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温哥华秦晚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地方,所以就连婚礼都想要在这个地方进行,薄景琛很尊重秦晚的这个选择。
但是我知道,秦晚最喜欢的不是温哥华,而是巴黎。
我曾经和秦晚说过,我想要在温哥华和我最喜欢的人举行婚礼,那个时候我们还很小。
秦晚是想要在温哥华,和我最爱的男人一起结婚,连这个梦想都要从我的身体里硬生生的抽走。
毫无疑问,秦晚是这个人生的赢家。
她得到了一切我所没有,而又向往的东西。
坐在飞机上的时候,陆知淮将镜子放在了我的面前,即便是休养了半个月,我的样子依旧憔悴,看不出那个秦家大小姐曾经意气风发的样子。
够了,我不想看。
我撇过头去,陆知淮一只手钳制住了我的脖颈,几乎掐的我喘不过气来。
简乔,好好看一看,你说这张脸要是出现在婚礼现场的话,场面会不会很好玩?我瞪着眼前的陆知淮,他知道我最害怕什么。
我最害怕的就是重新出现在薄景琛和秦晚的面前。
我不能看见这两个人,我宁愿当一个肮脏龌龊的过街老鼠,永远躲在阴暗的地下水道,也不愿意见到那两个人。
我求你……你别让我去见他们……我、我都已经同意跟你一起去了,你就让我蒙着脸,蒙着脸好不好?所有的人都知道秦简已经死了,电视机里特别报道,秦简因为长久的精神病史而选择了跳楼自杀。
我连我曾经最引以为豪的姓名都已经抛去了……我真的不想要再面对那些过去,我不能见到薄景琛……否则我可能真的会疯掉。
薄景琛活生生的让人剖开了我的肚子,取掉了我的子宫,亲手扼杀了我们的孩子。
他用刀子割了我的手臂。
一刀、两刀、三刀……疤痕还清晰地在我的手臂上残存。
他让我站在他和秦晚两个人的婚礼门口,受到所有人的践踏。
甚至眼见我下跪,他无动于衷,更是因为秦晚的一个卑劣手段,硬生生给了我一巴掌。
求我?对方似乎打算考虑一会儿:你现在是简乔,我的未婚妻,不是薄景琛的前妻,你说,一个没有身份证的人,我把你永远的留在温哥华,你会变成什么?!!!我攥紧了拳头。
没有身份证的人,永远留在温哥华,那就是黑户,将要不停的逃窜,甚至有可能会被人拐卖到穷苦的地方当妓女。
我满眼绝望,眼中隐隐有恨意:你为什么不肯放过我??因为你毁了我的人生,秦简。
陆知淮捏住了我的下巴:我也要毁了你的人生,我要你这辈子都给我活在地狱里面,我就是要不停的折磨你……其实我也很想要看看你在温哥华当一个乞丐的样子,一定特别的有趣。
陆知淮是一个变态,只要是看见他,我就能够想到他年少的时候将我吊在房梁之上,那种阴狠冷鸷的眼神。
简乔,作为我的未婚妻,讨好我是你的第一要务。
是啊……讨好陆知淮是我的第一要务,我早就不是那个千金小姐了,只是一个任人揉捏的玩偶。
直升机降落在草坪上,陆知淮特地为我挑选了一个极其暴露的装束。
即便是在我还没有如此落魄的时候,都没有穿过这样的衣服,那是黑色的,露着肩膀和后腰,裙子只到臀部以下一寸的地方。
你不是说,我现在的身份是你的未婚妻吗?是。
陆知淮挑眉,颇为有趣的说:你现在的身份是我的未婚妻,我就是要在婚礼上隆重的介绍你,不好吗?你……陆知淮左右看了看,机场草坪周围什么人都没有,就只有我和他,还有几个跟在他身边的人。
快点,要赶不上了。
陆知淮不紧不慢的说道:就在这里换。
我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陆知淮:你疯了?这里是室外!他不甚在意的说:这里没什么人。
我冷声说:你不是人吗?陆知淮挑眉,直接伸手扯开了我的衣服,然后将我推在了地上:我是你的男人,你身上的每一处我都看过,你就是我的。
我没有一句可以反驳陆知淮,我的性命此刻就牢牢地攥在了陆知淮的手里。
一个疯子,一个变态的手里。
要快一点,我没什么耐心。
一股羞耻和羞愤从心口涌动了上去,可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能干,也不能反抗。
————古堡教堂这一次的婚礼斥资五个亿的世纪婚礼,几乎所有有头有脸的人都到场了。
薄景琛为秦晚选择了一条她最喜欢的水蓝色梦幻婚纱,上面镶嵌着几千颗钻石裙摆足足有一米长,手里的鲜花都是著名设计师所设计的。
陆知淮的车停靠在了教堂外。
我迟迟都不敢下车,我感觉得到,冷风可以钻入我的身体里,这件衣服穿在身上,就像是没有穿一样。
下车了,需要我来请你吗?陆知淮的声音从耳边响了起来。
我深吸了一口气,将车门打开。
这里人来人往,我感觉到那些老男人的视线落在了我的身上,尽管我遮着脸,他们却依旧想要看一看我裙子下面的风景。
陆知淮挑眉,说:别紧张,过来和张总打个招呼。
我抬头,压低了声音:你到底想要怎么样?别怕,就只是简单的聊一聊,按照辈分,你还要叫他一声张叔叔,不是吗?你……陆知淮拽着我的手臂朝着前面走去,张总的视线在我的胸前来回游走,一张老脸微醺:陆总,这、这位是……这位是我的未婚妻,简乔。
陆知淮的手游走在我的腰际,然后有意无意的挑开了裙下单薄的布料:对吗?简简?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他却丝毫没有要放过我的意思。
不远处,一个女服务员的声音响了起来:薄总,婚礼都已经准备妥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