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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物事人非事事休

2025-03-25 10:27:25

高三,首先就得适应铺天盖地的考试。

以前为了爱情或者别的什么的,主要是为了爱情,都喊愿上刀山,下火海。

现在喊的是上高三,下火海。

此话足以表明高三的残酷程度超过了刀山。

高三撞上了爱情,谁都只能下火海。

咱们正在高三练着呢!不知道乐乐对高三有什么灵感,会不会冒出几篇新作来?到了学校,我发现谁也不在等我。

心中一下子全没了来时的激情,那时的澎湃现在都不澎湃了。

用赵大叔的话说是,巴凉巴凉的。

这艺术就是源自生活,但它又高于生活。

大概这就是艺术与现实的区别吧!一个人挺无聊的,看书对我来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于是只能选择睡觉。

睡觉有时真的是一个很好的打发时间的方法。

在睡的时候,管你时光飞逝日月如梭,依旧打着鼾,任时光如流水,流水又无情。

还特希望流水能带走一些东西,比如回忆。

现在一个人的生活很寂寞。

而以前一直是幸福快乐的。

这样的回忆不要也罢了。

所以希望时间能带走。

什么事都有个旧去新来的过程。

我不赞成。

人容易对旧的事物产生感情。

新的事总是难以让人接受。

因为要学会适应。

适应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不然达尔文说句适者生存还举那么多的例子干什么。

所以说旧去新来是个矛盾的问题。

对矛盾的问题,哲学家们有一句经典的话:这个世界是个矛盾的统一体。

以前读高一的时候,学政治,全是经济学。

而我比较感兴趣的是哲学。

但是我的政治也学到极致的好。

因为挺欣赏政治老师的绅士风度。

总觉得上他的课是在和国际接轨。

那一连串的现代化经济学名词,我是听的津津有味。

这样的事情是没有办法的。

记忆力差好像与什么递质有关。

说多吃点豆类食物能帮助提升记忆力。

比如多喝豆浆。

可我对豆浆天生反感。

一喝豆浆肚子就疼。

这东西害我不浅。

如果俺有钱了,俺买豆浆就买两杯。

喝一杯,倒一杯。

这样的梦想肯定是成天看人喝豆浆的人说的。

这叫做嫉妒心理。

虚荣和嫉妒同为人的本性,并且一直是同时存在的。

等我睡足了。

睁开眼,瞥了一眼手表。

已经快五点了。

我用军事化的速度起床,然后奔向食堂吃饭。

到食堂的时候,已经挂满了马蜂窝了。

我站在那不知是等呢,还是呆会再来?无奈地向食堂里张望,搞的像个乞丐一样。

我看见了小喆和王文静做在那吃烛光晚餐。

想起上次和小喆一起吃饭时,他于千百人中火速打到饭的事。

我朝他们走过去。

让小喆帮我去弄份饭。

我这可是走投无路的下下策。

如果不是饿了的话,我怎么会去破坏他们的烛光晚餐?小喆还算仗义。

马上帮我去弄饭了。

还好他还没到有异性没人性的地步。

兄弟情深就是这么回事。

小喆打饭回来后,我立马就闪了。

我可不想再做他们的电灯泡。

我这人不论做什么事都是顶刮刮。

现在小喆和王文静是情深深。

整天坐在一起。

我挺担心他们为情所惑而浪费了大好青春。

年轻是用来学习的,不是全用来风花雪月的。

如果他们的成绩一落千丈,那我可就成千古罪人了。

小喆不坐在我的旁边,空了一个座位出来。

Englishman好几次换人过来坐,但都不过两三节课而已。

蚊子一上课就嗡嗡叫,我不愿意和唯诺还有希茗说话。

没白天黑夜地睡觉。

梦也相应的多了起来。

虽然不想事,没什么愿望。

但梦就是这样呼哧一下多了起来。

好几次我都梦见自己在梦中追杀蚊子。

有时侯握着笔睡,醒来时,草稿纸上写的全是杀蚊子及一些诅咒蚊子的话。

这让我对无毒不丈夫大彻大悟。

对耳边的蚊子的嗡嗡声,我是恨之入骨。

如果我在做着捡美金的事而被蚊子给吵醒了。

我就会对他喊起来,你丫找死啊?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吧。

小心我灭了你。

蚊子看着我只是满脸的愤怒。

我的骄横是班上的人共知的。

就是对几个妹子迁就点。

我知道蚊子是不敢发作的。

他要是还口的话,我肯定会立马扇他一个耳光。

当人失去理智的时候,就容易发毛。

他要是动起手来。

小喆是不会袖手旁观的。

他甩给我一巴掌,我就让他趴地上。

并且如果不幸的话,他的手还会骨折什么的。

要让王一则知道了,估计他就得躺两天了。

王一则说过他这么多年什么都没混到,就交了一大帮混混兄弟。

蚊子是聪明人,绝对不会拿鸡蛋来碰石头的。

有一次王一则来找叶子。

我对他说有时候我真的好想把那只蚊子给给拍成一滩泥。

王一则说做自己想做的事,高兴就行。

不幸的是这话被叶子听到了。

叶子说你们俩最好不要给我惹事,否则我和你们没完。

尤其是你王一则,就知道怂恿人去做那些影响不好的事。

我在心里窃笑,心想你王一则以后看来是过不成逍遥派的日子了。

叶子是那么安静的人。

但有件事我还不明确。

叶子真的是王一则的女朋友吗?在寝室里翻看以前和齐沫在一起时的那些照片时,不管是小喆还是乐乐都会引经据典教导我。

其中最多的一句话是男人忘掉一个女人需要的是时间和另一个女人。

我还未到男人那种成熟的境界。

但基本上这话应该是可以推而广之的。

对男孩子也是适用的。

尤其是青春期的。

哪个少年不钟情啊?乐乐和小喆这样的说,我是能理解的。

物是人非事事休吗!但我有时想忘掉齐沫,但又割舍不下。

到底她家老太太是希望我做她家的乘龙快婿的。

男人变心就像六月变天、孩子变脸。

可我为什么就这样死心塌地呢?对于难以想通的问题,我基本不深入分析,因为答案很难找出。

而基于我又是找不出的。

并且还浪费我一大坨的脑细胞。

看着小喆和王文静过着幸福的生活,乐乐想写几句诗来形象地表达一下。

但无奈灵感之神特别的不给他面子。

乐乐憋了好久,但是毫无结果。

我觉得有时侯想写东西却写不出来就像大便。

蹲了半天,就是拉不出来。

这个比喻虽然有点儿恶心,且有损文学形象。

但还是蛮贴切的。

至少我这样认为。

整天和唯诺、希茗说话聊天。

尽管希茗懂得体贴人。

可我对她的好却不及对唯诺的。

我对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的解释是唯诺太天真了,很单纯。

所以我要给她更多的呵护。

善解人意的希茗不知能不能理解我的煞费苦心。

如果她嫉妒我对唯诺的关心的话,我也会无言以对。

到底是我将关爱分的不够均匀。

小喆的空位空了三天。

Englishman也没有再换人过来。

大抵他是这样想的,教完了你们这一届,我就退了。

你们又只是个普通班。

管你们成龙成蛇。

你们以后活得好,有出息,别人说句这是XXX教出来的。

过得不好,谁记得谁啊。

这个社会就这样。

我觉得Englishman挺不容易的。

没有了爱情,我一下子觉得失落了。

都说一个人心里的空位只有那么多,一个人离开就一定有一个人进来。

但现在有一件事跑开,一定会有另一件事填补那段空白。

没有了爱情,我便只能做两件事了。

第一,认认真真地读书,以后考个本科;第二,热衷于随手涂鸦,就只能放开手敞开心扉地写一点东西。

最好能凑成个长篇。

如果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弄成个畅销书。

名利双收的事,大家都想做。

但大家都想做的事基本上成功起来也不容易。

加上全中国十几亿人中,十个中起码有两个写长篇的。

而成畅销书的是少之又少。

所以我觉得我作为中国人应该努力。

故成大事者,不惟有旷世之财,亦有坚忍不拔之志。

我记得的是,坚持就是胜利。

关于爱情的一句废话:爱情是一个人的坚持,两个人的信仰。