该是使节团,灰烬冷哼一声,除了边陲镇,我想附近也没有其他地方需要教会派出使节团了。
他们的鼻子就跟狗一样灵敏。
也好,等到我干净利落地击败他的骑士,再告诉他教会将至的消息。
到那时,罗兰.温布顿就知道自己错得有多厉害了。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四章 制酸凯莫.斯垂尔这些天来几乎没怎么睡过,他发现来边陲镇是自己这一生中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
花了两天一夜将《初等化学》全部翻过一遍,睡了两三个时辰,便又是精神抖擞。
现在他已经返回到第一页,重头细细研读这本古籍。
物质是由极小的微粒构成!物质的变化是微粒的分解和重组!反应过程中,物质总量不变!天哪,这本书的撰写者究竟是何等人物,竟然能将人们无法看到的世界描叙得如此清晰。
他曾不止一次怀疑书本上的内容都是胡编乱造来的,但按着上面的范例进行炼金试验,结果都完全符合!而且,现实中所常见的一些例子,也能证明书的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