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读初二的时候开始留意足球的,那时,我们班有很多足球高手,他们不但球踢得好,还很有体育精神,他们把我国自古以来的谦让精神在球场上发挥得淋漓尽致,令对方大为赞赏,裁判也感动得差点吐血。
但对方根本就不懂得礼尚往来,每当这时,他们就破口大骂:我靠,他妈的会不会踢球。
正因为总是这样,所以我们班每次都是虽败犹荣,就像韩日世界杯里的中国,不过,我们还好一点,我们打进了十六强,但从某种角度来说又跟中国队一样。
当我升上了初三,我竟然跟号称最没有体育精神的jeavi同班,他奶奶的,我怎么这么倒霉,碰上了他。
他在踢球的时候真是毫无谦让精神,一个人单打独斗,闯进对方十一人的阵营之中,但我也很佩服他的胆量,他怎么就不怕被围殴呢?我跟他是通过杰伦才相识的。
当时,他正哼着杰伦的《东风破》,我吃了一惊:世上竟有如此之人,把杰伦的歌哼得这么惊天地、泣鬼神。
为了我的生命着想,我不得不打断他,你也是杰伦的‘饭’吗?我问。
不,我是他的超级‘饭屎’。
知音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高山流水啊!他握住我的手,就像当年毛主席握自己的老乡的手一样。
我们俩之间的相识,杰伦不幸做了一回红娘。
他是一个踢球极度疯狂的人,他认为如果踢球不受伤的话,就不算是踢过球,所以,他在每一场球赛上都必定要受伤才会觉得舒服。
有一次踢球,很不幸地,他没有受伤,由此,在回教室的路上,他一直闷闷不乐,突然,他一脚把球踢飞了,然后把这粗糙的水泥地面当成了绿茵球场,一阵猛跑,然后双脚跪地一拖,做出庆祝进球状,动作流畅、自然,我打心眼佩服他的这个造型,而地面上已经被他的血染得一塌糊涂,可他口中还直呼:爽啊!我可顾不得了,拉上他就跑,如果被那烦人的校工又看见了他把地面弄得那么脏,又要罚我们洗干净了。
因为他的英勇无畏,很多人都叫他热爱受伤的男人而我在他的污染之下,也成为了一个容易受伤的男人。
在那次恐怖的中考上,他跟我比翼双飞,都被淘汰到这所烂学校。
但他是在十班,我很羡慕,但他说那里也都是一些比恐龙还要远古的生物,我才心理平衡了一些。
后来,我们俩由于地理位置等多方面原因,很少来往了。
但在这一年,我苦练受伤,希望可以超过他。
接下来就是无聊的开会讨论、抽签、分组,最终所有计算都变成了一张对战表,我从老崇手中抢过一看,那上面赫然写着:高一(13)vs高一(10),我那高兴劲简直赛过失恋。
这下我可以让他领略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之后我连上体育课踢球都十分小心,生怕受伤,因为我决定在比赛的时候一次过地受伤,目的就是为了挫一挫他的锐气。
终于,比赛的日期到了,我故意穿上曼联的球服,我要跟它比比,到底是衣服红,还是我的血红。
没想到我俩是心有灵犀,他也穿上了一件红色的球服,是西班牙国家队的,看来我跟他是要决一死战了。
我轻蔑地看着他,做出胜利的手势。
场上聚集了很多美眉,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看来,水荷一中的足球历史要被我们改写了。
那天刚下过雨,场上还有不少积水,如果粗心一点,准会摔得痛快淋漓。
但这正是我想要的。
比赛一开始,他就把自己往死里踢,他带着球,横冲直撞,有时连人带球一起滚起来,直到鼻青脸肿,旁边的美眉们兴奋得直尖叫:jeavi,你好帅哦!jeavi,我爱你!差点没晕过去。
哪能让他把风头全都抢了,我一狠心,故意摔倒在地上,并且打了几个滚,周围的美女们看见了,露出仰慕的表情:连打滚都这么帅,啊!言世好帅哦!他一看美女的注意力都到了我的身上,当然不服气,就又跟球一起滚了起来,但这次滚着滚着,把球滚到了我的脚下,这下该轮到我大展身手了,我带着球,看见谁就朝谁撞去,去他妈的。
经过一番激烈的角逐后,我还是由于经验尚浅,摔得不够重,最终以1比2落败。
他为了展示自己的气魄,在最后时刻把自己的胳膊都给弄断了,搞得那些美女们纷纷找我签名,谁叫他把自己的胳膊弄断了,他只能看着干瞪眼。
但我确实很佩服他的摔跤技巧,他总是可以把自己摔得无以伦比。
而老崇从一开始到最后,不断重复地说一句话:我靠,他妈的会不会踢球,大蠢驴。
不知什么时候,他在蠢驴前面加上了一个大字,证明他的智慧又上了一个台阶。
虽然在球场上我们是对手,但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他为了庆祝自己的受伤任务圆满完成,特意请我和其他几个朋友去唱k,在k房,我本来深情演唱着《龙卷风》,但他不耐烦了,说:奶奶的,干嘛这么抒情,我又没有被甩,换条《半兽人》。
我想:哦,原来他想唱自己。
他把麦克风放在桌面上,把头趴在那里,空出另外一只手,做着淫荡的动作。
再也没有纯白的灵魂自人类堕落为半兽人,我开始使用第一人称记录眼前所有的发生……让我们半兽人的灵魂翻滚,收起残忍,回忆兽化的过程,让我们半兽人的眼神单纯,对远古存在的神用谦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