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影片全都放映完毕了,我朝那位年轻的警察挥手示意,不多久,会堂里的灯光都亮了起来,恢复了光明。
我把矿泉水盖拧好,理了理衣衫,重新走上台去。
在双眼完全适应了光亮后,台下众人的脸庞分明起来。
他们表情各异,但都挺拔地坐着。
目光汇集于我,不过我全然不像初来时那样紧张了。
我把话筒提起来,掌声整齐划一的响起。
诸位呀,在下就准备了这些货色,你们即使鼓掌再久一些,我也交不出更多了。
台下众人露出了笑来。
想必各位看完这几段影片后,对分尸的理由有了些初步了解。
而接下来,我的演讲内容是我总结的一份‘分尸讲义’。
我想,通过这份讲义,全面地将‘分尸’的作用告诉大家。
我将讲义稿摊在演讲台上,继续说道:首先,分尸的话,有四个主要后果,也就是直接后果,最直观的——一,分尸可以得到更多份数的尸块二,分尸可以增加尸体表面积三,分尸可以产生血液四,分尸会消耗掉一些时间五,分尸说明肉体所有者已死接下来的这些,是根据这四大条,导出的:根据第一条,既分尸可得更多尸块,可以分出来四条:1,化零为整,减少重量,缩小体积,方便运尸和藏尸2,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拉长了尸体3,可以使得尸体在外形上改变,尸块越多份,形变越大4,更多的尸块可以分布的区域更大,导致尸体的辐射范围更广5,越多的尸块能引起越多人的关注。
分尸比不分尸更能叫人关注。
6,(比较变态)可以使得更多食肉者吃到尸肉第二条,分尸可以增加表面积1,增加的表面积与原先的比较,颜色不同2,增加的表面积具有吸附性第三条,分尸可以产生血液1,就像尸块可以吃一样,血液作为液体,可以喝2,血液是液体,那就有固体没有的很强的流通性3,血液是有颜色的所以,结合2,3,血液是可以作为信号灯使用的第四条,分尸要消耗时间1,产生一个误区,就是杀人+分尸要比杀人时间来得长,但如果你有办法在原本只够杀人的时间里,完成杀人和分尸,那么原本单列出来用来分尸的时间,就被节省下来,你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做一些事情。
2,分尸要消耗时间,从另一方面理解,就是比单纯杀死这个人,杀人后分尸,要在这个人身边待更久。
那么,结合1,2.就可以设计不在场诡计了,或是瞬移。
第五条,分尸说明肉体所有者已死1,用某种诡计,使得人体看起来被分割实际上却没有被分割,就会造成对此人已死的错误判断。
2,死者死后被分尸,容易走入被谋杀的误区。
以上,是我针对单起分尸案的分析,针对单一的分尸案来说,这是五大类原因。
而连环杀人案的话,就是——1,希望大家认为分尸者是同一个人2,通过不同案件中,尸体部位的交换,使得两个案件联系起来以上两总类,属于无特定方式分尸还存在一种很特别的分尸比如,用人类的方式分尸以保护作为凶手的兽类。
或者,把切口处理成兽类所谓,以掩盖是人类分尸。
一口气把讲义念完,我没什么底气地看了一眼台下:当然,我的这份分尸讲义还很不完善。
希望下次有机会在和大家讨论,进行补完。
感谢诸位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听我的讲座,再次感谢你们的邀请。
那么……我看了看手表,演讲已经持续了四个小时了。
那么,我看今天就到这里吧。
占用了各位的宝贵时间,真是多谢啦。
我恭敬地向台下鞠躬致谢,然后,在一片礼貌性的掌声中,走下了演讲台。
终章 解体隐藏(上)好失望。
许静怡手里拿着一本《真相》,沿着木质旋转楼梯拾级而上,由于穿着高跟鞋走了不少路,小腿微微有些发胀。
站在楼梯的最后一个旋转处,整个二楼尽收眼底。
这家仙踪林茶坊位于闹市区的一处幽静小巷里,颇有点闹中取静的味道。
底楼只是小小的一方,蜗居着外卖口。
紧挨着外卖口,是狭长、略显陡峭的旋转木楼梯。
对于附近写字楼里工作的白领情侣来说,这个地方是约会的好去处。
只是现在才刚过下午一点,还是写字楼里的工作时间,所以店内鲜有顾客。
整个二楼空空荡荡的,只有两桌有顾客。
服务员无精打采地倚在出餐口的大理石边缘上,和无事可干的厨师聊着闲话。
……手机里的留言,你曾这么说,哦……光良的歌声和淡淡的熏香味一同弥漫着,为了遮挡窗外的阳光,百叶窗全都放了下来。
她叹了口气,继续往上走。
今天之所以会坐很久的地铁来到这个地方,是因为接到了一个叫冯亮的家伙的邀请。
这么说或许不太准确,应该说——冯亮今天邀请的许多人里,含有许静怡。
说起这场相识,倒是颇有戏剧性。
此刻她手里拿着的《真相》杂志是国内最好的推理类杂志。
而这位冯亮是《真相》杂志社的专栏作者。
他的版块叫做密闭空间,是个专写密室的推理小说作者。
很巧的是,他笔下有一个人物就叫做许静怡。
某日,出于无聊,冯亮在校内网上搜索了许静怡这个名字,在所有的搜索结果里,有一位和他生活在同一城市里。
冯亮便给她留了言,说希望可以认识一下,并说自己是个写推理小说的,笔下就有人物与她同名。
许静怡看到留言,也觉得这事比较有趣,于是加他为好友,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
认识了冯亮后,她告诉冯亮自己也很喜欢推理,也写推理小说。
冯亮得知后十分高兴,把她拉进了一个叫做燎原社的QQ群。
燎原社聚集了大约百名中国原创推理小说作者,大家天各一方,五湖四海,只因都喜欢推理所以聚集在了一块。
但其实平时并不太聊推理相关的话题,只是闲扯一下家常和八卦。
不过比之枯燥乏味的探讨,许静怡倒是更喜欢其乐融融的聊天。
很快,性格温润随和的她便和大家打成一片。
由于她的网名叫做冰糖月亮,一些小孩子就爱叫她月亮姐姐,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就像个邻家大姐姐。
她本人对这一称号也挺喜欢。
昨天她接到冯亮的短信,说今天在某家仙踪林茶坊搞了场聚会,同一城市的群成员出来见见面、聊聊天。
她心想这倒是不错,毕竟虚拟的网络总给人一种说不出口的隔阂感,和见到真人的感觉全然不同。
于是,她回复消息,表示自己愿意参加。
现在,她就站在旋转楼梯的最后一节楼梯上,打开小镜子略微补了一下妆。
然后,打量着那两桌客人。
靠近楼梯的那一桌是四个正在打牌的中年人,抽着烟,面前各一杯咖啡。
而靠窗的那一桌,是四个大学生模样的男青年。
显然,她的目标是窗边那桌。
不对!不对!那个白白胖胖的男生用左手食指点在自己摊在半空中的右手掌上,表情甚是严肃,按照你这个说法,那折痕的意义就不复存在了。
嗯?为什么?坐在他桌对面的是个高瘦的眼镜男,他喝了口蓝莓果醋,细声细语地问道。
按照你刚才说,一折为二的遗书是在尸体外衣内侧口袋里被找到的。
遗书上并没有任何指纹,但在折信纸的过程中必然会留下指纹。
所以,推断出了遗书并不是死者自己放进口袋的,而是凶手刻意放入死者口袋的——因为,死者并不需要刻意不留下指纹。
那个小胖墩的左手指继续点着右手掌。
没错啊。
那个眼镜男的皮肤很白也很干净,他稍显有点不服气,那哪里不对呢?因为这样一来,折痕的意义就没有了啊。
小胖墩的左手指不厌其烦地点着,你想啊,即使排除了‘折痕’这一元素,单就遗书上找不到任何指纹,就差不多可以判断遗书是伪造的啦,又何必要加上‘折痕’的推理呢?这很有些画蛇添足之嫌。
这个嘛……那个眼镜男一时语塞。
坐在眼镜男身边的是个理着板寸头的男生,看起来长得不太高,但挺结实的。
他挠了挠头皮,说道:冯亮说得对啊,这样一来你那段关于‘折痕’的推理就变得很多余了。
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修改啦。
哦,看来这个小胖墩就是冯亮。
哦?怎么修改?眼镜男把身子探前,显得很认真。
很简单呀。
板寸头说着,拉开了手里的那听可乐,喝了一口,你只要改成,一折为二的遗书在死者的内侧口袋被找到。
有字的那一面留有死者的指纹,但没有字的背面却没有指纹。
这样就不合理了,因为既然要一折为二,势必指纹会沾上纸的背面。
当然当然,这‘一折为二’,指得是有字的那一面在内侧。
你说呢,天阔。
板寸头看着坐在冯亮身边的那个被叫做天阔的矮个子。
矮个子的脸黑里透红,眼睛很鼓,鼻子上发着一颗明显的青春痘。
他手里捧着一本《吸血之家》,自顾自津津有味地读着,没有参加另三人的讨论。
喂,天阔。
板寸头见他没有反应,又唤了一声。
天阔把书放下,给自己倒了点果味茶,然后摆出一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模样:说到雪地无足迹的诡计,首推二阶堂黎人的这本《吸血之家》。
当然,虽然其中的那个密室白烂了一点,但两个无足迹诡计还是相当精彩的。
喂喂,哪有人说过什么无足迹诡计啊。
冯亮用挖苦的口气说,我记得你说过,8月4号之前如果交不出新作,你就改名叫‘地窄’了吧。
今天已经是5号了,你的新作呢?叫《雪的舞蹈》是吧,你写好了吗?没有。
天阔活脱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他自称是个专攻雪地足迹的不可能犯罪写手,但与一篇篇踏实创造密室的冯亮不同。
天阔为人轻佻浮夸,酷爱在网上挖坑打预告——XXX大作开坑,却从来没有填坑的习惯。
以至于和大家相识两年,只完成了一篇万字推理小说。
没完成,哈哈哈哈,地窄,地窄!冯亮显得极端亢奋,仰天大笑。
许静怡的脑海里,那个念头再一次冒了出来——好失望。
没有帅哥不说,还都奇奇怪怪的,好像生命里除了推理就是推理的样子,想必和他们聚会会很可怕,至少也会很无聊吧。
她站在离开他们那桌不远大理石地砖上,犹豫着是不是该走过去。
小宝,你那篇新文我看过了。
冯亮的左食指又不安分起来,他对着板寸头说道,关于袖口和雨伞的那几段推理都很不错。
特别是关于雨伞的那段推理,有点有栖川有栖的味道。
回头我借你一本他国名系列的《英国庭院之谜》,里面有一篇《风雨无阻》,你和自己的小说好好比较一下。
小宝的那篇新文我没看过嘛。
眼镜男推了下眼镜,双手在胸前交叉,天阔,你看过没?什么‘天阔’,他现在叫‘地窄’——‘地窄’!冯亮说完,又放肆的大笑起来。
如果人的笑是有开关控制的,那冯亮的开关似乎失灵了。
哦,说起日本的推理剧嘛。
《古畑任三郎》,《神探伽利略》和《圈套》都很不错。
而我们中国香港地区的《刑事侦缉档案》也很不错。
《少年包青天》的第一部虽然抄袭了《金田一少年的事件簿》,但抄得很精彩,同样是抄袭的国产剧《深瞳》就非常糟糕。
他合上书本,做解疑释惑状,前些年的《红色康乃馨》可谓是社会派扛鼎之作,而《沉默的证人》嘛,是说犯罪心理学的吧,犯罪肖像……天阔……冯亮对天阔已经忍无可忍,正欲发火,却感到一阵清香。
他扭过头,看见一个高挑的丽人站在眼前。
那个……那美女显得有些尴尬,这里是‘燎原社’聚会是吧。
你是……哦,你是‘月亮姐姐’吧!冯亮颇为兴奋地叫道。
许静怡温和地笑着,腼腆地微微颔首。
月亮姐姐好。
板寸头自报家门,我是小宝。
哦,你是小宝啊。
许静怡保持着微笑。
她记得小宝是个专写奎因式逻辑推理的写手。
手里的这本《真相》上就有他的一篇《中国柚子之谜》,据说谜面也是倒置的现场,向奎因的《中国橘子之谜》致敬。
虽说是个新人写手,但是颇具潜力。
我是冰颖。
那个眼镜男朝她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咦?你是冰颖?!许静怡不由有点吃惊。
冰颖是两年前出道的,走得是乙一的路子,也分黑冰颖、白冰颖。
所以显然,他的作品也和乙一的作品一样,存在着以残酷惨烈为基调的黑乙一和以纤柔悲凄为基调的白乙一两种倾向。
许静怡的惊讶在于——这位冰颖在网上一直是以女性的姿态出现的。
她的QQ性别栏里填着女,头像也是个少女。
真没想到竟然是个高个子男生。
哎,可见网路的确不可信啊。
我是冯亮。
小胖墩憨厚地笑了笑,许静怡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
他是天阔。
冯亮指了指身边那个还在看《吸血之家》的家伙。
许静怡的视线顺着冯亮的手指,一落在天阔身上,当即就感到了后悔——这小子正旁若无人的扣着鼻子,然后用扣过鼻子的手指,蘸着口水翻阅着书页。
他口里不时喃喃自语:问陆纨借的书,得快点看完还给人家。
他的这句话倒勾不起许静怡对初中时《黄生读书说》中那句书非借不能读也的回忆,只叫她为那个陆纨默默悲哀。
月亮姐姐,你坐啊。
冯亮指着天阔身边,殷勤地要她坐下。
我坐小宝身边好了,呵呵。
许静怡勉强笑了一下,坐在了小宝身边——上帝啊,只要不坐在那个天阔身边,怎么都好。
她招呼服务员过来,点了一壶柚子茶。
月亮姐姐也到了,那人差不多到齐了。
冯亮点了点头,左手食指重出江湖,月亮姐姐你的那篇《解体红颜》蛮不错的。
是吗?嘿嘿,写得一般啦。
许静怡谦逊地笑笑。
哦?《解体红颜》,是对西泽君的《解体诸因》的致敬吗?小宝问道。
许静怡把《真相》放在桌子上,说道:差不多吧,看完《解体诸因》觉得的确很好看,于是就写了这篇致敬之作。
哦,很多人都说《解体诸因》很好看呢。
只是可惜大陆没有出版,你看得是台版书吧。
小宝隔着冰颖问。
嗯,尖端出得台版书。
不过说实话,虽说看了不少台版书了,但竖排文字还是很叫我不适应呢。
说来也巧,这本书的翻译和我不同姓但同名,都叫‘静怡’。
许静怡说着,脸色浮起了浅浅的笑。
哈哈,那真是挺巧的。
对了,我最近也写了一起分尸案呢。
小宝接过话茬,朗声说道。
他此言一出,另一桌那四个中年男人用隐蔽但警惕的目光迅速撇了这桌一眼。
喂,小宝,你小声点。
冰颖提醒道。
喏,就在这期的《真相》上有登的。
谜题版。
小宝抓过桌上的那本《真相》,翻寻着,嗯……啊,就是这篇,《幻界》。
他把《真相》翻到《幻界》谜面的那一页,摊在众人面前。
由于离开冯亮最近,他第一个看见,并小声念了出来。
‘我们常常被困在另一个世界里——那便是‘幻界’,好在我们从未遗失离开那世界的方舟——那便是‘推理’……’。
谜面全文如下:肖辰老弟:好久不见了,你最近过得可好?和那个安静感情进展如何?呵呵,作为你的老朋友,我自然是希望你的生活一帆风顺。
好了,寒暄过后,我们还是直入主题吧。
我听说,最近你开始尝试把从前参与过的案子改编成小说了。
祝你成功!也许,我现在要告诉你的这个案子,会被你写成《魔术表演杀人事件》也说不定。
没错,这是一起发生在魔术团里的案子。
如果你关注新闻的话,也许已经猜到我要说的案子是哪一件了。
上个月19日,本市最著名的魔术团——幻界魔术团举行了特别演出。
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魔术团的老大——富隆曾经说过,这次特别演出中,所有该团的著名魔术都会献演。
所以,对于他们的粉丝和无数魔术爱好者来说,这几乎是一场必看的演出。
因此,演出当天,人头攒动,整个魔术中心人山人海。
你是知道的,我少年时便对魔术颇为着迷,况且19日正好是我休假的日子,所以,我也成了众多观众中的一员。
我本以为,我将能欣赏到最精彩的魔术表演。
谁料,等待我的竟是最恐怖的谋杀——不过,这场谋杀倒也可以被看作是一场魔术——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这次的表演一共有20个节目,前18个精彩纷呈,在此我就不赘述了。
第19个节目叫做梦幻空间——谋杀就发生在这个节目里。
介于这个魔术与本案联系重大,所以我有必要详细地给你描述一下这个魔术。
当晚七时,梦幻空间的表演开始了。
观众都格外期待这个节目,可以说,本次魔术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这个梦幻空间——因为在之前的演出中,该魔术团从未表演过这个节目。
在这次演出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富隆也说这个梦幻空间是他们新研究出来的节目。
所以,从主持人报幕说梦幻空间开始的那一刻起,舞台上的每个细节,都将被观众仔细关注。
首先,舞台上运来了十块一模一样的特质的钢化玻璃板。
那些玻璃板显然是非常非常地重,靠人力来搬动既缓慢又吃力。
因此,这些玻璃板的搬运、竖起、平移全部依靠舞台上方的两只机械手臂。
其工作原理,和工地上的起重机差不多。
大约半小时以后,舞台又安静下来。
只见这十块玻璃板中的八块,四块为一组,围成了两个无顶的正方体矗立在舞台深处。
富隆此时走上了舞台,对主持人耳语了几句。
然后,主持人对坐在前排一位秃顶的中年男士说道:请您上台一起表演这个节目好吗?,该中年男子欣然同意,走上了舞台。
主持人对他耳语了一番,中年男子点了点头。
因为事后我们警方通过调查得知了该中年男子名叫唐腾,所以,在之后的描述中,凡是提到唐腾,指得便是该中年男子。
现在,舞台上有两个无顶的正方体。
两只机械手臂分别将富隆与唐腾放进不同的正方体内,再抓起放置于地上的最后两块特质玻璃板,封上了两个正方体。
说到这里必须要补充说明两点。
其一,在这些特质钢化玻璃板组装之前,主持人专门随机请了几位观众上台检查过(我本人也在这检查团之列),这些玻璃板每一块都是货真价实。
其二,在两个正方体装完人,完全封好后。
我们又认真检查过这两个正方体,全部是从外部链接搭扣的。
也就是说,对于正方体内部的人,是没有任何方法脱离这个正方体的。
我这么说的目地在于,使你明白——这两个正方体无异于两个密室——至少是接近于密室。
为了方便叙述,我之后将称舞台左侧的正方体为A,另一个为B。
富隆处于A内,唐腾处于B内。
帷幕徐徐落下,就在帷幕完全落下的瞬间,所有的灯光全部暗了下来。
我们观众却依旧死死地盯着舞台,生怕错过了什么。
大约过了10秒,对,差不多是10秒,不会比10秒再长了。
一大束白光射向舞台,方才的帷幕已然收起,整个舞台亮堂起来。
在光域里,唯有两个透明的正方体,我们可以看见正方体里的富隆和唐腾。
我发誓,我那一刻看见的的确是这两个人——而且,他们确实都活着。
因为他们都在动,做着莫名其妙的动作,像是某种异域风情的舞蹈,只是他们的舞姿确实糟糕,再加上歌词滑稽的背景音乐,观众们被逗得哈哈大笑。
正方形里的两个人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们停止了舞蹈,背靠着玻璃板坐了下来。
富隆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杂志,开始阅读起来。
而唐腾则拿出一副纸牌,独自玩了起来。
音乐改为了重金属风格的,又有点像摇滚。
但是我们观众可不会被这吵闹的音乐吸引注意力,我们还是全身心地凝视着正方体里两个人的一举一动。
一群化妆得很古怪的家伙涌上了舞台,他们又唱又跳,又叫又闹,像是一群疯子。
在以上叙述的这些过程中,正方体以及正方体内的两个人都没有离开过大家的视野。
我们始终可以看见他们——并确定他们都还活着。
当然,我说这句话完全是因为我此刻已经知道了之后会发生的可怕事件。
大约在近20分钟以后,待那些穿着奇装异服的人退出舞台以后,那束白光也收起了,整个表演大厅又陷入黑暗之中。
又是10秒左右,或者说更短一些,大约7秒左右。
灯一下子都亮了起来,映入我们眼帘的,是那块巨大的帷幕。
又过了1秒,帷幕骤然被拉起。
最可怕的场景出现了——原先在A里的富隆倒在了B里,似是昏迷了。
而原先在B里的唐腾现已处于A之中,他就非常不幸了——他的四肢、头颅、胸部,腹部全部都割离开来,横七竖八地被放在了A里。
观众们此刻还没有意识到谋杀已经发生,以为只是一个比较恐怖的魔术噱头而已。
就连我也曾愚蠢地认为,那些肉块会突然又组合到一起,唐腾会复活过来。
然而,魔术团成员惊慌失措地冲上了舞台、机械手臂打开了密封的A正方体、肢解的尸体被分别取出,这些镜头,彻底打碎了观众的幻想,也击破了观众的心理防线。
哭声、惨叫声、慌乱的脚步声,这一切,使我感觉正身处人间地狱之中。
由于警务人员的身份,我在出示了证件之后,检查了舞台。
十块玻璃板完好无损,其他地方也绝没有异常之处。
我现在把各方面的口供说一下吧。
观众方面的其实就是我刚才的叙述,我想我已经说得很详细了,那么就不再复述了。
魔术团方面的口供也是统一的——这个梦幻空间节目其实按照计划,并不是个魔术节目,而是恶搞性质的纯娱乐节目,目的在于调节气氛。
本来要是一切按计划进行的话,应该是第二次帷幕拉开后,富隆依旧在A里,唐腾依旧在B里,然后机械手打开两个正方体,唐腾大骂富隆,随之下台,颇为搞笑。
主持人的口供,其他部分都与魔术团成员一致,只是另要补充一点——主持人之前不是对唐腾耳语过吗?他就是告诉唐腾,要在正方体内跳舞、玩牌,最后要大骂富隆等等。
他说他选择唐腾是随机性的。
富隆的口供也无特别之处,与前两份所差无几。
当被我们问及他是怎么来到B里的时候,他自称自己在黑暗中突然被迷晕了,后来发生了什么他也不知道。
当然,他这里所说的黑暗之中,是指帷幕第二次落下前的那次黑暗。
唐腾的家人与朋友的口供综合起来如下——他是一位中学教师,也是一位魔术爱好者。
不过他从未与幻界魔术团的人有过任何来往——至少,他从未透露过他与该魔术团有交情。
但他非常喜欢该魔术团,可以称得上是所谓的粉丝了。
可这毕竟与本案无关,是吧。
通过调查基本排除了他有自身倾向——其实这也就是例行公事一问,谁能把自己肢解咯?为了防止你做出某些不切实际的假设,我想我得把一些事情给你说清楚咯。
首先,本案中涉及到的相关人等,并没有任何一对双生子的存在。
而且,那些尸块全部都是唐腾本人的。
其次,整个舞台并没有任何秘道之类的东西。
再者,机械手臂的最大称重量即一块特质玻璃板的重量,所以并没有可能把正方体整体拉起、平移。
还有,那些特质的钢化玻璃板都是定制的,全世界只有这么10块。
并且,对于正方体而言,除去用来封顶的那块玻璃板以外,竖立着的四块玻璃板不能单单抽走其中任何一块,不然正方体将会倒塌。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
当被肢解的尸体出现在我们面前,一直到机械手臂拉起封顶的玻璃板,在这期间,两个玻璃正方体都处于绝对的密闭状态——由于我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所以可以清晰地看见那些玻璃板直接的链接搭扣完好的扣着。
以上情况都已经经过了我们警方的反复调查核实,包准没有差错。
就目前我所掌握的情况而言,我就只能告诉你这么多了。
总之,这个案子非常诡异就是了,不瞒你说,我至今依然毫无头绪。
就说到这里吧,我期待你能早日推理出个所以然来——非常期待!代我向你的父母问好,我择日一定登门拜访。
钟旭PS:这封邮件的附件里是舞台上各物体示意图,以及正方体结构示意图,希望对你有帮助。
这次的小说看起来和以往的风格不同啊。
冯亮读完,如是说。
啊,是啊,偶尔转换一下风格嘛。
谜面看起来非常匪夷所思啊。
冰颖摸着下巴,已经开始了思考。
许静怡刚想凑过去仔细再读一遍谜面,突然伸过来一只粗黑的手,把杂志抓了过去——是天阔。
他不顾旁人,径直翻到了后几页的解答部分,嘴里念念有词。
‘钟旭兄。
我们的确是好久没见了……’。
钟旭兄:我们的确是好久没见了。
我近来过得比较安逸,和安静的感情也日趋稳定。
这次期中考试考得不错(关键是几次作弊都成功了,嘿嘿。
)对了,我桌球的水平又进步了,现在平均两杆便能清台了。
总体来说,生活好似一泓平静的水,确实是少了些刺激。
也许正因为如此,我对你在那封电子邮件里记述的案子——也就是魔术杀人事件,格外地感兴趣。
是的,我对这个案子非常地感兴趣,以至于我竟然推掉了和安静的几场约会,全神贯注地思考这场魔幻的谋杀的真相。
根据你的叙述,我列了如下的一张大致的时间表:19:00,魔术梦幻空间开始。
19:30,两个无顶的正方体出现在了舞台深处。
19:35左右,魔术师富隆被装进了A正方体,观众唐腾被装进了B正方体。
19:40左右,两只机械手臂各自抓起一块特质的钢化玻璃板,封上了两个正方体。
由于你说过,所有链接玻璃板的搭扣都位于正方体的外部,因此对于富隆和唐腾两人来说,这两个正方体就是密室,而他们身处密室之内——当然,这个结论有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即没有任何外力的干扰。
那么,到19:40为止,我们可以得到的信息是——舞台上有两个相邻到并不互通的透明密室,两个密室之中各装了一个大活人。
现在,19:45左右,帷幕落下了,旋即是一片黑暗。
近10秒后,一大束白光照亮了舞台。
这里,我们千万不能忽视两个细节——其一,这时除了这束照亮舞台的白光外,并没有任何光源。
也就是说,除了舞台以外,整个魔术剧场的表演大厅尚处于黑暗之中。
其二,在这束白光照亮舞台之前,帷幕已然收了起来。
我想表达的意思是——帷幕是在完全黑暗中收起来的。
请记住这两个细节,这是两个非常重要的细节。
它们的重要性,会在我之后的推理中得到充分体现。
我们继续看表演。
白光照亮了整个舞台,作为观众的你可以清晰地看见那两个正方体——以及正方体里的人。
是的,他们在跳舞,在看杂志,在玩牌——你没有看错,你的确是看见了两个大活人。
随后一群怪人冲上了舞台,胡闹了一番。
(胡闹的细节我不再复述,但是你可以回顾一下自己发的邮件——这也相当重要)一直闹腾到20:10左右,他们才退下舞台。
那束白光也收起了,整个表演大厅很自然地又陷入黑暗之中。
好了,我们到这里再停一下,来明确一桩事情——20:10左右,在表演中心陷入黑暗之前,富隆和唐腾不仅活着,还保持着活动能力。
再继续。
哦,再继续下去,就是那诡异的8秒了。
这8秒发生的事情依次是——灯一下子都亮了起来。
那块巨大的帷幕遮住了舞台。
帷幕骤然被拉起。
于是,这非凡的8秒就过去了。
观众们看见了什么?他们看见了原本在A中又蹦又跳的富隆晕倒在了B里,而原本在B中的唐腾已然变作了几堆肉块摊在了A里。
这太匪夷所思了!短短的8秒!在这区区8秒内,完成了两件事——其一,两人的空间互换。
其二,把唐腾肢解。
8秒,只有8秒!真得有可能办到吗?我的答案是——没有任何可能在8秒内完成以上两个步骤。
可是,你实实在在地看见了啊,事实是——在这梦幻般的8秒内,有人通过某种方法完成了这两个步骤。
于是,你才会看见那恐怖的一幕。
究竟是什么方法呢?!是什么方法把这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请允许我说几句无关的话。
我不知道以你的年龄(当然,我并没有说你老的意思。
你明白的。
),是否还喜欢看动画片。
我就特别爱看《火影忍者》,喜欢看的理由当然有许多,但最主要的一条是——《火影忍者》提供了一个超现实的奇幻世界——那是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外的另一个世界。
而本案涉及的魔术团,叫做幻界另一个世界……幻界……这两个名词在我脑海里翻过、缠绕、纠结,我一度感到非常头疼。
但是,就在此时,我突然想通了一件事——一件足以破案的事。
回到案子上来。
我记得我刚才用过一个词汇——事实。
没错,你看见的确实是事实。
但——是幻界里的事实,而非现世的事实。
准确地说,你在之前的某个瞬间,落入了幻界之中。
听着好像有些玄乎,我解释一下你就明白了。
还记得我要你牢记的两个细节吗?我不介意再提醒你一遍——这里,我们千万不能忽视两个细节……帷幕已然收了起来。
就是这一段。
就是这束白光带领你进入了幻界!也就是说,在之后的20分钟里,即19:50左右到20:10左右的这段时间里,你在这束白光里看到的一切,都是幻界的景象。
那么,既是幻界的景象,却为何出现在了现世中呢?用一个中小学的教学设备来讲解,可能比较直观——投影仪。
在黑板上拉下一块白布,幻灯片通过投影仪显示在了白布上……凶手正是利用了这个原理,把你们带入了幻界之中。
帷幕第一次落下之后的10秒内,其实发生了两件事情。
你看见的,是灯光全部熄灭。
你没看见的,是帷幕之后,放下了一块白幕——就像放幻灯片前要拉下那块白布一样。
当然,这块白幕必须足够的大,大到能遮挡整个舞台。
10秒的时间,做这两件事,绰绰有余。
这10秒之后的2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你们观众要做的,就是好好欣赏幻灯片。
而凶手要做的,就是操纵机械手臂,打开两块封顶的玻璃板,取出正方体里的两个人。
肢解唐腾,把尸块扔进A里,再把富隆弄进B里。
然后,封上顶部的玻璃板。
于是,空间转换完成了——这些过程中可能发出的异响,都会被滑稽嘈杂的背景音乐所盖过去。
之后,白光收起——其实也就是幻灯片放映结束。
大厅再次陷入黑暗。
帷幕又被放下——与此同时,赶快将白幕收起。
当灯光再次亮起之时,你们的幻界之旅也就结束了。
帷幕倏地被拉起,舞台上铺陈开来的那些血淋淋的画面,就都是现世的情景了。
所以,那所谓的梦幻的8秒,只不过是你们从幻界到现世的回程时间而已。
到这里,整个案子最主要的部分已经解答完毕。
当然,我知道你是一个爱刨根问底的人(嘿,当警察可真是入对行了),所以我自己拟了几个你有可能会问的问题,以下,我会一一给出回答。
Q:那些幻灯片的内容是怎么回事?A:简单,就是演出之前的某一天录下的。
那个唐腾不是幻界魔术团的粉丝吗?不是魔术爱好者吗?那策划这起杀人魔术的家伙,在某一天联系到了唐腾,说过几天的演出里需要他参与表演,让他来参加排练,趁排列的时候录下的。
Q:既然死者之前就参与了排列,那么死者的家人朋友为何都不知道呢?A:更简单咯,可能是策划者诱骗唐腾说此事事关魔术团的商业机密,在演出前不得泄露。
我猜大概还会和死者签个保密协议之类的,上面有条文说什么泄露的话要赔款啥的。
Q;那么,这个杀人诡计的动静那么大,一个人肯定无法完成咯?A:富隆也许就是策划者,当然他的晕倒是装的。
很有可能整个魔术团都参与了这次杀人行动。
Q:原因呢?杀人总有原因吧。
A:我认为这次杀人的对象是随机挑选的,唐腾被选中很可能是因为他的口风紧,也迷恋魔术。
理由或许是为了提高魔术团的知名度,或许是别的什么。
总之,杀人动机之类的,该是你们警方调查的内容吧。
Q:说了半天,证据呢?A:证据嘛,也是你们警察的事情。
我只是个推理爱好者,乐趣在于根据你给的条件推理真相。
而找证据证明我推理出的是否是真相,就是你们警方的工作了。
术业有专攻嘛。
我想证据可能比较难找,那白幕很可能被他们烧掉了,整个过程中也不会留下什么特别的证据。
只是有一点,你可以留心一下——由于机械手臂实际使用的次数一定比你们看见使用的次数多,你要是有兴致的话,可以在这点上调查一下——不过多半没什么收获。
祝福你运气好吧,遇到烂俗的推理小说里的情节——例如,什么款式别致的戒指啦,某种涂着特别牌子指甲油的假指甲啦等等……反正我已经把作案手法和嫌疑犯(你们可以从富隆下手审讯)提供给你们了,你们警方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我还是那句话:推理并不是破案的附庸,它因为本身的美丽而美丽着。
总之,就写到这里吧。
今天是我和安静恋爱一周年纪念日,你也不想我迟到吧。
肖辰PS:能破案的话,别忘了请我吃饭啊。
喂,我说天阔,你也顾及一下别人好不好。
小宝显得有点生气,你看,他们正打算作为谜题想解答呢,这都被你泄底了。
哎,这个诡计很差劲呢。
天阔边说边不雅地用小匙敲打着大腿,幻象和实景的区别是很大的,你这个诡计太不可实施了。
而且信件的模式也毫无新意吧,许多人都用过了。
比如江户川乱步的……哎……哎,叫什么来着……但我倒觉得还不错哦。
冰颖看来站在小宝这一边。
天阔这家伙最常干的事情没过于在大家在网上讨论一本推理小说时,突然探出头来说什么这个僵尸真难打啊云云无关的话题(他当正在玩《生化危机》),是个莫名其妙,令人头痛的家伙,此刻他故弄玄虚起来:你们都不是诡计流的,对诡计的认知不够深刻。
是不是够深刻也不是你说了算的。
冰颖显得有点生气,他从背包里掏出来一本《线索》。
《线索》是仅此于《真相》,销量第二大的推理类杂志。
我最近也写了一篇诡计流的作品。
移动中的高速列车,密闭的车厢里出现一具被肢解的女尸。
他说着,迅速反到了那篇文章所在。
冰颖的文章,文笔细腻,故事重于推理,悬疑风比较重。
这一篇虽说摆脱了以往的文风,但依然留有痕迹。
小说的标题,叫做《心锁》。
他把《线索》放在桌上,大家互相传阅开来。
《心锁》全文如下:11月的夜晚,温馨的小屋。
空气里弥漫着甜腻的旋律。
飞哥~那个只穿着内衣的娇小女人盘在冯子飞的大腿上,嘴唇挑逗的摩挲着他的耳垂,呼出一阵阵温热的气。
冯子飞坐在爱心型沙发上,早就被这美艳的女人撩拨地把持不住了,他的手毫不客气的抚摸着女人光洁的大腿:嗯?女人伸出舌头,沿着他耳朵的轮廓舔了一圈。
这才说:飞哥,人家好爱你。
你和你老婆离婚吧。
依旧是销魂的声音,依旧是发嗲的语调,但是一旦承载的内容不对了,那么一切都变了味。
冯子飞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抽了口烟。
女人的纤纤玉指慢慢地解开了他的皮带:你和她早就没感情了,离婚吧。
她把皮带扔在了地板上,扭动着身体,撒娇道,好不好嘛~然后我们结婚,我每晚都让你……她的话没有说完,就被冯子飞推开了。
她一个踉跄,险些摔在地上。
冯子飞是亨达贸易公司的执行总经理,说是总经理,其实不过是他岳父的傀儡罢了。
他的岳父金亨达掌握着贸易公司75%的股份,是太上皇。
若不是和他的女儿结婚,凭他冯子飞的能力也不会有今天。
但是一个有钱的父亲能给女儿锦衣玉食,却给不了花容月貌。
冯子飞的人生既然已经走进了一个俗套的剧本,那就索性演到底——他和他的秘书周媚,一个有着狐狸般勾人眼神的女人开始了婚外情——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小蜜吧。
音乐停止。
周媚斜倚在沙发上,失望地看着冯子飞套上了外衣。
他不肯,他不肯……她绝望地看着他——他不肯……她看上他,无非是因为金钱和地位,根本谈不上爱情。
但日久生情,爱情在最错误的土壤里发芽了。
她渴望得到他的全部。
然而得到他全部的代价便是他会失去拥有的一切。
她相信她已经不再贪恋他的钱和权了——但,她并不确定。
要是他真的一贫如洗,她十有八九会抽身离去。
毕竟,她的年轻还在,她的美貌还在——她的筹码还在。
她还可以去交换另一场爱。
但是此刻,她不要想这么多,这么远。
她只是想要他一个许诺,给她全部的许诺。
冯子飞把烟蒂摁进烟灰缸的瞬间,周媚阴冷的声音从背后袭来:你不肯对她说,那我找她说。
他惊恐地扭过头,听着她的一字一句。
脑海里浮现出了这样的一幕幕——周媚和妻子约在咖啡馆,那一张张照片把妻子刺激得眼泪直流……妻子含泪离开,伤心无比……紧接着就是家庭的破碎,事业的崩塌……人生全毁了。
她还在喋喋不休,背着他,蹲在落地橱边寻找着什么。
她言之凿凿,似乎他所恐惧地那一幕幕,真的会在不久的未来发生。
他失控了,抓起了烟灰缸……一切又恢复了寂静,死一般。
他恢复理智的时候,她已经倒在地上——死了。
杀人!这比婚外情败露跟要命!公司有许多人知道他和她的不正当关系,要是她的死被发现,他一定逃不了干系。
怎么办,怎么办……冯子飞手足无措地站在地板上,喃喃自语:自首……不行,我不能坐牢……不能坐牢……当当当——自鸣钟吼叫着,他猛然惊醒一般——还有机会!老板来了,老板来了。
冯子飞的突然驾到使得搬运工们一片慌乱。
这批托运的货物很重要,啊,很重要。
冯子飞裹紧了身上的黑风衣,咳嗽两声说道,这些保险箱本身使用最新材料制成的,造价很贵。
他的手扫过数以千计的保险箱——这些保险箱类琥珀色,但不透明,一只只都沉甸甸的——然后,搓着手继续说道,但装在保险箱里的东西更贵重,是研究院新研究出来的‘Q物质’,高科技的玩意儿。
他威严的目光挨个在那些老实相的搬运工脸上停了几秒,才说,平时你们偷点掖点也就算了,这次,这次哪个敢偷藏,我一查出立刻开除!搬运工们都愣在那里,他们的老板看起来有些认真过头了。
我就坐在这儿,看你们一箱箱地把这些货搬上车。
他拿着手套的右手对着一旁的七星号列车,突有温柔起来似的,你,还有你,你,都把手套戴起来。
那几个被他点到的搬运工自然是不敢违命,顺从地戴上了手套。
冯子飞满意地点了点头。
那些保险箱滑溜溜的,在这严冬腊月里刺骨的凉。
一个搬运工脚一崴,手里的箱子掉在了地上。
冯子飞见状,连忙惊慌失措地冲过去——所幸,还好不是那几箱。
他忍不住对那个搬运工破口大骂起来……七星号特快列车从哈尔滨出发,终点站为春城昆明。
现在,它停在始发站的轨道上,等待亨达货运公司的搬运工们把货物运进特别车厢。
说起这个特别车厢,就不得不提到山尊科学研究所。
山尊科学研究所是国内闻名的科研机构,主要的研究项目是字母物质,其最新成果为Q物质。
为了运送这些Q物质到昆明分部,哈尔滨总部可谓动足了脑筋。
首先是研究出了琥珀光这种材料,其特点就是坚固无比又轻巧便捷,用这种材料做成了放置Q物质的保险箱。
随后,又与铁道部商量,在新造的七星号列车里增加了一个特别车厢,该车厢充满了高科技产品,可谓奢华的配置。
车厢由琥珀光板材建造,琥珀光的又一大特性是——可以保持车厢内外的温度一致。
在车厢底部铺有特殊的纸,这种纸不仅不吸水,还可以把火车颠簸对Q物质的损伤降到最低。
底部另有一个小洞,拳头大小,洞内镶了一个涡轮状的东西,据说是为了排风通气。
现在,这造价不菲的特别车厢里,慢慢被搬进了许多造价不菲的保险箱,在冯子飞的亲自指挥下拍成了一个方阵。
这个,放这里。
那个,对,就是你手上那个,放那里。
冯子飞显得异常紧张,安排着每一个箱子的位置。
他担忧而警惕,生怕一旦败露,身败名裂——所以刚才那个搬运工的失手使他大为恼火。
程韵当然不知道冯子飞内心的想法,她倚在窗边,冯子飞气急败坏训斥搬运工的场面她尽收眼底。
切~她冷哼一声,带着鄙夷的意味。
林枫疑惑于她这无来由的一声,问道:怎么了?没什么,只是在欣赏你们男人自以为是的嘴脸。
程韵的语气和外面的天气一样冷。
你这话说的……算了,算了,这种话题不说了。
对了,昨天的冰雕展怎么样?林枫想转移一个话题。
程韵仿佛是看穿了林枫的心思,古怪地一笑,道:很不错——你是想听这个回答吧。
林枫先是一愣,转而搂住她说:看来你不太喜欢呢,没事,北国的冰雕不对你胃口,那就把惊喜留到南国的花海吧。
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两张票来,在程韵眼前晃了晃,我托人买的昆明花展的门票。
他凑近她的耳边,柔声道,到时候有个礼物送你。
程韵稍稍挑了挑眉。
林枫朝她神秘的笑笑,一副一切尽在不言中的表情。
她微笑了一下,声音依旧如同平静的湖:是吗,看来我得期待一下了。
途经14站,历时两天18个小时,七星号列车终于到达了昆明站。
冯子飞率领着十来个搬运工已经等在了站台上。
这些搬运工都是亨达昆明分部的,许多都从没有见过总经理。
他们都很奇怪——冯老板这次怎么竟包专机来到了昆明。
虽然说托运的货物十分贵重,但因为特别车厢的车门使用的是特制的数码锁,所以应该来说是十分安全的。
这种数码锁只有唯一的一把钥匙,才用纳米技术和红外线识别技术。
除去山尊研究所定制的那一把外,世界上并不存在第二把钥匙——当然,也无法复制。
冯子飞在哈尔滨站的众目睽睽之下,用钥匙锁上了特别车厢的车门。
现在,同样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打开了车门。
令人恐惧的情景出现了——车厢里多出了一具尸体——被肢解的女尸!林枫刚走下火车,就发现站台上乱作了一团。
人们纷纷涌向特别车厢,伸长了脖子想一探究竟。
太可怕了、真吓人之类的话不绝于耳。
程韵指着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墙说道:看起来又发生了你喜欢的事。
林枫出乎她意料地拉起她的手:发生什么事都与我无关!现在……离开花展开始还有20分钟,当务之急是赶去花展馆。
哦?!程韵倒真有些吃惊了——她本以为林枫会尴尬一笑,然后急冲冲地挤进入群。
快点啦,拦辆计程车,很快就到的。
林枫看起来真的不打算管这起案子了,背对人群走去。
程韵微微笑了一下,急走了几步,勾住了他的臂弯。
负责七星号女尸案的刘峰蹲在那具被肢解的女尸旁,十分费解。
尸块沿着保险箱方阵的一边呈一字型排开。
他翻查了一下尸块的腐烂状况,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这具女尸的死亡时间,至少在20小时之前。
车厢底部的涡轮处有点异常,似乎是流淌过某种淡黄或是浅橙的液体。
他跳下车厢,站在站台上仔细地端详车门上的那个数码锁,并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锁旁的液晶屏里,可以查询该锁何时使用过——就两次:一次是在差不多18.5个小时之前,那是在哈尔滨站装货完毕后锁门的时间。
另一次是在半小时前,那是在昆明站解锁的时间。
头儿一个年轻的警员走过来,递给他一叠厚厚的文件,这是现场照片和多方证词。
刘峰点起一支烟,边抽边看,基本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哈尔滨方面联系上了吗?哦,那边的同志已经询问了哈尔滨站的那些搬运工,他们都说保险箱搬进车厢之前,车厢里空空如也,绝对不会有什么尸块。
那么,他们知不知道保险箱里装得是什么?刘峰只是稍稍抽了几口,就把烟扔在了地上。
嗯……不知道。
因为保险箱的钥匙只有研究所的人才有。
哦……刘峰嘴上随便这么答应了一声,心里正在分析推理——尸体既然在昆明站出现在了特别车厢里,那么,肯定是有人在之前的某一站把它们放进去了。
关键是——何时放进去的。
在他的脑海里勾勒出了一根时间轴。
根据那些搬运工的证词,尸块不可能是在搬货之前就存在在车厢里的。
而当列车驶出哈尔滨站一直到到达昆明站,特别车厢都处于一个密室状态——因为车门上的锁显示了车门只使用过两次。
难道有办法在中途把尸块塞进这样一个密室之中?显然是不可能的。
最值得怀疑的情况是——尸块是被装在保险箱里,利用搬运工搬进车厢的。
然后,在途中,利用某种方法,把尸块在从保险箱里拿出来。
但这样一来,问题依然存在。
特别车厢和其他车厢根本不相通,要是不解开数码锁,根本无法进入车厢。
退一步讲,即使进入了车厢,该如何打开保险箱呢?研究所方面并没有钥匙被挪用或盗窃的报告。
而刚才他自己检查了所有的保险箱,全部锁得好好的。
照此说来,似乎唯一的可能性只剩一种了——就是尸块是自己走出了保险箱。
这当然也是不可能的,他可不相信鬼神之说。
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案件的侦查工作也陷入了僵局。
那翠绿的草坪上,几簇鲜花格外引人注目。
那些鲜花争奇斗艳,婀娜多姿。
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它们组成了两个字,更准确地说,是一个人的名字——程韵。
林枫坐在面对这花坛的靠背长条木椅上,程韵依偎在他怀里。
唉,这次用了不少钱吧。
程韵的在一场风花雪月的喜悦过后,问出了这么一个颇为实际的问题。
嗯。
林枫似乎并没有多大兴趣解释这个问题,他正在看今天的报纸。
还是放不下那起案子?程韵看着报纸头版头条的那个标题——高科技列车惊现女尸。
哦,没有……林枫装作漫不经心地翻过一页,说了专心陪你旅游的,不掺和这种暴力血腥的事情。
真的?程韵冲着他笑。
当然是真的,没有什么比你更重要。
林枫说着,俯身想要吻她。
程韵却伸手止住了,又问了一遍:真的?林枫和她对视了那么几秒,然后泄气地说道:好吧好吧,我承认,我的确对这件案子感兴趣了。
他把报纸翻回到头版,你看哈,照报道上这么说来,出现尸体的那节特别车厢从哈尔滨一直到昆明一直处在密室状态。
不过,并不是绝对密室。
他手指着报纸说道,看这里——‘车厢底部有一个拳头大小的小洞,里面镶有排风涡轮’。
那又如何,尸块又不可能从这个小洞里塞进去。
程韵心里暗想:果然是一提案件就来劲了。
嗯,的确不能,不过这个小洞未必没有别的用处——你看这‘涡轮上发现了掺有颜料的水留过的痕迹’。
林枫深思状,为什么会有这种痕迹呢?是利用某种化学原料吗……我去买冰淇淋,你吃不吃?程韵从拎包里拿出钱包,问道。
嗯……嗯?你刚才说什么?林枫似是有些愣神。
我问你——冰、淇、淋、吃、不、吃!小韵!林枫兴奋地唤道。
程韵被吓了一跳:嗯?林枫抓起她的手:走,我们去附近的警察局。
他看着程韵疑惑的双眸,呵,我大概知道为什么尸块会出现在车厢里了。
刘峰大步流星地走进了接待室,拉住一名警员问道:你们说的那个年轻人在哪里?他的视线随之警员的手指移动到了林枫身上。
林枫正和程韵在说悄悄话,神色颇为轻佻。
刘峰皱着眉道:他?!警员很确定地点了三下头,仿佛在说就、是、他。
然后离开了房间。
刘峰不太情愿地朝林枫走过去,带着略显做作的微笑。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支叼在嘴里,看看林枫,又抽出一支来,递过去,林枫摆了摆手,程韵倒接了过去。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叫人看不懂。
刘峰暗想。
嗯……你是负责‘七星’号女尸案的警察?林枫有点明知故问。
啊,是我。
那你就是那位自称破案了的旅客咯。
刘峰虽然这么说,但始终不太相信。
差不多吧。
破案什么的我不敢兴趣,那是你们的工作,我可不想越俎代庖。
看着林枫那副若无其事的表情,刘峰有些火了——他可是个急性子:那你他妈来干什么!哟哟,爆粗口可不是好习惯喏。
程韵吐出一口烟,冷冷地说道。
看来你不明白我的意思,林枫觉得对方误会了,解释道,我只是来说一下我的推理分析,破案什么的,还是要靠你们警方。
那好刘峰一屁股陷进沙发里,我就来听听你的推理分析。
哦,在推理之前,我要先谢谢你们警方和敬业的记者。
正是通过你们的调查,帮我收集到了所以需要的线索。
我才能做一回‘安乐椅’侦探。
刘峰在烟雾缭绕中,没好气地说道:有话快说,别扯这些没用的。
林枫清了清嗓子:那我来说说我的推理,想必你……呃,你姓什么?刘!刘峰压着火气大声吐出一个字来。
哦,刘警官。
我是这么认为的。
特别车厢在哈尔滨站被锁上是有许多人可以证实的,也就是说,一直到昆明站,它都处于一个密室状态。
当然,这么说并不准确。
因为很有可能有人手持钥匙,在沿途的某一站中打开了车厢,并放入了尸块。
但数码锁却只使用过两次,也就是说,密室之说是成立的。
既然如此,尸块就只有可能是在车厢变成密室之前放进去的。
而那些搬运工的证词有说‘搬货之前车厢里空空如也’。
那么,就只可能是——尸块放在保险箱里,搬进了车厢。
可是这么一来,情况更加复杂了——本来只要突破车厢这一重密室就可以了,现在还要突破保险箱这重密室。
有可能吗?有人能办到这点吗?恐怕没有。
那么,只省下一种可能了——尸块被装在保险箱里,然后保险箱被搬进了车厢,车厢被锁上。
然后——在这高速移动的密室中,尸块自己走出了保险箱。
刘峰冷笑道:我还以为你要说什么呢,这点我自己也考虑过。
哦?那你的结论是?不是废话嘛!当然是不可能啦!刘峰斩钉截铁地说道。
林枫露出了一丝挖苦的笑:哦,那太可惜了,你错过了破案的机会。
什么?难道你觉得有可能?刘峰觉得林枫八成是个疯子,或是诚心跑来警局寻开心的。
嗯,不错。
我已经解开了这个手法——而且,我有着证实我推理正确的证据。
哦,那我倒要洗耳恭听了。
刘峰又点起一支烟。
程韵也好奇,林枫刚才说得话太过离奇了。
我说了,特别车厢是个密室——而且,是个高速移动的密室。
请牢记,这点非常的重要。
报道上提到过,车厢是用‘琥珀光’材料制成的,所以可以保持与外界的温度一致。
而列车是从寒冷的哈尔滨出发,到达温暖如春的昆明。
也就是说,车厢里的温度一路都在升高。
如果,那些保险箱并非都是用‘琥珀光’制成的,而有几箱是用掺了颜料的冰板制成的。
那么,在温度不断升高的车厢内,它们渐渐融化变成了水。
然后,水顺着那个镶有涡轮的小洞流出了车厢。
于是,当在昆明站打开车厢的门时,尸块就呈现在人们眼前了。
所以你说,你有证据。
刘峰想起了涡轮上那些奇怪的痕迹。
嗯。
我想事情的全貌应该是这样的——凶手在寒冷的北方杀了死者后,为了使警方的调查陷入困境,所以刻意制造了这样一起‘不可能事件’,想以此逃过法律的制裁。
那么,凶手的范围也就基本可以确定了。
首先,他一定对特别车厢的构造十分熟悉。
其次,由于那些特制的保险箱一定要放在方阵的最外围,排成一排,才不至于露出马脚,所以,他必须是能指挥搬运工把保险箱放在指定位置的人。
最后,由于如此一来保险箱的数量会出现变化,他一定是在搬运公司占据比较高职位的人,才可以弥补这一缺陷。
综合这三点,我觉得报道中提到的‘冯子飞’这个人很有嫌疑。
刘峰的嘴唇一抖,烟灰散落在地。
就在他到这里之前,助手小王打电话向他汇报了调查的最新进展——死者叫周媚,哈尔滨人,亨达贸易公司总经理秘书。
公司员工私下里都在传她和总经理关系暧昧一事,而担任总经理职务的正是这个冯子飞!怪不得程韵呢喃了一句,脑海里浮现出昨天在哈尔滨站见到的情景——冯子飞吩咐搬运工们都要带上手套——因为冰制保险箱的质感与正常保险箱有所不同。
至于后面的审讯工作嘛,就是你们警方的事情了。
但愿你们的工作开展顺利。
林枫说着,朝程韵使了个眼色。
程韵会意,起身,提包。
这两个动作的含义明确无误——告辞。
刘峰也急忙起身:呃,刚才我的态度……呵呵,没事,我们来这里也是有求于你们的。
林枫笑道,这样吧,作为交换,你也告诉我一件事——昆明哪家酒店的菜肴味道最好?你这个人可真是晦气,走到哪里都能遇上人命案。
程韵坐在Queen咖啡馆里,摆弄着咖啡里的方糖——这里曾经叫Lover咖啡馆,只是如今易主了,唉,你那次在火车站倒真让我吃惊不小,我满以为你会跑去特别车厢的。
哦,那个啊。
林枫往后一靠,与其我在现场胡闹,还不如静静地等待警方和记者把线索展现在我面前呢——他们是一个团体在工作啊,高效率又专业。
我感兴趣的只是推理分析而已——当然,我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这个。
程韵点点头,掏出一张报纸,摊在林枫面前。
报纸上赫然写着——七星号女尸案真相浮出水面。
副标题比较像家庭伦理剧的主题——江山还是美人,亨达公司总经理的迷失。
你们男人程韵的口气如同在讨论某种野生动物,还真是无聊呢。
终章 解体隐藏(中)差强人意,差强人意!天阔摇头晃脑地评论道,而且似乎和我看过的一篇国内原创短篇的诡计很类似哦。
喂,我说天阔……冰颖的话被天阔尖锐的声音打断。
那个,对了对的。
是春上树的早期作品,叫《移动中的密室杀人》。
只是我觉得他的那篇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比你这篇优秀。
冰颖和小宝都用一种欲殴之的眼神看着天阔,天阔倒好像毫无察觉,继续自顾自地演说着——这点倒和他喜欢的侦探御手洗洁很相像。
但说来也奇怪,他最欣赏的作者明明是二阶堂黎人,但最喜欢的侦探却不是二阶堂兰子,而是御手洗洁。
还是冯亮眼尖,发现气氛有些不太和谐,于是打圆场道:什么‘诡计流’不‘诡计流’的,也就是个称呼而已。
我看作品还是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比较好,个别作品个别对待嘛。
他的长相就和和气气的,最适合做和事佬的角色。
说起来我最近也是写了一篇新作啊,也是分尸的。
他说着,拿出一本笔记本,喏,就是这篇啦。
冯亮,难道……你都是用手写的吗?许静怡显然是被吓了一跳,在她印象中,似乎现在大家都是用电脑键盘码字了吧。
而且,你这字也太难看了吧。
天阔边说边挤着鼻子上的青春痘。
冯亮先是一窘,然后憨厚的笑笑:哎,是啊,小时候没练好嘛。
笔记本上歪歪扭扭地写着谋杀骑着白马来七个字。
全文如下:引子那么,开始吧。
我的面前是DV的镜头。
咳咳,直接进入正题——就像你们所看到的,坐在我身边的,是一位中年男士。
哦,这么说或许并不准确,应该说,是一具中年男性的尸体才对。
我肯定我现在的表情是笑容可掬的,对,我喜欢保持微笑。
来,宋德先生,对着镜头给大伙打个招呼。
啊呀呀,你怎么没反应呢?太没礼貌了吧。
还是害羞了呢?算了,我来帮帮你吧。
我抓起尸体的右手臂,甩了几下。
好了,招呼打完了。
我们可以开始故事了。
先介绍一下吧,刚才的这位死去的男士,是被我杀死的‘白驹馆’的主人,宋德先生。
什么,你不认识吗?我对着镜头露出了吃惊的表情。
不会吧,他很有名唉。
你一定知道‘烟斗’奖吧,那可是国内推理小说的最高奖项。
所以,你们应该想起来了吧,宋先生是这个奖项的创始人哩——很著名的推理小说作家哦。
我拿出一个小玻璃瓶子。
一般来说,名作家都有钱。
这家伙也一样,非常的有钱。
有钱到什么程度呢?有钱到了花去整整三千万盖了这座‘白驹馆’。
不过呢,虽说他是很有名有钱的,但是他有一样更重要的东西他没有了。
呵呵,你很聪明。
我对着镜头竖起了大拇指。
猜对了,他的命没有了。
至于怎么会没命的呢?当然是因为这一小瓶毒药啦。
我晃动着小瓶子。
这种毒药很贵的莱,而且我一下子在他的咖啡里加了那么多,想起来真是很浪费啊。
不过,算了,我是不会和死人计较的。
嗯,你们应该能想到了吧,这是个关于谋杀的故事啊。
我,就是凶手。
他,就是死者。
那么,应该有嫌疑人才对是吧。
不急不急,嫌疑人当然有啊,一个?两个?三个?还有没有加人数的?啧啧啧,瞧瞧你们,太小家子气了,放开了猜嘛。
你说了,对,你。
你刚才说什么?100个?嘿,行啊,答对了。
我自顾自的拍起了手。
啊哟,我听见有人不高兴了,说什么‘都知道凶手是谁了,故事还有什么好听的’。
你太不了解我了,我可是个优秀的叙述者啊,你们认真听就是了,保管会有兴趣的。
我托着下巴,做出了一副沉思状。
真是为难啊,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
那么……嗯……就从我们一行人骑着白马来到这里开始好了。
一.最后五位参赛者说起来我们还真是幸运啊。
吴凌杰骑在一匹漂亮的白马上,小心翼翼地把着缰绳,今天可不像昨天,下那么大的雨。
虽然已近黄昏,但太阳依旧很给面子地挂在天空里,他瞥了一眼身边那个一样骑着白马的俏丽女子,一心想着如何搭讪。
吴凌杰因属腹黑一类,虽然表面上来看是一副干净的书生模样,可脑袋里的所思所想,未见得干净。
这从他发表的那些小说里完全可以体现出来——全都是一些乙一风格的黑暗文。
真是想不到啊,写推理小说的作家里,还有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
他做作地笑道,语气甚为夸张。
那位漂亮的小姐叫做叶月然,也是个推理小说作家。
她就像是一尊冰雕般冷若冰霜,在这夏日炎炎的天气里,显得很不搭调。
他们的身后,另有三匹骏马,无一例外,也都是白马。
当然,也无一例外地驮着一名推理小说作家。
那位发福的中年男人叫做秦仕畅,在推理界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他的出道作《学校的死角》走得是本格路线,而现在已转型为完全的社会派了。
他常常说些诡计流太儿戏了,不够深刻。
游戏性有余,而思想性不足云云——这很让他身后的那位满脸傲慢的小伙子不爽。
小伙子叫做韩平,是一位岛田流作家。
对于岛田庄司的崇拜,可谓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
对于他而言,没有什么比华丽的谜面和华丽的解答更为重要了的。
而落在最后的那个矮小干瘪的女人,叫做邱心素。
她觉得推理是纯粹的,本身即是美丽的,使人陶醉的,无需作为犯罪与血腥的附庸出现。
她坚持创作不流血的推理小说,据说是为了把爱与温暖传播开来。
这五位骑着白马,有着同一个目的地,那就是闻名遐迩的白驹馆。
白驹馆的成名,肯定是要归功于它的主人宋德的。
宋德可以说是最最著名的推理小说作家了,但他的性格异常孤僻——这直接导致了现年54岁的他从未结过婚,加之他本身又是个孤儿。
所以呢,他就这么孤独地隐居在了白驹馆里,几乎不和外界接触。
最近不知怎么的,这位宋大作家突发奇想,说是举办一场推理大赛,为白驹馆找到新的主人。
之后媒体爆料说,宋德的这一举动,是因为他的肝癌已到晚期,自知不久于人世,故而急着找继承人呢。
而继承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其一,必须是推理小说作家,发表过推理小说。
其二,必须参加推理大赛。
所谓的推理大赛,名额共有二百九十七个。
参赛者以九十九人为一批次,入住白驹馆一夜。
在这一夜中,最先破解出馆内谜团的参赛者,即是胜出者。
第四夜,从三名日获胜者中,由宋德出一道加试题,选出最后的总获胜者。
宋德的成名作叫做《骑着白马的人》,说得是在一座叫白驹馆里,发生的连续杀人事件。
这本小说几乎包含了所有本格的经典元素,风靡一时。
而当他衣锦还乡后,就把鉅资修造的府邸取名为白驹馆,也算是纪念一下他的成名之作。
这座白驹馆和小说里描写的简直是一模一样:从空中俯视,呈一个回字型,内分东西南北四个区域,共有大小房间一百多个。
令人吃惊的是,馆内没有任何电器设备。
不过据第一批参加推理大赛的人说,馆里手机信号倒是有的。
吴凌杰他们一行五位是第二批的最后五名参赛者。
来这之前,他们听到了两则——可以说是奇怪的——消息。
其一,第一批九十九人中,没有一人破解了馆内之谜。
其二,必须骑着白马前往白驹馆。
他们所住的是比赛规定的旅馆。
旅馆距离白驹馆大约5公里,是宋德的资产。
旅馆里竟然养着近五十匹白色骏马,用于驼载参赛者。
可以这么说,宋德对于白马的热爱,到达了癫狂的程度。
最近他出版了封笔之作《谋杀骑着白马来》的上册——又是白马,又是白马,这男人简直是个偏执狂。
对了,你们都看过《谋杀骑着白马来》吗?那个谜面非常有趣啊。
吴凌杰见董月然对自己不理不睬的,只好调转头对其他人说话。
《谋杀骑着白马来》分上下两册,上册为谜面部分,已经出版了。
而作为解答部分的下册,却还在宋德的脑袋里,尚未动笔。
嗯,是不错的。
是以‘白驹馆’为犯罪舞台的新案件吧,呵呵。
只有秦仕畅接了茬,他咳嗽了一声继续说,这个谜面虽然很不错,但是缺乏社会意义。
可惜啊,可惜。
哼,和岛田大神的相比,差远了。
韩平一脸不屑,我看有些人就是自己想不出诡计了,才这么拼命强调什么社会意义的。
秦仕畅正欲发作,只听邱心素插话道:推理小说光有诡计和社会意义还是不够的,还得注入感情才是。
推理小说应该与其它任何一种小说一样,是给人爱和温暖的东西。
就在这五人的你一言、我一语中(确切地说该是四人,董月然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话),他们抵达了白驹馆。
馆门前站着一位40开外的男子,就打扮而言,似乎就是那种电影里常常出现的管家模样的人。
欢迎光临‘白驹馆’。
他说。
待五位推理小说家走进了馆内,管家在他们身后,将大门的门闩拉上了——从此刻起,除去馆内的一百零一个人以外,谁也进不来了。
二.作者的话很抱歉啊,各位。
小女子作为作者,本不应该跳出来的。
但是实在是有几句话不得不说。
第一件事便是提前说一下,所有紫色斜体字,都是虚构的宋德的那本《谋杀骑着白马来》里的原句。
第二件事比较重要。
你们从那个引子里也看到啦,我就是本案的凶手。
而本案的嫌疑人,就是那九十九名参赛者以及那位管家先生,总计一百人。
而既然把小说设计成了暴风雪山庄模式,那么,我肯定是这一百人中的一个。
而我在一个短篇的篇幅内,是不可能将这一百个嫌疑人全部描绘一遍的。
所以,定然是有详有略。
详细描写的,除去这五位作家以外,管家勉强可以算上一个。
聪明的读者或许已经猜到了,之所以要详细描写这六个人,是因为我就是这六人中的一个。
对,没有错,凶手就在这六人之中。
阿加莎.克里斯蒂曾经在《底牌》的序里自嘲说,推理小说总是把凶手设置成最不像是罪犯的人,我看这是她自己的套路才是。
接着她又说什么《底牌》是把所有嫌疑人置于相同的地位,所有人嫌疑相等,是罪犯的几率相当。
不过到最后,凶手还是那个最不像罪犯的人。
好吧,泄底是大逆不道的。
我只是想说:我的这篇《谋杀骑着白马来》,绝对是把所有的嫌疑人拉到了同一起跑在线。
是不是这样,看完便知。
凶手就在白驹馆内。
在这里,我来发个挑战——你能看穿谁才是凶手吗?你能猜出凶手的手法吗?三.馆主不见了在那铺着纯黑羊毛地毯的大厅里,近百位推理小说作家汇聚一堂。
看着宴会厅里的情景,吴凌杰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谋杀骑着白马来》的桥段。
简直是太像了。
宴会厅位于白驹馆的一楼,共有两扇大门和十扇窗。
管家领着最后五位参赛者由大厅北门而进,他顺手锁上了北门,然后,在门边站定,面无表情地来回扫视着大厅。
大厅的南门是之前就从外部锁上的,而现在北门又从内部锁上了。
所有的玻璃窗都是开在白驹馆的西外墙上的,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夜幕已经降临,如同饥饿的兽,吞噬了光明。
这白驹馆果真是没有电器的,在这闷热的仲夏傍晚,竟然只是靠房间里的一桶桶冰块降温。
为了将抵挡窗外的热浪,那十扇窗子全部从屋内锁着。
宴会大厅本身变成了一个宽敞明亮的密室,所有的推理小说家都被拘于其中——除去白驹馆的主人以外。
喂,人都到齐了吧?比赛什么时候开始。
宋老师呢?宋老师怎么还没有来?今晚的谜题是什么?……大家似乎都焦躁起来,因为九十九名参赛者既然已经到齐,推理大赛也应该开始了。
然而作为主办者的宋德却迟迟没有路面,因此众人的焦躁也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管家抬腕瞥了一眼手表,18:45了。
比说好的开赛时间,晚了15分钟了。
他原本毫无表情的脸上,似乎也露出了几许焦急,两道眉毛不自觉地靠到了一起,像是在商量对策。
我说门口的那位管家先生,今晚的谜题你知道吗?是啊,别叫我们空等着啊。
该不会是今晚的比赛取消了吧。
妈的,这里又闷又热。
……随着时间一秒秒地流逝,众人愈加焦躁起来。
管家也受到感染,看表的次数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密。
到了7:15左右的时候,场面已经有失控的趋势。
管家终于忍不住了,他开口道:我看这样吧,有谁愿意陪我一起去找一下宋先生呢?因为馆很大,人多一点找起来会比较快的。
在一番沉默之后,吴凌杰、韩平和秦仕畅自告奋勇地站了出来。
其余的各位就请继续留在这里吧,还请稍安勿躁。
管家说着,领着三位小说家出了北门。
而后,从厅外锁上了北门。
这四人小分队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宋德所住的房间。
房间位于顶楼六楼。
宋先生,宋先生。
管家恭恭敬敬地扣了几下房门。
回应他的是一片死寂。
宋先生,客人们都等急了。
这次,管家一连敲了十多下。
依然是死一般的寂静。
管家犹豫了几秒,伸手扳了几下门把手。
门把手纹丝不动,显然门是锁上了。
难道……吴凌杰盯着紧闭的大门,咽了口口水。
管家也有些慌了神,他开始大力的拍门:宋先生!宋先生!您在里面吗?您怎么了?撞门吧。
秦仕畅提议道,他自己已经开始撩袖子了。
不不。
管家立刻阻止,大家跟我来。
四人来到了位于六楼的另一间房间门口,门楣上有一块铭牌,刻着储物室三个字。
管家掏出一把钥匙,打开了房门:整个‘白驹馆’就两串钥匙,一串在宋先生手里,一串备用钥匙就在这里……他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原本放备用钥匙的位置,现在空空如也。
所有人都愣在那里——那串钥匙竟然不见了!你真的没有宋先生房间的钥匙?!韩平的每个字都是又干又冷。
真的没有,我只有馆门、宴会厅的南门和北门以及储藏室的四把钥匙。
管家看起来并没有在撒谎。
连你自己房间的钥匙也没有?!韩平紧追不舍,他冷笑道,这恐怕不可能吧。
事实上,管家直视着另外三个人,这里并没有所谓的‘我的房间’。
这老家伙难道是躲在馆内的某个房间里?或是根本已经不在这座馆里了。
韩平忿忿地说道,他一下子耍了九十九个人!嘿!我知道了,这会不会就是今晚的谜题——推理出宋先生究竟躲在哪里?!吴凌杰自作聪明地说道。
管家颦眉:这……各位,不要乱猜了。
秦仕畅站在窗边,声音异常低沉,他在这儿呢。
其余三人闻言都聚到了窗台边。
窗开在内墙上,顺着内墙把视线往下挪,可以看见这座回字楼中间那个口——也就是嵌在馆中央的那片水泥空地——的情景。
那个家伙仰面倒在水泥地上,面容虽不说是清晰可见,倒也八九不离十——的确是宋德没错。
他的尸体被肢解成数段——肯定是没有生还可能了。
一种令人恐惧的气氛在这狭小的储物室里弥漫开来,把这里挤得愈加局促。
四.分解的男尸现在……该怎么办?吴凌杰小心翼翼地问道,是不是去告诉大家宋德已经死了,‘推理大赛’取消了?喂喂喂,你的样子有点像凶手哦。
韩平点起了一支烟,说道。
凶手?这样的玩笑可不能乱开啊!吴凌杰嚷嚷起来。
秦仕畅微微颔首:嗯,说得也是。
管家,想要进入楼下的那片水泥空地,该怎么走?这个……是这样的,一楼的所有房间内都有一扇可以同往空地的小门。
当然,翻一楼房间的窗户也行。
那事不宜迟,我看还是先去空地上看看宋先生……嗯……的状态为妙。
秦仕畅说着,转身走到了储物室的门口。
可是……呃……管家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他努了几下嘴,最终放弃了。
四人从六楼疾步赶到了一楼,站在了紧靠着楼梯的那间房间前。
管家伸手去扳门把手,脸上露出了失落的表情。
这里也锁上了。
他叹了口气。
其它三人似乎都不甘心,也都试了试。
该死,的确是锁上了。
一定要用钥匙才能开门吗?韩平问道。
嗯,无论锁门还是开门,无论是从里面锁还是从外面锁,都非得要钥匙才行。
管家言之凿凿。
真他妈见鬼!这是什么鬼地方。
韩平骂道。
不要灰心嘛。
试试别的房门看看。
秦仕畅并不灰心。
他们一口气试遍了一楼所有的房门——全部都锁着。
要进入空地就必须要先进入底楼房间,要进入底楼房间就必须有钥匙。
吴凌杰好像再说绕口令一样,而现在,我们没有钥匙。
钥匙在英语里叫Key,也做关键解。
如今想来,真是恰当。
最关键的钥匙,不见了。
在一番争论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撞门。
任意挑了一扇门,撞开以后,他们走进了房间。
四人都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窗户和小门都是从房内锁上的。
拉开小门的门闩,他们踏上了空地。
宋德的尸块七零八落地散在水泥空地的中央位置。
毫无疑问,他死了。
一滴,又是一滴。
雨慢慢飘落下来,淅淅沥沥,打在脸上微微的凉。
秦仕畅抬起头,是墨一样浓稠的夜。
安静中吴凌杰的声音显得突兀——你们看,两串钥匙含在死者的口中呢。
五.作者的话Ⅱ照理来说,推理小说进行到这里,该是侦探大人登场的时候了。
不都是这样的吗?一位才华横溢的侦探出现,在命案现场搜集线索、分析疑点、做出一番令人折服的推理,步步为营地推出凶手,最后,在大伙惊愕的目光下,他指着某个人奋力一呼——凶手,就是你!原本我一章也想照着这个路子来走。
但我转念一下,塑造侦探这一举动本身,就是件多余的事。
甚至我可以这么说,作者本身塑造侦探——福尔摩斯也好,波洛也好,御手洗洁也好,金田一耕助也好——是一个非常赖皮的举动。
理由是这样的:小说本就是作者缔造的世界,人物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无不是作者赋予的。
凶手,侦探,嫌疑人,目击者,全部都不能例外。
也就是说,无论剧中的哪一个角色,都长著作者的脑袋,说著作者想让他们说得话。
照这么推下去,我发现了一件怕人的事情——只要侦探这一角色一登场,推理小说的公平性就打了折扣。
你想啊,作者是既知道谜面也知道谜底的,这一点和凶手这一角色相匹配。
而公平性一说,原本就是作者与读者的较劲,公平不公平,是这两方的较量。
然而,读者是只知道谜面而不知道谜底的,有人会说:这和‘侦探’这一角色相匹配啊。
许多人这么认为,可,真是如此吗?我看不是。
刚才已经说过了,侦探和凶手本来就是作者捏出来的一对一胎双胞的兄弟。
他们既然都长著作者的脑袋,那么侦探本身,就是知道谜底的。
也就是作者自己在和自己玩,公平性?很重要吗?所以,为了维护公平性,我决定不塑造侦探这一角色。
看好,只是不塑造而已。
并不是没有。
既然凶手是我,那么,侦探就是——你。
没错,正在阅读此文的你,就是侦探。
来吧,骑上白马,进入白驹馆,自己找出那个代号为我的凶手。
我代替我可爱的凶手说一句:哼,来呀。
六.躲不开的密室宴会厅里充斥着惊讶的目光、抱怨的嘀咕、生气的谩骂与失落的叹息,不仅波涛汹涌,更加暗流涌动。
许多人开始嚷嚷着要出馆离去,小部分人则提议是否应该离开报警。
而更多的人,出于一位推理作家本身对于推理的热爱,建议过一段时间再报警,先把这现场作为一个谜题,推理一番。
说不定,可以推理出谁是凶手。
你原本就是我这小说世界的一位旁观者,所以,我猜想你现在一定正舒服的坐在宴会厅的沙发里,冷眼看着众人的一举一动。
嗯……那这样吧,至多给你们一小时的时间,一小时以后,必须报案。
三分钟以前进来宣布宋德死讯的管家,踌躇了好一会儿,才这么说。
众人表示同意。
另外,因为……说句大家并不爱听的话,凶手很可能是馆内的某个人,所以,在警方到来之前,希望各位都不要离开这里。
管家思考了一下,继续道,我看这样吧,执意要去现场查看的,请和我一起到宴会厅外面去。
其它人就请继续待在这大厅内休息一小时,我给各位准备好了茶水点心。
那一小部分人虽然想要反对,但是见到绝大多数人表示赞同,就选择把意见含在嘴里了。
大约70多个人跟随着管家走出了宴会大厅——你,自然也在其中。
你看见管家重新从厅外锁住了北门,宴会厅重新变成了密室。
请各位稍等一会儿。
话毕,他开始一扇扇地打开一楼所有的房门。
我请各位必须以两人或是两人以上为一组,进入房间。
进入房间后,首先检查通往水泥空地的小门和窗户是否从房间内部锁着。
另外,互相监视——不能让任何人接近尸块。
大伙均点头赞成。
行动开始了,各个房间里都站了2到5名推理作家。
由于整个白驹馆原本就是回字型,而尸体位于中间那个口的中央。
所以,当大家都站着环绕外面那个口建造的房间里面对尸体时,本身房间与房间之间,也可以互相监督。
70多个大脑正在运作,我给你一双特殊的眼睛,好看清那些思维。
会不会是从馆顶直接把尸块扔下来的呢?因为刚才问了管家,馆的四堵外墙上都焊有铁梯,可以爬上馆顶。
但是从尸体状况来看,似乎是不可能的——尸体并没有从高处坠落的伤痕啊。
若是用绳索呢?似乎也不可能。
且不说尸块上并没有绳索留下的痕迹,单从尸块的位置——几乎都在水泥空地的中央,也可以排除绳索论。
因为用绳索的话,尸块只有可能在内墙的边缘。
是不是用到了热气球呢?热气球很难精确的操控,而且要负载两个人的重量,热气球本身会很大,而这片水泥空地也就50平方米不到,似乎有卡住的危险。
那么,照此说来,凶手就只能先进入一楼的某间房间,拉开小门或是窗,然后把尸块抛到空地上,退回到房间里,从内部将小门或窗锁好,走出房间,用钥匙将房门锁上。
可,问题来了——钥匙是怎么穿越一间密室,回到死者的口袋里去的呢?所以,无论如何都躲不开密室问题。
密室就好象一个可怕的魔鬼,堵住了所有前进的道路。
若是把整个一楼分成东南西北四个区域,这水泥空地就是四个区域围成的广义密室。
但若是要进入这广义密室,就必须先进入围绕其周的所有狭义密室。
而进入那些狭义密室的的关键——钥匙,却和尸体一起被锁在了广义密室内。
而钥匙是特制的钥匙,世界上就此两串,不能复制。
密室,密室,密室!全都是密室!既然是密室,就该有犹大之窗。
那,它在哪里呢?难道是水泥空地上的那片天?难道是内墙上的那些下水管口(拳头大小)?凶手没可能是拳头大小的动物吧!你瞧,那个吴凌杰正喋喋不休地把这番推理说给叶月然听,但她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反而对秦仕畅所说的话颇感兴趣。
这个谋杀现场和《谋杀骑着白马来》上册如出一辙,完全相同的谜面。
他对邱心素说的。
是啊,太可惜了,要是下册也一起出版了,我们也就知道谜底了。
真的很可惜,唯一知道谜底的宋老师死了。
邱心素接着又发表了一番具有人文关怀的言论。
但他真的是唯一知道谜底的人吗?秦仕畅诡异一笑,据说他所有的诡计都是抄袭的哦。
什么?!邱心素一下子忘却了爱,脸上也绝不温暖。
叶月然也露出了十分吃惊的表情。
靠,最看不起那些抄袭诡计的人!韩平对着尸体一脸的鄙夷。
抄袭了谁的?吴凌杰明明是对着秦仕畅,却凑近了叶月然,问道。
这就不知道了,小道消息而已。
秦仕畅依旧挂着笑。
我不知道这些状况你都看见了没有。
总之,我是老老实实地告诉了你,凶手此时就在白驹馆内。
甚至,我都把范围缩小到了六人之内。
我还带你观察了现场,把那些自命不凡的小说家的推理也如实告知。
所有的线索已经齐全,侦探,该是你表现的时刻了。
记得,我说过了,六个嫌疑人站在同一起跑在线。
七.恐怖的白驹馆距离一小时的期限还有最后的二十分钟了。
从警察局过来,也是差不多二十分钟的时间。
无论作为侦探的你是否已经破解了萦绕于白驹馆的谜团,我都请你快点离开。
作为这个推理的世界缔造者,我好心地告诉你——白驹馆内即将发生恐怖的事情,所以,不妨跳出来,继续以旁观者的姿态,看完这篇小说。
我知道了!!!吴凌杰直愣愣地盯着那具尸体,密室的手法,原来就是这样的!哦?说说。
叶月然今天第一次与他说话。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可是……为什么要……哦……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吴凌杰兴奋地大叫,这次,反倒是他不理睬叶月然了,大家听着,我已经破解了密室手法来,还有二十分钟左右,请大家和我一起回宴会厅去。
为什么一定要回宴会厅?秦仕畅疑惑地问道。
吴凌杰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密室。
肢解。
哈哈哈哈哈大家都用怪异的目光注视着冲到尸体旁手舞足蹈的吴凌杰,只听他说:快快快,那里是诉说结局最完美的地点,大家快去宴会厅。
那么简单的密室,原来这里就是犹大之窗,那么明显!他抬起头,仰望那片苍穹:管家,打电话给警局吧。
管家照办了——他也想快点报警。
众人将信将疑地回到了宴会厅门口,管家打开了北门,待众人进入后,他从内部锁上了北门。
这次,钥匙交给我保管好吗?吴凌杰面带笑容。
管家愣在原地。
嘿嘿,说不好,我将成为这里的新主人了。
所以……吴凌杰不好意思的笑笑,朝管家摊开来手。
管家迟疑着。
唉,我需要这把钥匙解开所有的谜团啊,给我吧。
吴凌杰嘟起了嘴。
管家最终还是退步了,将钥匙交到了他的手里。
呵呵,好了。
现在,是我的ShowTime。
吴凌杰说着,竟一下子跑到了那座酒柜旁,但却只从里面拿出了许多瓶矿泉水。
他迅速给其它九十九人面前的杯子里倒上,然后站到了大宴会桌的中央,想知道谜底的,就快点把水喝下去。
我保证——喝完,谜底就自然揭晓了。
他眼见着大约90%的人都将水喝了下去,突然问叶月然:叶小姐,我很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叶月然红了一下脸,把头一扭,不去看他。
吴凌杰叹了口气,继续道:好吧,我来说密室的解答。
大家不觉得很奇怪吗?之所以水泥地会变成广义密室,是因为它被许多狭义密室包围着。
而那些狭义密室的钥匙,被锁在了这广义密室了。
没错吧?也就是说,凶手似乎是个不用钥匙,也可以在密室内外进出自如的密室行者。
那我就奇怪啦,既然凶手是这样的妖怪,那么,为什么不直接把钥匙和尸块一起锁进任意一间狭义密室就好啊?何苦要隔开那么多个狭义密室,把尸块弄到那片水泥地上去呢?这不是显得很多余吗?我突然想到,凶手不是不想直接把尸体锁在一楼的房间里,而是——办不到。
也就是说,凶手之所以非把尸体置于那片水泥空地不可,是因为,只有那里,存在着所谓的‘犹大之窗’。
而且,那里不止有一扇‘犹大之窗’,而是有着两扇。
这是一起有着凶手和帮凶的谋杀案,凶手是谁,我们一会儿就见分晓。
我先来说说这个帮凶。
帮凶是谁呢?其实刚才,大家已经把帮凶喝了下去——水。
还记得吧,叶小姐,来得路上我对你说‘我们非常幸运,因为今天没有下雨’。
昨天的那场‘推理大赛’举办的时候,正下着瓢泼大雨啊。
凶手先是在馆内的任意一处毒死了宋德。
接着,他拖着尸块从出了‘白驹馆’,由外墙的铁梯而上,将尸体带到了馆顶。
之所以要分尸,我想是为了携带方便吧。
然后,他带着钥匙从楼顶爬下,由一楼的任意一间房间进入到了水泥空地,用冰块将下水管道口塞住。
然后,凶手退回房间,将小门和窗反锁。
当时正在下暴雨,下水管道一旦被堵,水泥空地就开始积水。
当水快差不多积到一楼房间的窗台时,凶手离开了房间,用钥匙锁上了房门。
再爬回到馆顶,将钥匙塞回死者的口中,把尸块统统直接推了下去。
由于积水,所以尸体并不会出现摔伤的痕迹。
而正值夏日,堵住下水管口的冰块慢慢融化,积水通过下水管留走。
太阳又将水分晒干,所以,什么痕迹都没留下。
大家都出神地听着,距离一小时的期限,还有10分钟了。
我的这番推理不知道大家是否可以接受,他说着,瞄了一眼手表,如果有谁还心存怀疑的话,我想我可以给你们看证据。
他笑了起来,我有十分确凿的,铁一般的证据。
哀嚎和呻吟此起彼伏,刚才那些喝了水的人一个接一个的口吐白沫,倒在了地毯上。
吴凌杰笑得愈加放肆了,他从外套里掏出了两把首~槍,把还没有倒下的那些人全部射杀。
枪声终于停止了,吴凌杰俯视着血泊里的那九十九具尸体,微笑着说:我说得没错吧,我有证据证明我的推理。
因为我就是凶手啊。
再过5分钟警察就要来了,不过,无所谓了。
吴凌杰迈下了餐桌,在叶月然的尸体旁蹲了下来,他叹了口气:唉,本来你有机会活下来的,一直到最后还有机会。
可惜啊,可惜啊……他摇了摇头,表示哀婉。
他用钥匙打开了宴会厅的北门,然后,从外面将门锁上。
径直来到了‘白驹馆’的馆门口,他拉开了门闩。
馆门被他推了开来,迎接他的,是阵阵暖风。
那些白马还拴住紧挨着白驹馆的马厩里,他挑了那匹叶月然曾经骑过的,跨了上去。
再见啦,白驹馆。
他抛给了白驹馆一个飞吻。
后记我骑在白马上,打开了DV。
抱歉啊抱歉,因为要处理尸体,故事并没能讲完。
上次说到哪里了?说到我们一行人骑着白马来到‘白驹馆’是吧?我笑着说。
对,那是‘推理大赛’的第一天,我当时的名字叫做什么来着,哦,叫做刘什么明的,算了,名字只是个符号而已,也不是个要紧事。
那些推理作家可真蠢,竟然都没能破解馆内之谜。
算了,我不在背后诋毁别人。
我很大度地耸了耸肩。
我在比赛结束以后就毒死了宋德。
这老家伙真是很该死,他盗取了我父亲大人的诡计笔记,还害死了我的父亲。
你们说,他是不是真的很该死呢?我的眼里,一丝愤怒稍纵即逝。
好啦,我说过的,我不和死人计较的。
杀人之后就是灌水咯,呵呵。
当一切都布置妥当以后,我就来到了前往指定旅店的路上,伏击干掉了傻呵呵跑来参加‘推理比赛’的……那个……叫吴凌杰的,嗯,是叫这个名字。
之后呢,我就用这个身份参加了今天的‘推理大赛’。
要知道,若不是听说参加‘推理大赛’的都是些平日里牛哄哄的推理小说作家,我才不会费心去制造密室哩。
唉,你看,人生就是处处充满了失望的。
但凡他们有一个破解了密室手法,我会让那个人活下去的。
我给了他们整整四十分钟唉,这些没用的家伙!我想了一会儿,实在是没有什么可录的了,就合上了DV。
夜幕太过霸道了,月亮和星星也都不敢露面。
我想,我该做些什么缓和一下这让人怪不舒服的气氛。
于是,我掏出了手机,播放起了那首弥撒般的《仆は、鸟になる》。
终章 解体隐藏(下)哎,这个密室诡计倒是蛮有趣的嘛。
小宝把笔记还给冯亮,拍拍他的肩膀。
冰颖也点头说:虽然和你登在上一期《真相》上的《灰色封印》比有差距,但是比你登在《线索》创刊号上的《自救男尸》要好一些了。
既然说到了侦探们的奇怪职业……天阔又是无来由的一句。
但这一次,他被及时纠正。
喂,没有人说到侦探们的奇怪职业吧。
你能不能认真点。
小宝提高了声调。
如果要说这篇小说的话,当然不够好。
且不说作者装做女生比较恶心,密室诡计也不够精彩;单就虎头蛇尾,最后竟然烂尾了,这叫人很难接受。
况且,尸体被水泡过会被发现的吧。
呜……天阔嘴里嚼着蒜蓉面包,急着说话,竟然噎住了。
许静怡看着他那副傻头傻脑的样子,又一次后悔今天会顶着大太阳来聚会——真是失策。
与其参加这样的聚会,不如在花同样的时间在家做瑜伽。
哎,真是的。
天阔拼命喝水果茶的时候,大家也就忽视了他。
冯亮,我觉得有别的方式哦。
小宝说道。
你说说。
冯亮很虚心地看着他。
凶手准备一匹布从楼上扔下来,尾端用冰块增加重量,这样就成了一个简易的滑梯。
沿着布把尸体滑到水泥地中央,然后再把布抽出来就行了。
由于这样的简易滑梯不能承受太重的重量,所以要分尸。
哦,这样倒也是另一种解答呢。
冯亮点了点头。
一时间大家都没说话,气氛有点冷。
月亮姐姐,你最近有写新作吗?冰颖把话题引向了许静怡。
嗯,有啊,叫《解体隐藏》。
哦?是《解体红颜》的姐妹篇吗?小宝问道。
许静怡笑道:呵呵,算是吧。
不过自我感觉是不同文风的作品。
其实啊,我刚才听你们说你们的作品,《幻界》中,分尸的原因无非是强调花了很久的时间;《心锁》中分尸是为了化整为零,减小体积以便装进容器;《谋杀骑着白马来》中,分尸是为了携带运输方便。
小宝改进后,分尸的理由又变成了减轻重量。
怎么说呢,在你们的这些案件中,分尸的理由都太过平常。
不仅如此,我觉得在这些案件里,分尸沦为了别的诡计的附庸,只是个噱头而已,可有可无。
但我的这篇《解体隐藏》,却是真正意义上以‘分尸’为主角的。
分尸理由,也正是诡计所在。
听起来很不错啊,那月亮姐姐,是不是拿出来可以给我们一阅呢?冯亮说着,往嘴里塞了根薯条。
啊呀,那倒是很可惜。
我只在电脑里保存了电子版的,没有打印出来呢。
许静怡看着大家露出了失望的表情,急忙说道,不过,我可以把谜面说出来,大家来推理一下。
这个好!这个好!冯亮愉悦地叫道,他瞥了眼一旁的天阔,而且,也免得又被这小子泄底了。
反正他现在也和我们一样,不知道解答。
就是,就是。
小宝和冰颖附和道。
天阔把茶杯放下:说起名侦探们的特殊癖好嘛……天阔,闭嘴!大家不约而同。
在没有了天阔的聒噪后,许静怡这才开了口:故事的开头,是很常见的情景。
在喧闹的城市里,有一条幽静的小巷。
小巷里,有一家茶坊。
哈哈,和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很相像嘛。
冯亮又仰天大笑起来。
他今年正值大四,面对金融危机造成的就业淡季,倒是相当乐观,毫不担心,整体乐呵呵的。
由于他笑得幅度很大,比较夸张,因此同学们送他一个外号天下第一笑。
也因此,他在网上的网名是略作修改的天下第一探。
但与此同时,他也开了许多马甲,比如椒盐排条、松子桂鱼等等,是个外表严肃,但内心无聊的家伙。
许静怡也笑着点了点头:是呀,我们不妨就假想一下吧,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这儿,主角就是我们这群人。
嗯,这样很有一种代入感,不错。
冰颖说着,把《线索》收进了书包。
当然,弦子的脚印是个很大的破绽。
天阔又不合时宜地插嘴,但内容和现在的话题毫无关系。
他摸着下巴,对着那本《吸血之家》,似在研究。
理所当然的,他被大家无视了。
好,故事中的我们这群人,也在聚会。
我们喝茶聊天,渡过了一个有趣的下午。
傍晚时分,我们离开了这里,准备一起去吃顿晚饭,然后散场。
许静怡娓娓道来,就在我们走出茶坊的时候,听见了小巷深处传来了一声女人的尖叫声。
哦?小宝皱着眉,聚精会神地听着。
发出尖叫的是一名环卫工人,她负责清理小巷内的那几个垃圾桶。
她刚才正在清理马路边的那几个垃圾桶,发现了一只大号的蛇皮袋,她原本以为是附近哪家店,装修留下的垃圾。
谁知打开一看,竟然是血淋淋的尸块。
哇哦~除去还在研究《吸血之家》的天阔之外,其他三人都发出了小声的欢呼,就像是粉丝等了许久,终于等到了偶像登场。
我们一行来到了环卫女工所说的那个垃圾桶旁。
这个垃圾桶紧挨着马路,并不太大。
尸块装在蛇皮袋里,蛇皮袋的袋口刚才被女工打开,可以看见里面的尸块。
真是够可怕的画面,难怪那位环卫女工会如此失声尖叫了。
后来呢?小宝问道。
我们立刻报了警,警方接到报案后非常重视,设立了专案组调查这起分尸案。
很凑巧的,专案组的组长,是我们的一个相识。
许静怡口中的故事,慢慢展开。
啊,这也是推理小说常用的手法吧。
因为警察的身份可以直接接触到案件的线索,所以当需要一个人提供案件的线索或是帮助侦探介入案件时,都会用‘警察是侦探的相识’这一理由。
冰颖分析道。
嗯,对啊,是挺普遍的一种处理手法啦。
许静怡顿了顿,等服务员把她点的抹茶慕斯放在桌上,然后继续说,这位组长告诉我们,所有的尸块属于同一具男尸。
死者是个不知名的老乞丐,大概已经六十多岁了。
由于公安总库也没有他的户籍登记,所以死者是我们说的那类‘没有身份的人’。
没有身份的人吗……小宝喃喃自语,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别的线索吗?我是指关于死者的……嗯……哪怕是任何细小的细节。
嗯,有。
许静怡笑了笑,死者生前曾经对一同行乞的小乞丐说过,他年轻的时候,结识了一位艺术家。
艺术家?哦……艺术的话……小宝又打开一听可乐,你们听说过一本叫做《解体之源》的书吗?里面倒是有一章叫做《解体艺术》。
哦,这本书这里有。
冯亮指着堆在桌子一角的那堆图书,喏,《银座幽灵》和《巴提斯塔的荣光》之间的那本就是。
小宝挪动身子,凑过去翻动书堆,很快,他找到了那本《解体之源》:对,就是这本,是国内原创的推理小说吧,向西泽保彦致敬的。
他往后翻过几页,就是这里,《解体艺术》。
我记得这一章的分尸理由是‘尸体分割的次数越多,产生形变的程度就越大’。
《银座幽灵》这本书嘛,怎么说呢,大阪圭吉被称为‘奇迹作家’,绝非浪得虚名。
他能坚持传统解谜路线实属不易,《百货公司的绞刑官》,我当时看了简直兴奋得不得了。
而《葬礼机关车头》中那个杀人动机实在是……哎呀呀,这位作家简直太厉害了!而海堂尊的这本处女作是获得了第四届‘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的,据说是很厉害的医学推理呀!天阔在一旁手舞足蹈,但大家只当他根本不存在。
我想,‘死者生前结识过一位艺术家’,一定会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
冰颖自我肯定地点头道。
对哦,是条非常重要的线索。
许静怡调皮地眨了下眼睛。
说话间已经过了五点,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们到了下班时间,茶坊里也渐渐坐了许多对年轻的白领情侣。
我想问个问题。
小宝想了一下,提问道,那些尸块是否有什么异常之处呢?比如,你看这本书第一章里,《解体人格》那个故事,尸体是按照圆周率被分割的。
他指着手里的《解体之源》。
哦,不是,尸体并没有被很异常的分割。
如果非要说起来……许静怡撅着嘴,想了想,如果非要说有那么点异常的话,那就是死者的手指脚趾也都被一根根分割开来了。
咦?这样的话,岂不是和西泽君的《解体诸因》里的第二因《解体信条》的谜面相同了吗?难道解体之因也是……小宝说到这里连忙住口,险些泄了底。
哦,呵呵,不是那个原因啦。
许静怡摇头道,既然西泽已有珠玉在前,我怎么会去‘撞车’呢?唔……那样的话……小宝默不作声了,暗自琢磨起来。
冯亮正在偷瞄不远的那一桌情侣亲热,这时轻咳一声,摆出一副正经的模样:咳咳,是啊。
对了,月亮姐姐,尸体是否完整呢?哦,我的意思是,当所有的尸块都拼在一起后,尸体还有那部分有缺损吗?哦,这个啊,所有的尸块能拼成一具完整的尸体。
一颗脑袋,一段胸部,一段腹部,一双大腿,一双小腿,两只脚,两条手臂,一对手掌,以及脑袋上的五官、毛发,十根手指,十根脚趾,和死者的所有内脏——一样都没有少。
嗯……那我再问一下,这位老乞丐如果死去的话,对谁有好处呢?有没有什么人可以从他的死中获益。
对,就好像这本书里的《解体转移》里写的那样。
小宝附和道。
没有。
一个也没有。
那分割尸体的工具是什么?小型电锯?冰颖之前沉默了一段,现在也重新发问。
对,分割尸体的工具是很重要的线索。
小宝翻过几页,就好像这章《解体转移》,就是以分尸工具为突破口,推理出了分尸动机。
啊啊,我竟然忘记了要去别人的菜地里偷菜!天阔突然来了那么一句。
种菜,偷菜是时下开心网上很热门的游戏。
还有虚拟奴隶买卖之类,许多人玩得不亦乐乎。
小姐,来一份匹萨。
嗯……要这个,夏威夷风情吧。
冯亮唤来服务员,点了一份匹萨。
他倒并不是饿了,只是要借助匹萨饼堵住天阔的嘴——那是他最喜欢吃的食物。
曾经有一次,冯亮约了天阔去逛二手书店。
晚上在一家意式简餐店用餐,他亲眼目睹了天阔狼吞虎咽地吃完了整整九只十二寸的匹萨。
分尸的工具,是砍刀之类的利器。
哦,对,死者的死因,也是被砍刀之类的利器砍断脖子身亡的。
那么凶残的杀人方式啊!冰颖不是因为感动血腥可怕才这样一呼的,而是出于黑冰颖的本能,对如此暴力凶残的杀人方式,感到了不可言喻的兴奋。
啊,这么说来,凶手分尸是临时起意吧。
如果说事先就想好了要分尸,那一定会带好电锯之类的工具吧。
那样总比用砍刀辛苦地分尸来得好吧。
不过,有什么理由呢?凶手分尸可是用砍刀哎……那种东西……你们想象一下那副画面吧。
如果说没有一个分尸的理由,我想凶手绝对不会用砍刀分尸的吧。
小宝开始了分析,当然,我这么说或许不准确,也很有可能凶手与分尸者并不是同一个人。
但问题依然存在啊,没有什么人可以从死者的死亡中获得好处。
即使存在一个我们所不知道的杀人动机,那也只需要杀死死者即可——何必要分尸呢?那么麻烦的事情,没有必要绝不会做吧。
那会不会,杀人和分尸的意义并不在于它们本身呢?冯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例如《解体之源》里的第四章《解体连环》分尸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做不在场证明而已。
就想小宝刚才说的,没有谁有杀死这名老乞丐的动机,那我们就假设没有动机好了。
他之所以会被杀,会被分尸,是有人借助这些行为,达到在别的案件中的一些目的。
也就是说,被杀的是谁都无所谓,他只是恰好被杀死而已。
可当时小巷里并没有什么摄像设备啊,我们对谋杀时的状况一无所知。
而且也在我的这个故事里,也没有以分尸闻名的连环分尸狂存在呢。
许静怡反驳道。
也可能和《解体递进》里写的那样,尸体只是被模糊成了‘一个物体’。
而分尸的作用,也变成了简单的‘分割一个物体’。
小宝似乎很喜欢《解体之源》这本书,对里面的故事印象深刻。
我觉得不是,事实上尸块并没有被用作别的用途啊。
月亮,尸体上有除了分割以外,别的痕迹吗?冰颖问道。
没有,只有砍刀的切口而已。
许静怡言毕,服务员端来了一份十二寸的匹萨。
天阔兴奋地用手抓起一块,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大口,但由于太烫了,他又把咬过的那块匹萨放了回去。
冯亮斜睨了他一眼,故意说道:说起分尸理由的话,我曾经想到过一个。
但这个理由因为过于恶心,所以我就放弃了。
是什么?小宝有点儿感兴趣。
冯亮故意凑近天阔说:啊,是一群饿疯了的乞丐分解尸体实用啊,对他们来说,那不是尸块,而是一堆肉块。
求求你快别说了……许静怡有了想呕吐的冲动。
但天阔丝毫没有被之影响,他依然津津有味地啃着匹萨:唔……好烫,呀,还是必胜客的更好吃一点……嗯嗯,下次聚会去必胜客吧。
冯亮无奈地看着天阔,脑海里滚动播出着算你狠三个字。
‘食肉’、‘饮血’都可以是分尸的理由吧冰颖搓着手掌。
我说了,别说这个话题了……许静怡今天第三次后悔来到这里。
好吧,我们回到月亮姐姐的案子上。
冯亮搅拌着杯子里的冰块,这个案子的确太奇怪了,单纯从动机来看,死者没有被杀的理由,也没有被分尸的必要。
无论凶手和分尸者是一个人或是两个人,他或他们都做了没有必要的事情。
是啊,死者是这样一个没有任何社会功能,也没有任何人际圈的老乞丐。
他的死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他活着对任何人也都没有坏处。
他的尸体也没有任何缺损,也没有切割以外的异常痕迹,又是个独立的案子……唔……好难,好像完全没有突破口的样子。
小宝想了半天,说道,月亮,你确定你不是写了‘凶手是个变态’之类的理由吗?许静怡眉毛一挑:当然,凶手不是个从分尸中获得快感的变态,是有着分尸的理由的。
可是用这份‘解体讲义’中的任何一条,都无法解释这起案子啊。
小宝咬着指甲,看着手里的《解体之源》。
哦,那份讲义啊。
许静怡用不屑的口吻说道,你觉得很好吗?我可是觉得有个很严重的漏洞呢。
讲义的漏洞?小宝有些惊讶。
是啊,一个很大的漏洞呢。
任何的讲义都有漏洞啦,卡尔的密室讲义,有栖穿有栖的不在场讲义,都有漏洞。
但是……嗯,说实话,我觉得这份解体讲义已经总结的很详细了。
呵呵,那个漏洞啊……许静怡故意不说下去,喝起了茶。
嗯?冯亮,小宝,冰颖都用期待地目光看着她。
那个漏洞啊……许静怡慢吞吞地放下茶杯,很明显哦。
说起不在场证明呢,就不得不说克劳夫兹的《桶子》。
这本作品在我看来名气大过实力,属于‘没看过很遗憾,看过了更遗憾’的作品……天阔又无聊的聒噪起来。
冯亮这才发现天阔这家伙已经秋风扫落叶般的把匹萨都吃完了。
他叹了口起,唤道:小姐,再来份这款匹萨。
是怎样的动机呢?杀人也好,分尸也好,总该有个动机吧。
特别是分尸,如果没有一个动机驱使,精神正常的人绝对没有必要耐着性子用砍刀分尸。
小宝托着脑袋,苦苦思索。
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个杀人动机,是东野的《放学后》。
冰颖说道。
噢噢,那个啊……嘿嘿。
冯亮笑得有些猥琐,偷偷瞟了几眼许静怡。
嗯……我想,这个动机,一定和之前提到的那条线索有关。
小宝是三人中思考的最认真的,‘死者生前结识过一位艺术家’,就是这条。
艺术家的话,是什么艺术家呢?绘画?小宝学得是广告设计,有很好的绘画功底。
所以首先就抛出了自己的拿手项目。
这个呢,就不便透露了哦。
但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提示呢——这种艺术,和分尸有紧密的关系哦。
和分尸有关的艺术?!冯亮惊讶地盯着许静怡,言下之意是——真的有那样的艺术存在吗?是哦,与分尸紧密相关的某种艺术呢。
死者和那位艺术家相识的那一刻,或许他被分尸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许静怡说着,又挖了一小口摩斯蛋糕送进嘴里。
啊,莫非是……是……小宝的脑海里闪现出一本书名,是纹身吧。
刚才突然想到了高木彬光的《纹身杀人事件》。
纹身这门艺术,或许正如高木彬光先生所说的那样——很少人知道纹身的美丽,而为这种秘密纹在皮肤之艺术所感动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这很可能是由于先入为主的偏见所造成的,譬如:看到街上的粗工或贩夫走卒之类的古铜色皮肤上,有着生手所纹的黝黑的蚯蚓后,即认为这就是所谓的纹身;或者认为不论男女,凡是纹身者皆为流氓、凶恶的罪犯,要不然就是居于下层阶级的人渣,以及人生战场上的失败者,他们无视于严肃的历史真相,甚至蒙蔽了自己的眼睛。
人们对于纹身的看法,通常是以上两者之一。
因此,纹身被视为是很可怕的一门艺术,日本曾经明令禁止纹身。
即使有人偷偷纹身,也无法保存下来。
许多名作、杰作都已化为泥土,甚至烟消云散,即使是凤毛麟爪也遍寻不获了。
但随着医学的进步,原本无法留给后人缅怀的纹身作品。
如今,也可以作某种程度的保留了,一个方法是拍照;另一个方法则是剥下纹过身的人皮,然后经特殊的加工法保存下来。
许多人更喜欢后者,因为以真人皮衬托的纹身图案,才见其风韵。
接着,作者又描写了珍藏了近百张的纹身人皮的东大医学院标本室的状况。
这足以证明的确纹身的魅力,是需要货真价实的人皮来展现。
所以许静怡才会说,这门艺术与分尸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哈哈,对哦,就是这个啦。
她回答道。
那么,如此说来,他年轻时结识的,是一位纹身师吧。
冯亮回忆起来,我记得高木彬光在小说里说,‘能否成为满意的作品,往往取决于对方是否具有雪白无瑕、细致光滑及稍带润泽的皮肤,就算是一颗痣或一处伤痕,也会使纹身师失去兴趣’。
即使有合适的皮肤,那拥有这皮肤的人也未必愿意被纹身。
而即使他愿意,也未必能遇到有高超水准的纹身师,毕竟配得上这个称谓的人,可谓少之又少。
也就是说,纹身——当然,是指称得上是艺术的那些纹身,绝对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艺术。
可是,纹身和这起案子有什么关系呢?说起分尸,冰颖最先想到额度绝不会是《纹身杀人事件》,而是乙一的《Goth.断掌事件》中的《暗黑系GOTH》——森野无意中拾到的笔记本,揭发第三宗连环碎尸命案。
他回忆了一遍许静怡对案件的描述,刚才月亮并没有说过尸块上有纹身吧。
的确没有。
许静怡点头。
啊,我知道了!小宝突然一拍脑袋,兴奋地说道,原来是这么回事。
他说着,把《解体之源》翻到《解体艺术》这个故事:和这个故事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哦?怎么说?冯亮的情绪也被带动起来,问道。
分尸的确是因为纹身这门艺术。
小宝又捋了一遍自己的思路,确信没错,不过,正如月亮所说的,尸体上却没有纹身。
啊?为什么?冯亮显然对他这一奇怪的观点很是不解。
因为还没来得及纹身啊。
小宝把一根手指点在餐桌上,画了一个大方框,这是全部的尸体,现在,凶手把这具尸体分割成数段,然后,在每段上纹上不同的图案。
只是由于某个原因,他在还没有来得及纹的情况下,就不得不离开现场了。
那么,凶手为什么要往分割后的尸块上纹图案呢?冰颖也觉得疑惑。
因为啊,他想做一副人皮拼图啊。
他想在尸块上纹上不同的图案,而这些尸块一旦按照某种规律拼接起来,就可以拼成一幅大图。
小宝说完,环顾众人。
这番推理显然不对。
许静怡摇着头说道,首先,如果像你说得那样,凶手是不得不中止纹身的计划而离开现场。
那么,一个这样状态的凶手,还会把尸块装进蛇皮袋,扔进路边的垃圾桶?应该是直接离开现场,尸块暴露在现场比较符合情理吧。
其次,如果凶手是为了做人皮拼图。
那你的顺序也反了吧——怎么想,都应该是先在整具尸体上纹上大图案,然后切割尸体使之成为一幅幅小图案比较正确吧。
说得也是……小宝顿时有些沮丧。
一具没有纹身的尸体,和纹身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冰颖自言自语。
三人都沉默的思索着,许静怡则安静地喝着茶,唯有天阔还在喋喋不休:说起《纹身杀人事件》嘛……咦,你还吃不吃?原来他已经把第二份匹萨吃完了,直勾勾地看着许静怡吃了几口的那块小蛋糕。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就把蛋糕抢了过去:啊,既然你不吃的话,那就别浪费了说着,他抓起蛋糕,咬了一大口,几乎半个蛋糕就被他攻陷了——然后,他很客气地问她你是吃不下了,是吧。
她只好麻木地点了点头。
我在想……月亮所说的漏洞,解体讲义的漏洞,到底是什么呢?小宝苦思冥想了很久,说道,实在是不知道啊,这份讲义真的有那么大的漏洞吗?她还说这个漏洞很明显。
冯亮看见一个穿着高跟鞋,黑丝袜的女人从不远处走过,有点心潮澎湃。
对啊,看来这个漏洞就是破案的关键呢。
冰颖皱着眉,月亮,我问你,在你的设定里,那位纹身师是顶尖水准的吗?在我的设定里,他可是世界上最顶尖的纹身师哦。
冰颖,你问这个干什么?小宝无不疑惑的问道。
哦,我想来想去,如果是因为纹身的缘故杀人,那么,凶手一定是看中了尸体身上所持有的纹身吧。
那么既然要闹到杀人的地步,说明那纹身一定是无与伦比的艺术品,那也就是说,为他纹身的那位纹身师,一定是水平高超的。
换言之,他的作品,如果出售出去,一定价格不菲。
可有谁会购买纹身呢?小宝不解。
冰颖喝了一口蓝莓果醋,解释道:纹有图案的人皮在死者生前同意的情况下,在死后会被没落下来,经过特殊的药物处理,裱褙于匾额后,就是一幅美丽的彩色图画。
有些性格豪迈的胆大之人,还特别喜欢用有纹身的人皮作为房间装饰呢。
而这些纹身人皮,也会根据纹身师的名气大小,标上不同的价格。
那如果按照月亮所说,死者结识的那位是世界最顶级的纹身师,那一旦死者身上留有他的作品,其价值连城啊。
冯亮说道。
正是如此,这恐怕就是死者被杀害的理由吧。
冰颖点头称是。
不对,不对。
小宝急忙纠正,死者的尸体并没有遗失的部分,也就是说,他的尸体是完全的。
月亮说过啊,那些尸块上没有纹身吧。
哎,我再回答一遍吧——没有。
所以啊,无论那位纹身师的作品价值几何,既然尸体上并不存在纹身,那也都和这起案件没有关系了吧。
再说,即使凶手误以为死者留有纹身而杀了他,那也没有必要分尸啊。
小宝继续调动着逻辑,至多是扒皮就可以了,何必要分尸呢?还是用砍刀!对了,我问你们,是不是有可能把纹身纹进身体内部呢?喂喂,这也太异想天开了吧。
冯亮做了个鬼脸,左手食指点着右手手掌说道。
也是啊……那我实在想不出为什么尸体要被分割。
小宝绞尽脑汁地想着,喂,月亮,你确定你没有把凶手设定为一个变态吗?哎……我要说几遍才可以嘛——绝对不是个变态,的确有着可以用逻辑推导出的分尸理由。
你确定?不是耍我们?小宝看来的确不相信这样案子里,有什么分尸理由。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如果要做推理,那许静怡十有八九看过《武林外传》。
三人又陷入苦苦的思索。
良久。
投降,投降。
我是想不出来了。
小宝举手投降,你们呢?我也投降。
冰颖也做投降状。
我……再想想……冯亮挣扎了一会儿,算了,我也投降,实在想不出。
说起《异想天开》嘛,也就是《奇想天恸》。
岛田流的又一次震撼,在我看来仅次于《占星术杀人魔法》和密室No.1的《斜屋犯罪》。
不过其中那个白色巨人掀翻火车的诡计,未免也……天阔继续着一贯慢半拍的不合时宜,所以也没有人问他的意见。
那好吧,既然大家都放弃了。
许静怡喝了口茶润润嗓子,准备做一通长时间的解答,那我来宣布解答吧。
冯亮、小宝、冰颖都盯着许静怡,好像是认真听课的学生。
我们慢慢分析吧。
许静怡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坐姿,之前冯亮说过,用砍刀分尸说明凶手完全是临时起意。
月亮,是我说的……小宝尴尬地提醒她。
呃……之前小宝说过,分尸是临时起意……许静怡更尴尬地修正道,然后,她轻咳一声,正色道,那么,我们先排除这次计划外的分尸不谈,说说分尸前的杀人。
凶手为什么要杀人呢?嗯……我想是因为纹身吧。
冯亮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
没错,正是因为获取死者身上的价值连城的纹身。
许静怡点头称是。
喂喂,月亮,你刚才明明说被发现的尸体上,是没有纹身的啊。
冰颖立马提出质疑。
嗯,我是这么说没错。
现在我也依然不改变这个说法——被发现的尸体上没有纹身。
而你也说过,所有的尸块能拼成一具完整的尸体,没错吧?冰颖紧追不舍。
没错,我现在也依然坚持这个说法——所有的尸块能拼成一具完整的尸体。
那么,死者要获得的纹身在哪里呢?难道你的意思是,凶手误以为死者身上有纹身,所以将他杀死。
但如果是这样,杀人后,何必要分尸呢?冰颖接连抛出问题。
不,我并没有这样说。
我的意思是——死者身上确实有纹身,价值连城。
凶手就是为了这个,杀害了死者。
月亮,你的这个说法很是自相矛盾啊。
冯亮也察觉到了许静怡叙述中的不对劲。
怎么?许静怡反问一句。
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嘛。
冯亮的左手食指点着右手掌,你一方面说,尸体并没有缺损,而被发现的尸块上完全没有纹身。
而另一方面又说,死者的身上有纹身,所以被杀。
这不是自相矛盾是什么?冯亮,我有说过尸体没有缺损吗?我只是说——‘所有的尸块能拼成一具完整的尸体。
一颗脑袋,一段胸部,一段腹部,一双大腿,一双小腿,两只脚,两条手臂,一对手掌,以及脑袋上的五官、毛发,十根手指,十根脚趾,和死者的所有内脏——一样都没有少。
’这才是我的原话吧。
这有什么区别吗?你这纯属是文字游戏。
冯亮抗议道。
当然有区别啊。
‘尸体没有缺损’是一回事,‘所有的尸块能拼成一具完整的尸体’又是另一回事。
许静怡笑道,就如同我刚才所说,这位老乞丐无论如何不可能是自殺的。
那就是谋杀。
而谋杀动机是什么呢?我说了,是因为他身上有价值连城的纹身,是世界最顶级的纹身师的作品。
而凶手既然为此杀了他,那也就是说,在杀人后,凶手一定会把他要的那部分分割下来——这点在你们手里的那本《解体之源》的解体讲义里,也有写吧——‘为了将身体的某一部分独立出来而分尸’。
小宝捧着《解体之源》点了点头。
嗯,那么,既然肯定要分割下一部分,而被发现的尸块上都没有纹身。
只能说明凶手把他要的——有纹身的那部分——带走了。
许静怡看冯亮正要说话,急忙做了个制止的手势,而我又说过,所有的尸块,可以拼成一具完整的尸体。
因此,冯亮你觉得,我的话自相矛盾。
是啊,就是这样没错。
冯亮理一副直气壮的样子。
你们也这么认为?许静怡扫视着另几个人——当然,不包括锲而不舍钻研着《吸血之家》的天阔。
冰颖和小宝相视了一下,然后对许静怡点了点头。
好,我想问个问题。
她交换了一下架着的双腿,我在某次考试中,取得了100分。
这成绩算不算高呢?这当然高啊,满分哎,不是废话嘛。
冯亮摆了摆手,你不要说这种无关的话题,我们正在讨论案子。
是啊,我正在解释这起案子的分尸原因。
许静怡继续问道,是啊,满分固然是高分,这点毋庸置疑。
但是——100分就是满分吗?现在有120制的考试卷,也有150制的考试卷。
所以,‘100分’就不再等同于‘满分’了吧。
她给自己续了些水,同样的道理,所有的尸块可以拼出一具完整的尸体,那尸体就没有缺损了吗?所有的尸块能拼成一具完整的尸体,至多只能证明——能拼成一具拥有‘一颗脑袋,一段胸部,一段腹部,一双大腿,一双小腿,两只脚,两条手臂,一对手掌,以及脑袋上的五官、毛发,十根手指,十根脚趾,和所有内脏’的尸体罢了。
但如果本案中的死者,拥有11根手指呢?11……胖胖的冯亮吃惊得张着嘴的样子,甚是可爱。
嗯,死者的两只手中,有一只是六指。
某日,他结识了一位世界顶级的纹身师。
当时,纹身师喝了点酒,正创造欲望爆发,无奈却一时间无法找到愿意给他纹身的人。
这时,他看着死者的那只六指,询问是不是愿意让他在这六指上,纹上图案。
我想,纹身师当时一定是给了死者一点钱,死者也就欣然同意了。
于是,他的第六根手指上,拥有了价值连城的纹身图案。
如今,或许是这名纹身师已经亡故。
他生前的作品,更是变得奇货可居。
而在凶手行凶之前,作为纹身爱好者的他发现了这位老乞丐身上,带着顶级纹身。
他顿时起了歹念,买了把砍刀,在某个深夜,把这位老乞丐砍死了。
在砍死了老乞丐之后,凶手迅速将他那带有纹身的‘六指’割了下来。
许静怡停下来,看着他们一个个都被惊到的样子,内敛地笑了一下,接着说道:但凶手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
如果说单纯只是切割下了他所需要的‘六指’。
那警方很快便会把目标锁定为一个——出售手指的人。
毕竟,‘六指’本身对他是没有意义的,他需要的,是出售‘六指’得到的金钱。
为了叫警方确信发现的尸体是完整的,所以,他分割了尸体。
当警方把所有的尸块拼起来,发现得到了一具‘完整’的尸体后,恰恰就掩盖了死者尸体的不完整性。
从而,也掩藏了凶手的杀人分尸动机,方便他安稳地出售那根带有顶级纹身的‘六指’。
如果站在凶手的立场来思考这个问题,也就明白了他分尸的理由——为了掩藏。
她微笑道:这样就是我说《解体之源》中那份讲义有个大漏洞的原因。
它并不适用于拥有‘特殊身体’的人。
很长一段时间,四位讨论这起案子的人都没有再说话。
在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的伴奏下,只有天阔一如既往的聒噪:喂,我们一会儿去哪里吃晚饭啊?不如去巴贝拉吧,我喜欢吃里面的藏红花蘑菇烩饭。
喂,喂,你们说话啊……(解体之源,完)特别收录 解体红颜By:冰糖月亮红颜美容院里,美容师张虹影熟练的指法让躺在躺椅上的李亦瑜很是享受,她放松自己闭着眼睛与美容师交流。
张虹影的话很少,不像其他美容师会喋喋不休地缠着顾客办卡。
她柔柔地和李亦瑜搭着话,李小姐,你皮肤很好呢,应该还在读书吧。
美容院的常客大都是有钱太太,当然也有些年轻的白领,她们会固定地去健身房、美容院来给自己保鲜,所以近两年各城市的美容健身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街小巷。
呵呵,我都二十五啦,我和我先生刚搬过来,他出差去了,我一个人闲逛的时候就被你们给拉进来了,还真怕进了黑店呢。
不会的啦,我们‘红颜‘可是很正规的店啊。
恩,感觉得出小张是经验丰富的美容师,你多大了?我也二十五了。
有男朋友了吗?以前有一个,快结婚的时候吹了。
说罢,大家都不说话了,气氛有点尴尬。
小张为什么不像其他美容师拉着我办卡呢?你们应该也有提成的吧。
客人觉得好自己会办的,如果我烦着人家,倒会引起反感,我只要干好自己份内的事就好。
对,我也最烦那些美容师给我介绍这个介绍那个,还说我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好象不在他们店里办卡我的脸就没救了一样。
像小张你就很好啊。
等下你给我介绍一下你们这里的卡吧,我想办张卡。
恩,好。
我现在帮您敷个冷导膜,您别说话了。
我来介绍一下这里的卡。
我们这里有月卡、季卡和年卡……最近在搞活动,办年卡还可以送5次精油开背。
今天是活动的最后一天了。
李亦瑜听着张虹影的介绍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冷导膜敷在脸上凉凉的很舒服,等张虹影帮她洗去面膜,她也差不多醒了。
我就办张年卡吧,她笑了笑说,你们不会过几天就关门大吉逃之夭夭了吧?这您可以放心,我们在全国都有连锁,而且一贯经营良好。
呵呵,我开玩笑的。
你们这里怎么交钱,可以刷卡吗?抱歉,暂时不支持刷卡消费。
那怎么办啊,要不,你跟店长商量下,我明天来给钱,但能不能算我是今天开的卡,我不想错过这个优惠活动呢。
这……我去问下店长。
过了一会儿,店长和张虹影一起进来了,不好意思李小姐,我们每天都要报帐的,钱不到就没办法开卡。
如果您方便的话,可以让小张和您回去取。
恩,也行,反正我就住在对面小区。
出了店门过条马路就是李亦瑜家所在的小区了,现在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去完顾客家,你把钱交到前台你就可以下班了。
不过小张你要小心点哦,你也知道前些日子的事吧。
店长的话言犹在耳,一阵凉风吹过,张虹影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由于是个新小区,所以入住率并不是很高,李亦瑜的家在小区深处的57号102室,她掏出钥匙打开门,进来吧,我家就我一个人,你先坐一会。
张虹影坐下后悄悄地打量客厅,显然李亦瑜的生活很优渥,客厅装潢得并不是贵气逼人,但也用料考究、装饰精致。
沙发背后的墙上挂着婚纱照,新郎和新娘握着彼此的手、甜蜜地笑着,这可能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吧。
张虹影望着笑靥如花的新娘不由得有些妒忌,如果当时自己也嫁出去了,也会像李亦瑜一样幸福吧。
久等了,这里是3000元,你点一下,李亦瑜的话打断了张虹影的思绪,她似有歉意地一笑,开始数钱,小张你也应该听说最近发生的事了吧,怎么还敢跟我回家,难道不怕么?张虹影抬起头,望见李亦瑜微笑着看着自己,她感到一阵晕眩。
……虽然学校离家并不远,但季禾仍保持着大学时候的习惯,每周回一次家,可能是因为比较喜欢学校的氛围,也可能是因为学校的新鲜事比较多。
即将迎来再次毕业,季禾对学校还是颇为留恋的。
这天是礼拜五,季禾回到家后发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父亲应该还在公司忙,爷爷一定是去找人下棋了,而妈妈呢?平时季禾一到家,季妈妈陈少琪女士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并把他拽到厨房,宝贝看妈妈又给你准备了什么好吃的。
小学时候由于妈妈老是宝贝长宝贝短的,被同学知道后就嘲笑了好久,季禾觉得自己的男子气概受到了侮辱,就向妈妈提出抗议,妈,你能不能别叫我宝贝了,我都长大了。
再大也还是妈妈的宝贝。
陈女士也相当坚持。
最后讨价还价双方磋商的结果是,季妈妈不得在公开场合称呼儿子为宝贝,而季禾则必须接受妈妈私下用这个甜腻腻的称呼叫自己。
季妈妈退休后也不闲着,成天发挥余热——今天报名弹钢琴明天报名学西点——但明显热度不够。
钢琴买回来没多久季妈妈就意兴阑珊了,西点一开始倒做得有模有样,而季禾他们三祖孙都不爱吃甜食,眼见着自己的成品无人问津,季妈妈也没好耐心研究西点了,于是烤箱也束之高阁了。
前几个礼拜季妈妈跟风办了健身卡,跳跳操游游泳练练瑜珈,用她自己的话说是今年二十,明年十八,可惜被不解风情的季爸爸讥讽为老妇聊发少年狂。
难道老妈又去健身房了?都快五点了还不回家,反正也不饿,季禾给自己倒了杯果汁,开始靠在沙发上看书。
故事很精彩,季禾入了迷,不知过了多久,听见门开的声音,宝贝你回来啦。
恩,季禾应着,眼睛仍不离书,妈你怎么那么晚回来。
我去了新开的美容院做脸,你看我是不是年轻了十几岁。
告诉你哦,美容院发生了一件怪事。
恩。
宝贝在看什么书啊,那么入迷,对妈妈都爱理不理的,季妈妈有些不高兴了,从季禾手中把书拿起,饶有兴致地看封面,《占星术杀人魔法》?讲什么的?讲杀人的,杀了好多人哦,一个人头没了,一个手臂没了。
季禾故意吓唬妈妈。
哦,好像看过。
不会吧,这是新书啊。
季禾感到很失望电视里放过嘛,那个《少年包青天》里演的,也是死了好多人,一个头没了,一个手没了,其实哦……季妈妈开始滔滔不绝,季禾只觉得眼前一黑,倒霉,早有耳闻说《少年包青天》里面的诡计抄袭了岛田庄司的《占星术杀人魔法》,他当时还庆幸自己没看过这部连续剧,现在就这样被老妈泄了个透,他不爽地嘟囔着:妈,你快去做菜吧,爸爸和爷爷就快回来了。
季禾的父亲和爷爷都是比较严肃的人,总是认为应当食不言寝不语,所以吃饭的时候他们很少说话,吃完饭是一家人通常是爸爸看报纸季妈妈洗碗,爷爷和季禾就聊国家大事,而等季妈妈洗好碗一起聊天后,大家的话题就开拓得多了。
我今天去隔壁街的‘红颜’美容院做脸了,你们听说了没,美容院失踪了一个美容师,是去顾客家里收钱后失踪的,真可怕啊。
这有什么可怕的,说不定是卷款潜逃了呢。
季爸爸很平静地讲出了自己的猜测。
季杰,你没听说过那几起案子么?什么案子?大月在三四个月前,在s市的郊区陆续地发现了几具尸体,这些尸体全都残缺不全,第一具尸体是没有头部的,第二具是没有头部及左边的手臂,第三具则是失去了头部及双腿,断口不是很整齐。
警方根据死者的遗物发现这些死者年岁不等,籍贯也各异,唯一的共同点是她们的工作都是美容院的美容师,却是互不相识。
去那几个美容院调查的结果是,这些美容师跟随顾客回家拿钱后就再未出现过,而且再也联系不上,店长大都以为她们携带私逃,想也不是什么大钱就自认倒霉没有报警。
问她们能否回忆起那名顾客的长相,她们都摇头说不知,只说是女的,中等身材,头发是黄黄的扎个马尾,长相毫无特色。
行有行规,每个美容师专注于自己的客人就好,谁也不会多去关注别人的客人。
警方认为这名顾客有重大作案嫌疑,就将其当时填写的资料调了出来,发现上面完全都是虚假信息。
于是调查陷入了僵局,因为警方对凶手一无所知,对行凶地点一无所知,对动机更是一无所知。
一时间美容行业的员工人心惶惶,各种流言都出现了,有的猜测凶手其实是男扮女装,因为生理上有缺陷导致恋爱不成,所以报复女性,有人猜测凶手如此行凶是为了某种隐秘的宗教仪式,更有甚者,更是声称这案子不是人类所为——有人言之凿凿说是附近殡仪馆的停尸房里跑出的鬼魂作祟。
子不语怪力乱神,但坊间传说总是愈离奇传得越广。
好在在第三具尸体出现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出现第四个被害人,大家紧着的弦也都慢慢松下来了。
这三起事件在各大报纸上也被详细登载过,只是季爸爸很少看他认为属于家长里短范畴的社会新闻,所以一直不知道这已在街头巷尾传得沸沸扬扬的连环凶杀案。
哦,原来是这样,那这起案子很有可能是那个凶手再次出山了?季爸爸放下报纸,显得很感兴趣。
很难说,毕竟这里是市区嘛,不是那个凶手的行凶范围。
季傲老先生以前在刑警大队的时候就经常嘱咐手下探员治案要严谨,不要妄下猜测,这样很容易被先入为主的想法缚住手脚。
缺了头部,缺了手臂,还有缺了腿的,季禾喃喃自语,爷爷,那些缺失的尸块一直都没被发现么?恩,是的,警方也在附近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结果一无所获。
现在警方其实挺被动的,一方面像普通老百姓一样希望凶手别再犯案,但根据现有线索根本无法破案,估计只有等凶手再次犯案才能将其抓获。
这凶手很变态吧,杀人就杀人好了,干吗还要分尸啊……啊,宝贝,你觉不觉得凶手的动机就和‘包青天’里面一样?很难说啊,没准凶手和老妈你一样是个‘绝望主妇’,平素爱看连续剧,看到这么有趣的案子就手痒自己试一下咯,平时就‘烹牛宰羊且为乐‘了,杀人的感觉一定更好。
妈,那些案子不是你做的吧?季禾故意和妈妈开玩笑。
什么连续剧啊?和这案子有关?季妈妈刚要发作,就被季老先生打断了,他仿佛对这案子很感兴趣,于是季妈妈把下午对季禾讲的剧情又给季傲季杰父子两讲了一遍。
季禾在边上叫苦不迭,本想忘记那该死的少年包青天的,现在不仅忘不了,还被反复提醒,看来这下阅读《占星术杀人魔法》的时间要无限期后移了。
哦,这样。
虽然都有分尸,但也有所不同,这次案件里最离奇的是死者的头没了,一般无头尸的出现是凶手为了掩盖死者身份,如果真是这样,凶手就该将可以证明死者身份的物件全部取走。
如果是凶手大意了,分尸只是为了掩盖身份,那取走头部也就算了,为什么会有两具尸体少了其他部分呢?分尸不是件简单的活,考虑到凶手应该为女性,我更加对她为什么要分尸感兴趣了,她有什么必要一定要这么干?她应该是独居的且住处周围人口不稠密的,这样才能保证作案过程不被人发现。
警方的办案思路应该换一换,一味探询‘谁干的’不如思考一下‘为何干’比较好。
季禾身边的很多推理小说爱好者都觉得,那些平时寡言的侦探一到破案的时刻立即就滔滔不绝、像染上了演说癖一样,是件很奇怪的事,可季禾不觉得。
因为他爷爷季傲就是个沉默的人,但时而有爆发的时候,比如刚才,他听完陈少琪的话以后一下子就讲了那么多,而且分析还是比较在理的,70多岁的老人家有这样的迅速的思维真是件值得骄傲的事。
全家陷入沉默,大家都在思考这几件案子。
突然门铃响了。
进门的是王膺王队长,他也算是季家的常客了。
30多年前季傲在邢警大队当队长的时候,他才刚刚进局里,现在已经是新任队长了。
老王你坐会儿,怎么现在过来啊,也不早点来,一起吃顿饭。
季杰和王队长也是熟识已久了,他们本是警校同学,后来季杰没有继承父亲的衣钵当一名警察而是从了商。
哎,我也不想这时候出门啊,还等着过会看球呢。
前面正吃着饭呢,突然接到上级指示说发生大案子了,让我赶紧过去,我饭都没吃就赶过去了——就在你们对面那小区——去了一看,我就立刻饱了。
什么案子啊?陈少琪给王膺泡了杯茶,很殷切地问道。
死人了。
无头女尸。
……死掉的那个人是不是叫张虹影啊?恩,对——这茶好烫——你怎么知道啊。
死者身上穿着‘红颜’美容院的衣服,我们去查了一下,得知他们那里的确失踪了一个叫张虹影的美容师,我让他们来认尸她们还你推我我推你,谁都不愿意来似的,最后店长只好自己来了,她看了就吓哭了,说小张那天穿的就这身。
说起来张虹影失踪好象是前天的事了——他们不知道人命关天啊,要是今天尸体不被发现,他们就一直拖着不报案,当这人人间蒸发了?那尸体怎么会被发现的?四个人的胃口全部被吊起来了,于是就一齐打断了王膺的抱怨。
有个孩子在踢球,不小心把球踢他们院子里了,好不容易翻墙进去捡完球,那孩子看到院子通往房间的门开着,虽然房间里没开灯,但那时天不算黑,他不想再翻墙出去了,就想跟主人打声招呼从正门出去吧。
然后进屋就闻到一股说不出感觉的臭味,他一边询问主人在不在,一边到处看着——孩子的好奇心还是很大的——然后他就看到浴室的门半掩着,露出了女人的脚……王队长停下话头,喝了口茶,看到其他人都屏息听他讲下去呢,他不由得有些得意,这孩子胆子也真大,他居然推门了,就看到‘一个没有头的阿姨躺在那里,周围都是血’,那孩子话都说不利索了,哎。
那间屋子的主人呢?身份查明了不?查明了,屋主姓孙,是个生意人,现在正在外地谈生意呢,我们联系到他了,他听说家里出事了正赶回来呢。
他妻子叫李亦瑜,是个全职太太,‘红颜’的店长说虽然不知道那天的顾客叫什么——那份录有姓名的顾客资料单也在被张虹影带出去了——听小张是叫她李小姐的,那么张虹影应该是跟她回家取钱,并遭遇不幸的。
那凶手就是这个李亦瑜咯?抓到她了没?她目前不知所踪,是不是凶手还很难说,抓回来审一审才知道。
明天我去向上面申请通缉令,估计很快就能到案。
那之前几起案子是不是她做的?很难说啊,听说她是最近才搬到这里的,以前的居住地我们还在调查。
真是最毒妇人心——小陈我不是说你哪——杀人就完了嘛,还把人头给取走了。
王叔叔,尸体只是缺少头部吗?一直不说话的季禾开口了。
我也不清楚,我没敢好好看那尸体,不过胳膊腿儿的都还在吧。
我在你家坐一会儿,等下法医会把验尸报告送来。
按理说,不该向你们透露这么多的,但大家是自己人,说说无妨,而且季禾帮我破了不少案子啊,呵呵,这次说不定王叔叔又要找你帮忙呢。
老王你这是哪里的话,那几件案子不过是这小子运气好,这次的案件应该已经很清楚了吧,把李亦瑜抓到后应该就真相大白了。
季杰听到别人夸儿子当然是高兴的,但是还是要适当地打压一下,这样显得做父亲的更有威信。
大家闲聊的时候陈少琪还给王膺下了一碗炒素面——本来是想弄碗大排面的,可是王膺直说看到肉就犯恶心。
季禾一直不说话,好象在思考什么。
吃完面,在王队长的要求下,全家一起看起了中超联赛,王膺说:觉得自己窝囊的时候吧,看看这个,我就觉得特有自信了。
半场结束,王膺的手机响了:恩,你把两份报告都送来吧。
我在对面的别墅区,7号,恩,对,就现在过来,其他人先解散了吧。
5分钟不到,季禾家的门铃就响了,队长,这是您要的报告,这份是现场报告,这份是法医报告。
法医说,更详细的报告要回去做完检验才能给你,明天会送过来。
送报告来的警察有张稚嫩的脸,想必王队长的警察生涯也是从送报告开始的吧。
恩,行了,你回去吧。
王膺大手一挥。
然后,在大家的殷切注视下王膺开始看报告,现场报告说案发现场有被凌乱翻找的痕迹,具体少了什么还不清楚,可能要等李亦瑜的老公回来了清点过才知道。
验尸报告里显示死者死于2天前,头部及右手被一并砍去,并不在现场,应该已被凶手带走,尸体断口并不整齐,致死原因不明,体表无外伤痕迹,但客厅的地板上有个染血的烟灰缸,指纹被细心擦去,死者可能是被袭击头部致死的吧。
分尸地点为死者所在浴室,而分尸所用工具就在尸体边上,为一把砍骨刀,刀柄无指纹,而这把刀与李家厨房所用刀具配套,所以应是李家的刀无疑。
看完报告,大家都很安静,每个人都在运用自己的灰色脑细胞。
王膺看完比赛才心满意足地回去,还许诺有什么新消息随时通知大家。
每当夜幕低垂,有多少案件在这个城市的角落发生?而作为一个普通市民的我们,要怎样保护好自己和身边的人?第二天下午,王膺的电话如约而至,家里大人都不在,季禾接的电话。
孙东勤——就是李亦瑜的老公——昨天半夜刚下的飞机,没敢回家就住的酒店,今天一早就来局里了,眼睛红红地问家里发生什么事了他老婆怎么样了,看他也是一晚上没睡好,哎,杀人犯是自己的枕边人这多可怕。
在几个小警察的陪同下他回了自己的家,他说,他老婆没带走什么就带走了自己的皮包,可能还拿走了几件衣服以及带走一个大行李箱,他们夫妻因为刚搬来,家里可能还要随时添置东西,他平时又不常在家,就给李亦瑜留了三万块现钞以备不时之需,现在那钱还剩下两万五。
别的就没什么了,不过他知道死者的身份后就有些惊讶,可能是觉得妻子杀害这样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很奇怪吧。
关于他搬家前的地点离那些郊区倒是不近,但是他家有车嘛,运尸也挺方便的。
上头的通缉令也批准了,下午就贴出去了,估计李亦瑜是插翅难飞了。
这案子很奇怪啊。
哪里奇怪了?李亦瑜杀了人在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没有必要潜逃吧。
呃……杀人犯的逻辑很古怪的,可能她厌倦这样了。
在杀了那么多人以后,她决定开始新生活。
这么说,王叔叔觉得她就是那个连环殺手咯?要开始新生活她干吗不多带点钱和衣物?呃……那你觉得是怎么回事?我有个模糊的想法。
王叔叔,你能不能……这天晚上当大家打算用餐的时候,门铃响了,季禾过去开门,不用猜肯定是王队长。
老王你这次来对点了,一起吃饭吧。
顺便再给我们说说那案子的进展。
季杰这时候丝毫无视自己定下的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心想知道案情的发展。
我这次来就是要说这个,你儿子太棒了。
这当中又有他什么事儿啊。
我下午给你家打电话,你们都不在啊,我就跟季禾说了,他都告诉你们了吧。
当时他和我说觉得有点奇怪,让我把孙东勤再叫去局里好好问问,这一问才知道,嘿,你们猜,问出什么了?什么啊?难道他看见过他老婆杀人?不是。
那是什么啊,你就别卖关子了。
原来孙东勤和张虹影认识!他们是老相好,但是孙东勤的家里人不喜欢张虹影,嫌她配不上自己儿子,就又给他介绍了一家。
这孙东勤倒也孝顺,就忍痛和张虹影分手和父母介绍的也就是李亦瑜结婚了。
他说他同学都知道他和张虹影的事,可能谁多嘴告诉李亦瑜了吧,然后李亦瑜在美容院遇到了张虹影就把她骗回去了……呃……老王,你这逻辑很奇怪啊。
陈少琪忍不住插嘴了,照这个说法,李亦瑜倒像是被害人啊,哪有抢了别人男朋友还把人顺手杀掉的道理。
李亦瑜不是杀人杀上瘾了嘛……反正不相干的人都杀,这个相干的更不能放过。
他用余光瞟到那一家三口已经都一脸黑线了。
王叔叔,你还是安排孙东勤认尸吧,无论被杀的是谁,反正他都应该认识。
恩,也是,我心里其实也挺不塌实的。
孙东勤认尸的结果多少让王膺有些失望,他看了一眼死者的脚底就说,这个是我老婆,她脚底有颗痣。
这时候孙东勤的表情颇为复杂,那种悲喜交加而又松了一口气的样子让警察局的警察们都暗地里骂他不是东西,竟然庆幸被杀的那个不是前女友。
于是发出去的通缉令的只得收回,重新发出的通缉令上的名字已改成了张虹影。
两天后,张虹影被发现浮尸于某公园的湖中,岸边有用旅行箱压着的遗书。
:我不知道抬头写谁的名字好,我没有父母,我甚至怀疑我死后没有人会为我而悲伤。
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都离开我了,从剩下的亲人那里我没有得到一丝温暖,惟独奶奶对我很好,可是我毕业后没多久,还没能好好地尽孝道,奶奶也去世了。
我的世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勤出现的时候,我感觉世界都亮了。
他对我说,小虹,嫁给我吧,我要让你成为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
他不太会说甜言蜜语,唯一的就这一次,那次我告诉他,我怀孕了,可是最后他还是离开了我,同时离开我的还有我们的孩子。
我多么想把孩子生下来,看他慢慢长大,他的,眉眼或许会像他父亲,性格也像他。
但是我不能这么自私,在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的时候我不能生下他,因为我——自己深知那些苦痛。
孩子离开我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心也死掉了。
后来我知道他结婚了,婚礼那天,我偷偷地去看了,婚礼排场很大,新娘笑靥如花地给宾客敬酒,他也笑容满面。
那天我没有哭。
之前我已经把这辈子所有的眼泪都流光了。
此后我开始拼命工作,客人们都很喜欢我,所以日子还过得去。
我开始想念我那个孩子。
如果他还在,应该一岁了吧,一岁的孩子会叫爸爸妈妈会走路了吗?有些人结束了一段感情后随时可以开始另一段,而我不可以,一辈子的爱就这么一次,天蝎座女子的爱情就是这般决绝而惨烈。
我有时候也会恍惚地以为他还在身边,他说,小虹,嫁给我吧,我要让你成为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
现在他把本属于我的幸福给了别人。
那天7点多的时候来了个客人,也是对我的服务比较满意吧,她说要办卡,却又没带现金。
我去的时候店长提醒我要当心,我知道那个连环殺手的事,但我并不担心,一个心死了的人,活着就如行尸走肉,什么时候死怎么死都无所谓。
去了她家,很宽敞很气派,突然我看到了那样东西。
是他们的结婚照。
那个新郎的面孔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了,午夜梦回的时候每每会看见。
可能她来店里做脸的时候没有化妆吧,我竟没认出她来。
她出来了,给了我一叠钱让我点,手一晃,我看到了那个钻戒。
我感到一阵晕眩。
这也是本属于我的。
勤说,我们不要买单粒钻戒了,买排钻,像彩虹一样的,这样才配你。
我要这个钻戒。
我要戴上他的爱。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死了,而我手上抓着一个水晶烟缸。
我蹲下去想取她手上的戒指,却怎么也拔不下来。
我只有一个念头,我要这个戒指,如果有人看到我当时的表情,一定会吓一跳。
我一身的汗,身上还有血迹,空气中也飘着血的味道,戒指总算拿到了,我看着身上的衣服,想我不能这么出去,于是我冲了把澡。
然后挑了一套她的衣服穿上,又翻出一个旅行箱,把东西一古脑地都放进去了。
我锁上门,很镇定地出去。
这个新小区保卫还不是很森严,所以我出小区门的时候,都没保安注意到我,真是万幸。
现在有时间好好端详这枚戒指了。
钻粒都不大,一排黄钻一排白钻一排粉钻的设计,戴在我的手上是那么合适。
我突然想到自己没地方可以去了。
原本住的地方是美容院给我们借的房子,我和几个女孩子一起住。
我也不想离开这个城市,虽然它对我无爱,但我已经习惯了这里习惯这里虚假的温情也习惯了这里的光怪陆离。
因为不敢登记身份证,我没办法住宾馆,只好在街上走了一夜。
随后的几天都是流浪,我不知道她的尸体有没被发现,我感觉自己像老鼠一样仓皇流窜,火车站是我待得最久的地方,我明明讨厌人群,却又不得不借人群来藏匿自己。
昨天我从火车站来到了这里。
那样东西时刻在提醒我所犯下的罪行吗。
公园很大,游人不算多。
我觉得自己神志越来越清醒,即使戴上那枚戒指,勤也不属于我,我们终究是没有以后的。
而她是无辜的,那时候她朝我笑……勤的样子越来越模糊,而她的笑容越来越清晰。
我究竟干了什么!这几天我终日惶惶,不知道哪天四面八方的警察就把我包围了。
我是不幸的人,爱我的人都遭遇了不幸。
也许自溺湖中才能洗刷自己的罪恶。
那枚戒指我不配戴,如果可以,请替我还给她。
再见了。
张虹影哎,真是个可怜的女人啊。
陈少琪嗟叹不已。
那孙东勤也很可怜,他听说张虹影死了立刻就崩溃了,当众大哭,说自己对不起她。
他也太软弱了一点,感情的事不能全凭父母安排啊,以后季禾谈恋爱,我肯定就不管,老季你也别多事啊。
知道了知道了。
但是李亦瑜的头和手都没找到吗,可怜她莫名其妙就身首异处、死无全尸啊。
女人真是太可怕了。
陈女士说这话的时候已然忘记了自己的性别。
晚上季老先生带回来一个新闻,说他和棋友下完棋走出小区的时候,正好目击了一起车祸,车祸的死者正是孙东勤。
他当时过马路完全心不在焉,那辆卡车又是拐弯急驶过来,来不及刹车就从他身上碾过去了,正好被我们看到,就赶紧打了120和110,那人还没救到医院就已经不行了。
年轻的时候见过不少血淋淋的案子,现在看到一个大活人在我面前这样,我还真有点受不了。
刚从警局做完笔录回来的季傲说起之前发生的事还有些心有余悸。
估计孙东勤是故意寻死吧,老婆和前女友都死了,他也生无可恋了,何况我听说他生意并不好,欠了一大笔钱。
不知道他们夫妻有没买保险,这样他父母还能拿到一笔抚恤金。
人都死了,要钱有什么用。
他们什么时候大殓,我们去送送吧,好歹他们的案子我们家也参合过。
老爷子沉着脸说。
周六,季禾家的电话又急促地响起:老王啊,什么事,恩?让季禾听电话?好,你等等。
季杰接了电话一听是儿子的,免不了嘟囔几句,季禾过来听电话,你王叔找你。
恩恩,抓到了?恩,尸体也搜到了吧,恩恩,不谢不谢。
好好,就这样。
啊,对了,我爸让你过来一起吃饭看球。
王叔叔再见。
挂上电话,发现一家人正奇怪地看着自己,季禾吐了吐舌头,说,爸妈爷爷你们不要像看妖怪一样看我啊。
你又帮他破了什么案子啊?发问的是那个老想摆出威信的季爸爸。
就那个美容师殺手的案子呗。
哇,宝贝好棒!你怎么给破的?我也是运气好,其实破这案子多亏了爷爷。
哦,有我什么事?一直不吭声的季老爷子也兴奋起来了。
前几天,爷爷和人下完棋正从公园出来的时候,目击了一场车祸,孙东勤被卡车撞了,虽然爷爷及时打了急救电话,但他还是终告不治。
恩,我当时还去追那辆车,那混蛋车开得飞快,天色也暗,我车牌没看清就让他跑掉了,这大卡车真是害人啊,然后我把小孙就送到医院去了。
后来还有警察给我做了笔录,哎,以前都是我给人做笔录的呀。
难道凶手和那个司机有什么关系?陈少琪忍不住插嘴。
季杰也接着妻子的话头:卡车倒是运尸的好帮手,有了卡车随便在哪里作案都可以把尸体运到郊区去了。
季禾摇摇头,继续说,那天我们第一次聊这案子的时候,爷爷讲了一段话,他说,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研究‘为何干’比‘谁干的’更有意义,我深以为然,于是就一直在思考这个。
的确一开始也产生了不正确的联想——这都是老妈给我的误导,但我立刻就自我否定了,因为尸体缺少的部分有重复。
季妈妈明显有些不悦:为什么爷爷是华生,我就成了多余的人。
爷爷其实是福尔摩斯,妈妈是缪斯……这样可以了吧,先让我说完。
然后我又想起古代以及现在还有些蛮荒部落都会在杀死对手后取人头颅,可能是为了炫耀胜利,也有可能为了进行某种祭祀活动,但这没办法解释为什么有些尸体还缺少了其他部分,我有听说有单取内脏祭祀的仪式,但没有听说取头颅加上手臂——确切地说是单臂——或者头颅加上双腿的。
是毫无规则的行为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这时候碰巧就发生了张虹影的案子,凶手没有做过多故布疑阵的事,可是我们却想多了,我们把案子的背景想复杂了,一开始非要把两起案子扯在一起。
当王叔叔把这案子破了以后,我就决定换一种思路去思考美容院殺手的案子,我是不是也把案子的背景想复杂了。
她留下的部分必是对她有用的,头颅、手臂、腿,这些部件有什么用,还有,为什么第一具尸体没有缺少身体的其他部件,我决定不考虑头颅了,先想想手臂和双腿有什么用,得出的结论是——重新组装。
陈少琪听得津津有味:啊,还是回到我的猜想上了。
恩,所以我说妈妈是缪斯。
但是光这么想,没有用,因为毕竟是人啊,又不是洋娃娃,手臂断了给她再买一个接上就行。
虽然有人体移植,但我只听说有移植器官、角膜、皮肤什么的,我还特地去医院打听了,医生说,国外有过成功案例,但国内没有,而且即使有,也需要专业的人去操作,那些断口切成这样,骨头都碎了,医生再有本事,也很难再给人接上——即使接上,也只是个摆设而已,没办法用。
我觉得自己想法是对的,只不过没找对出口。
然后我们昨天全家就去参加了孙东勤的葬礼。
遗体告别的时候,我低着头绕棺而行,听到前面有人窃窃私语说,怎么尸体一点都看不出是被车子压过的。
我看了一眼遗体才发现果真如此。
当时孙东勤被碾到的是右腿吧,但是遗体的裤管是鼓鼓的,非但如此,连脚也好端端地连着。
我当时就觉得很奇怪,要说腿可以用填充物冒充一下,可那个脚是怎么回事呢,从露出的一点点部分可以看出,那颜色比那些我们在医院看到过的义肢自然多了,难道是用什么特殊材料做的?因为穿着鞋袜我也看不清,但总觉得右边的脚比鞋子略小一点,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我有了个不好的想法。
于是遗体告别完,我跑开了一会儿,找到了殡仪馆的负责人,问他是否几个月前也有些遭遇车祸导致遗体残缺不全的尸体运来。
一开始他还不肯说,我就骗他说,我是记者,现在在写一个关于车祸致死的稿件,并跟他说,一定会在文章里大力表扬他们殡仪馆的一条龙服务非常让人满意。
于是他同意了,回忆了一下,说有,有一个因为被土方车碾过双腿的年轻人,然后补充说,还有一个也是遗体不全,但却不是因为车祸,而是因为工伤。
那个姑娘被车床碾掉了手臂,因为姑娘本来就有血友病,一出血就止不了了,送到医院没多久就死了。
听到这里,大家面面相觑,心里升腾起了一片阴云。
我问了那个负责人,给那两个人化妆的师傅是不是同一人。
他查了查表,告诉我说,是的,化妆师叫邹阳,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姑娘,老师傅平时不太派任务给她偶尔就把那些不太好做的活给她,她手艺不算精,所以明知道老师傅欺负新人也不好说什么。
我就问他邹阳长什么样,他说个子不高,有点胖,也不是很在意自己的仪表,有些傻乎乎的,加上做这个工作,也没找到对象。
她家就在附近,她父母住在镇上的房子里,她为了工作方便就搬到附近住了。
我想,应该是她了,外型吻合了,也有场地和时间进行谋杀和碎尸,最关键的是,她有动机——那些肢体活人没办法用,死人却可以用。
那些头颅可能是被那个邹阳拿去练手了吧,法网恢恢,终于还是在机缘巧合下让我遇到符合条件的人了。
然后我就给王叔叔打了电话,让他去邹阳的住所查查。
结果,那邹阳一看到警察就很紧张,但什么都不承认,警方从她家的后院里起出了四颗人头——还都是化了妆的,她看到这种情况知道没办法抵赖了,只好承认了罪行。
警方又到她供认的地点找到了她新近杀害的那个美容师的遗体——当然,这具尸体是少了头部和右腿的。
天哪……全家发出一声惊叹。
缪斯陈来了句总结性发言:怎么跟周芷若练九阴白骨爪似的。
警局里,邹阳一五一十地交代着:我知道自己技术不好,就想多练习练习,但是我没有这个机会啊。
后来有一次我去逛街,被拉进美容院里了,还被她们七哄八骗做这个做那个就花了好多钱,我身上也没带钱,那里的店长就派了个小姑娘跟我回去拿。
一路上我越想越气,我工资本来就很低了,现在就这么被她们骗去了。
她们赚钱倒挺容易的,专门和有钱太太打交道,而我,赚的死人钱,看着那些变了型的死人脸我都快吐了,我越想越不平衡,一到我家,我就趁她不注意把她杀掉了。
看到她断了气,我突然很兴奋,这不是很好的练习对象吗,但我又不需要她的身体,就趁晚上没人扔掉了,反正这里是郊区,晚上路上没人的。
这次成功后,我没敢再下手,想先听听风声再说,警察应该没有注意到我,我当时在美容院里留的是假资料。
后来那天师傅对我说,明天的化妆我跟上,我一开始还很高兴,一打听才知道,是个缺了手的女人,那个死老头专门让我接恶心的活。
下了班我心情不太好,就在路上逛,正好又看到一家美容院,我就毫不犹豫地进去了。
照例又骗了个女的回家杀掉,这次我还要利用一下她的手臂……第二天化好妆将尸体装到棺材里,连师傅都夸我了:‘小邹你这假手哪里买的,看起来真逼真啊。
’我心里很得意,我知道我已经上瘾了。
然后就是第三个、第四个。
我一点都不内疚,因为那些女人活该,她们贪钱,明知道已经死了那么多同行了还要跟我回家,活该!哈哈哈哈……她好象已经陷入了癫狂。
周日,季禾一个人去参加了一个葬礼。
遗体告别的时候,季禾发现死者手中戴着的戒指很别致,是一枚心型的钻戒,死者边上还躺着一个娃娃。
戒指是孙东勤买的,他说对不起虹,还说自己的心跟她去了,那个娃娃就当作是他们的孩子,有孩子陪着,虹去另外个世界也不会太寂寞。
红颜的店长赵小姐一边说一边陷入了对张虹影的追思。
季禾回家后和季妈妈说了今天的见闻,陈少琪也颇为伤感,其实,女人在意的又怎会是左手上细细的指环,戒指并不能承载男人对她们做出的一生不变的承诺……喂,你刚回来又去哪里啊?季禾只说着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就跑出了家门。
现在他在一所院子前,院子的一部分铺了地砖,靠近栅栏的地方却砌了花坛,种了一丛丛的太阳花,一派生机勃勃的样子,季禾若有所思地绕着院子转了一圈,发现院子角落里有一处的花朵枯萎了,季禾微微一笑,掏出随身带的军刀开始挖掘,在挖了十几厘米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包裹的东西。
应该就是这个了。
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婚戒戴在左手,而死者被砍掉的却是右手;能解释为什么张虹影随身行李中并为发现李亦瑜的尸块,并且张虹影的遗书中也未提及分尸及抛尸的事;同时也能解释为什么孙东勤好象一开始就知道死者是自己的妻子——恐怕警察不让他去认尸他也会主动去的吧。
想到这里,季禾拨通了王膺的手机,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他,却没有说自己的想法,这案子还是否有所转折要看法医们和警察们的了。
王膺大着嗓门让季禾别走开,他马上派人过去。
季禾站在院子边思考着是什么让孙东勤痛下殺手,为了钱还是为了情?季禾想象着那天预谋杀妻的孙东勤悄悄地回到家里,发现妻子倒在地上,头上的伤口冒着血,却还有气息,他在家里看到了张虹影忘记带走的衣服,一个新奇而又大胆的念头取代了原本的计划,他替妻子换上了美容院的工作服,然后在浴室里残忍地将一息尚存的妻子杀害并分尸……但如果他知道那个美容师是张虹影的话,他还会那么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