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志愿军被俘归来人员问题的复查处理意见》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共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委∶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总政治部《关于志愿军被俘归来人员问题的复查处理意见》现批转给你们,望照此执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0.9.27.(此件发至县团级)文件正文第一段是:总政治部关于志愿军被俘归来人员问题的复查处理意见。
抗美援朝战争停战协定签订后,志愿军被遣返的归来人员六千零六十四人,这批归来人员,除极少数战场投以外,绝大多数是因负伤,生病或其他原因失去战斗力而被俘的。
在被俘期间,由于美蒋特务的残酷迫害有些人曾犯有不同程度的错误,但他们始终心向祖国,在一些坚贞不屈的共产党员革命干部组织领导下,同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争取遣返,回到了祖国。
一九五四年对他们在被俘期间的表现,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情况基本查清,但在结论处理中,由于对他们的问题具体分析不够,看得过重,因而定性偏高,处理偏严,文化大革命中,在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下,其中一些人,又被加上了叛徒特务等罪名,遭受打击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或被打伤致残,亲属子女受到株连,造成了严重后果。
近年来归俘人员不断申诉,要求对他们的问题进行复查。
为了调动积极因素,促进安定团结,同心同德进行四化建设,对这批被俘归来人员的问题,认真进行复查,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中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宜粗不宜细和适当从宽的精神,现将有关政策问题和复查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当我读到:但他们始终心向祖国,在一些坚贞不屈的共产党员革命干部组织领导下,同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争取遣返回到了祖国。
这几句话时,我一下仰靠在沙发背上,用文件掩住了脸,泪水汩汩而下:啊,祖国!您终于承认我们是您的忠实儿女了!我的生死与共的难友们,咱们的苦难快结束了!我的骨埋异国的烈士们,您们听到祖国的召唤了吗?魂兮归来吧!………。
我感触到老校友将一杯茶水默默地塞进了我手里,我坐直了,对他点头致谢,放下文件,掏出手绢擦干泪水一气读完了文件全文,它提出的有关政策分三个方面;关于党籍处理问题、关于军籍处理问题,关于安置问题。
总的精神是只要不是敌人派遣回来的特务,只要在战俘营里没有严重变节行为,党籍军籍都应予恢复。
我从中感受到这次党中央确实对我们在集中营所受的残酷迫害有了深切的理解。
对我们所进行的坚决斗争是真真相信了!尽管文件中没有彻底平反几个字,实际上是为我们恢复名誉,为我们从此应该享有的做人的尊严、公民的权利、复员军人的待遇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安置问题上,文件也根据当时条件,提出了可能实现的一些规定,文件在最后明确规定了以各级政府的武装部门为主,在民政、组织部门配合下组成复查工作组、负责对本地区的志愿军被俘归来人员进行复查处理、落实文件所规定的政策。
等我读完,放下文件,我的老校友笑着问我:怎么样,这个文件?我说:太好了,我的难友们知道了该多高兴!我能抄一份让他们早一点读到这个盼望已久的文件么?他看了一下表说:你抓紧抄,下班前我能送回机要室即可,他给我纸笔打开里屋门将我让进他的休息室,关起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